他立刻拉住了自己的衣襟,警惕的盯著甄明珠:“你幹什麽!”
甄明珠:“救人,脫衣服。”
元俊抿著嘴,吞咽了一下口水,說:“我……我自己能處理。”
甄明珠無語。
她深吸一口氣,說:“你的傷口,都到後背了,你自己能處理?”
她指向自己的鼻子,說:“你看看,你看看我的臉,我這麽好看,說是仙女兒也不過分吧。我再怎麽也不至於對你有什麽想法吧?跟個白斬雞似的。”
元俊的臉色,一陣白一陣紅。
甄明珠厲害:“趕緊的,我既然讓你進來,肯定不想讓你死。”
不然她不是白承擔這人進來的風險了?
大概甄明珠太過強硬,元俊猶豫了一下,終於放開了手,不過臉又開始變紅。甄明珠看他一眼,說:“大男人別這麽扭扭捏捏的。”
甄明珠掏出手機又看了一眼,確定沒有信號,於教授是真的指望不上了。這就隻能指望於教授留給她的醫藥箱了。
甄明珠是完全不懂醫術的,她也隻能按照於教授留下的東西來做,甄明珠找到標注止血的藥瓶和紗布,迴頭一看,血男還在磨磨蹭蹭,甄明珠:“快點。”
消毒液,醫用棉,紗布,止血藥。
甄明珠:“我事先說好,我不是大夫。”
元俊點頭:“你是道士。”
甄明珠:“……”
她不跟他一般見識。
她嗬了一聲,繼續說:“我隻能盡我自己的能力,你稍後肯定還是要出去找正八經的大夫治療的。”
元俊點頭。
這時,他也總算是不磨蹭了,甄明珠立刻動起手來,元俊被人砍了好幾刀,刀刀都是奔著要害去的。甄明珠很快的處理傷口上藥,因為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甄明珠緊繃著臉色,很嚴肅,沒言語。
饒是真的大夫,也會極為疼痛,更不要說甄明珠不專業。
元俊疼的攥緊了拳頭,死死抗住。
好在,她到底處理好了他身上的傷口,她又看向他的腿,說:“你的腿如何?”看起來走路有點怪。
元俊一條腿其實已經斷了,他是拖著逃的,他咬牙:“腿斷了。”
甄明珠深吸一口氣——大難題!
第14章 發現端倪(救助,想太多,穿越者...)
甄明珠覺得,自己真是天下第一難。
她沒有幫手,隻能盡量迴憶於教授講過的簡單處理,將這位小哥兒的腿固定住,至於更多,她還真是做不到了。這一番下來,甄明珠滿頭大汗。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氣,說:“你可真是為難人。”
“多謝仙姑搭救之恩。”元俊臉色蒼白,但是仍舊掙紮要起身跪下感謝。
男兒膝下有黃金,但是救命之恩,當是值得一跪。
隻是甄明珠倒是飛快的按住他,氣急敗壞:“你給我老實點,我本來就是簡單給你處理,你如果亂動最後瘸了,這算誰的?老實點。”
她又說:“謝是要謝的,但是跪就不用了,我受不起。”
她遭遇過兩個古人,李桂花和小石頭,這兩個都是饑餓又骨瘦如柴,需要的更多是清淡食物慢慢飲食,但是眼下這位倒是完全不用的。他看來就是沒有挨餓的人,不過他卻更不好辦,這是個傷患。
甄明珠看著他,說:“失血過多,給你煲個豬肝湯吧。”
元俊立刻道:“多謝仙姑。”
甄明珠覺得,這人身份地位肯定不低,不然,怎麽可能這麽沒有眼力見兒呢。她明明拒絕了仙姑這個稱唿,他還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如此稱唿。
不過,算了。
反正這人明日就走了,她也不必如此計較了。
她轉身去了廚房,走到一半兒,迴頭說:“你老實的待著,哪兒也別動。”
元俊點頭:“好。”
他看著甄明珠的身影消失在廚房,廚房的一側大窗戶麵向客廳,他一側頭就看到她低頭正在切什麽,很認真的樣子。她的側顏看來溫柔極了。
隻是短暫的相處就讓他曉得,仙姑不是什麽柔情似水的性格。
就不知道,她怎麽會選擇修道這條路。
隻不過,這倒是與他無關,他好奇的是這裏,這樣一個神奇的地方竟是被他遇上了,他雖然聽話的沒有動,但是仍舊左顧右盼。大片珍貴的玻璃,隨處可見,明亮的特殊“蠟燭”,還有很多全然沒有見過的物件兒。
似乎每一樣都看不懂,但是又似乎有他所存在的價值。
想來這些東西任何一件拿出去,都是外人趨之若鶩的寶貝了。
甚至,他有點感謝的他那些皇兄了,雖然不知是哪個下手,但是如若不是他們下手,他恐怕沒有機會來這樣神奇的神仙之地,遇見仙姑。
這裏很神奇,仙姑很好看。
他又側頭看向了甄明珠,這時甄明珠倒是擦手出來了,她對上傷患的眼神兒,索性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對麵,拿出“逼問”的架勢,說:“說說吧,你是誰?從哪兒來?”
元俊拉拉披在身上的衣衫,說:“我叫阿九,來自都城,來此地做生意遇到了劫匪。幸好遇到了仙姑。”
縱然是這樣的時刻,他也不可能托盤而出毫無保留。
甄明珠挑挑眉,也不知道信沒信,隻是哦了一聲,她上下打量元俊一下,又問:“現在是什麽朝代?”
元俊愣住,不解的看著甄明珠,結巴:“你、你不知道?”
甄明珠理直氣壯:“我避世而居,不知道不是很正常的?你且說說呀。”
元俊沉默一下,說:“如今肅朝永旺年間。”
甄明珠:果然,對上了。
李桂花,小石頭,阿九,是同一時期的人。
他們都來自這個肅朝。
她似笑非笑的說:“我覺得,你家的生意一定做的很不好。”
元俊不曉得仙姑怎麽突然說起這個,他本就是胡謅,隻能露出一抹尷尬笑容。
甄明珠:“這裏都幹旱困苦成這樣,竟然還有人來做生意呢,賣給誰呢。”
元俊:“……”
她看了元俊一眼,覺得這人白瞎了一張單純的臉,說話其實不怎麽老實呢。
好在,一天,就一天。
明天就讓他走人。
反正,沈處說過,如果真的有人穿越,他們也不傾向將成年人留下,這樣風險太大。
“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開個客棧,也沒個正八經的客人……”
甄明珠為自己深深的惆悵,一萬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萬裝修就是腦子灌水了。早知道沒有客人,她還裝修什麽?
什麽!
你說這個阿九?
不給房錢的,算什麽客人?
不僅不給錢,還要花她的,她的豬肝!
甄明珠幽幽歎息,打算去看看豬肝好沒好,就在這時,就聽到傷患九開口:“我有錢。”
甄明珠:“哎?”
她迴頭。
元俊真誠的開口:“我有錢,能讓我多住幾天嗎?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經是客棧,那麽,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說:“我有金瓜子兒。”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攆走,他趕緊說:“我有錢住客棧,我有金瓜子兒,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歡阿堵物。
如果不喜歡,他還有頭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應。
元俊:“……”哦,仙姑喜歡阿堵物。
元俊從沒想到,自己放在荷包裏隨時打賞用的金瓜子兒,在這個時候竟然能夠派上用場。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門帶錢的習慣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訓就是家訓。
先祖的話,總歸是沒有錯的。
出門不帶錢,坑死沒可憐。
他趕緊把自己一袋子金瓜子兒遞給甄明珠,眼巴巴的問:“仙姑,這些夠我住幾天?如果不夠,我還有發簪。”
甄明珠:“我擦!”
這一袋子金瓜子兒,差不多有三四十個的樣子,她盤算了一下,現在金價是三百八,這一個金瓜子兒,肯定不是一克。她不怎麽能約莫出來,但是二三克總是有的。
甄明珠換算了一下自己的房價,估計這人也要吃三頓,說:“如果你不吃飯,這一個金瓜子兒可以住七天。如果你吃飯,那麽就四天。”
她其實已經很實在了,實實在在的說:“你傷成這樣,肯定要好的好一點了,我收的不貴。”
元俊正在絞盡腦汁琢磨,自己還能提供什麽東西,他思來想去,想來思去,除了皇子令牌,已然沒有其他。正愁要不要把皇子令牌也抵給仙姑,冷不丁就聽到這個話。
“啊哈?”
他呆滯的看著甄明珠。
甄明珠:“你住不住?”
甄明珠:“救人,脫衣服。”
元俊抿著嘴,吞咽了一下口水,說:“我……我自己能處理。”
甄明珠無語。
她深吸一口氣,說:“你的傷口,都到後背了,你自己能處理?”
她指向自己的鼻子,說:“你看看,你看看我的臉,我這麽好看,說是仙女兒也不過分吧。我再怎麽也不至於對你有什麽想法吧?跟個白斬雞似的。”
元俊的臉色,一陣白一陣紅。
甄明珠厲害:“趕緊的,我既然讓你進來,肯定不想讓你死。”
不然她不是白承擔這人進來的風險了?
大概甄明珠太過強硬,元俊猶豫了一下,終於放開了手,不過臉又開始變紅。甄明珠看他一眼,說:“大男人別這麽扭扭捏捏的。”
甄明珠掏出手機又看了一眼,確定沒有信號,於教授是真的指望不上了。這就隻能指望於教授留給她的醫藥箱了。
甄明珠是完全不懂醫術的,她也隻能按照於教授留下的東西來做,甄明珠找到標注止血的藥瓶和紗布,迴頭一看,血男還在磨磨蹭蹭,甄明珠:“快點。”
消毒液,醫用棉,紗布,止血藥。
甄明珠:“我事先說好,我不是大夫。”
元俊點頭:“你是道士。”
甄明珠:“……”
她不跟他一般見識。
她嗬了一聲,繼續說:“我隻能盡我自己的能力,你稍後肯定還是要出去找正八經的大夫治療的。”
元俊點頭。
這時,他也總算是不磨蹭了,甄明珠立刻動起手來,元俊被人砍了好幾刀,刀刀都是奔著要害去的。甄明珠很快的處理傷口上藥,因為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甄明珠緊繃著臉色,很嚴肅,沒言語。
饒是真的大夫,也會極為疼痛,更不要說甄明珠不專業。
元俊疼的攥緊了拳頭,死死抗住。
好在,她到底處理好了他身上的傷口,她又看向他的腿,說:“你的腿如何?”看起來走路有點怪。
元俊一條腿其實已經斷了,他是拖著逃的,他咬牙:“腿斷了。”
甄明珠深吸一口氣——大難題!
第14章 發現端倪(救助,想太多,穿越者...)
甄明珠覺得,自己真是天下第一難。
她沒有幫手,隻能盡量迴憶於教授講過的簡單處理,將這位小哥兒的腿固定住,至於更多,她還真是做不到了。這一番下來,甄明珠滿頭大汗。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氣,說:“你可真是為難人。”
“多謝仙姑搭救之恩。”元俊臉色蒼白,但是仍舊掙紮要起身跪下感謝。
男兒膝下有黃金,但是救命之恩,當是值得一跪。
隻是甄明珠倒是飛快的按住他,氣急敗壞:“你給我老實點,我本來就是簡單給你處理,你如果亂動最後瘸了,這算誰的?老實點。”
她又說:“謝是要謝的,但是跪就不用了,我受不起。”
她遭遇過兩個古人,李桂花和小石頭,這兩個都是饑餓又骨瘦如柴,需要的更多是清淡食物慢慢飲食,但是眼下這位倒是完全不用的。他看來就是沒有挨餓的人,不過他卻更不好辦,這是個傷患。
甄明珠看著他,說:“失血過多,給你煲個豬肝湯吧。”
元俊立刻道:“多謝仙姑。”
甄明珠覺得,這人身份地位肯定不低,不然,怎麽可能這麽沒有眼力見兒呢。她明明拒絕了仙姑這個稱唿,他還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如此稱唿。
不過,算了。
反正這人明日就走了,她也不必如此計較了。
她轉身去了廚房,走到一半兒,迴頭說:“你老實的待著,哪兒也別動。”
元俊點頭:“好。”
他看著甄明珠的身影消失在廚房,廚房的一側大窗戶麵向客廳,他一側頭就看到她低頭正在切什麽,很認真的樣子。她的側顏看來溫柔極了。
隻是短暫的相處就讓他曉得,仙姑不是什麽柔情似水的性格。
就不知道,她怎麽會選擇修道這條路。
隻不過,這倒是與他無關,他好奇的是這裏,這樣一個神奇的地方竟是被他遇上了,他雖然聽話的沒有動,但是仍舊左顧右盼。大片珍貴的玻璃,隨處可見,明亮的特殊“蠟燭”,還有很多全然沒有見過的物件兒。
似乎每一樣都看不懂,但是又似乎有他所存在的價值。
想來這些東西任何一件拿出去,都是外人趨之若鶩的寶貝了。
甚至,他有點感謝的他那些皇兄了,雖然不知是哪個下手,但是如若不是他們下手,他恐怕沒有機會來這樣神奇的神仙之地,遇見仙姑。
這裏很神奇,仙姑很好看。
他又側頭看向了甄明珠,這時甄明珠倒是擦手出來了,她對上傷患的眼神兒,索性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對麵,拿出“逼問”的架勢,說:“說說吧,你是誰?從哪兒來?”
元俊拉拉披在身上的衣衫,說:“我叫阿九,來自都城,來此地做生意遇到了劫匪。幸好遇到了仙姑。”
縱然是這樣的時刻,他也不可能托盤而出毫無保留。
甄明珠挑挑眉,也不知道信沒信,隻是哦了一聲,她上下打量元俊一下,又問:“現在是什麽朝代?”
元俊愣住,不解的看著甄明珠,結巴:“你、你不知道?”
甄明珠理直氣壯:“我避世而居,不知道不是很正常的?你且說說呀。”
元俊沉默一下,說:“如今肅朝永旺年間。”
甄明珠:果然,對上了。
李桂花,小石頭,阿九,是同一時期的人。
他們都來自這個肅朝。
她似笑非笑的說:“我覺得,你家的生意一定做的很不好。”
元俊不曉得仙姑怎麽突然說起這個,他本就是胡謅,隻能露出一抹尷尬笑容。
甄明珠:“這裏都幹旱困苦成這樣,竟然還有人來做生意呢,賣給誰呢。”
元俊:“……”
她看了元俊一眼,覺得這人白瞎了一張單純的臉,說話其實不怎麽老實呢。
好在,一天,就一天。
明天就讓他走人。
反正,沈處說過,如果真的有人穿越,他們也不傾向將成年人留下,這樣風險太大。
“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開個客棧,也沒個正八經的客人……”
甄明珠為自己深深的惆悵,一萬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萬裝修就是腦子灌水了。早知道沒有客人,她還裝修什麽?
什麽!
你說這個阿九?
不給房錢的,算什麽客人?
不僅不給錢,還要花她的,她的豬肝!
甄明珠幽幽歎息,打算去看看豬肝好沒好,就在這時,就聽到傷患九開口:“我有錢。”
甄明珠:“哎?”
她迴頭。
元俊真誠的開口:“我有錢,能讓我多住幾天嗎?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經是客棧,那麽,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說:“我有金瓜子兒。”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攆走,他趕緊說:“我有錢住客棧,我有金瓜子兒,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歡阿堵物。
如果不喜歡,他還有頭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應。
元俊:“……”哦,仙姑喜歡阿堵物。
元俊從沒想到,自己放在荷包裏隨時打賞用的金瓜子兒,在這個時候竟然能夠派上用場。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門帶錢的習慣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訓就是家訓。
先祖的話,總歸是沒有錯的。
出門不帶錢,坑死沒可憐。
他趕緊把自己一袋子金瓜子兒遞給甄明珠,眼巴巴的問:“仙姑,這些夠我住幾天?如果不夠,我還有發簪。”
甄明珠:“我擦!”
這一袋子金瓜子兒,差不多有三四十個的樣子,她盤算了一下,現在金價是三百八,這一個金瓜子兒,肯定不是一克。她不怎麽能約莫出來,但是二三克總是有的。
甄明珠換算了一下自己的房價,估計這人也要吃三頓,說:“如果你不吃飯,這一個金瓜子兒可以住七天。如果你吃飯,那麽就四天。”
她其實已經很實在了,實實在在的說:“你傷成這樣,肯定要好的好一點了,我收的不貴。”
元俊正在絞盡腦汁琢磨,自己還能提供什麽東西,他思來想去,想來思去,除了皇子令牌,已然沒有其他。正愁要不要把皇子令牌也抵給仙姑,冷不丁就聽到這個話。
“啊哈?”
他呆滯的看著甄明珠。
甄明珠:“你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