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認為我傻,怎麽會用這種拙劣的伎倆來蒙我,咱能不能來點創意。你現在玩的,全是我穿開襠褲時玩剩下的。”平頭笑嗬嗬的說著,又從背包中取出一個金屬盒,整體是鋁合金材質。打開一看,裏麵有一個類似鐵鏟的東西,還有一些長柄,簡單的插拔就將一個多半人高的合金鏟組合而成。接著就輕輕將合金鏟向地下挖,由於土質疏鬆,很快就向下挖掘了幾十厘米深,除了見到樹根以外,並沒有見到其他的東西。
平頭喪氣,孟蒙本著背靠大樹好乘涼的態度緊跟在平頭的身邊,萬一出現什麽難控製的危險事情,他們應該不吝惜出手。雖然平頭沒發現什麽特別的東西,不過孟蒙卻眼力非凡,似乎感覺這土中有閃光的物質。
“那白色的粉末是什麽?”孟蒙問道。
平頭聞聽,俯身觀察,紅褐色的土壤中摻雜著些許的白色粉末,或許時間很久,那白色已經不明顯,泛出一股土黃色。他戴上手套,捏了一小撮放到了鼻子下。緊接著他把手拿開,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填塞了鼻腔,令他十分難受。
“我呸,大意了。這土中不知道浸淫了多少鮮血,或許是鮮血浸泡的結果,就像河中的淤泥一般性質。天知道這裏是個什麽見鬼的地方,曾經竟然會有這麽多的鮮血,真可以說是血海滔天的地方。”平頭一臉嫌惡,大聲說道。
馮衛平幾人見狀也湊了上來,仔細觀察地麵上的泥土,眼中露出震驚的神色。“難道這些白色的粉狀物質竟然是屍骨所化,年深日久,白骨化粉?”馮衛平顫聲說道。
左眉不聲不響走到這株鋼鐵巨樹的覆蓋的邊緣地帶,蹲下身子觀察這處土的顏色,與平頭他們幾個所處位置的土是一樣的,同樣是紅褐色中夾雜著白色的粉末。環顧四周,這株巨樹占地幾乎近萬平,若推測無誤,那這塊地方埋葬了不止數萬生靈,不然不會有如此之多的骨粉和鮮血。
“傳說中的萬人坑也不過如此,難道這裏曾經是一塊埋骨地,葬下了無數屍首?”平頭皺眉猜測。
左眉眼中精光一閃,似乎想到了什麽,他緩緩說道:“或許這裏是曾經的祭祀地,遠古時期,人們思維單純,對自然事物及自然現象感覺神秘而恐懼,日月星辰周天複始,神禽走獸祥瑞萬象,因為對這些不了解而感到神秘,因此認為這些現象背後都有其對應的神靈,隻有用食物、美色等能滿足神靈欲望的東西去供奉才能保得平安。雖然現在來看不知道當初祭祀用品是什麽生物,不過看這些鮮血的用量,幾乎可以斷定是一些大型的動物,甚至或者是用人做祭祀。”
眾人皆驚,寂靜無聲,唯有幾個老外聽不太懂,低聲與馮衛平的夥計交談。
“真瘋狂。”孟蒙感歎。
“他所料不錯。”一個聲音從頭上響起,帶著唿哧唿哧的喘息聲。正是頭兒從巨樹上爬了下來,此時距離地麵隻有四五米高,這裏再也沒有分叉,他鬆了口氣,危險降低了不少,不過也因為樹幹太粗,憑個人的雙手根本抱不過來,且樹幹比較光滑,不好著力。
看到他的窘境,左眉從背包中取出兩個類似電烙鐵的東西,不過卻相對輕得多,拋給了頭兒。
“這東西你還帶著呢,我以為隻能靠雙手摳著樹縫慢慢向下挪了。”頭兒頗為驚喜,隨手就接到了,啪啪兩聲將這兩個東西按在了樹上。這個東西名字就叫手柄,它實際上是一種強力磁鐵,在類似豎立的金屬板或者含金屬的山壁上攀爬非常管用,不過因為掘墓中碰到這種環境的機會非常少,所以一般掘墓人很少把它列在必備清單上。
有了這種利器,頭兒一手抓著一個手柄,就像蜘蛛人一般,吸上一個,拔下一個,相互交替使用,在鋼鐵樹幹上攀爬如履平地。他跳到地麵上,掃了一眼巨樹,沉聲說道:“剛才所料不錯,這裏多半是個祭祀地。你們看這鋼鐵巨樹有什麽古怪?”
孟蒙說道:“這玩意不知道是哪個無聊的有錢人做的東西,不止非常大,還極其鋒利,而且做的惟妙惟肖,連樹身上的裂紋都做得這麽逼真,幾乎可以以假亂真。”
“不錯,”頭兒點頭,“你們注意到這些裂紋了,其實哪裏是什麽裂紋,而是特意開的槽,目的就是讓祭祀物品的鮮血在這溝槽中流淌。”
“我記得《山海經·中山經》記祭祀‘自甘棗之山至於鼓鐙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太牢之具,縣以吉玉’,即將祭品用玉懸掛起來。難道這裏是一次變種,雖然不是用玉懸掛,可也是掛到樹上,高高懸起。”孟蒙想起所學,若有所思的說道。
“即使不是那樣,離真相可也差不多少了。”頭兒認可了孟蒙的話,接著道:“剛才我從這鬼樹上下來,看到每個枝椏上都有溝槽,連通到主幹處,而且你們看,每個枝椏的端部都微微翹起,那正好適於勾住置於其上的祭祀品。”
可這種祭祀肯定有被祭祀的神靈,那究竟是什麽生物能夠配得上享受這種待遇。需知,像鋼鐵這種東西,在古代那可以說堪比黃金,更何況至今仍然如此鋒利的鋼鐵,經過這麽多年沉埋地下而不鏽蝕,在當時可以說是寶貝。這種寶貝被鑄成如此巨大的樹木,花費不止億萬,那相應的享受祭祀的神靈在他們這一行應該是極有地位的。若是普通的神靈,或許隻需要一座小廟或者一個祭台就夠了。
眾人皆仰望這棵巨樹,一瞬間,好似穿越時間,見到了先民在這裏祭祀的場景,數不清的枝椏上掛著無數的祭祀品,這些祭祀品活著被掛到鋒利的枝椏上,隨著他們的抖動哀嚎,鮮血從其身上汩汩而出,順著巨樹枝椏上的溝槽順流而下,無數的鮮血逐漸匯聚,慢慢的竟然將這處土地都染紅,隨著時間的流逝,掛在枝椏上的屍骨逐漸粉化,在山風的吹拂下揚起漫天白沙,在空中盤旋哀嚎,浮沉不定,卻終究難以抵抗自然的力量,落在地上,化為塵埃。
場景太過殘酷,孟蒙機靈靈打了個寒顫,自己在想些什麽啊?在這裏不用閉上眼睛就好像能感受到空中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自己,那種感覺極其強烈,根本逃脫不出,極容易使人迷失在其中,心膽具顫,不能自己。冷眼看旁人,皆似懵懵懂懂,癡癡傻傻,沉溺其中。孟蒙用手推了推平頭,他任由自己被推動,根本無動於衷,連向這邊瞧都沒瞧,試探其他人也是如此,就連那幾個老外都不例外,都對自己的動作毫無反應,像是隻剩下一具具軀殼,而魂魄卻不翼而飛。
“這裏是祭祀地,本來就神神秘秘,難道這些人都中招了,可為什麽自己是清醒的?”霎那之間,孟蒙頭腦中閃現出這些想法,雖然對這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狀態很是憧憬,不過那要看是在一種什麽樣的境地,像是現在這種情況,自己獨醒反而讓人膽顫和恐懼。
這些人已然如此,那麽即使營救出去也擺脫不了植物人的狀態,那對於他們來說,能不能從這裏出去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自己,既然仍然清醒,看來此處的黑手並未伸向自己,或許還有一線生機,若然能安然出去,把這些人的下落告訴他們的人,那也就夠了。孟蒙強行安定下自己恐懼的內心,四處張望,想要找到來時的路原路返迴。
他剛剛轉身,卻猛然震驚,大腦一片空白,目瞪口呆的望著眼前出現的生物。原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在他身後出現了一個龐然大物,他一轉身,正好和這個龐然大物對上眼。黃橙色的眼珠大的嚇人,幾乎趕上十來歲小孩的身高了,巨大的臉盤像是一麵牆一般擋住了孟蒙的視野,單單從這些根本看不出來這是個什麽生物。
“大的有些不像話。我就說嘛,哪裏可能那麽容易就返迴。唉,命途多舛啊!”事已至此,孟蒙反倒鎮靜下來,在這等龐然巨物麵前,根本生不出什麽小心思,它若是想對自己不利,那隻需要吹口氣就能將自己吹個跟頭,一抬爪就能讓自己成為肉醬。
對麵的生物臉龐很圓,兩隻眼睛占據了臉麵的近三分之一,眼睛眨動,看上去並沒有多少惡意。
“完了。”孟蒙一聲哀嚎,“這難道就是被祭祀的神靈,過了這麽多年竟然仍然存活於世,究竟是什麽怪物。天哪,我怎麽這麽不幸,落入這種殺人不眨眼巨兇的口中,肯定屍骨無存。再見,我的親人,難以再見一麵了。”
“小友勿慌。”一道平和的聲音傳了出來,聲音很顯蒼老。
平頭喪氣,孟蒙本著背靠大樹好乘涼的態度緊跟在平頭的身邊,萬一出現什麽難控製的危險事情,他們應該不吝惜出手。雖然平頭沒發現什麽特別的東西,不過孟蒙卻眼力非凡,似乎感覺這土中有閃光的物質。
“那白色的粉末是什麽?”孟蒙問道。
平頭聞聽,俯身觀察,紅褐色的土壤中摻雜著些許的白色粉末,或許時間很久,那白色已經不明顯,泛出一股土黃色。他戴上手套,捏了一小撮放到了鼻子下。緊接著他把手拿開,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填塞了鼻腔,令他十分難受。
“我呸,大意了。這土中不知道浸淫了多少鮮血,或許是鮮血浸泡的結果,就像河中的淤泥一般性質。天知道這裏是個什麽見鬼的地方,曾經竟然會有這麽多的鮮血,真可以說是血海滔天的地方。”平頭一臉嫌惡,大聲說道。
馮衛平幾人見狀也湊了上來,仔細觀察地麵上的泥土,眼中露出震驚的神色。“難道這些白色的粉狀物質竟然是屍骨所化,年深日久,白骨化粉?”馮衛平顫聲說道。
左眉不聲不響走到這株鋼鐵巨樹的覆蓋的邊緣地帶,蹲下身子觀察這處土的顏色,與平頭他們幾個所處位置的土是一樣的,同樣是紅褐色中夾雜著白色的粉末。環顧四周,這株巨樹占地幾乎近萬平,若推測無誤,那這塊地方埋葬了不止數萬生靈,不然不會有如此之多的骨粉和鮮血。
“傳說中的萬人坑也不過如此,難道這裏曾經是一塊埋骨地,葬下了無數屍首?”平頭皺眉猜測。
左眉眼中精光一閃,似乎想到了什麽,他緩緩說道:“或許這裏是曾經的祭祀地,遠古時期,人們思維單純,對自然事物及自然現象感覺神秘而恐懼,日月星辰周天複始,神禽走獸祥瑞萬象,因為對這些不了解而感到神秘,因此認為這些現象背後都有其對應的神靈,隻有用食物、美色等能滿足神靈欲望的東西去供奉才能保得平安。雖然現在來看不知道當初祭祀用品是什麽生物,不過看這些鮮血的用量,幾乎可以斷定是一些大型的動物,甚至或者是用人做祭祀。”
眾人皆驚,寂靜無聲,唯有幾個老外聽不太懂,低聲與馮衛平的夥計交談。
“真瘋狂。”孟蒙感歎。
“他所料不錯。”一個聲音從頭上響起,帶著唿哧唿哧的喘息聲。正是頭兒從巨樹上爬了下來,此時距離地麵隻有四五米高,這裏再也沒有分叉,他鬆了口氣,危險降低了不少,不過也因為樹幹太粗,憑個人的雙手根本抱不過來,且樹幹比較光滑,不好著力。
看到他的窘境,左眉從背包中取出兩個類似電烙鐵的東西,不過卻相對輕得多,拋給了頭兒。
“這東西你還帶著呢,我以為隻能靠雙手摳著樹縫慢慢向下挪了。”頭兒頗為驚喜,隨手就接到了,啪啪兩聲將這兩個東西按在了樹上。這個東西名字就叫手柄,它實際上是一種強力磁鐵,在類似豎立的金屬板或者含金屬的山壁上攀爬非常管用,不過因為掘墓中碰到這種環境的機會非常少,所以一般掘墓人很少把它列在必備清單上。
有了這種利器,頭兒一手抓著一個手柄,就像蜘蛛人一般,吸上一個,拔下一個,相互交替使用,在鋼鐵樹幹上攀爬如履平地。他跳到地麵上,掃了一眼巨樹,沉聲說道:“剛才所料不錯,這裏多半是個祭祀地。你們看這鋼鐵巨樹有什麽古怪?”
孟蒙說道:“這玩意不知道是哪個無聊的有錢人做的東西,不止非常大,還極其鋒利,而且做的惟妙惟肖,連樹身上的裂紋都做得這麽逼真,幾乎可以以假亂真。”
“不錯,”頭兒點頭,“你們注意到這些裂紋了,其實哪裏是什麽裂紋,而是特意開的槽,目的就是讓祭祀物品的鮮血在這溝槽中流淌。”
“我記得《山海經·中山經》記祭祀‘自甘棗之山至於鼓鐙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太牢之具,縣以吉玉’,即將祭品用玉懸掛起來。難道這裏是一次變種,雖然不是用玉懸掛,可也是掛到樹上,高高懸起。”孟蒙想起所學,若有所思的說道。
“即使不是那樣,離真相可也差不多少了。”頭兒認可了孟蒙的話,接著道:“剛才我從這鬼樹上下來,看到每個枝椏上都有溝槽,連通到主幹處,而且你們看,每個枝椏的端部都微微翹起,那正好適於勾住置於其上的祭祀品。”
可這種祭祀肯定有被祭祀的神靈,那究竟是什麽生物能夠配得上享受這種待遇。需知,像鋼鐵這種東西,在古代那可以說堪比黃金,更何況至今仍然如此鋒利的鋼鐵,經過這麽多年沉埋地下而不鏽蝕,在當時可以說是寶貝。這種寶貝被鑄成如此巨大的樹木,花費不止億萬,那相應的享受祭祀的神靈在他們這一行應該是極有地位的。若是普通的神靈,或許隻需要一座小廟或者一個祭台就夠了。
眾人皆仰望這棵巨樹,一瞬間,好似穿越時間,見到了先民在這裏祭祀的場景,數不清的枝椏上掛著無數的祭祀品,這些祭祀品活著被掛到鋒利的枝椏上,隨著他們的抖動哀嚎,鮮血從其身上汩汩而出,順著巨樹枝椏上的溝槽順流而下,無數的鮮血逐漸匯聚,慢慢的竟然將這處土地都染紅,隨著時間的流逝,掛在枝椏上的屍骨逐漸粉化,在山風的吹拂下揚起漫天白沙,在空中盤旋哀嚎,浮沉不定,卻終究難以抵抗自然的力量,落在地上,化為塵埃。
場景太過殘酷,孟蒙機靈靈打了個寒顫,自己在想些什麽啊?在這裏不用閉上眼睛就好像能感受到空中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自己,那種感覺極其強烈,根本逃脫不出,極容易使人迷失在其中,心膽具顫,不能自己。冷眼看旁人,皆似懵懵懂懂,癡癡傻傻,沉溺其中。孟蒙用手推了推平頭,他任由自己被推動,根本無動於衷,連向這邊瞧都沒瞧,試探其他人也是如此,就連那幾個老外都不例外,都對自己的動作毫無反應,像是隻剩下一具具軀殼,而魂魄卻不翼而飛。
“這裏是祭祀地,本來就神神秘秘,難道這些人都中招了,可為什麽自己是清醒的?”霎那之間,孟蒙頭腦中閃現出這些想法,雖然對這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狀態很是憧憬,不過那要看是在一種什麽樣的境地,像是現在這種情況,自己獨醒反而讓人膽顫和恐懼。
這些人已然如此,那麽即使營救出去也擺脫不了植物人的狀態,那對於他們來說,能不能從這裏出去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自己,既然仍然清醒,看來此處的黑手並未伸向自己,或許還有一線生機,若然能安然出去,把這些人的下落告訴他們的人,那也就夠了。孟蒙強行安定下自己恐懼的內心,四處張望,想要找到來時的路原路返迴。
他剛剛轉身,卻猛然震驚,大腦一片空白,目瞪口呆的望著眼前出現的生物。原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在他身後出現了一個龐然大物,他一轉身,正好和這個龐然大物對上眼。黃橙色的眼珠大的嚇人,幾乎趕上十來歲小孩的身高了,巨大的臉盤像是一麵牆一般擋住了孟蒙的視野,單單從這些根本看不出來這是個什麽生物。
“大的有些不像話。我就說嘛,哪裏可能那麽容易就返迴。唉,命途多舛啊!”事已至此,孟蒙反倒鎮靜下來,在這等龐然巨物麵前,根本生不出什麽小心思,它若是想對自己不利,那隻需要吹口氣就能將自己吹個跟頭,一抬爪就能讓自己成為肉醬。
對麵的生物臉龐很圓,兩隻眼睛占據了臉麵的近三分之一,眼睛眨動,看上去並沒有多少惡意。
“完了。”孟蒙一聲哀嚎,“這難道就是被祭祀的神靈,過了這麽多年竟然仍然存活於世,究竟是什麽怪物。天哪,我怎麽這麽不幸,落入這種殺人不眨眼巨兇的口中,肯定屍骨無存。再見,我的親人,難以再見一麵了。”
“小友勿慌。”一道平和的聲音傳了出來,聲音很顯蒼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