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不要等你迴來再去看看那幾個已經吃過藥的村民的情況?”楊潤澤問道。


    高鳴沉吟了一會兒,說道:“今天是最關鍵的一天。我還是先過去看看吧。”


    高鳴來到營地最東側幾個女人住的帳篷,見到帳篷裏隻有趴在簡易桌子前做實驗的納蘭靜若。其他的兩個女人並沒在。


    本來還有個被“花布袋”咬傷的年輕女人,雖然已經基本康複了,又經過兩天的觀察,她體內殘留的蛇毒對她不會再有什麽威脅,並且因為保護得當,並沒有被鬼麵蚊咬傷。所以,直升機上午來的時候,順便把她也帶迴寧南市醫院做進一步檢查了。


    所以,現在這個帳篷裏應該有三個女人,可現在隻有一個了。


    納蘭靜若抬頭看了眼秦洛,說道:“你剛才去看村民了,感覺情況怎麽樣?”


    “已經一個小時了,還沒有太明顯的辦法,如果再過三個小時,還不行的話,我們得另想辦法。”高鳴聲音低沉的說道。


    納蘭靜若臉色黯然,說道:“我們要加快步伐。如果剩下的十二小時之內,我們不能找到遏製住病毒的方法,其它人就會對我們失去信任。那情況也許會變得更糟。”


    “我明白。”高鳴點頭說道。“厲勝男和賈絲絲兩個呢?看到她們了嗎?”


    納蘭靜若想了想,說道:“好像是說去看看整個村子的情況,好規劃出村小學的具體位置。”


    整個村子?


    高鳴來九路寨村的路上就聽金猛說過,在他們這地方,別看說是一個村,可村小組與村小組之間相隔的可不近,從村這頭到村那頭,繞著整座山僅直線距離都可能有幾公裏,最遠的一個村小組甚至和他們站的地方隔著兩個山頭。


    “什麽時候走的?”高鳴開始有些擔心了。


    “早上吧。大概是那個時候。她們兩個一起離開的。會有什麽事嗎?”納蘭靜若看到高鳴的臉色難堪了起來,也意識到可能會發生什麽事情。


    “沒事兒。我出去找找。”高鳴說道。說完,便轉過身向外麵走去。


    剛剛走出營地,正好碰到了金猛。高鳴順口問道:“金村長,有沒有看到我那個學生,叫厲勝男的?”


    金猛咧著嘴嘿嘿的笑,說道:“今天早上她和小賈專家來找我,說是要把整個村子都考察一遍,要給我們村建個幼兒園加小學。我怕他們兩個迷路,專門讓金大棒子去給她們帶路。”


    “就大棒子一個人?”高鳴的臉色變得嚴峻起來。


    抬頭看看不遠處他窮盡目力都看不太遠的原始森林,在大山裏生活十來年的高鳴知道,森林很美麗,但美麗中也藏著無盡的兇險,別說什麽虎狼猛獸,就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就有可能讓人送命。


    “放心吧,高專家,大棒子昨天我已經把他丟水塘裏泡了半天,****的差點兒沒把魚都給熏死一片,現在身上已經幹淨多了。”見高鳴臉色有些難看,金猛還以為是高鳴嫌棄金大棒子身上味兒太大,熏著兩個從城裏來的好心姑娘,忙解釋道。


    “你認識路嗎?”高鳴問道。


    “那能不認識。在這村裏我生活了四十多年,全村四百八十戶人家,那家住在什麽地方,我閉著眼睛都能摸著。”金猛得意的說道。


    “帶我去找她們。”高鳴說道。


    “怎麽滴?她們還沒有迴來?大棒子個****的在幹什麽?”金猛的臉色變得難看至極。


    現在氣溫並不高,但金猛卻是瞬間大汗淋漓,大顆的汗珠從腦門上滴下。


    金猛心裏很清楚,那兩個城裏姑娘要是出了事兒,他這個村長絕對是幹到頭兒了。


    雖然說九路寨村窮得可以說是掉渣,整個村委會一年才不到一萬塊的資金。可是,隔三岔五的,都能去鎮子裏接著開會改善改善生活。而且,有救濟衣服或者救濟款來的時候,全是由他說了算,這走在村裏,那個碰到不恭恭敬敬的喊聲“金村長”?


    有時候,麵上的榮耀比多拿點兒錢還要讓人滿足。


    “我的個娘哎。趕緊走。可別遇到了野狼和熊瞎子。大棒子啊,大棒子,你要是沒保護好兩個專家,老子非得把你烤了吃了。”金猛把希望都寄托到金大棒子身上,可聲音裏都帶著明顯的哭腔。


    “野狼?熊瞎子?”高鳴的臉色難看起來。


    他這才想起來,金大棒子給他吹噓他那匹小馬的時候提起過,他放牛羊吃草的時候曾經碰到過狼群,還是小馬發飆救了他和羊群。


    既然有狼,這種熱帶原始森林裏遇到狗熊,那應該也是正常現象吧。


    如果厲勝男真的遭遇不測,她那個彪悍的老媽還不帶人把自己給拖出去打的個稀巴爛?還有,現在她的堂兄可是全副武裝,一直看他都不怎麽順眼。。


    還有賈絲絲,賈老爺子可是完好無損的交到他手上的,要是。一想到這兒,高鳴腦門上的汗也不比金猛頭上的汗少多少。


    兩個被自己嚇出一身冷汗的男人,望著無邊無際的熱帶雨林發呆。


    ---------


    “他會不會怪我?”厲勝男問道。


    她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手裏正拿著一把匕首,將擋在她前麵的荊棘樹條給撩起來,好方便自己通過。


    一身墨綠色的迷彩服,腳踏軍靴,戴著露出五根手指頭的皮手套,一身戎裝的厲勝男頗有些巾幗英雄的味道。迷彩服還是專門照著厲勝男的身材所做,不僅大小合適還能恰如其分的盡顯她曼妙的身材,英挺而不失嫵媚。


    這行身頭是她來山村之前金水水準備的。按照金女王的說法,這身迷彩既實用,能起到保護女兒身體的作用。又要它穿在身上好看,能夠給女兒的泡男大計加分。


    據她說,每個男人的心中,都藏著一個充滿著製服情節的小惡魔,這身迷彩製服一出,隻要是正常男人,那顆心就得蠢蠢欲動。頗有製服一出,誰與爭鋒的意味兒。


    當然,對於老媽這些“胡言亂語”,厲勝男向來是主動忽略的。可今天,她還是穿上了。


    也許是覺得在叢林裏還是穿這套衣服更方便些吧,誰知道呢?


    女人的心思,玉皇大帝都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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