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生安拍了拍哥斯拉,腳步一抬,向遠處衝去。


    這哥斯拉簡直就是個話癆!


    現在餘生安可沒心情陪他侃大山?所以還是趕緊走人。


    離開沒多久,餘生安操控的骷髏兵靈魂之火一閃,下意識向身後看了一眼。


    就在剛剛,哥斯拉竟然通過亡靈分身,登陸了互聯網!


    這個不起眼的細節,驚到了餘生安,更是令他心中冒出一個奇怪想法。


    亡靈的核心乃是亡魂,本質上就是靈魂。


    自然也會孕育源質。


    因此玩家操控的亡靈分身,本質上就是一個獨立生命個體。


    那麽這是不是意味著,他可以在【冥神追隨者】中傳播互聯網,汲取冥界亡靈源質?


    如果可以的話,他該怎麽做?


    開發個遊戲加速器?外掛?


    這個念頭在餘生安心中一閃而過。


    在衝出數十裏之後,他終於看到了野生亡靈的身影。


    餘生安隨即擊殺了一些,汲取這些亡靈魂魄,親身感受略微提升的境界,心中對於【冥神追隨者】有了更為直觀的認知和數據。


    隨即,他果斷下線。


    維利亞主位麵·深海神宮古堡內。


    餘生安本體驀然睜開眼睛。


    “唿……”


    他幽幽吐了一口氣,從神座上走下來,在大殿中踱步沉思分析起來。


    通過親自上手體驗,他對暗網已經有了一個直觀認識。


    不談內容,先談框架。


    暗網和互聯網各有優點和缺點。


    暗網直接呈現於靈魂之中,隱蔽性更強,一旦在克維爾帝國傳播開來,極難察覺。


    互聯網則通過契約文書方式呈現於視界之中,隱蔽性明顯不足。


    當然了,優點也很明顯。


    那就是能充當虛擬屏幕使用,如果沒有封殺,在生活中可以在很多場景下應用。


    比如,充當招牌、ppt、演示板、電視機、電影院……等等。


    互聯網和暗網共同之處,在於都利用了神格力量,無法幹擾和屏蔽。


    這意味著,隻要冥神不死,不,應該說隻要幽冥神格一天不落入餘生安手中,暗網將一直存在。


    這話也能反過來。


    契約神格隻要一天不落入冥神手中,互聯網也將一直存在。


    雙方接下來的競爭方向,應該是對市場份額的搶奪。


    想要搶奪市場份額,除了互聯網軟實力競爭外,最關鍵的恐怕還是現實領土競爭!


    隻要打下對方領地,通過行政手段,強行封殺,那麽絕對事半功倍。畢竟前有高壓政策下,後有替代產品,對於大多數用戶而言,自然不會再冒著掉腦袋的風險,強行使用另一套網絡。


    這麽說,新神係繞了一圈,還是迴到了傳統領土之爭麽?


    餘生安幽幽吐了一口氣。


    說完網絡框架,那麽剩下的就是網絡內容了。


    提起網絡內容,餘生安便是怒不可遏。


    先發有先發優勢;後發也有後發優勢。


    冥神顯然將後發優勢利用到淋漓盡致之境!


    ——那就是參考先發者經驗,甚至直接拷貝複製餘生安這個先發者內容。不僅少走了很多彎路,也借用了先發優勢。


    在此基礎上,推廣暗網自然不費吹飛之力。


    想到這,餘生安可謂恨極冥神!


    思緒流轉間,他有了應對之策。


    他執掌的乃是契約神格,既然如此,不如設置一份《隱私條約》。


    表麵上宣布尊重用戶隱私,暗中將防抄襲契約暗藏其中。即,禁止用戶轉錄互聯網內容。


    什麽,用戶不願意?


    不願意不準登陸互聯網!


    現在可不是推廣之時——你是甲方,我是乙方。


    如今供求關係早已發生180°翻轉。


    不要說魔法知識的傳播、凱薩督姆的財富、道具商城的源質,就是互聯社交黏性就足以讓絕大部分用戶無法割舍互聯網。


    對了,既然已經禁止轉錄內容,幹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釜底抽薪,再增加一條契約——禁止登陸暗網!


    想到這,餘生安精神大振,立馬站住腳步,心思一動,一份契約文書在他眼前浮現。


    心隨意動間,無數契約條款,在契約文書上一條條列出!


    然而就在他試圖將“禁止登陸暗網”契約寫入文書之時,一股玄奧直覺從他心頭升起!


    ——該契約無法寫入!或者說,即便是寫入也是一條無效條款。


    餘生安駭然!


    怎麽會這樣?


    隻是一個行為約束契約,為何會無效?


    難不成契約神格有缺陷?


    不!


    餘生安仔細感悟著契約神格反饋迴來的信息,良久,他瞳孔驀然放大,表情震驚。


    禁止登陸暗網契約之所以無法寫入,不是契約神格有缺陷,而是此契約涉及冥神所執掌的幽冥權柄!


    何為契約?


    契約的本質就是智慧生物自願簽訂自我約束條款,通過契約權柄強製執行的行為。


    它直接作用於靈魂之上。


    譬如:保密、誓言、共享、奴役……等等。


    而靈魂又屬於幽冥神格權柄。


    禁止登陸暗網,等於否定幽冥權柄。


    這在權柄規則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麵對這情況,餘生安可謂既震怒又驚喜。


    震怒於,一個大殺器無法使用;


    驚喜於,契約神格竟然還擁有部分靈魂權柄?


    這可絕對屬於神秘側的力量!


    他之前別說挖掘了,甚至想都沒想過。


    一時間,餘生安百感交集。


    老祖宗說得好哇!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他的互聯網,啟迪了冥神;


    不想,冥神也促使了他發現契約神格的靈魂權柄。


    其中之荒謬,之戲劇,之神奇,簡直令人感慨萬千!


    餘生安吐了一口氣。


    他嚐試使用虛擬預言神格推演一下契約神格的靈魂權柄,結果顯示所需源質十分龐大。


    目前他儲備源質還略有不足,估計至少得再等一個月才能積攢出來。


    當然了,積攢出來,也不敢全部用來推演,至少得保留一部分用於自保。


    因此,想要推演靈魂權柄,至少得需要三個月以上時間。


    除非他能快速發展用戶。


    “三個月?”


    餘生安念叨著期限,神色有些焦躁。


    他迫切想要擁有靈魂權柄。


    一方麵,正好抄襲暗網隱蔽性優點,直接在靈魂中呈現界麵;


    另一方麵,如果他執掌的靈魂權柄足夠強大,擁有無窮無盡兵源的龐大冥界,至少要有他一席之地。


    他的第四天災,正好可以開辟出全新職業——亡靈。


    ‘三個月太久了,隻爭朝夕才是王道!現在的關鍵是,到哪裏大規模發展用戶?’


    ‘撒傳單?不行,太激進了,這會激怒眾神。’


    餘生安思緒急轉中,有了想法。


    他決定三路齊進!


    隨即餘生安思考起具體執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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