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林區冒險(15)
被神獸團寵後我成了大佬 作者:傾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薑苗苗發現寨子裏快到天黑的時候就一個人都沒有了,各家都有飯味飄出,卻安靜的沒有聲音,這個寨子就像是一個無聲的世界。
等天完全黑了的時候,阿送的老婆也不再織布,直接上三樓去睡覺了,家裏非常黑暗,隻餘下一盆燃燒的炭火發著紅色的光芒。
阿送拿出一個大氈子鋪在二樓的原木上,又拿出兩床被子留給薑苗苗他們,他也上三樓睡覺去了。
“對了,晚上你們別出門,這裏是山上,野獸比較多!”阿送臨走時說了一聲,也不管薑苗苗他們答應沒有直接上樓了。
留下薑苗苗他們麵麵相覷。
夜晚,就像怪獸張開了大口,靜靜的等待著人們去自投羅網。
薑苗苗他們也睡了,等到炭火燃盡的那一刻,屋子裏徹底的陷入了黑暗,薑苗苗唰的一下睜開了眼睛,她先放開五感探查了一下周圍,才如貓兒一樣輕輕的躍起,然後從窗戶上翻了下去。
這是她白天就探好的路,薑苗苗剛走到樓下,突然感覺有什麽東西過來了,她立刻躲進樹林裏麵,然後她就看到奇異的一幕。
隻見那頭消失的蜃龍從小路上遊了過來,它來到寨子裏,突然張開了嘴,仿佛發出什麽超聲波一樣,不一會兒,就有一些白色的東西從各家各戶飛出來,飛向蜃龍的嘴裏。
薑苗苗感覺有些頭暈,很想睡覺,她身上的龜甲突然出現了,似是將什麽擋在了外麵。
而這時,薑苗苗突然看見阿送家的門打開了,從裏麵走出來兩個如同夢遊一樣的人,一步一步的朝著蜃龍走去。
薑苗苗仔細一看,這不是沉櫻和馬傳騏嗎?此時他們倆個如同木偶一樣被人操控,毫無知覺。
薑苗苗眼中閃過一抹戾氣,阿送他們肯定知道晚上蜃龍要來,而整個寨子,隻有沉櫻和馬傳騏出來了,說明他們都有應對之法,卻沒有一個人來告訴他們,薑苗苗有理由懷疑,這些年失蹤的人口,大多跟這個寨子有關。
薑苗苗忍了忍,她想看看蜃龍要幹什麽,另外,她害怕現在打斷蜃龍,就找不到餘落染了。
蜃龍看見出來兩個人,轉身就順著小路遊走了,任由沉櫻和馬傳騏慢慢的跟在後麵,它似乎一點兒都不擔心他們跑掉,自己先迴了黑水河。
薑苗苗快一步跟上蜃龍,蜃龍身軀龐大,但是在山路上遊走的特別快,等薑苗苗趕到河邊蜃龍已經消失在河裏麵了。
河水依舊平靜,兩岸的樹木上依舊亮著一個個果實,倒映著水麵上,仿佛一條神秘的星河。
就在這時,一個個氣泡從河水裏冒了出來,它們像小船一樣靜靜的躺在河麵上,每一個氣泡裏麵都包裹著一個人,他們麵帶微笑的睡著,不知今夕是何年!
原來蜃龍將這些人都藏在水底了!難怪白天看不見!
薑苗苗在河邊挨個的找,剛開始還看的過來,可是隨著氣泡越來越多,她看的眼花繚亂,已經分不清哪些是看過的,哪些沒看過!
不行,這樣根本就找不出來。
薑苗苗拍了拍腦袋,感覺自己想了一個笨辦法,蜃龍不知道盤踞在這裏多少年了,這樣找下去,找到猴年馬月啊!
怎麽辦?
就在薑苗苗一籌莫展的時候,沉櫻和馬傳騏他們終於走到了,隻見他們直直的走向河水,絲毫不顧忌河水已經淹沒了他們的膝蓋。
薑苗苗緊張的看著,她沒有出手,她在等蜃龍出現的那一刻。
就在這時,平靜的河麵上出現了漣漪,一個巨大的頭顱從水裏露了出來,它長著蛇的腦袋,頭上卻長著兩隻鹿角,看起來很滑稽。
它一出現就對這沉櫻和馬傳騏張開了嘴,一個泡泡從它的嘴裏吐出,朝著馬傳騏飄了過去,那個泡泡遇水就長,越長越大,等它飄到馬傳騏身前時,已經有一個成人那麽大了。
而就在那個泡泡要將馬傳騏包裹住的時候,鳳鳴聲響起,一條紅色的火羽如流星一般在河麵上留下一道火紅的殘影,直奔蜃龍而去。
蜃龍迅速的朝著火羽噴出一口白霧,那隻火羽也噴出一口火焰,火焰遇到白霧,立刻將它焚燒的幹幹淨淨。
蜃龍大吃一驚,立刻就要往水裏沉,結果沉的晚了,它的鹿角被火焰撞上,一聲撕心裂肺的吼聲從河底傳出,接著河水中巨浪翻滾,一條水桶粗的蛇身在水中來迴的翻滾,掀起的浪花將河麵上的那些氣泡都衝向河岸。
同時馬傳騏和沉櫻也醒了過來,兩人被澆了一頭一臉的水,險些坐到了水裏。
“馬傳騏!沉櫻,快找餘落染!”薑苗苗大聲叫道。
兩人瞬間反應了過來,都朝著岸邊的氣泡跑過來。
薑苗苗放出所有的契約獸,讓它們去找,她自己也在一個個氣泡中間穿梭。
這個不是!這個也不是!這個,還有這個,都不是!
三個人加幾隻契約獸花了半個小時將周圍的氣泡都看了一遍。
沒有!都沒有!
三人即擔憂,又鬆了口氣!
“隊長!餘落染不再這裏!”沉櫻皺著眉頭。
“沒事!有時候沒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馬傳騏拍拍沉櫻的肩膀,兩人都凍的瑟瑟發抖。
“找點柴火烤烤火!”薑苗苗囑咐兩人,又將目光落在河麵上。
此時,蜃龍已經死透了,它的腦袋燒沒了,隻剩下一個巨大的身軀漂浮在水麵上,小火在蜃龍的身軀上盤旋,像是一個德勝的將軍。
小火的靈火可焚燒萬物,隻要沾上一點兒就熄滅不了,除非完全燒幹淨。
這頭蜃龍如果一直躲在水裏不出來,薑苗苗還沒有辦法,畢竟水火相克,在水裏小火的火焰要大打折扣,但是它自己露頭了,就怪不得別人了,那火焰會順著它的角一直燒幹淨,雖然速度慢一些,可是卻是怎麽也撲不滅的。
馬傳騏和沉櫻找來幾根粗木頭,向小火借了點火就站在河邊烤起火來:“隊長!現在要怎麽辦?”
等天完全黑了的時候,阿送的老婆也不再織布,直接上三樓去睡覺了,家裏非常黑暗,隻餘下一盆燃燒的炭火發著紅色的光芒。
阿送拿出一個大氈子鋪在二樓的原木上,又拿出兩床被子留給薑苗苗他們,他也上三樓睡覺去了。
“對了,晚上你們別出門,這裏是山上,野獸比較多!”阿送臨走時說了一聲,也不管薑苗苗他們答應沒有直接上樓了。
留下薑苗苗他們麵麵相覷。
夜晚,就像怪獸張開了大口,靜靜的等待著人們去自投羅網。
薑苗苗他們也睡了,等到炭火燃盡的那一刻,屋子裏徹底的陷入了黑暗,薑苗苗唰的一下睜開了眼睛,她先放開五感探查了一下周圍,才如貓兒一樣輕輕的躍起,然後從窗戶上翻了下去。
這是她白天就探好的路,薑苗苗剛走到樓下,突然感覺有什麽東西過來了,她立刻躲進樹林裏麵,然後她就看到奇異的一幕。
隻見那頭消失的蜃龍從小路上遊了過來,它來到寨子裏,突然張開了嘴,仿佛發出什麽超聲波一樣,不一會兒,就有一些白色的東西從各家各戶飛出來,飛向蜃龍的嘴裏。
薑苗苗感覺有些頭暈,很想睡覺,她身上的龜甲突然出現了,似是將什麽擋在了外麵。
而這時,薑苗苗突然看見阿送家的門打開了,從裏麵走出來兩個如同夢遊一樣的人,一步一步的朝著蜃龍走去。
薑苗苗仔細一看,這不是沉櫻和馬傳騏嗎?此時他們倆個如同木偶一樣被人操控,毫無知覺。
薑苗苗眼中閃過一抹戾氣,阿送他們肯定知道晚上蜃龍要來,而整個寨子,隻有沉櫻和馬傳騏出來了,說明他們都有應對之法,卻沒有一個人來告訴他們,薑苗苗有理由懷疑,這些年失蹤的人口,大多跟這個寨子有關。
薑苗苗忍了忍,她想看看蜃龍要幹什麽,另外,她害怕現在打斷蜃龍,就找不到餘落染了。
蜃龍看見出來兩個人,轉身就順著小路遊走了,任由沉櫻和馬傳騏慢慢的跟在後麵,它似乎一點兒都不擔心他們跑掉,自己先迴了黑水河。
薑苗苗快一步跟上蜃龍,蜃龍身軀龐大,但是在山路上遊走的特別快,等薑苗苗趕到河邊蜃龍已經消失在河裏麵了。
河水依舊平靜,兩岸的樹木上依舊亮著一個個果實,倒映著水麵上,仿佛一條神秘的星河。
就在這時,一個個氣泡從河水裏冒了出來,它們像小船一樣靜靜的躺在河麵上,每一個氣泡裏麵都包裹著一個人,他們麵帶微笑的睡著,不知今夕是何年!
原來蜃龍將這些人都藏在水底了!難怪白天看不見!
薑苗苗在河邊挨個的找,剛開始還看的過來,可是隨著氣泡越來越多,她看的眼花繚亂,已經分不清哪些是看過的,哪些沒看過!
不行,這樣根本就找不出來。
薑苗苗拍了拍腦袋,感覺自己想了一個笨辦法,蜃龍不知道盤踞在這裏多少年了,這樣找下去,找到猴年馬月啊!
怎麽辦?
就在薑苗苗一籌莫展的時候,沉櫻和馬傳騏他們終於走到了,隻見他們直直的走向河水,絲毫不顧忌河水已經淹沒了他們的膝蓋。
薑苗苗緊張的看著,她沒有出手,她在等蜃龍出現的那一刻。
就在這時,平靜的河麵上出現了漣漪,一個巨大的頭顱從水裏露了出來,它長著蛇的腦袋,頭上卻長著兩隻鹿角,看起來很滑稽。
它一出現就對這沉櫻和馬傳騏張開了嘴,一個泡泡從它的嘴裏吐出,朝著馬傳騏飄了過去,那個泡泡遇水就長,越長越大,等它飄到馬傳騏身前時,已經有一個成人那麽大了。
而就在那個泡泡要將馬傳騏包裹住的時候,鳳鳴聲響起,一條紅色的火羽如流星一般在河麵上留下一道火紅的殘影,直奔蜃龍而去。
蜃龍迅速的朝著火羽噴出一口白霧,那隻火羽也噴出一口火焰,火焰遇到白霧,立刻將它焚燒的幹幹淨淨。
蜃龍大吃一驚,立刻就要往水裏沉,結果沉的晚了,它的鹿角被火焰撞上,一聲撕心裂肺的吼聲從河底傳出,接著河水中巨浪翻滾,一條水桶粗的蛇身在水中來迴的翻滾,掀起的浪花將河麵上的那些氣泡都衝向河岸。
同時馬傳騏和沉櫻也醒了過來,兩人被澆了一頭一臉的水,險些坐到了水裏。
“馬傳騏!沉櫻,快找餘落染!”薑苗苗大聲叫道。
兩人瞬間反應了過來,都朝著岸邊的氣泡跑過來。
薑苗苗放出所有的契約獸,讓它們去找,她自己也在一個個氣泡中間穿梭。
這個不是!這個也不是!這個,還有這個,都不是!
三個人加幾隻契約獸花了半個小時將周圍的氣泡都看了一遍。
沒有!都沒有!
三人即擔憂,又鬆了口氣!
“隊長!餘落染不再這裏!”沉櫻皺著眉頭。
“沒事!有時候沒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馬傳騏拍拍沉櫻的肩膀,兩人都凍的瑟瑟發抖。
“找點柴火烤烤火!”薑苗苗囑咐兩人,又將目光落在河麵上。
此時,蜃龍已經死透了,它的腦袋燒沒了,隻剩下一個巨大的身軀漂浮在水麵上,小火在蜃龍的身軀上盤旋,像是一個德勝的將軍。
小火的靈火可焚燒萬物,隻要沾上一點兒就熄滅不了,除非完全燒幹淨。
這頭蜃龍如果一直躲在水裏不出來,薑苗苗還沒有辦法,畢竟水火相克,在水裏小火的火焰要大打折扣,但是它自己露頭了,就怪不得別人了,那火焰會順著它的角一直燒幹淨,雖然速度慢一些,可是卻是怎麽也撲不滅的。
馬傳騏和沉櫻找來幾根粗木頭,向小火借了點火就站在河邊烤起火來:“隊長!現在要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