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許寧從夢中驚醒,他們被強行踢出夢中世界,要不是有金色能量保護,她的靈魂肯定是受不了這種衝擊。
“可惡,疼死老娘了!”
他們降落的位置是在床上,洛嬈的腳撞到了床頭,瞬間感覺到麻痹,紅了一大塊。
白團心疼她,可是卻沒有辦法幫她揉。
剛剛明明還好好的,沒想到突然就被彈出來了,一點征兆都沒有,難道是他們改不了他的夢,變成了噩夢,然後才驚醒的?
洛嬈翻了個身,伸手拿過自己的平板電腦,點開屏幕。
男人坐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然後走下床,站到窗戶前,手搭上去,深深的陷入了沉思。
洛嬈覺得無趣,把平板丟到一邊,身上全是汗臭。
“水聲”嘩啦啦的響。
白團已經被關進了小黑屋,那屏幕都是三字經,弄得他頭昏眼花。
洗完澡出來,她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一覺,全然沒有聽見白團後麵說了什麽。
一連好幾天,這個男人依舊住在這裏,一點沒有要走的意思。
假期還有三天就要結束了,洛嬈在哪裏都沒有去,什麽事情也沒有做。
“外婆,這裏有什麽好玩的地方推薦嗎?我在家都無聊死了!”洛嬈挽著外婆的手臂,和她提煉兩天香水了,已經知道其中的奧秘了。
外婆輕輕的點了點她的額頭,眼神裏充滿了寵溺,“你呀,真是閑不住,才和外婆弄兩天,就煩了?”
洛嬈嘟著嘴,把頭靠在她的肩膀,“外婆,好外婆,你知道我閑不住,我都已經記住了!想出去玩嘛!”
爸爸媽媽這兩天被洛嬈打發出去約會,現在不在家。
她特別佩服常許寧厚臉皮的程度,老是待在這裏也不嫌尷尬!還每天的獻殷勤。放在洛嬈每天晚上都會進她的夢裏搗亂。
“好好好,外婆依你!”
可是她沒有想到的是,帶她出去玩的人居然是男主,時也!那豈不是有很多相處的時間?
劇情不會在不知不覺中又迴到了軌道上吧?
“嬈嬈,你穿白裙子真好看!”
洛嬈現在隻想跳車,雖然她很磕他的顏,但還是想活的久一點啊!
“那說明你眼光挺好的。”起碼現在還挺好的,之後就不知道怎麽瞎的了。
他哄女孩子一套一套的,就比如後座的那束花,特地給她帶的防曬霜,以及她想喝水時主動幫她擰開瓶蓋。
每一個細節都做的很好,但就是做的太好了,讓洛嬈對他越來越失望。
她心想:如果他是真心的就好了,要是我是個單純的傻白甜,肯定就直接進入了他的圈套吧!
原女主:你在內涵誰!
因為有了紀長恩,所以她忘了自己以前多麽喜歡她的崽崽,還未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一直期待與他的見麵,現在卻……
時也偏過頭問她,“想去哪裏玩?”
洛嬈偷偷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然後微笑的對他說:“這裏有古鎮嗎?我們去淘寶吧!”
其實她很少出門的,去找紀長恩也是白團花了很大力氣才勸動的。
她安靜的像個玩偶,很少說話,迴答也是一搭沒一搭的。
時也錯愕,剛剛不是還興致勃勃的要去淘寶嗎?現在怎麽陰氣沉沉的。
白團也搞不懂她了,剛來的時候,還吵著鬧著要見崽崽,現在就在旁邊,反而提不起興趣來了。
時也時不時會偷瞄她一眼,也沒有看出她有什麽不正常,以為是不喜歡搭車的原因。
他宴會上第一次碰見她的時候,她還是個孩子,小小一隻,還不到自己的肩膀。
不知道提醒了哪位損友的話,對女孩子越高冷越好,這樣她就會對你的興趣越來越高。
可他卻忘記了,那是他們第一次見,第一印象有多麽的重要。
隻是後來他想盡辦法去彌補,也補不上她心裏的那一塊隔閡了。站在她們家門前,他心裏的欲望告訴他,必須拿下洛嬈。
全家最疼愛的寶貝,出嫁時,嫁妝肯定不會少,可以讓他發家致富了。
即便對她沒有愛,也可以保證她餘生無憂,安享晚年。
洛嬈諷刺的笑了,轉眼又恢複正常。
風和日麗,雖然已經步入了秋天,但她著夏裝都還覺得有些熱。正午日光毒辣,這輛車還是沒棚的。
洛嬈不滿的嘟著嘴:“又要被曬黑了!”
白團幸災樂禍的笑了:“你前任崽崽,可是已經給你帶了防曬霜哦!記得多塗一點哦!”
好像揍扁它!
時也神情一瞬間變得十分詭異。
難道自己的美男計成功?所以這位嬌生慣養的大小姐是在和自己……撒嬌?
少女嬌憨懵懂,幹嘛露出這種神情呢,她眨了眨眼睛,打心底開始嫌棄他。
白團哈哈大笑:“他一定覺得自己現在魅力十足!”成功的拿下了你這個花癡。
當然,後麵那句話它沒有說出來。
時也一頓操作過後,“你等一下啊。”
車棚自己升起來,要是放在沒見過世麵的人麵前,肯定雙眼放光,然後誇他好厲害。
可洛嬈的那個世界,都爛大街了。她都司空見慣了。
她翻翻找找,找到了一副墨鏡,放下鏡子,戴上還挺好看的。
時也微微皺起好看的劍眉,情況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樣,之前再過的女生都會特別驚訝。這未免也太平靜了點吧!
“到了!”
白團:“……”沒本事還裝s!
繞過那條街,看到一個很大的門框,牌匾上有四個字“青窯古鎮”。旁邊有很多小販擺著地攤,商品琳琅滿目。
“喔噢!”洛嬈拿出相機,“哢嚓”好幾下。
時也看著她的笑容,晃了晃神,“走吧,帶你去吃冰沙降降暑!”
“好啊!”洛嬈跟在他的後麵,亦有新鮮的玩意兒就會用相機拍下來,這些她都準備帶給紀長恩。
要羨慕死他,哈哈。
白團不喜歡這個氣運之子,他自私自利,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還利用善良的人。
也不知道寫這本書的男作者,到底是怎麽想的,貪戀人家的美色,又貪圖人家的家財,最後還害她家破人亡。
多多少少都有些變態。
“可惡,疼死老娘了!”
他們降落的位置是在床上,洛嬈的腳撞到了床頭,瞬間感覺到麻痹,紅了一大塊。
白團心疼她,可是卻沒有辦法幫她揉。
剛剛明明還好好的,沒想到突然就被彈出來了,一點征兆都沒有,難道是他們改不了他的夢,變成了噩夢,然後才驚醒的?
洛嬈翻了個身,伸手拿過自己的平板電腦,點開屏幕。
男人坐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然後走下床,站到窗戶前,手搭上去,深深的陷入了沉思。
洛嬈覺得無趣,把平板丟到一邊,身上全是汗臭。
“水聲”嘩啦啦的響。
白團已經被關進了小黑屋,那屏幕都是三字經,弄得他頭昏眼花。
洗完澡出來,她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一覺,全然沒有聽見白團後麵說了什麽。
一連好幾天,這個男人依舊住在這裏,一點沒有要走的意思。
假期還有三天就要結束了,洛嬈在哪裏都沒有去,什麽事情也沒有做。
“外婆,這裏有什麽好玩的地方推薦嗎?我在家都無聊死了!”洛嬈挽著外婆的手臂,和她提煉兩天香水了,已經知道其中的奧秘了。
外婆輕輕的點了點她的額頭,眼神裏充滿了寵溺,“你呀,真是閑不住,才和外婆弄兩天,就煩了?”
洛嬈嘟著嘴,把頭靠在她的肩膀,“外婆,好外婆,你知道我閑不住,我都已經記住了!想出去玩嘛!”
爸爸媽媽這兩天被洛嬈打發出去約會,現在不在家。
她特別佩服常許寧厚臉皮的程度,老是待在這裏也不嫌尷尬!還每天的獻殷勤。放在洛嬈每天晚上都會進她的夢裏搗亂。
“好好好,外婆依你!”
可是她沒有想到的是,帶她出去玩的人居然是男主,時也!那豈不是有很多相處的時間?
劇情不會在不知不覺中又迴到了軌道上吧?
“嬈嬈,你穿白裙子真好看!”
洛嬈現在隻想跳車,雖然她很磕他的顏,但還是想活的久一點啊!
“那說明你眼光挺好的。”起碼現在還挺好的,之後就不知道怎麽瞎的了。
他哄女孩子一套一套的,就比如後座的那束花,特地給她帶的防曬霜,以及她想喝水時主動幫她擰開瓶蓋。
每一個細節都做的很好,但就是做的太好了,讓洛嬈對他越來越失望。
她心想:如果他是真心的就好了,要是我是個單純的傻白甜,肯定就直接進入了他的圈套吧!
原女主:你在內涵誰!
因為有了紀長恩,所以她忘了自己以前多麽喜歡她的崽崽,還未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一直期待與他的見麵,現在卻……
時也偏過頭問她,“想去哪裏玩?”
洛嬈偷偷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然後微笑的對他說:“這裏有古鎮嗎?我們去淘寶吧!”
其實她很少出門的,去找紀長恩也是白團花了很大力氣才勸動的。
她安靜的像個玩偶,很少說話,迴答也是一搭沒一搭的。
時也錯愕,剛剛不是還興致勃勃的要去淘寶嗎?現在怎麽陰氣沉沉的。
白團也搞不懂她了,剛來的時候,還吵著鬧著要見崽崽,現在就在旁邊,反而提不起興趣來了。
時也時不時會偷瞄她一眼,也沒有看出她有什麽不正常,以為是不喜歡搭車的原因。
他宴會上第一次碰見她的時候,她還是個孩子,小小一隻,還不到自己的肩膀。
不知道提醒了哪位損友的話,對女孩子越高冷越好,這樣她就會對你的興趣越來越高。
可他卻忘記了,那是他們第一次見,第一印象有多麽的重要。
隻是後來他想盡辦法去彌補,也補不上她心裏的那一塊隔閡了。站在她們家門前,他心裏的欲望告訴他,必須拿下洛嬈。
全家最疼愛的寶貝,出嫁時,嫁妝肯定不會少,可以讓他發家致富了。
即便對她沒有愛,也可以保證她餘生無憂,安享晚年。
洛嬈諷刺的笑了,轉眼又恢複正常。
風和日麗,雖然已經步入了秋天,但她著夏裝都還覺得有些熱。正午日光毒辣,這輛車還是沒棚的。
洛嬈不滿的嘟著嘴:“又要被曬黑了!”
白團幸災樂禍的笑了:“你前任崽崽,可是已經給你帶了防曬霜哦!記得多塗一點哦!”
好像揍扁它!
時也神情一瞬間變得十分詭異。
難道自己的美男計成功?所以這位嬌生慣養的大小姐是在和自己……撒嬌?
少女嬌憨懵懂,幹嘛露出這種神情呢,她眨了眨眼睛,打心底開始嫌棄他。
白團哈哈大笑:“他一定覺得自己現在魅力十足!”成功的拿下了你這個花癡。
當然,後麵那句話它沒有說出來。
時也一頓操作過後,“你等一下啊。”
車棚自己升起來,要是放在沒見過世麵的人麵前,肯定雙眼放光,然後誇他好厲害。
可洛嬈的那個世界,都爛大街了。她都司空見慣了。
她翻翻找找,找到了一副墨鏡,放下鏡子,戴上還挺好看的。
時也微微皺起好看的劍眉,情況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樣,之前再過的女生都會特別驚訝。這未免也太平靜了點吧!
“到了!”
白團:“……”沒本事還裝s!
繞過那條街,看到一個很大的門框,牌匾上有四個字“青窯古鎮”。旁邊有很多小販擺著地攤,商品琳琅滿目。
“喔噢!”洛嬈拿出相機,“哢嚓”好幾下。
時也看著她的笑容,晃了晃神,“走吧,帶你去吃冰沙降降暑!”
“好啊!”洛嬈跟在他的後麵,亦有新鮮的玩意兒就會用相機拍下來,這些她都準備帶給紀長恩。
要羨慕死他,哈哈。
白團不喜歡這個氣運之子,他自私自利,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還利用善良的人。
也不知道寫這本書的男作者,到底是怎麽想的,貪戀人家的美色,又貪圖人家的家財,最後還害她家破人亡。
多多少少都有些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