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擺平以後,我長了一個教訓,盡量對那些娛樂者們敬而遠之,他們太牛逼了,寫新聞寫文章似乎從來不用過腦子,他們的強項就是無中生有和胡編亂造。要防他們,不然你的不經意的一句話到了他們嘴裏或筆下沒有不走樣兒不變形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幫狗仔隊們,他們個個都是偷拍好手,他們像一群臭蒼蠅一樣盯著你不放,並時常做出一些很賤的行為來,讓你討厭之至。

    明星的生活其實是很忙的,比如我,幾個月來似乎不曾閑下過,還不如普通的工薪階層,起碼每月都有幾天單休或雙休什麽的。可是忙來忙去,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瞎忙了些什麽。錢雖是賺了不少,快樂卻一分沒見增長。

    唱歌吧,得看歌迷的臉色,唱了一首,他們覺得不過癮,要你再唱,你隻好再唱。不唱不行,不唱他們會不高興的,他們一不高興,到處說你的壞話,要知道,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他們隻消在網上發個貼子,說歌星康永樂無視歌迷的合理要求耍大牌什麽的,那你完了,幾天後全世界都將知道這個消息,並且聞知者都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所以說,歌迷得罪不起啊。他們能讓你一夜之間名聲掃地啊。

    演戲呢,又得看導演的臉色,他讓你怎麽演你就得怎麽演,不給你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你自己想來點頗有創新的題外發揮都不成。你苦惱了,說導演我不演了,你愛找誰找誰吧。他就生氣了,他一生氣,後果是很嚴重的,他會到處在公眾場合造你的謠,說這個演員是如何如何的虛偽、不敬業以及目空一切,他發誓今後不會再與你合作了,並勸告其它導演也不要與你這種演員合作,讓你毀了名聲,斷了戲路,死無葬身之地。

    反正做明星就是這樣,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處處要以身作則,不能動輒耍脾氣,不能不講衛生,不能賺錢太快,不能交友太多,不能不孝順,不能不義演……

    關於我個人的感情生活,在這裏我可以略微講一點。成名之前談過一場不成功的戀愛,就是和金花的那場,但這不應該歸於失戀之類,要失戀也是金花失,是我甩的她,傷心欲絕的該是她。其實金花之外,我曾喜歡過一個女孩子,是一個長頭發大眼睛的中學生,每次見到她,她能總給我一種很清純的感覺,並且令我想入非非。這或許叫做暗戀吧,是我暗暗地戀著她的。不過戀著她的不止一人,中街的流氓頭子陳八也是之一,但最後還是陳八得逞了,畢竟在五馬鎮上,數他混得最吊。每逢我看到他們倆個摟摟抱抱出雙入對,我都心痛得跟針紮似的,埋怨自己懦弱、無能、不成器。我成名以後,曾派人打探過陳八和那女孩的情況,才得知,女孩早輟了學,並染了毒隱,已經關到戒毒所了,而陳八不知所終,走失於五馬鎮,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這點往事被我收錄在我的自傳《夢裏不知身是客——華人巨星康永樂成長背後的故事》一書裏。當然,書裏的敘述更為具體詳實,這裏就不贅言了。需要特別提及的是,該書已由明日之星出版社隆重出版,最遲到下半月,全國各大書店都將有售,歡迎一路喜歡我支持我的歌迷或影迷朋友們繼續喜歡和支持我的這本書,我把青春寫在書裏獻給你們了。並且我將擇期舉辦此書的簽售活動,場地設在北京、上海、深圳、重慶等幾個大城市,具體的行程安排此時還不宜透露,到時候我會帶給你們一個驚喜的——還是那句話,相信我,沒錯的。

    另:申明一下,阿一女士是我的“康永樂工作室”的一個貝司手,也是我音樂上的一個前輩,我對她一向很是尊重。《娛天下》周刊上所登的有關我和阿一老師有染的報道純屬記者所撰,並無一點事實依據。特此澄清一下,免得歌迷或影迷朋友們輕信了小報,對我產生了誤會。《娛天下》純粹的是“愚天下”。這次是個警告,《娛天下》的記者們聽好了,沒有下次了,不然你們將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名人”不說暗話,我康永樂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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