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睜開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環顧四周的一切。

    我知道眼前就是我的家,雖不富裕,但足夠溫飽。我想起在整個五馬鎮上,我家是多麽不起眼的一個,而我的父親母親也是普通的小販,在前街以擺攤為生,春秋兩季多賣舊貨,都是些便宜的日常用品,夏天賣點冰棒冰糕之類,冬天則常賣熟食和煙酒。

    父親和母親每日的工作都很忙,基本上都是早上六七點出門,晚上十一二點才能迴來,賺錢真的不是很容易。

    關於這點,我能認同,可總是不能理解。

    父母不在,我是自由的。我家住的是平房,這跟鎮上鄰居們的住房比起來,真是寒酸得可以。這常常讓我在同學或朋友麵前抬不起頭來。

    我的臥室四麵牆上,張貼的都是名星們的肖像畫,有劉華德的,有梁偉朝的,有龍成的,有李傑連的,這些男人都是我極度崇拜的偶像,我的畢生夢想就是有朝一日成為他們。

    然而,我今年才二十二歲,十六歲就綴了學,在五馬鎮上一混就是五六年,我有什麽資格能夠成為他們呢?我沒功夫,沒相貌,沒文化,沒人品,總之就是沒有真才實學——和他們相比簡直就是天差地遠,想做明星,難啊。

    可我就是想做,一門心思地想做。

    當然,在有這個想法之前,我是一個名副其實的追星族。我平時沒事就打開電視追蹤有關他們的報道,家裏也訂了幾份娛樂周刊,學他們唱歌的樣子,學他們說話的口氣,學他們走路的姿勢,學他們耍酷的表情。

    幾年前流行了周倫傑,他是個台灣少年,因為橫豎都溢的音樂才華很快紅遍了大江南北黃河上下。並且時至今日,依然是當今娛樂界最當紅的明星,沒有之一。我對他的崇拜可謂是滲透到了他的每一個細胞裏。他出的專輯每一張我都有收藏,並且其中的每一首歌我都會翻唱。

    我有幸在去年春節前夕參加了他的一個香港演唱會。我是坐火車去的,我問父親要了八百塊錢,火車一路不斷換站,到香港時,錢已花去一半,然後用三百塊買了張入場券,還是個站票,看場中心揮舞的周倫傑就像一個螢火蟲。

    演唱會完畢我再搭車迴家,行不到五百裏,被列車員轟下了車,無奈之下,隻好用僅剩的兩塊錢打了個長途電話,讓父親來接我。

    我以為父親定然不會來,可他還是來了,迴到家裏,他氣唿唿地要教訓我,但是被慈愛的母親攔住了,說子不教,父之過,你應該責備你自己才是。

    父親聽了,長歎一聲,放了我一馬。

    這些都是以前的陳穀子爛芝麻了,不去提它了。可現在,隨著年月的增長,我的明星之夢也與日俱增。

    想著自己實現夢想的遙不可及,便有些鬱悶了,決定出去轉轉。

    五馬還是原來的五馬,今日與昨日,昨日與前日,並無什麽不同。街上的行人步履還是那麽匆忙,麵色還是那麽焦慮,眼神還是那麽精明,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忙著掙錢——錢是個好東西啊,有了它,等於有了一切。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成了明星,那我一定會擁有很多的錢,我要如何來支持那麽多的錢,倒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

    不過也不難,首先我會給自己配一輛私家轎車,最好是外國牌子的,像福爾特、勞斯萊斯、沃爾沃,都比國產的強。不是我不愛國,國產的就是沒人家跑的快啊。然後定居美國洛杉磯或者夏威夷,名人們都愛去那裏玩,弄一套別墅,最好靠海,能一眼看到一眼看不到邊的海天相接。找情人嘛最好找個國內的,找國內的最好找南方的,蘇杭出美人,那裏的女子準水靈。當然不能趕早結婚了,一般的明星都先弄倆私生子,三十五到四十五歲之間再對外公布自己的婚事。而現在的大部分民眾都有一種仇富心理,為避免無意的傷害,得給自己配兩個保鏢,這樣才能有點安全感。不然一出門被人認出就會有生命危險。

    還有,還有……暫時不想了,等有錢了再說吧。

    我很清楚父母在哪條街上擺著攤兜售著那些不值錢的小玩意兒,我不想碰上他們,他們會讓我覺得臉紅。楊柳街有家電影院,也是鎮上唯一的一家,我因為沒錢買門票,從後門偷偷溜了進去。裏麵靜悄悄的,放著一個經典的功夫片,我曾看過好幾次,主角是龍成,他很會搞笑,弄得觀眾都笑歪了嘴。之後放了一個愛情片,有人開始離場。之後是一個動畫片,小家夥們看得津津有味。最後是一個三級的色情片,小孩子們都被轟了出去,圍上了很多光棍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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