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離京城安全區幾十公裏外的一個地級市,這裏城市的區域已經縮小了三分之二,隻剩下最中心的一點地方,周圍全部都被變異植物侵占。


    那些低矮的樓房,全部被植物覆蓋,那些高大的建築物,也被變異植物爬滿全身,其中有棟高聳的建築物,下麵幾十米全部都被遒勁藤蔓纏繞,看不到任何一絲鋼筋混凝土的樣子,而上麵依舊還是原來大樓的風貌。


    乍一看,就好像植物中,長出了一棟大樓一樣,形成了一種奇幻的風格。


    這棟大樓其實已經殘破不堪了,末世才兩年多,大樓上麵的很多窗戶玻璃都破損了,外牆也剝落了。


    在這棟大樓的樓頂之上,寒風吹過,就會帶起一道不小的煙塵,如同末世以前這個地區經常出現的沙塵暴一樣。


    在大樓頂端的水塔上,坐著毛幸福,他旁邊放著的是他的吉他,而他的懷裏正抱著一個人。


    是一個大男人,一個把頭埋進他懷裏,撅著屁股的大男人。


    那個大男人的個頭比毛幸福還要大,看著有一種讓人不由產生邪惡想法的違和感。


    “嗚嗚~大哥,都死了!都死了!我活不下去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閉上眼睛就能看到他們的死狀,太慘了!太慘了~”男人嗷嗷哭著。


    男人正是王勝利,他在混亂之中被毛幸福救走,一直跑到了這裏。


    原本以毛幸福的實力,想帶著王勝利跑到這裏,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當時場麵實在是太過混亂了,王東嶽的人人數上雖然是最少的,但裝備上絕對是最精良的,尤其是在穿了改裝的輕型機甲之後,實力更是增加一倍。


    而且改良過的充能炮、充能槍威力也增大了很多,就算覺醒九層也不敢被充能炮直接轟中。


    所以當時在場的眾多高手,大部分都躲避充能炮去了,根本就沒人注意毛幸福帶著王勝利逃跑了,這才讓兩人跑到了這裏。


    毛幸福沒有說話,隻是輕輕地撫摸王勝利的腦袋,安慰著王勝利。


    “大哥,他們都死了,卻一個個讓我好好活著,我怎麽好好活著,沒有他們我怎麽活?”


    “哥,我活不下去了,我找不到活著的動力,我也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他們都死了,我活著沒有意思了,哥,我想死了!”


    王勝利依舊把頭,埋在了毛幸福的懷裏,依舊把屁股撅的高高的。


    毛幸福此時開口了,他說道:“勝利啊,我給你說說我的故事吧!”


    王勝利沒有迴答,毛幸福也沒有等王勝利迴答,就直接開口敘述了:


    我以前有一個很好的兄弟,他叫吳長權,我倆從小就一起,是發小,小學中學大學,我們都是一個學校的,都是很好的兄弟。


    我喜歡音樂,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我記得我上五年級的時候,很想要一把自己的吉他,但是我家裏窮,我爸爸很早就去世了,隻有我和我媽,我們買不起吉他。


    他就偷家裏的錢,幫我買吉他,因此他被吊在房梁上,被用皮帶狠狠的抽,打得皮開肉綻的。


    但是他依舊滿不在乎的說:毛子,隻要你將來成為歌唱家,一切都值了。


    從那天起,我就開始努力,我努力要成為一個歌唱家,後來受西方文化的影響,我喜歡搖滾,也組建了自己的樂隊。


    當時我邀請他加入我的樂隊,並且還想用他的名字作為我的樂隊名字,但是他拒絕了,他說,你的樂隊,就該用你的名字。


    所以我的樂隊叫幸福計劃,一支向往幸福,一支計劃著幸福的樂隊。


    樂隊成立的那天,我們喝了很多酒,一起躺在地壇公園的石階上,看著星空對彼此說:將來一定要幸福。


    原本我以為我們都會幸福,直到一個女人的出現,打破了我們多年的兄弟情分。


    他比較本分老實,是什麽事情都喜歡藏在心裏的,什麽感情都埋在心底的人。


    而因為我喜歡音樂,音樂需要表達,尤其是是搖滾樂,加上那個時候年輕氣盛,所以我的表現往往都是很張揚的。


    要知道張揚的男生,容易引起女生的注意。


    尤其我還是當時第一個組建樂隊的人,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周圍自然就圍了很多女人。


    我雖然張揚,但我對待感情很認真,不會胡亂的去玩弄別人的感情。


    那個女人,她很美,有著一種令人心動的美,她的眼睛猶如天上的明星,純淨、深邃、明亮,又神秘。


    她喜歡我,我也喜歡她。每次我們樂隊演出的時候,她都會用自己明亮的星眸,一眨不眨的盯著我。


    很快我們就墜入了愛河,我們愛得死去活來。


    我每天都會跟我的兄弟,說我們的一切,一起約會,看電影、散步、吃飯、接吻,所有的事情。


    我很高興,我也很開心,我想把我的一切分享給我的兄弟。


    而我的樂隊漸漸也進入了正軌,也越來越好,開始有人請我們演出。


    我們演出多了,名氣也就有了,就有公司找到我們,想要跟我們簽約。


    那個年代,能有這種際遇,我真的很高興,很高興。


    我就同意了,可是當時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求所有成員不能公開自己的感情。


    當時為了音樂,為了樂隊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因為當時港台那邊都是如此,明星想要紅,就不能有私人感情,不然的話會影響事業。


    簽約之後,我就更加張揚了,本來我以為,我就算成不了歌唱家,成一個明星估計也沒問題。


    所以我更加的努力,我每天作曲、寫歌,還要參加公司的訓練,時間漸漸地就少了,所以跟她在一起的時間也少了。


    但是我依舊關心她,我自己不能去接她放學,我就讓我的兄弟去。我自己不能去陪她吃飯,我就讓兄弟去。


    我自己不能陪她逛街、看電影,我也讓我的兄弟去。


    她生病了,我走不開,我還讓我的兄弟去。


    我一直在努力,拚命地在努力,終於通過我的努力,我們樂隊將要去香港參加一個跨國的大型演出,我非常高興,想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給我的兄弟和女朋友。


    我風風火火衝進了兄弟的家,但是我看到的是,我的兄弟和我的女朋友一起,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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