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晚一些的時候,李長博才騰出功夫來問起了刺客的事情。


    結果一問之下,他就皺了眉頭。


    因為光天化日之下又是眾目睽睽盯著一路猛追,人還追不見了。


    關鍵是,如今人不知道究竟是出了城還是躲在城裏。


    昨天夜裏宵禁之後就沒有找到,今日又找了一整天,卻依舊沒有找到。


    楊青頂著個五顏六色的臉,氣鼓鼓的說了句:“要說沒有幫手,打死我也不信。”


    方良聽不下去了,忍不住在旁邊說了句大實話:“人家肯定是一早就計劃好了的,如果沒有計劃,誰敢來呀?而且退路肯定要有。”


    沒有退路,直接敢來那是死士。


    但是,這些個人有那個資本去養一批死士嗎?


    就是很多世家大族,也不敢做這樣的事兒。


    這句話把楊青噎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直不楞登的看了方良半天,他才不甘心地問了句:“那我們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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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長博言簡意賅:“將人最後失蹤的地方圈出來,看看附近都有什麽人居住。有沒有人出過城?”


    楊青還沒明白裏頭的意思,還有點兒驚訝的說:“不敢吧,那些人怎麽敢明目張膽的幫刺客?”


    李長博沒有多說,隻是看了一眼方良。


    方良無奈解釋:“我的祖宗哎,你不想想他為什麽偏偏就往那地方跑了?而且偏偏就在那個地方沒了蹤跡?人家為什麽不敢明目張膽的幫?隻要有那個信心,還怕什麽?”


    李長博等方良解釋完畢之後,就衝揚青擺了擺手:“去吧。”


    頓了頓又補充一句:“不要打草驚蛇。”


    楊青小心翼翼的退了出來。


    方良由衷地悄悄感慨:“這小地方是比不上咱們長安縣。”


    李長博淡淡的掃了方良一眼:“厲海不是誰都能比的。”


    和厲海悄悄比過的方良,立刻點頭表示讚同。


    又過一會兒,付拾一送了夜宵過來。


    今天的宵夜,是一碗抄手。


    而且是一碗老麻抄手。


    很多人分不清楚抄手和餛飩的區別,其實一句話就能總結。


    抄手皮兒厚,餡兒小。吃的是湯和麵皮以及調料比例。


    而餛飩則是皮薄餡兒大,吃的是餛飩本身。


    另外還有一種格外相似的雲吞,那就講究皮兒要薄得能看得見餡兒,而且餡裏還得帶點兒湯汁兒,才能夠鮮香味美。


    不過川蜀一帶還是是抄手更多。


    因為這個東西好包,而且容易填飽肚子。


    關鍵是還便宜。


    肉嘛,當個調料就行了。


    肉是用最好的豬肉,八分瘦兩分肥,細膩的剁成肉茸一樣,再往裏頭添一點兒鹽,蔥花,薑米,酒,一起調成餡兒。


    然後和麵,將麵擀成一大片的薄皮,最後切成一個個的方形。


    包抄手是最快的,因為隻需要用筷子弄一點兒餡兒,然後從麵皮中間飛快的蹭過去——


    再隨手一捏,隻要將餡兒包住了就行。


    就會變成上頭一點蠶豆大的餡兒,底下的皮兒變成了一個雪白的裙擺。


    看著還是挺可愛的。


    湯則是用豬骨湯。


    煮的時候往裏頭加一點新鮮的萵筍葉段,最後撒上蔥花,鹽,以及一大勺的麻椒粉。


    這也就成了。


    老麻抄手,吃的就是一個麻香味。


    對於川蜀地區的人來說,吃麻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吃麻椒可以去濕。


    而麻味吃慣了之後,也是一種奇特的風味。


    麻到了嘴唇發木,舌尖發麻,到時候就會覺得渾身通泰。


    說不出的舒爽。


    就跟吃辣椒是一個道理。


    付拾一端來宵夜,剛一進門兒就先對方良說了句:“廚房裏還有你跟春麗的,快去吃。”


    方良笑嘻嘻地應一聲,一溜小跑往廚房趕去。


    付拾一將兩碗抄手放在桌上,笑眯眯的提醒李長博:“今天這個放了許多的麻椒粉,慢點兒吃。”


    李長博現在已經不怎麽怕辣,好歹能吃一些,但是對於麻還是有點不適應的。


    一聽這話,李長博本來已經去拿調羹了,聞言手上就停頓一下。


    麵上也一閃而逝的是糾結。


    付拾一假裝沒看見,隻等著看好戲:每當李縣令吃麻,或者辣,那個嘴唇紅的唷~~~


    總而言之就是兩個字:好看!!!


    付拾一拿起調羹,舀了一個仔細。吹了一吹,然後就塞進嘴裏。


    剛剛一咬,瞬間一股濃烈的鮮香就侵占了口腔。


    然後還有麵皮的那種咀嚼之後,一些澱粉變成糖的甜。


    當這些味道都退去之後,口腔中就隻剩下了酥酥麻麻的一點麻意。


    到了這個時候,真正的舒爽才開始。


    在這樣的酥麻之下,下一個入口的抄手,會更加的好吃。


    付拾一就這麽一口一個抄手,吃的不亦樂乎。


    最後李長博也被感染,拿起了調羹來。


    剛吃了兩個,李長博的鼻尖兒就浸出一層汗,然後慢慢的嘴唇也變得嫣紅無比,像是染了一層胭脂。


    但是世上哪有胭脂的顏色能比這個顏色還好看呢?


    付拾一一麵偷偷地看,一麵偷偷的想:假如哪個口紅出這個色號,一定能夠賣斷貨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斬女色!


    一碗抄手下肚,夜裏的那一點兒涼氣全都被驅散不見。


    李長博微笑著放下調羹,與付拾一笑道:“可惜太夫人她們不在。不然恐怕又要與我搶了。”


    付拾一微微頓了一下,然後就遲疑著把實話跟李長博說了:“之前我已經做過了,隻不過你不在,所以沒嚐到——你應該在太夫人那兒吃了不少小餛飩吧?太夫人更喜歡吃小餛飩。”


    知道真相的李長博,低頭沉默了許久……


    以至於付拾一都有點心虛。


    總覺得自己似乎有點兒對不起自家小男朋友。


    付拾一咳嗽一聲,趕緊哄哄他:“不過,明天我給你做一個別人都沒吃過的東西!”


    李長博幽幽的看了付拾一一眼,慢吞吞的應了一聲。看樣子心情還是不太好的樣子——


    最後,付拾一低頭收拾碗筷,不敢多說一個字:這種美男失落的樣子,殺傷力也太大了。明明我什麽都沒有做,可是這會兒卻愧疚的不行……


    人生,真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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