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張德而來的京中少年,以安菩最為年長,雖說他十六七八歲喊著十三歲的少年哥哥,卻也沒人覺得有什麽不對的。


    畢竟,能置辦偌大產業的張德,簡直財神下凡,讓降了大唐安心做看門狗的李思摩內心默默地感慨天命在漢。


    別看他是個粗人,但要論智力,整個突厥也就執失思力能跟他比一比。思摩而且好讀書,精通鮮卑語、室韋語、靺鞨三部方言,十幾年前就能說一口塞北味兒的關洛腔。最近正在研究大江口吳語十二種方言的微妙不同之處……


    他這麽努力,老張真的無話可說,你是突厥人是蠻夷是傻逼啊,為什麽這麽努力?你想幹什麽?


    “唉,大郎,想當年,北地中原,可是‘走馬鮮卑兒’,怎麽就淪落至此了呢?”


    思摩沒提吐穀渾那群喪家犬,伏允一口氣跑紫山去了,差點沒凍死在那裏。而且還遇上了出來打獵的吐蕃人,互相幹了一發,又折損些許兵馬。


    張德白了他一眼:“郡王,你隻說半句話的?‘走馬鮮卑兒’後麵還有一句,‘廟堂漢家子’呢?”


    然後李思摩就笑c,了:“說的也是,鮮卑蠻夷太蠢,一旦敗了,就沒機會了。還是廟堂之上的英傑才是真漢子。”


    五胡亂華很兇殘,但世家大族根本連體毛都沒掉,幾百萬胡人,死了一茬又一茬,聲勢浩大牛氣衝天。結果一朝慘敗,不是被同夥吃掉,就是被某些打入敵人內部的漢人奸臣給禍禍了。


    思摩翻了翻史書,認為姓高的姓楊的,都不是好東西。隻有偉大光明正確的天可汗陛下,才是大草原的太陽。


    自從思摩認真學習吳語方言後,就知道原來南邊走近海,是需要燈塔指路的。當然燈塔是張德說的,其實一般都是寺廟浮屠頂上的長明燈。然而思摩並不在意這些細節,因為他一臉神聖地跟張德發誓:陛下就是我們草原人民的燈塔!


    不容置疑,斬釘截鐵!


    張德感慨萬千,心說唐朝和一千幾百年後也沒什麽區別嘛。誰兵強馬壯刀子快,誰就是燈塔,誰就是希望,而且月亮也要圓一點。


    雖說思摩在突厥人裏麵人憎鬼厭,但身為燈塔國……不是,大唐帝國的一份子,張德不得不承認,像李思摩這種“五開元通寶”,太特麽和藹可親了。


    “大郎,小王有一事不明,不知可否為我解惑。”


    “郡王但說無妨。”


    “好,那小王就快人快語了。”思摩絡腮胡子一抹,大馬金刀地坐條凳上,看著張德期盼問道,“這個,羊毛都已經堆滿了庫房,大郎這羊毛不知什麽時候發賣?”


    “不賣,先囤貨,入秋再說。”


    思摩當然不信,你特麽幾萬斤幾萬斤的囤貨,放著生蟲子?


    見他不信,張德頓時笑道:“郡王,都入夏了,要羊毛作甚?”


    “說的也是……可惜這些織機了。”


    多好的織機啊,腳踏式織機,咬咬牙還能分個兩班倒,差不多能有兩丈,沒多久一匹布就出來了。毛布他看過了,雖說還有些毛糙,但比起粗麻布,那真是強了太多,裏麵縫製絲綢或者火麻布,保暖無比。


    這樣的好貨色,怎麽可以不賣錢呢?


    思摩眼珠子一轉:“大郎,你少年在外,殊為不易,小王一向敬仰鄒國公,更是承蒙張公照拂,才多保存了一些族人,小王感激不盡啊。”


    特麽你一個突厥人,怎麽說話吞吞吐吐的?直腸子呢?直腸子在哪裏!


    老張斜眼看著他,李思摩老臉微紅,他皮黑,臉又大,倒是看不出太出來。懷遠郡王壓低了聲音道:“咳咳,小王在娑陵水,還是認識一些人的。你看,現在才四月,可是漠北還是很冷的嘛,晚上冷的不行。有幾年,五月還下雪呢。”


    “娑陵水?那是北海源吧?骨力幹、仆骨兩部在那裏沾點便宜,我大唐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怎麽,郡王還想拉他們一把?”


    “小王豈敢!”


    李思摩嚇了一跳,趕緊站起來,黑臉都嚇白了。拉他們一把?開什麽玩笑,這要是被天可汗知道了,等著腦袋拿去祭天吧。


    “那為何郡王要拿毛布去給他們?”


    “交易,交易啊。”


    李思摩趕緊解釋,“小王怎麽可能和那幫蠻夷攀扯在一起,我可是對大唐忠心耿耿的。”


    我擦,你特麽居然有臉說別人是蠻夷?


    不過仔細想想也沒什麽不對的,安菩是安國人,拿到長安戶口之後,立刻以長安人自居,一百多坊比張德這種去了長安三四年的還熟。而且安大郎跟老鄉見了麵,一開口就是我們長安我們大唐……


    然後老鄉們也沒覺得什麽不對,反而眼睛露出小星星,紛紛推銷自己的表妹親妹表姐親姐給安菩認識認識。


    不難看出,永久居留權很重要,雖說大唐沒綠卡。當然戶籍國籍更重要,至少拿出去裝逼沒問題,而且優越感滿滿的。


    老張有時候也會思考,人類建立國家後這幾千年,都特麽在幹嘛呐。怎麽感覺一點都沒有進化的樣子?


    “噢?郡王有何高論,德洗耳恭聽。”


    張德坐在太師椅上,老神在在的。在長安不好弄這椅子出來,有失體統。跑來塞上,哪兒那麽多規矩,長袍一脫就是馬褲長窄袖,腰間鐵環作扣,要不是頭型還在,整個一一千五百年後半夜翻圍牆出去上網的網癮騷年。


    “餓了一個冬天,開春還在養膘。骨力幹的黑牛這會兒賣不出好價錢,還有仆骨人的馬,這可不是漠北矮腳馬,乃是金山追風,柔然人的騎兵,用的就是金山追風。”


    “也在養膘?”


    “養膘。”


    “可我這些羊毛都是好貨色,使不得啊,從吐穀渾那裏搶……買過來的,花了不少氣力。”


    懷遠郡王嘴角一抽,心說你們漢人真虛偽,明明是搶的,還殺了別人好幾千戰兵,涼州還壘了人頭山。當然如果是長安的史官,基本上就一句“貞觀三年冬,征吐穀渾,大勝”,然後就沒了。


    厚厚的中國史,這種一句話帶過的事情,其實都是數萬數千人頭寫成的。李思摩愛學習,還看史書,當然會不爽。


    “噯,大郎一向機靈,怎地這會卻想不通了?好貨色,那當然是給人用的。”


    “嗯?”


    老張一愣,啥意思?


    “骨力幹和仆骨那些畜生,能算人嗎?隨便弄點糙羊毛,一匹換他一頭大黑牛!”


    張德呆若木雞,不由得感慨萬千,到底是什麽,才能讓一個直爽的突厥大漢,淪落到這麽唯利是圖,他真是……太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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