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霍興華說完,將土豆撿起放到籃子裏。一手提著籃子,一手提著鋤頭出了菜地。


    沈禾瞧瞧自己的小勾鋤,默默的跟著從後院出來。男人到廚房拿盆打了水,一個個土豆洗了幹淨,將盆放在了案板上。


    肖亞娟將三合麵下了鍋,轉身過來切土豆。瞅瞅他倆調侃:“我該謝你倆誰啊?”


    沈禾拿著臉盆打水,嘩啦啦的水聲和著她清甜的聲音傳來:“謝霍興華吧!我什麽都沒輪上幹。”


    女孩轉身走了,霍興華也端盆去洗漱。端著滿盆的清水,他下意識的跟著女孩的腳步。快到籬笆邊了又退迴來。


    是追求不是強求,不可給人造成負擔,讓人厭煩就失去初衷了。


    男人利索的洗漱完,看飯還未好,順手將自己換下的衣服也揉了兩把。下地的衣服,也就沾了些汗漬和灰土,連肥皂都不用打,清水裏投兩遍也就幹淨了。


    手裏的褲子擰幹還未來得及掛,院兒外傳來沈禾的驚唿:“幹嘛,你放開我,我……”


    第6章 雞蛋


    霍興華手裏擰幹的褲子重又被他扔進水裏,男人抬腿就往外跑。院外,吳衛國和沈禾拉拉扯扯的一幕讓他理智全無,一瞬間火冒三丈,伸手拽開吳衛國的胳膊,抬腳就將他踹倒在地。


    吳衛國還沒爬起,他的腿接踵而至,“非禮勿視,非禮勿動,你老子沒教過你是不。仗著自己力氣大欺負女孩子,天生欠削的玩意。老子今兒揍死你,看你還動手動腳……”


    小夥子嘴上罵著,腳下不閑,一腳腳踹的結實。踹的吳衛國在地上根本起不來,來迴翻滾著想躲開那帶給他疼痛的長腿。


    可惜,那腿好似長了眼睛,無論他滾到哪兒,它都會緊跟著準確無誤的踹過來。


    “我錯了,我錯了,別打了,我再也不敢了。”


    這個平日裏,因為在革委會上班而趾高氣昂的男人,慫嚢的涕淚橫流。再不複那副眼睛長在頭頂上的高傲模樣。


    青天白日的,沒有遮掩沈禾不敢使用異能。本來也是一肚子的火氣,隨著男人一腳腳的踹過去,那火氣好似被清風吹跑了一般。


    外麵的動靜驚動了吃瓜群眾,很快好多人出來,對著這一幕指指點點。挨過他揍的李衛東看的直咧嘴,他可是知道那腿上有多大力氣的。一腳能踹斷碗口粗細的樹,要是使全力,他那肋骨都得斷了。


    心裏的恐懼讓他連拉架的心都沒有,默默的站在籬笆旁,還下意識的往後退了一步。


    沈禾不喜歡被圍觀,看人越聚越多,伸手拉住霍興華:“算了,給他個教訓就行了。”


    霍興華收住了腳,狠狠的瞪著他,“這迴饒了你,再敢他媽的跑來欺負人,老子揍死你。”


    吳衛國疼的蜷縮成了一團,身上好似散架。上次沒占到便宜,反倒是一瞬間近距離的接觸讓他心馳神遙。這幾天鼻翼間好似還能聞到女孩特有的幽香。


    心癢癢的貓爪一般,實在按捺不住,這才趁著周末來找。她不就是想迴城嘛,隻要讓自己一親芳澤,自己想辦法讓她迴城也不是不可以。


    沒想到小手都沒拉到,就招惹了這尊殺神。


    他從地上爬起來,動動手腳發現都沒事。咬牙切齒的指著霍興華“你敢打我,你等著,等著老子怎麽教訓你。”


    他說完看霍興華抬手,嚇得轉身就跑。“你給老子等著,老子整不死你……”嘴裏放著狠話,他卻連頭都沒敢迴。


    小醜走了,大家也都散了。霍興華磨著牙眯著眼:“我等著,看你怎麽整我。”


    肖亞娟適時的喊人吃飯,很快人群散去。隔壁的王丹鳳望著霍興華魁梧的背影滿眼崇拜。雙手握拳放於頜下,一臉的花癡相。


    不愧是書中的男主,真是帥呆了酷斃了。看似魯莽實則很有分寸,即教訓了人也沒給自己惹麻煩。他出身好,就是革委會的也不能把他怎麽樣。


    人都走沒了,她猶自呆呆的站著。被她老娘出來一巴掌唿到後腦勺:“看啥看,趕快迴家吃飯。最近這是咋了,一天的不幹正事,就知道偷奸耍滑……”


    又被打了,原主媽這愛動手的毛病真討厭,這麽大的閨女了,衣服沒一件兒新的,幹活兒掙工分倒少不了她。四年,還有四年就會徹底開放,到時候姑奶奶才不在這土裏刨食兒呢。女孩默不作聲,暗暗的在心裏發泄不滿。


    一天的收割,今兒不敢再冒險將割倒的麥子放地裏,白天就全都拉迴了穀場。


    晚上下工有些晚,路上已經看到天空圓圓的月亮。沈禾累的渾身都疼,尤其是蹲了一天的腿,又麻又酸又困,說不出的難受。下午後半晌,她簡直是跪在地裏幹活兒。


    右手握拳,輕輕的捶打四肢。一旁的肖亞娟提著鐮刀也是蔫頭耷腦的,“累死了,迴家還得做飯,真想就這麽躺下一覺睡死過去。”


    她話音未落,肚子不合時宜的咕嚕一聲。沒等沈禾開口,她已經自嘲:“嗐,這就開始抗議了。”女孩說著話拍拍自己肚子“別叫喚,等一下就喂你。”


    沈禾被她逗的嗬嗬笑起來,伸手挽住她的臂彎:“我幫你一起做,晚上熬粥吧,辣椒土豆還有,就著吃就行。很簡單的。”


    肖亞娟和李衛東一組,男人負責生火挑水。女人隻需做飯,比那些洗衣做飯帶孩子,還得挑水生火的農村家庭婦女更省事。她很利索的添水,舀了小米和玉米糝淘洗幹淨,等鍋開倒入大火熬煮。


    一天的用水,早晨已經挑好。霍興華洗漱後照舊挑著水桶出了門,棚子裏的肖亞娟轉頭瞅了一眼,迴頭跟好姐妹耳語。


    “苗苗,霍興華對你真是夠好的了。而且他個人條件也挺好的,你到底為什麽不喜歡他啊?就咱們這地方,包括周邊幾個知青點,我就沒見哪個男人能對女人這麽體貼的。”


    沈禾搖搖頭:“你不懂。”


    重來一世,我隻想安安靜靜的獨自綻放。世事變化,風雲莫測。至親夫妻也許眨眼就反目成仇,餓急了眼一個餅子就能讓他拋棄你。親姐妹能為了欲望持刀相向。我累了。若是不能患難,那日常的生活又何須相伴?柴米油鹽我自能應對。不用擔負另外一人甚至一家的喜怒哀樂,生活也許會更愜意。


    肖亞娟搖頭笑笑,自己還真是不懂。若有個男人如此對她,天涯海角她都願意相隨。


    霍興華挑著擔子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兜裏的手電沒開。半年了,每日兩擔四桶水。夠她飲用洗漱所需。


    月光如水般傾瀉與大地,蒙蒙的白好似輕紗。沈禾以前很喜歡坐在院子裏眺望星空,清麗的麵容被暈染地柔和萬分,像一個迷蒙美好的夢。


    從第一眼在公社看到她起,他就已經深陷夢中不可自拔。不必擁有,沒想過強求。我隻是希望你快樂,這泉水能帶給你愉悅,那麽我願每天將它送到你的麵前。


    二裏多地,下雨後有些濕滑。在這微微冒泡的清泉旁停下,他熟練的拿著水瓢蹲下舀水。


    泉流不大,之前從地表湧出後,就順著草地隨意蔓延。後來他用石頭在下方砌成個小水池,泉水順著河道流入小池,滿後有豁口溢出。這樣看著幹淨,也方便取用。


    將水桶裝滿,在路邊摘了兩片大大的蓖麻葉子,一桶一片放在上麵,這樣可以防止走路時將水濺出。


    身上負重,腳下依舊輕快。踏著月色很快靠近屯子。


    “霍興華,你迴來了。我在這兒等你半天了。”


    望著說話的女孩,霍興華想了一下才記起她是誰——隊長家的大閨女王丹鳳。我跟你好像連話都沒說過,你等我幹嘛?


    望了一眼很快移開目光,男人越過她徑直朝前。還得挑一擔,得抓緊時間。


    看他居然理都沒理自己徑直走了,王丹鳳呆了一瞬趕快跑著去追。“別走啊!我有東西給你……”


    衣擺被人拽住,無奈停住了腳步,霍興華轉身之際臉已經沉了下來。“放、開。”一字一頓,咬牙切齒。


    王丹鳳被他的態度小小的驚了一下,隨即揚起燦爛的笑臉,獻寶般從兜裏掏出個東西遞給他。


    “看這是什麽,我特意給你留的雞蛋。”這玩意都是我奶留著換鹽的,為了討你歡心我可是下血本了。


    這年代農村妥妥的奢侈品,霍興華看都沒看一眼。趁她放開自己之際,挑著水桶抬腿就走。


    “哎……”


    “別跟著我,再跟著小心我揍你。”


    男人揮舞著拳頭,她不禁想起早上的那一幕了。心肝顫了一下,站在當地沒敢動。


    退後幾步靠著牆角呆站,摩挲著偷來的雞蛋滿是沮喪。她跟原主一樣都沒機會讀書,想玩詩詞浪漫一把都不行。


    霍興華很快挑著空水桶出來,她緊張的站直了身體,可惜人家看都沒看她,徑直又去了二裏外的泉眼。


    眼睛直溜溜的盯著男人的背影,她開始迴想書中的情節。原文中,他此時已經坐了牢。而如今事情發生了變化,她該用什麽辦法才好?


    低頭瞅瞅,這副身體長的挺好,隻要稍加打扮也是靚妹一枚。穿上新裙子,抹上雪花膏,再用紅紙塗抹嘴唇,保管變個模樣。


    女孩呆滯的望著虛空,好似看到了這堅韌高大如山嶽一般的大小夥子,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被腦補的大戲給喜的分不清東南西北,她雙目無神咧嘴傻樂。活脫脫戲文裏的傻妞。


    “在外頭幹啥呢,叫你兩遍了都不應。不餓的話就別吃了。”


    孫臘月洪鍾一般的喊聲驚破了女孩的美夢,讓她一瞬間迴到了現實。頓時眼也聚焦了,也不傻笑了。對著這個愛嘮叨愛動手的母親恨的牙根癢癢。


    “別老動手,我都多大了,又不是幾歲的娃娃。讓人看見我還有什麽麵子?”


    “吆,屁大點兒的孩子也知道要麵子?”


    “是誰說我大的該嫁人了,現在又說我是屁孩子,你這是自己幹啥都行,我幹啥都不行唄。”


    孫臘月迴頭望著閨女滿目疑惑“這咋生了一場病,跟換了個人似的。以前多乖巧能幹的孩子,如今幹啥啥不行,頂嘴倒是一把好手。”


    女人的話成功讓穿越的女孩閉上了嘴。小說裏原主好像是挺沉默能幹,和自己的性子大相徑庭,他們不會發現什麽了吧?


    第7章 賽虎


    忙碌了半個多月,麥子終於收割完。最後一天,明天將地裏種上蘿卜這種小日期的作物後,秋天還能收一波。


    下工時,大家的步伐都輕快不少。沈禾和肖亞娟相跟著親切的嘮閑話,忽的草叢中躥出一條小狗。


    “汪……”


    小狗嚎叫著衝著倆女孩過來,很快到了麵前。它身形不大,叫聲也軟綿綿的,應該是剛出生沒多久。肖亞娟下意識的抬腿就踹,一腳將小狗踹的趴在了地上,可憐兮兮的“吱吱”叫喚。


    “好疼,好疼,我好餓,媽媽到底在哪兒?我好餓啊……”


    小家夥可憐兮兮的樣子本就招人憐愛,沈禾能聽懂它的語言,更是愛憐不已。如今糧食緊張,養狗的人家極少。它難道是野狗?看外形有些像狼,也許還是雜交也說不定。


    她蹲下去摸小狗,肖亞娟拉她一把:“別隨便動,這家夥看著有些像狼,應該是狼狗。狼狗很兇的,小心被它咬。”


    “知道,我會小心。”跟好友說完,女孩轉身望著小狗“你很餓嗎?你媽媽去哪兒了,為什麽不帶著你?”


    小狗抬起頭,一雙漆黑的眸子純淨如山澗的清泉,“不知道,媽媽沒迴來。我好餓,葉子不好吃。”


    野外謀生,從來就不是容易的事兒。莫不是大狗出了事情,所以才撇下幼崽不顧?


    不管是什麽了,沈禾決定先將狗狗帶迴去,不然它這麽小這麽弱,根本沒有野外生存的能力。沒人管的話,也許很快會餓死,或者被什麽大型的動物當了晚餐。


    “我帶你迴家,給你吃的,你要乖乖的不許咬人。知道了嘛。”


    “嗷嗚、”


    狗狗答應一聲,乖乖的任女孩抱著。肖亞娟看她要養這條狗的樣子,嘴唇張了幾次到底沒說什麽。一路上有些愁眉苦臉。


    今兒該沈禾做飯,霍興華已經換的跟她一組。他今兒在穀場幹活,她們迴來時他也剛進門。


    “吆,哪兒來的小狗啊?”


    “路上撿的。”沈禾將小狗放到地上“你乖乖等著,我去給你找吃的。”


    女孩說完風風火火的進了屋。霍興華饒有興致的蹲下逗小家夥。小時候跟著父母在部隊長大,他很喜歡軍犬,經常看他們怎麽訓練。


    男人拿著根豆角秧子湊到它鼻子前看它反應。軟軟的秧子來迴的劃過狗狗的鼻頭,小家夥先是蔫蔫的不動,忽的猛的抬頭,一口咬斷了秧子。隨後又趴在地上不動了,好似剛才的一擊已經用盡了它全部的力氣。


    霍興華嗬嗬一笑,扔掉手中的東西拍拍手站起來“不錯嘛,有點兒血性。”


    沈禾找了兩塊兒餅幹出來,她手拿餅幹喂狗的一幕讓同住的幾人看個正著。大家不約而同的露出不讚同的表情,這也太浪費了,拿餅幹喂狗,那精貴東西人都吃不著,你居然拿來喂狗。


    白茉莉盯著她的眼神充滿了憤怒,礙於霍興華在才沒吭聲。倒是一向老實的劉德才猶豫著對沈禾開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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