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哲見她一直沒動鴨腿,又一直盯著那塊鴨腿糾結的樣子,他們自小一起長大,她除了不能吃辣椒,隻要食物不是難以下咽,她都不會浪費食物。
他把老板叫了過來,把那個鴨腿單獨裝到一個幹淨的碗裏,讓他幫忙切成片,不過半分鍾的功夫,老板就端了過來,齊整的一片片肉,遠看上去還是一個鴨腿,近到眼前拿筷子夾起來,一片片的很是均勻。
後來仝夏固定在這家吃,除了前幾次打招唿要把鴨腿切片,現在她隻要坐在這裏麵幾乎不用點飯,老板都會主動寒喧,切片是每次必備。
吃了飯,吹了會風,仝夏覺得自己清醒多了,包包裏麵的手機鈴聲不知疲倦的響著,她剛從包裏拿出來,手機跳躍出來的竟然是電量過低,自動關機的畫麵。
林若一遍遍的撥打仝夏的電話,剛開始還打得通,過會再打,係統提示: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要知道下午帶她一起過來了,現在事情發展成這樣,他也有一定的責任。為什麽不是報應到他自己身上呢?
不情願的撥打張哲的電話,這是他不小心看到仝夏手機上麵的信息,直接拍照保存的號碼。鈴聲響起不到十秒,彼端傳來了聲音。
“你好,哪裏?”
林若第一反應,語氣穩重,溫文爾雅。不過他該怎麽介紹自己呢?畢竟他們倆不認識,他隻是偶爾聽仝夏提起他,仝夏的通訊錄裏是阿哲,也不知道全名是什麽?不過隻能硬著頭皮自我介紹,現在情況緊急。
“我是仝夏的未婚夫,現在仝夏父親在醫院,我聯係不上仝夏,麻煩你聯係下。謝謝!”
“那仝叔叔現在還好嗎?”
“馬上要轉移到手術室,讓家屬簽字。”林若的指甲裏嵌著許多細小的白色牆灰,長這麽大,他第一次希望時間倒流到不認識仝夏的那段時光。
不心動,則不痛。每個人都有為愛悍衛的權利,他也不例外,明明說好的走個過場,反正都已經沒有心了,跟誰相親,跟誰結婚不都一樣嗎?
初始跟仝夏相親開玩笑的說自己是雙性戀,結果她沒有歧視,反而當他是老朋友一樣的閑話家常,他就對她沒有了防備,連同自己跟她開玩笑,她也照單全收。
有些人,你跟他在一起一輩子也未必能走到心裏,有些人,始終是相見恨晚,她輕易擊敗他的心理防備,讓他潰不成軍。
他有耐心等她轉身,但他無法容忍她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才匆忙的跟他結婚,連結婚都是讓情敵施舍給他,對不起,他沒大度到這個份上。
他承認他以前不懂事,很多人對他的風評不是很好,認為他是一個bt,從男生換到女生,在大部分人眼裏就是變態加神經病。
這都是以往的事情了,父母為這事跟他不少吵架,那段時期很叛逆,覺得父母不關心他,直到有次他差點被送進監獄,父母把全部身家都押上,求爺爺告奶奶的才把他弄了出來。
好在沒留案底,父母怕他待在那座城市容易出事,一家三口離開了那座海濱城市,這些事情本已經被塵封心底,偏偏老天爺一點都不愛他這個孫子,接二連三的見不得他一點好。
這個世界真的很小,仝夏家有一個遠親是那個海濱城市的警察,這次出差到這裏,順便來仝夏家看看,看到他和仝夏的合照放置在顯眼的客廳,理所當然的問了句:“你們女兒結婚了嗎?”
“沒呢,不過也快了,準備電話通知你來著。”
“這樣啊,是跟這個小夥子嗎?”說著,他就拿起了那張合照細細端詳,彼時的他比少年少了些青澀,細碎的劉海灑了些在額頭前麵,如果不是印象太過深刻,想必不會認得出來。
“嗯,怎麽?”
“可能是我老眼昏花了吧,覺得跟我以前抓的一個小夥子挺像的。”
“那他是因為什麽事情被抓的啊?叫什麽?”
“你讓我好好想想,隻記得是姓林,名字有點女氣,反正是兩個字。”
“林若?”仝叔叔試探的問。
“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當時在那裏風評差得很,經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仝叔叔笑著說:“那你是認錯人了,他一直在這裏生活,跟我們家夏夏認識好多年了。”
他把老板叫了過來,把那個鴨腿單獨裝到一個幹淨的碗裏,讓他幫忙切成片,不過半分鍾的功夫,老板就端了過來,齊整的一片片肉,遠看上去還是一個鴨腿,近到眼前拿筷子夾起來,一片片的很是均勻。
後來仝夏固定在這家吃,除了前幾次打招唿要把鴨腿切片,現在她隻要坐在這裏麵幾乎不用點飯,老板都會主動寒喧,切片是每次必備。
吃了飯,吹了會風,仝夏覺得自己清醒多了,包包裏麵的手機鈴聲不知疲倦的響著,她剛從包裏拿出來,手機跳躍出來的竟然是電量過低,自動關機的畫麵。
林若一遍遍的撥打仝夏的電話,剛開始還打得通,過會再打,係統提示: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要知道下午帶她一起過來了,現在事情發展成這樣,他也有一定的責任。為什麽不是報應到他自己身上呢?
不情願的撥打張哲的電話,這是他不小心看到仝夏手機上麵的信息,直接拍照保存的號碼。鈴聲響起不到十秒,彼端傳來了聲音。
“你好,哪裏?”
林若第一反應,語氣穩重,溫文爾雅。不過他該怎麽介紹自己呢?畢竟他們倆不認識,他隻是偶爾聽仝夏提起他,仝夏的通訊錄裏是阿哲,也不知道全名是什麽?不過隻能硬著頭皮自我介紹,現在情況緊急。
“我是仝夏的未婚夫,現在仝夏父親在醫院,我聯係不上仝夏,麻煩你聯係下。謝謝!”
“那仝叔叔現在還好嗎?”
“馬上要轉移到手術室,讓家屬簽字。”林若的指甲裏嵌著許多細小的白色牆灰,長這麽大,他第一次希望時間倒流到不認識仝夏的那段時光。
不心動,則不痛。每個人都有為愛悍衛的權利,他也不例外,明明說好的走個過場,反正都已經沒有心了,跟誰相親,跟誰結婚不都一樣嗎?
初始跟仝夏相親開玩笑的說自己是雙性戀,結果她沒有歧視,反而當他是老朋友一樣的閑話家常,他就對她沒有了防備,連同自己跟她開玩笑,她也照單全收。
有些人,你跟他在一起一輩子也未必能走到心裏,有些人,始終是相見恨晚,她輕易擊敗他的心理防備,讓他潰不成軍。
他有耐心等她轉身,但他無法容忍她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才匆忙的跟他結婚,連結婚都是讓情敵施舍給他,對不起,他沒大度到這個份上。
他承認他以前不懂事,很多人對他的風評不是很好,認為他是一個bt,從男生換到女生,在大部分人眼裏就是變態加神經病。
這都是以往的事情了,父母為這事跟他不少吵架,那段時期很叛逆,覺得父母不關心他,直到有次他差點被送進監獄,父母把全部身家都押上,求爺爺告奶奶的才把他弄了出來。
好在沒留案底,父母怕他待在那座城市容易出事,一家三口離開了那座海濱城市,這些事情本已經被塵封心底,偏偏老天爺一點都不愛他這個孫子,接二連三的見不得他一點好。
這個世界真的很小,仝夏家有一個遠親是那個海濱城市的警察,這次出差到這裏,順便來仝夏家看看,看到他和仝夏的合照放置在顯眼的客廳,理所當然的問了句:“你們女兒結婚了嗎?”
“沒呢,不過也快了,準備電話通知你來著。”
“這樣啊,是跟這個小夥子嗎?”說著,他就拿起了那張合照細細端詳,彼時的他比少年少了些青澀,細碎的劉海灑了些在額頭前麵,如果不是印象太過深刻,想必不會認得出來。
“嗯,怎麽?”
“可能是我老眼昏花了吧,覺得跟我以前抓的一個小夥子挺像的。”
“那他是因為什麽事情被抓的啊?叫什麽?”
“你讓我好好想想,隻記得是姓林,名字有點女氣,反正是兩個字。”
“林若?”仝叔叔試探的問。
“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當時在那裏風評差得很,經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仝叔叔笑著說:“那你是認錯人了,他一直在這裏生活,跟我們家夏夏認識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