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小雲案”不可不說在北宋頗有影響,不僅刑部和大理寺意見相左,數度推倒重審;連北宋最為著名的兩大政治人物,王安石和司馬光,也為了此案鬧得勢同水火。
滿朝文武各自以王安石和司馬光為首,分隊廝殺,排隊表忠心,漸漸結成了了後世令人詬病的新黨、舊黨兩大政治派係。
新黨以王安石為代表,崇尚改革,推行變法;舊黨以司馬光為代表,堅持維護祖宗法度,不可更改。
而這北宋的新舊黨爭,卻一度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北宋政治撕裂,王安石和司馬光死後,其惡劣的影響力也沒有消除,甚至延續了近百年,使得北宋頂級的文官集團自相攻擊,不能團結一致。
而一切起源的“熙寧小雲案”,實際上卻非常簡單。
熙寧元年,登州有一位民女小雲,父母雙亡,隻有寄養在叔叔家中生活。
叔叔家裏不願意多了小雲這個負擔,想了個損招,把小雲高價賣給了一位相貌醜陋的男人韋大郎當老婆。
小雲性格要強,加上父母相繼離世,心頭悲傷過度,竟然把心一橫,連夜潛入了韋大郎家中,用一把菜刀想殺掉韋大郎。
韋大郎雖然是大驚失色,但好在身強力壯,卻隻受了一點輕傷。小雲殺人不成,潛逃後被官府抓拿,也非常幹脆地承認了自己罪狀。
受害人無礙,行兇人也落網,案件到了這裏,基本上就算是了結了。但圍繞如何判案,卻產生了迴然不同的爭議。
爭議關鍵在於:小雲與韋大郎之間的關係如何定奪。
小雲持刀行兇,自然是有錯在先。好在當事人韋大郎,隻受了些微輕傷,問題不大。加上被捕後,少女小雲很主動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的範疇,情節又可以從輕。
正所謂“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起碼是沒有性命之憂。
但是,如果把小雲看做韋大郎未過門的媳婦來看,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根據《宋刑統》判決,“謀殺親夫”,是屬於十大不赦惡罪,無論殺沒殺死,老婆動了殺老公的念頭,就是犯了綱常,直接就必須判死刑。
倘若真判了死刑,小雲雖然多少有些冤屈,但事情好歹算是了解,也就沒有了以後的風波。誰知道,這登州的知州許遵卻是精通大宋律法的官員,他看完來龍去脈後認為,小雲父母雙亡,母喪期內叔叔主持的這場婚姻,本質上有違《宋刑統》的精神——孝悌原則,主張小雲和韋大郎的婚姻不成立,不應該按照謀殺親夫罪名判定。
柳暗花明,絕路逢生。乍一看,小雲算是遇到了貴人,得了一個死裏逃生的機會。
誰知道,登州知州許遵的判決,卻讓許遵的頂頭上司刑部和大理寺不高興了。宋朝重文抑武,多是文人掌權,先不談緣由,光老婆要殺老公這一條,就犯了文人最崇尚的男尊女卑,夫為妻綱的傳統。
因此,麵對登州知州的判決,刑部和大理寺卻給予了完全相反的判定,小雲必須死刑。
許遵不服氣,直接把案子捅到了皇帝麵前,提請兩製議。所謂兩製便是朝中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這一下,圍繞著民女小雲到底該死還是不該死,鼎鼎大名的王安石和司馬光帶著一堆飽讀詩書的帝國精英也倦了進來。
王安石鼎故革新,自然站在了小雲不該死這邊;司馬光安常守故,便恰好站在了堅持死刑那一邊。
到了這個時候,小雲是否該死,漸漸已經不重要了。朝中誰能做主,新黨舊黨誰主沉浮,才成了大家爭論的焦點。
案件,隨著宋神宗對王安石的重用而最終定案,皇帝大筆一揮,親自下旨免了少女小雲的死罪,改判流放。
力主判小雲死刑的司馬光,反而遭到皇帝的不喜,最終貶到了黃州,過上了十六年的勞動改造生活。
這十六年裏,時光飛逝,山河異變。小雲因為天下大赦,最終無罪釋放。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更是聲勢浩大地開展了熙寧變法,涉及北宋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麵,一定程度上大為改觀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麵。
天高任那非,海闊憑魚躍。小雲重獲新生後,自然是嫁為人婦,生兒育女,過上了自己的人生。
故事如果到此而終,不僅小雲能夠安度餘生,宋朝說不定也能夠走上發展生產,富國強兵的新局麵,一舉扭轉貧弱的根源,整個中華民族也不至於落入異族鐵蹄的踐踏之中了。
可惜,曆史永遠沒有如果。
十六年後,勵精圖治的宋神宗歸天而亡,繼任的宋哲宗隻有十歲,被高太後垂簾聽政掌了大權。高太後早就不喜歡宋神宗的改革創新,掌權後立刻請迴了停業整頓十六年之久的舊黨領袖司馬光,立欲將宋神宗的變法推倒重來。
十六年的放置y,已經讓司馬光欲仙欲死。一朝掌權後,立刻是紅著眼睛毫不掩飾地大肆報複。王安石苦心經營的變法,司馬光上台後,竟然下令五天之內改迴舊製,急迫之情,連舊黨之人也咋舌不已。
烽煙過後,一切新法完全廢止。十六年的改革恍如黃粱一夢,北宋的改革之路就此結束。時年,王安石已經病死多年,不能讓自己的敵人親眼看到現在的勝利,司馬光倍感遺憾,左思右想之下,到又讓他想起來自己曾經還有一件糗事未平。
就是當時的“熙寧小雲案”。
在司馬光的意識中,若不是因為王安石的幫扶,小雲早該死於千夫所指。既然王安石死了,就更應該糾正對方的錯誤,以證明自己的偉大不是?
於是,位居人臣的司馬大人,百忙之中又改判了十六年前的案子,這迴卻是斬立決。
可憐的少女小雲,十六年後,仍然是逃不過人首分離的可悲下場。
這一刀下去,斬的不僅僅是一個小雲。也把整個北宋的政治圈子徹底斬成了兩段,北宋的政治正式進入了血腥的兩黨糾紛之中。
高太後逝世後,年幼的宋哲宗親政。和自己的奶奶不同,宋哲宗又走迴了自己老爸的改革之路,開始打擊舊黨,扶持新黨,又重新推行王安石時期的新法。
對司馬光也大加清算,不僅砸了司馬光的賜碑,取消了禦賜的諡號,還差點把司馬光的墳墓打開鞭屍。
來去之間,北宋新、舊兩黨竟然在數年內更迭執政,施行的新政也是時行時廢,讓臣民無所適從,政令混亂,上下離心。
一件原本微不足道的案件,竟如同蝴蝶的震翅一般,引起了整個北宋皇朝的軒然大波,並逐漸成為了壓倒駱駝的稻草之一。
“金蓮,真是想不到。你的母親就是那位登州少女小雲!”葉望稍一思考,便將“熙寧小雲案”的來源去脈理得清清楚楚,不由大為驚奇。
“原來主人也知道這件事……”潘金蓮低頭不語,若真讓她親自來說,其中一些曲折,反到沒有葉望以後世人的眼光看的更加透徹。
“母親被殺之時,奴家其實已有七歲。臨刑之前,母親卻告訴奴家,最大的遺憾,就是給了奴家一個女兒身……”潘金蓮淚眼朦朧,澀然苦笑道:“母親說,身為女人,明明生養了世人,可最終天底下都是男人的世界。”
“父親愛母親深切,目睹母親受刑的慘烈後,更是得了失心症,一月之中,總有幾天是渾渾噩噩。”
“父親念起母親,愛她又恨她,愛她敢作敢為,堪為奇女子。卻又恨她,扔下自己和孩子撒手而去。”
“這些年,到真是苦了你了。”葉望設身處地站在潘金蓮的角度一想,潘金蓮的生活還真是過的分外悲慘。
“金蓮知道,父親更苦。”潘金蓮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道:“父親其實有恨,但又不敢恨那些個人高高在上的官老爺。便隻能天天告誡奴家,必須遵守諾言。”
“言外之意,倘若母親當初遵守諾言,嫁與了那韋大郎,即使對方如何貌醜,也好過了如今丟去性命。”
“原來如此,怪不得當初見到你時,你如此執著於諾言。”葉望這才明白一切,但對潘金蓮的說話又有些不以為然:“但,如果連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那活著還有什麽趣味?”
“你母親敢想敢做,我到沒覺得有什麽不對。”葉望想了想,認真地說道:“不過方法也是過激了一點,以我所說,就算要殺,也是應該去殺她叔叔才是。”
“……”潘金蓮成年之後,所思所想都是如何為母親贖罪,世人莫不向自家投入鄙夷的眼神,像葉望這般反其道而為之的說話,卻是第一次聽過。
“父母不在,長兄為父……”潘金蓮還要分說,葉望不客氣地又說道:
“長兄為父?真要像個父親的樣子,又怎麽會把自家女兒推到火坑裏麵去?”葉望的心中,可沒有那些禮教的束縛,說起事情來自然最主要看的是個理字,“若不是逼著人家小女生走投無路,又何苦去做那種極端的事情?”
“更何況,你母親手無縛雞之力,壓根不是人家對手。若說是殺人,還不如說是想嚇嚇對方罷了。”葉望侃侃而談,潘金蓮眼睛越睜越大,一時卻不知道如何接口。
滿朝文武各自以王安石和司馬光為首,分隊廝殺,排隊表忠心,漸漸結成了了後世令人詬病的新黨、舊黨兩大政治派係。
新黨以王安石為代表,崇尚改革,推行變法;舊黨以司馬光為代表,堅持維護祖宗法度,不可更改。
而這北宋的新舊黨爭,卻一度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北宋政治撕裂,王安石和司馬光死後,其惡劣的影響力也沒有消除,甚至延續了近百年,使得北宋頂級的文官集團自相攻擊,不能團結一致。
而一切起源的“熙寧小雲案”,實際上卻非常簡單。
熙寧元年,登州有一位民女小雲,父母雙亡,隻有寄養在叔叔家中生活。
叔叔家裏不願意多了小雲這個負擔,想了個損招,把小雲高價賣給了一位相貌醜陋的男人韋大郎當老婆。
小雲性格要強,加上父母相繼離世,心頭悲傷過度,竟然把心一橫,連夜潛入了韋大郎家中,用一把菜刀想殺掉韋大郎。
韋大郎雖然是大驚失色,但好在身強力壯,卻隻受了一點輕傷。小雲殺人不成,潛逃後被官府抓拿,也非常幹脆地承認了自己罪狀。
受害人無礙,行兇人也落網,案件到了這裏,基本上就算是了結了。但圍繞如何判案,卻產生了迴然不同的爭議。
爭議關鍵在於:小雲與韋大郎之間的關係如何定奪。
小雲持刀行兇,自然是有錯在先。好在當事人韋大郎,隻受了些微輕傷,問題不大。加上被捕後,少女小雲很主動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的範疇,情節又可以從輕。
正所謂“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起碼是沒有性命之憂。
但是,如果把小雲看做韋大郎未過門的媳婦來看,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根據《宋刑統》判決,“謀殺親夫”,是屬於十大不赦惡罪,無論殺沒殺死,老婆動了殺老公的念頭,就是犯了綱常,直接就必須判死刑。
倘若真判了死刑,小雲雖然多少有些冤屈,但事情好歹算是了解,也就沒有了以後的風波。誰知道,這登州的知州許遵卻是精通大宋律法的官員,他看完來龍去脈後認為,小雲父母雙亡,母喪期內叔叔主持的這場婚姻,本質上有違《宋刑統》的精神——孝悌原則,主張小雲和韋大郎的婚姻不成立,不應該按照謀殺親夫罪名判定。
柳暗花明,絕路逢生。乍一看,小雲算是遇到了貴人,得了一個死裏逃生的機會。
誰知道,登州知州許遵的判決,卻讓許遵的頂頭上司刑部和大理寺不高興了。宋朝重文抑武,多是文人掌權,先不談緣由,光老婆要殺老公這一條,就犯了文人最崇尚的男尊女卑,夫為妻綱的傳統。
因此,麵對登州知州的判決,刑部和大理寺卻給予了完全相反的判定,小雲必須死刑。
許遵不服氣,直接把案子捅到了皇帝麵前,提請兩製議。所謂兩製便是朝中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這一下,圍繞著民女小雲到底該死還是不該死,鼎鼎大名的王安石和司馬光帶著一堆飽讀詩書的帝國精英也倦了進來。
王安石鼎故革新,自然站在了小雲不該死這邊;司馬光安常守故,便恰好站在了堅持死刑那一邊。
到了這個時候,小雲是否該死,漸漸已經不重要了。朝中誰能做主,新黨舊黨誰主沉浮,才成了大家爭論的焦點。
案件,隨著宋神宗對王安石的重用而最終定案,皇帝大筆一揮,親自下旨免了少女小雲的死罪,改判流放。
力主判小雲死刑的司馬光,反而遭到皇帝的不喜,最終貶到了黃州,過上了十六年的勞動改造生活。
這十六年裏,時光飛逝,山河異變。小雲因為天下大赦,最終無罪釋放。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更是聲勢浩大地開展了熙寧變法,涉及北宋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麵,一定程度上大為改觀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麵。
天高任那非,海闊憑魚躍。小雲重獲新生後,自然是嫁為人婦,生兒育女,過上了自己的人生。
故事如果到此而終,不僅小雲能夠安度餘生,宋朝說不定也能夠走上發展生產,富國強兵的新局麵,一舉扭轉貧弱的根源,整個中華民族也不至於落入異族鐵蹄的踐踏之中了。
可惜,曆史永遠沒有如果。
十六年後,勵精圖治的宋神宗歸天而亡,繼任的宋哲宗隻有十歲,被高太後垂簾聽政掌了大權。高太後早就不喜歡宋神宗的改革創新,掌權後立刻請迴了停業整頓十六年之久的舊黨領袖司馬光,立欲將宋神宗的變法推倒重來。
十六年的放置y,已經讓司馬光欲仙欲死。一朝掌權後,立刻是紅著眼睛毫不掩飾地大肆報複。王安石苦心經營的變法,司馬光上台後,竟然下令五天之內改迴舊製,急迫之情,連舊黨之人也咋舌不已。
烽煙過後,一切新法完全廢止。十六年的改革恍如黃粱一夢,北宋的改革之路就此結束。時年,王安石已經病死多年,不能讓自己的敵人親眼看到現在的勝利,司馬光倍感遺憾,左思右想之下,到又讓他想起來自己曾經還有一件糗事未平。
就是當時的“熙寧小雲案”。
在司馬光的意識中,若不是因為王安石的幫扶,小雲早該死於千夫所指。既然王安石死了,就更應該糾正對方的錯誤,以證明自己的偉大不是?
於是,位居人臣的司馬大人,百忙之中又改判了十六年前的案子,這迴卻是斬立決。
可憐的少女小雲,十六年後,仍然是逃不過人首分離的可悲下場。
這一刀下去,斬的不僅僅是一個小雲。也把整個北宋的政治圈子徹底斬成了兩段,北宋的政治正式進入了血腥的兩黨糾紛之中。
高太後逝世後,年幼的宋哲宗親政。和自己的奶奶不同,宋哲宗又走迴了自己老爸的改革之路,開始打擊舊黨,扶持新黨,又重新推行王安石時期的新法。
對司馬光也大加清算,不僅砸了司馬光的賜碑,取消了禦賜的諡號,還差點把司馬光的墳墓打開鞭屍。
來去之間,北宋新、舊兩黨竟然在數年內更迭執政,施行的新政也是時行時廢,讓臣民無所適從,政令混亂,上下離心。
一件原本微不足道的案件,竟如同蝴蝶的震翅一般,引起了整個北宋皇朝的軒然大波,並逐漸成為了壓倒駱駝的稻草之一。
“金蓮,真是想不到。你的母親就是那位登州少女小雲!”葉望稍一思考,便將“熙寧小雲案”的來源去脈理得清清楚楚,不由大為驚奇。
“原來主人也知道這件事……”潘金蓮低頭不語,若真讓她親自來說,其中一些曲折,反到沒有葉望以後世人的眼光看的更加透徹。
“母親被殺之時,奴家其實已有七歲。臨刑之前,母親卻告訴奴家,最大的遺憾,就是給了奴家一個女兒身……”潘金蓮淚眼朦朧,澀然苦笑道:“母親說,身為女人,明明生養了世人,可最終天底下都是男人的世界。”
“父親愛母親深切,目睹母親受刑的慘烈後,更是得了失心症,一月之中,總有幾天是渾渾噩噩。”
“父親念起母親,愛她又恨她,愛她敢作敢為,堪為奇女子。卻又恨她,扔下自己和孩子撒手而去。”
“這些年,到真是苦了你了。”葉望設身處地站在潘金蓮的角度一想,潘金蓮的生活還真是過的分外悲慘。
“金蓮知道,父親更苦。”潘金蓮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道:“父親其實有恨,但又不敢恨那些個人高高在上的官老爺。便隻能天天告誡奴家,必須遵守諾言。”
“言外之意,倘若母親當初遵守諾言,嫁與了那韋大郎,即使對方如何貌醜,也好過了如今丟去性命。”
“原來如此,怪不得當初見到你時,你如此執著於諾言。”葉望這才明白一切,但對潘金蓮的說話又有些不以為然:“但,如果連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那活著還有什麽趣味?”
“你母親敢想敢做,我到沒覺得有什麽不對。”葉望想了想,認真地說道:“不過方法也是過激了一點,以我所說,就算要殺,也是應該去殺她叔叔才是。”
“……”潘金蓮成年之後,所思所想都是如何為母親贖罪,世人莫不向自家投入鄙夷的眼神,像葉望這般反其道而為之的說話,卻是第一次聽過。
“父母不在,長兄為父……”潘金蓮還要分說,葉望不客氣地又說道:
“長兄為父?真要像個父親的樣子,又怎麽會把自家女兒推到火坑裏麵去?”葉望的心中,可沒有那些禮教的束縛,說起事情來自然最主要看的是個理字,“若不是逼著人家小女生走投無路,又何苦去做那種極端的事情?”
“更何況,你母親手無縛雞之力,壓根不是人家對手。若說是殺人,還不如說是想嚇嚇對方罷了。”葉望侃侃而談,潘金蓮眼睛越睜越大,一時卻不知道如何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