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30章 找到你!
阿奇柏德提議蕾貝卡擔任隊長。對於這個提議,金百莉、莫妮卡等人毫無意見。原因非常的簡單,那就是蕾貝卡的電競實力強。
當眾人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決定的時候,沒想到王越會提出不一樣的想法,而王越的想法是樊妮擔任隊長。
阿奇柏德等人都把目光看向王越。樊妮本人也沒想到王越會建議她擔任隊長。
對於是否擔任隊長這件事情,樊妮絲毫不在意,因為不管是誰擔任隊長,他們這群人都能擊敗對方。王越竟然建議她當隊長,這讓她覺得頗為有趣。
王越說:“雖然這隻是一場普普通通的友誼賽,但我個人的想法是依舊要重視。從個人實力的角度來說,我們的個人實力絕對能勝過對方。就算我們不合作,隻是靠自己的個人力量,也能夠輕易拿到比賽的勝利,然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團隊賽。哪怕我們贏了,我們的勝利也並不純粹。因此我的想法是大家要拋棄個人想法,而是團隊合作的方式去拿到比賽的勝利。樊妮小姐有著很強的協調能力,我認為樊妮小姐很適合做這件事情。”
從關係親近的角度來說,王越和蕾貝卡、樊妮的關係都不親近。王越和蕾貝卡或許是朋友,也或許不是朋友。王越和樊妮應該算不上朋友。王越之所以推薦樊妮,原因非常簡單,那就是樊妮比蕾貝卡更加適合擔任團隊賽的隊長。以蕾貝卡的性格,她的內心絕對不會把這種團隊賽當迴事,因此不屑於指揮。這種情況下,就算獲得比賽的勝利,也不是真正的團隊賽。
王越的想法是,既然進行團隊賽,那就應該以團隊賽的模式獲得比賽勝利,而不是憑借個人實力獲得比賽。另外,以團結的方式進行比賽,這也可以加強他們的交流,或許能夠帶給他們友誼。
王越絕對相信蕾貝卡具有指揮能力,但王越覺得蕾貝卡會懶得指揮,這樣一來隊友之間就無法以好的氛圍進行合作。原因很簡單,蕾貝卡可不會去做調節氛圍的事情。而樊妮可以調節氛圍的高手。
蕾貝卡說:“我同意樊妮擔任隊長。”
既然蕾貝卡本人都這麽說了,其他人自然沒有意見。樊妮絕對有擔任隊長的實力。
另外,王越之所以推薦樊妮擔任隊長,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便是因為小醜殺手費裏克斯。
自從小醜殺手輸掉比賽之後,便沒有做出瘋狂張揚的事情,但這並不意味著小醜殺手改變性格。
即便是世界著名的沙舍教練,小醜殺手也不放在眼裏,可見小醜殺手這個人多麽不好相處。蕾貝卡、王越、阿奇柏德、金百莉對人都被小醜殺手貶低得體無完膚,這種情況下,他們這些人這些隊長都不會得到小醜殺手的認可。小醜殺手隻對一個人有好態度,那個人便是樊妮。這也是王越建議樊妮擔任隊長的原因。隻有樊妮擔任隊長,小醜殺手才會配合。否則,就算蕾貝卡和王越有著擊敗小醜殺手的實力,也無法讓小醜殺手配合。
金百莉說:“說句實話,我並沒有把這場友誼賽當一迴事,從陣容來說,我們的陣容完勝對方,聽了王越的話,我意識到我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既然要進行團隊賽,我們就應該以團隊賽的方式進行比賽,而不是靠個人的力量進行比賽。既然以團隊的模式,那我們就要懂得合作,而且必須要重視。”
莫妮卡說:“樊妮小姐,那這場比賽就麻煩你來指揮了,我們會配合出的指揮。”
樊妮笑著點了點頭,給人的感覺非常親和,而這也是樊妮的強項,她能夠在任何人那裏刷好感度。
樊妮把目光看向小醜殺手,說:“說起來還要感謝你,要不是你,王越也不會建議我當隊長。”
顯然,樊妮非常的聰明,她知道王越之所以推薦她主要是因為小醜殺手願意配合她。對於這件事情,樊妮也沒有藏著掖著,而是非常直接的說出來。
小醜殺手說:“我本就沒有擾亂這場比賽的意思,既然樊妮小姐擔任這場比賽的指揮,自然會配合樊妮小姐的指揮。我和王越的事情還沒有結束,稍後會通過其他的渠道解決,並不會在這場比賽裏搗亂。”
王越對小醜殺手說:“如果你同意,我們可以交換一下手機號碼,你可以隨時聯係我,我非常願意和你進行切磋交流。”
小醜殺手說:“交換手機號碼就不必了,我找你的時候,自然能夠找到你。”
小醜殺手還是小醜殺手,絲毫不給王越麵子。當然,她也不給其他人麵子。她隻給一個人麵子,那個人便是樊妮。
樊妮說:“既然我作為這場比賽的指揮,那我便對這場比賽進行安排。小醜殺手擔任大前鋒,負責衝在最前麵。阿奇柏德和金百莉負責中鋒,莫妮卡負責對角口,我負責後衛。王越負責在高點架狙。蕾貝卡負責占據中常”
阿奇柏德等人點了點頭,因為樊妮安排的非常合理,根據每個人的強項進行安排。
周圍的人聽見樊妮的安排後,他們仿佛看見無敵的陣容,完全不認為尼貝爾、藤井冥夜等人能在這種陣容下獲得比賽的勝利,哪怕隻是獲得20個殺敵數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除非尼貝爾、藤井冥夜等人能夠在這場比賽裏爆發驚人的合作,以及王越等人的合作出現嚴重的問題才稍微有機會。
樊妮說:“既然我們決定以團隊的模式進行比賽,除了前鋒可以肆意殺敵之外,其他人的殺敵主要以借槍為主。我說的更加直白一些。在這場比賽裏,直接殺死對方並不是了不起的事情,以借槍的方式擊殺對方才是了不起的事情。”
樊妮之所以強調借槍,目的就是提醒大家要進行合作、配合,而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去獲得殺敵數,那樣便違背了進行團隊的初衷。
(本章完)
阿奇柏德提議蕾貝卡擔任隊長。對於這個提議,金百莉、莫妮卡等人毫無意見。原因非常的簡單,那就是蕾貝卡的電競實力強。
當眾人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決定的時候,沒想到王越會提出不一樣的想法,而王越的想法是樊妮擔任隊長。
阿奇柏德等人都把目光看向王越。樊妮本人也沒想到王越會建議她擔任隊長。
對於是否擔任隊長這件事情,樊妮絲毫不在意,因為不管是誰擔任隊長,他們這群人都能擊敗對方。王越竟然建議她當隊長,這讓她覺得頗為有趣。
王越說:“雖然這隻是一場普普通通的友誼賽,但我個人的想法是依舊要重視。從個人實力的角度來說,我們的個人實力絕對能勝過對方。就算我們不合作,隻是靠自己的個人力量,也能夠輕易拿到比賽的勝利,然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團隊賽。哪怕我們贏了,我們的勝利也並不純粹。因此我的想法是大家要拋棄個人想法,而是團隊合作的方式去拿到比賽的勝利。樊妮小姐有著很強的協調能力,我認為樊妮小姐很適合做這件事情。”
從關係親近的角度來說,王越和蕾貝卡、樊妮的關係都不親近。王越和蕾貝卡或許是朋友,也或許不是朋友。王越和樊妮應該算不上朋友。王越之所以推薦樊妮,原因非常簡單,那就是樊妮比蕾貝卡更加適合擔任團隊賽的隊長。以蕾貝卡的性格,她的內心絕對不會把這種團隊賽當迴事,因此不屑於指揮。這種情況下,就算獲得比賽的勝利,也不是真正的團隊賽。
王越的想法是,既然進行團隊賽,那就應該以團隊賽的模式獲得比賽勝利,而不是憑借個人實力獲得比賽。另外,以團結的方式進行比賽,這也可以加強他們的交流,或許能夠帶給他們友誼。
王越絕對相信蕾貝卡具有指揮能力,但王越覺得蕾貝卡會懶得指揮,這樣一來隊友之間就無法以好的氛圍進行合作。原因很簡單,蕾貝卡可不會去做調節氛圍的事情。而樊妮可以調節氛圍的高手。
蕾貝卡說:“我同意樊妮擔任隊長。”
既然蕾貝卡本人都這麽說了,其他人自然沒有意見。樊妮絕對有擔任隊長的實力。
另外,王越之所以推薦樊妮擔任隊長,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便是因為小醜殺手費裏克斯。
自從小醜殺手輸掉比賽之後,便沒有做出瘋狂張揚的事情,但這並不意味著小醜殺手改變性格。
即便是世界著名的沙舍教練,小醜殺手也不放在眼裏,可見小醜殺手這個人多麽不好相處。蕾貝卡、王越、阿奇柏德、金百莉對人都被小醜殺手貶低得體無完膚,這種情況下,他們這些人這些隊長都不會得到小醜殺手的認可。小醜殺手隻對一個人有好態度,那個人便是樊妮。這也是王越建議樊妮擔任隊長的原因。隻有樊妮擔任隊長,小醜殺手才會配合。否則,就算蕾貝卡和王越有著擊敗小醜殺手的實力,也無法讓小醜殺手配合。
金百莉說:“說句實話,我並沒有把這場友誼賽當一迴事,從陣容來說,我們的陣容完勝對方,聽了王越的話,我意識到我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既然要進行團隊賽,我們就應該以團隊賽的方式進行比賽,而不是靠個人的力量進行比賽。既然以團隊的模式,那我們就要懂得合作,而且必須要重視。”
莫妮卡說:“樊妮小姐,那這場比賽就麻煩你來指揮了,我們會配合出的指揮。”
樊妮笑著點了點頭,給人的感覺非常親和,而這也是樊妮的強項,她能夠在任何人那裏刷好感度。
樊妮把目光看向小醜殺手,說:“說起來還要感謝你,要不是你,王越也不會建議我當隊長。”
顯然,樊妮非常的聰明,她知道王越之所以推薦她主要是因為小醜殺手願意配合她。對於這件事情,樊妮也沒有藏著掖著,而是非常直接的說出來。
小醜殺手說:“我本就沒有擾亂這場比賽的意思,既然樊妮小姐擔任這場比賽的指揮,自然會配合樊妮小姐的指揮。我和王越的事情還沒有結束,稍後會通過其他的渠道解決,並不會在這場比賽裏搗亂。”
王越對小醜殺手說:“如果你同意,我們可以交換一下手機號碼,你可以隨時聯係我,我非常願意和你進行切磋交流。”
小醜殺手說:“交換手機號碼就不必了,我找你的時候,自然能夠找到你。”
小醜殺手還是小醜殺手,絲毫不給王越麵子。當然,她也不給其他人麵子。她隻給一個人麵子,那個人便是樊妮。
樊妮說:“既然我作為這場比賽的指揮,那我便對這場比賽進行安排。小醜殺手擔任大前鋒,負責衝在最前麵。阿奇柏德和金百莉負責中鋒,莫妮卡負責對角口,我負責後衛。王越負責在高點架狙。蕾貝卡負責占據中常”
阿奇柏德等人點了點頭,因為樊妮安排的非常合理,根據每個人的強項進行安排。
周圍的人聽見樊妮的安排後,他們仿佛看見無敵的陣容,完全不認為尼貝爾、藤井冥夜等人能在這種陣容下獲得比賽的勝利,哪怕隻是獲得20個殺敵數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除非尼貝爾、藤井冥夜等人能夠在這場比賽裏爆發驚人的合作,以及王越等人的合作出現嚴重的問題才稍微有機會。
樊妮說:“既然我們決定以團隊的模式進行比賽,除了前鋒可以肆意殺敵之外,其他人的殺敵主要以借槍為主。我說的更加直白一些。在這場比賽裏,直接殺死對方並不是了不起的事情,以借槍的方式擊殺對方才是了不起的事情。”
樊妮之所以強調借槍,目的就是提醒大家要進行合作、配合,而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去獲得殺敵數,那樣便違背了進行團隊的初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