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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昌說得急切熱烈,弘時卻無動於衷,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慢慢道:“我本來就比不過他,念書念不過,辦事比不過,說話沒他機靈,人跟前也沒他討人喜歡。他是神,是皇上心裏的金珠寶貝兒,我他媽就是隻土鱉。”


    “唉,三哥你可別這麽說呀,日子還長得很,這往後,三哥若是做出一件兩件驚天動地的大事,由不得皇上不看重你!”


    弘時聽出他話裏有話,不由看向弟弟:“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


    弘昌四下看看,這才道:“三哥知道我阿瑪最近為什麽都不迴來吧?”


    弘時點點頭:“知道,外頭有喪屍,吃人血肉,你阿瑪帶著人在外頭殺那些臭東西呢。”


    “那麽三哥有沒有想過,要是三哥也能殺幾頭喪屍,甚至在我阿瑪他們那些人發現之前,就先拔頭籌,解救一莊子的百姓——”


    弘時的眼睛頓時瞪圓了!


    但旋即,他又微微苦笑:“不成的,我哪裏做得來那麽大的事?”


    “怎麽做不來?!”弘昌著了急,“往日咱們兄弟練騎射,三哥一向出色,師傅也總是誇你。你現在離宮獨自居住,沒人管著,弘曆那小子還被皇上留在宮裏,行動不便,眼下這麽好的機會,三哥為什麽要放棄呢?”


    弘時長歎:“我手無寸鐵,怎麽去殺喪屍?”


    弘昌眼珠轉了轉,湊到弘時耳畔,悄聲道:“殺喪屍的玩意兒,我從我阿瑪那兒偷了一件。”


    弘時吃了一驚!


    弘昌說著,起身轉入後屋,不多時,他拿了頂草帽出來,將草帽交給弘時。


    “血滴子。”他聲音沉沉地說了這三個字。


    弘時頓時站起身,他接過那草帽,翻過來仔細看,果然,就在草帽裏麵,嵌著一個極古怪的白色玩意兒,那玩意兒像個項圈,製作精巧,用手摸摸,既不是金屬,也不是紙片,似乎硬不可破。偏偏又輕如柳絮,這樣的東西,他從未見過!


    “這是哪裏來的?!”


    弘昌得意一笑:“從我阿瑪房裏偷來的,三哥放心,我阿瑪手頭有十好幾個,他經常放一兩個在家中,以備不時之需,也為了保護這王府,別人進不去他的書房,我可進得去。”


    弘時握著血滴子呆了半晌,又搖頭:“不成,雖然我大致知道血滴子如何殺人,但你叫我上哪兒找喪屍去?”


    “這是個麻煩。”弘昌點頭道,“今晚,我阿瑪他們就迴來了,這事兒咱慢慢打聽,一旦得了消息,我頭一個通知三哥!到時候咱一塊兒去!立下赫赫功勞,往後咱們的日子就好過了!”


    弘時想了一會兒,覺得堂弟說得有理,不由麵露喜色。


    倆人又談了半盞茶的功夫,弘時起身告辭,弘昌等他走了,才走到裏屋跟前,輕聲道:“他走了。”


    簾子一打,從裏屋出來一個人,卻是弘曆。


    弘曆看看弘昌,微微一笑:“該說的,都說了麽?”


    弘昌一看見他,不由臉色發白,額頭上的汗也湧出來了,他拚命拿袖子擦額頭,簡直要把額頭的皮膚給擦破了!


    “我我都說了,按照你要求的,原封不動,隻字未改,可他、他上不上鉤,那我就不知道了!”


    弘曆笑起來:“別人說話他可能防備,弘昌哥哥你說話,他肯定一點都不會懷疑。誰叫你倆這麽多年關係如此親厚呢?”


    弘昌又是恐懼又是羞愧,他顫聲道:“弘曆,你可別害你三哥啊!這要是查下來,我阿瑪非得把我打死不可!”


    弘曆笑容更加動人:“瞧您這話說得,那是我的親哥哥,我能害自己的親哥哥麽?”


    他說完,又側過臉來,偷窺似的瞧了瞧弘昌:“怎麽?你擔心我食言?放心放心,你和你阿瑪的侍妾私通的事,我不會跟第二個人說的。”


    弘昌的臉色一聽這話,更像抹了一層石灰,跟死人沒區別了。


    “你到底到底是怎麽知道的?”他嘶啞著嗓子道,“這不可能!”


    弘曆笑得前仰後合,少年人此刻看上去,像個樂壞了的小孩子。


    “弘昌哥哥,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底下,沒有絕對的秘密。”他說到這兒,睜大眼睛看著弘昌,“這世上,就沒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可是根本沒人知道這件事!”


    弘曆看看他,一點點斂盡笑容,男孩慢慢道:“那麽,你就別把我當成‘人’吧。”


    弘昌瞪著他,忽然,打了個哆嗦!


    次日,弘晸果然一早上門來。他來的時候,手裏拎著個包袱,另一隻手還捧著個食盒。


    弘時一見他這樣,差點噴了:“你這是幹什麽?在家沒吃飯,端著過來吃?”


    弘晸也樂,他也不忙著解釋,隻讓弘時先坐下,然後把手裏東西一樣樣放在桌上。


    他先小心翼翼打開食盒,拿出一碟熱騰騰的食物,擺在弘時跟前,又從帶來的包袱裏,拿出另一樣東西,擺在食物的旁邊。


    弘晸鬧不明白他這是在幹什麽,皺眉仔細看那兩樣東西,左邊的食物黃橙橙的,裏麵有肉餡之類的東西,表皮烤得焦脆幹香。


    食物旁邊的,是一個四四方方,硬硬扁扁的玩意兒,上麵畫著一個卷發的洋人,底下一排曲裏拐彎的洋文。


    弘時笑道:“這是啥?”


    弘晸卻沒笑,他神色非常鄭重,伸手指著那兩樣東西,一字一頓道:“帕尼尼,和,帕格尼尼。”


    他這麽一說,弘時就愣住了!


    弘晸笑道:“我要和別人說,別人得把我當瘋子,但是和三哥說就不打緊,三哥明白這倆詞的意思,對不對?”


    他說著,將青花瓷碟往弘時跟前推了推:“三哥,你嚐嚐,挺好吃的。”


    “你吃過?!”


    弘晸點點頭:“半個月前,我跟著我阿瑪去了一趟國外,特意求他帶我去正宗的意大利館子,點了這個東西給我吃——我之前也隻是聽說,這次才吃到真貨。今天給三哥你帶的,抱歉,不是意大利人做的,是臨走時在國內一個西餐館買的,今早我叫家裏廚子把它又熱了熱,味道可能比不上剛出爐,但應該也差不離了。”


    弘時將信將疑拿起那塊熱騰騰的帕尼尼,神色複雜咬了一口。


    味道很奇怪,全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樣。這食物入口很軟很酥,混著奶香味兒,弘時忽然覺得很難總結,他很難輕易以“好吃”或“難吃”來定義


    他知道帕尼尼這個東西,知道了很多年,但從來沒見過,更從來沒吃過。


    卻沒想到今天,弘晸竟然把這東西送到了他麵前!


    弘晸說著,又拿起旁邊那盒cd,打開外麵的盒子,露出碟子:“這個,是帕格尼尼。”


    他起身從隨身帶來的包裏,拿出了cd機,將cd塞進去,然後示意弘時插上耳機。弘時一開始不明白他的意思,弘晸會意,先做了個示範,弘時這才滿腹疑惑將耳機插在耳朵裏。


    他呆呆看著弘晸:“然後呢?堵上耳朵再怎麽樣?你是要放炮仗啊?”


    話還沒說完,弘時嚇了一跳!因為弘晸把播放鍵打開了。


    是小提琴。


    是帕格尼尼最著名的二十四首隨想曲。


    他練了十年的一係列曲目,弘時從來沒有從別人的琴弓上聽見過的音樂,此刻,竟然從那兩個小小白白的東西裏湧了出來!


    他慌忙拿下耳機,結結巴巴道:“這是什麽?!這東西怎麽會響的!怎麽會有人在我耳朵裏拉琴!”


    弘晸笑得前仰後合,他拿過那盒cd:“不是有誰在三哥的耳朵裏拉琴,是錄下來的現場演奏,是別人,在別的時間別的地點演奏的——三哥聽得懂他拉的是什麽,對吧?”


    弘時重重點了點頭:“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隨想曲。”


    弘晸舒了口氣:“看,三哥比我還懂呢,這個拉琴的我也不知道是誰,這名字我也不認識,這盒cd是我在機場免稅店裏買的,當時把我阿瑪歡喜的他以為我愛聽古典樂呢。其實我聽不了這東西,插上耳機三分鍾我就睡著了。”


    他說著,又把耳機遞給弘時:“把這首曲子聽完。”


    弘時這才把耳機重新戴好,弘晸將曲目調到最後一首,這也是這一係列裏最著名的一首。


    四周靜謐無聲,弘晸坐在弘時身邊,他能聽見從弘時的耳機裏傳出的輕微音樂聲,他也能看見弘時臉上的那種表情,那是混雜了震驚、沉醉、羨慕、迷惘或者還有些別的他辨認不出來的東西。


    有那麽一瞬,弘晸突然有點嫉妒弘時。因為弘時能聽懂這琴聲,他能聽懂這個拉琴的人想傳遞出來的東西,就好像他們彼此分享著一套不為人知的暗號,兩個相隔四百年且素不相識的人,借著一個此刻還沒出生的人所寫的曲子,獲得一種心靈上的契合。


    一曲終了,cd機裏傳出如潮的掌聲,弘晸歎了口氣,將耳機摘下來。


    “他拉得比我好。”


    語氣裏,充滿豔羨和不甘。


    弘晸苦笑:“這也就是三哥,我根本聽不出好賴,這盒cd我聽了一禮拜,到現在也沒記住哪首是哪首。像我阿瑪說的,我是一點音樂細胞都沒有,就愛聽口水歌。”


    他見弘時低頭不語,便伸手拿過cd盒子,將反麵送到他麵前:“你看,拉琴的這個人比你大呢,大多了。”


    cd反麵有演奏者的照片,是個年近半百的金發白人,隻見他麵容斯文和藹,笑容溫煦,手中拿著一把小提琴。


    弘時拿著cd盒子,盯著看了良久。


    弘晸趁機道:“三哥,你還不到二十歲,如果拉琴拉到他這把年紀,一定比他更厲害!”


    弘時迴過神來,他苦笑著放下cd盒子:“怎麽會呢。”


    “怎麽不會!三哥你是從小開始拉琴的,這麽多年的苦練才不是白費呢!”弘晸說到這兒,趁熱打鐵,“難道說,三哥就想止步於此麽?”


    弘時淡淡道:“不然你想我怎麽辦?衛嘉祿已經過世,我也找不到拉小提琴的師傅了。”


    見火候差不多了,弘晸趕緊從包裏拿出一疊資料來,放在弘時的麵前。


    “這是什麽?”弘時睜大了眼睛。


    “伯克利音樂學院的簡介。”弘晸頗為得意地說,“是那邊頂尖的學校,專門學拉琴的地方。”


    “就隻是拉琴?!”


    弘晸抓了抓耳朵:“恐怕不止拉你這個琴,還有別的唉,我不懂那個呀!三哥,我對你們這些西洋琴呀古典樂呀,長的短的橫的豎的,一點兒也不懂!但是我知道,這個地方就是學這些的!這兒,什麽琴都有人教!而且都是比衛嘉祿還要厲害的師傅!從這裏出來的,就能拉得和剛才那人一樣好!”


    他將伯克利的資料往弘時麵前推了推:“這是我從網上找到的,呃,我阿瑪也幫了忙,我英文不行,主頁上好些地方都看不懂,多虧我阿瑪幫我打印下這些來。”


    弘時手指發著抖,他手上那些印製精美的宣傳冊,控製不住發出輕微的沙沙聲。他能看見麵容甜美的亞裔女孩穿著學士服,抱著大提琴,有黑發男子在吹奏一隻金色的長笛,還有一排排服飾整齊的男男女女在華麗的大廳內放聲高歌


    弘晸湊過來,他望著弘時,非常認真地說:“三哥,這,才是你該過的日子呀!”


    弘晸這句話,像一記重擊,正正打在弘時的心上!


    他不由抬起頭來,望著堂弟:“可是我”


    弘晸點了點頭:“我知道,讓三哥離開這兒,離開大清,這不容易。我也不能站著說話不腰疼,三哥是皇子,我四伯是天子,接下來指不定封親王當太子”


    他這麽一說,弘時就低下頭,不出聲了。


    見他這樣子,弘晸繼續道:“可是三哥最想做的,不就是拉琴麽?三哥真的很喜歡被封親王當太子?你最想過的日子,應該是得到名師指導,眼看著自己的琴藝突飛猛進,進最好的學校,再過幾年,就像這個人這樣——”


    他順手拿起那張cd,指著那演奏者:“一曲終了動天下,因為一把琴,受到世人推崇。三哥,這不才是你真正想過的日子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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