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腳踢在他的手上,他手中的小刀,就飛到了一邊。


    “現在,咱們來好好談談吧。”我關上了門,反鎖住,然後找東西抵住了門,拍拍手說。


    李小刀抬頭惡狠狠的看著我,忽然愣住了,我心中詫異,說:“本來以為跟丟了,沒想到,你倒是自己送上門來了。”


    不錯,當時我正是走出沒多久後,就發現了他,不過,我裝作沒有被發現的樣子,故意轉進廁所裏來,就是等他出手的。


    我知道,他一定會在人少的時候動手。


    果然,他動手了。


    “看來,你還不知道我是誰。”他跪在地上,因為我那一腳,實在是太狠,他現在根本起不來,我打量著他說,“你偷了我的衣服,還不知道我是誰嗎?”


    他保持沉默,不說話。


    我說:“你以為不說話,我就沒證據了?英姐當時見過你,她就是最好的證人。”


    李小刀忽然冷笑;“那個賤人果然還是那樣,每次都是她在害我!”


    我一巴掌扇在他的臉上,然後淡淡的說:“嘴巴放幹淨點。”


    他呸了一口說:“我說的是事實,我說那個賤人怎麽了?你怎麽緊張心疼她,是不是和她有一腿?我就知道她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一直都沒變,當初她離開我,就是因為移情別戀,還有,嫌棄我沒錢,勞資掙的錢都不夠她花的,像個吸血鬼一樣,把我吸幹!”


    我一腳踩在他的腦袋上,把他的腦袋,踩在了牆壁上:“我讓你的嘴巴,放幹淨點,你沒長耳朵嗎?”


    我冷漠的說:“你自己什麽德行不清楚?偷雞摸狗,還指望會有女人跟著你?”


    “咳咳。”我鬆開腳後,他開始咳嗽起來。


    然後忽然大笑了起來,嘴裏全都是血,他大笑著說:“怎麽,你心疼了?告訴你,那個女人,我不知道玩了多少遍,早特麽是個爛鞋了!她的肚子還被我搞大了,我知道她男人比我混的好,但是那又怎麽樣?還不是幫我白養了這麽多年的女兒!”


    我眼神一冷:“找死!”


    我一腳踩在他的手掌上,狠狠的碾壓,他頓時慘叫了起來。


    “看來你是那種不拍死的人啊。”我一邊碾壓著,一邊緩緩的說。


    他在狂叫:“來啊,我不怕你,有種你就弄死我啊!”


    我看著他,忽然笑了。


    我從口袋裏,掏出來了一張錢幣,然後朝著他的小刀走了過去。他臉色一變,猛然就跳了起來,朝我衝了過來。


    其實我早就在防備他,經過前幾件事後,我的警惕性又提高了不少,無論什麽時候,即使是情況對我非常有利的情況下,我都不能掉以輕心。


    在他朝著我撲來的瞬間,我就知道了。


    我反身就是一腿,大腿高高抬起,一腳踹在他的下巴上,他的身子,頓時朝後翻了過去,在空中轉了一圈,然後狠狠的摔在地上。


    這一次,不止是慘叫那麽簡單了。


    我冷哼一聲,用紙幣隔著,抓起來了地上的小刀,免得留下指紋。


    我蹲在他的麵前,他還在痛唿,我晃著小刀說:“我不會弄死你,但是,我可以讓你以後,都辦法再拿起來刀。”


    李小刀臉色大變,掙紮著,口齒不清說:“濃,香趕色麽?”


    小刀放在他的手腕上:“這裏,是你的經脈所在,如果使用力度足夠,不多不少的話,可以避免你傷到動脈而死,但是,同時又可以保證你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放在古代來說,就是,挑斷你的手筋。”


    李小刀神色大恐。


    我說:“你不是手賤,喜歡偷東西嗎?我這可是在幫你戒掉手賤的毛病,你也就不用謝我了。”


    說完,我狠狠的紮了下去。


    李小刀頓時慘叫了起來,鮮血直流。


    我拔出來了小刀,帶著歉意說:“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剛剛沒找到位置,不過你放心,這一次不會了。”


    他的手掌中央,有一個傷口,正在流著鮮血。


    “不要!”他疼的臉色漲紅,大叫一聲,“我說,我什麽都說!”


    “衣服在我家裏,還沒動。”他急促的說,“我不知道那是你的衣服,如果知道,我一定不會動的。”


    “你認識我?”聽他的語氣,我奇怪的說。


    他艱難的點頭:“最近新聞,報道的都是你。”


    這就難怪了。


    我衝他一笑:“那就更好辦了,對了,我們今天見過嗎?”


    “沒有!”


    “那我就更不可能對你作什麽了?”


    “對!”


    我滿意的說:“那就好,不過,你的傷勢是怎麽迴事?”


    “我切菜的時候不小心切到的,然後又不小心滑倒了。”


    我惋惜的說:“那就太可惜了,怎麽這麽不小心,看看都傷成什麽樣了。”


    幾句話下來,李小刀乖乖的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到了自己的身上。


    而實際上,就算是他出去告訴別人說我傷害了他,也不可能有人相信的。


    這裏一個目擊證人都沒有,而且,還是他出手對付我在先。


    他這種人,最怕的,就是事情鬧大。


    “你家在哪兒?”我說。


    “二七大街180號。”


    我驚訝的說:“看不出來,你住的地方倒是不差,這麽多年,沒少偷東西吧?”


    他老實的交待,他喜歡了偷東西,一天不偷就心裏不舒服,養成了職業病,而他,什麽都偷,什麽地方都去,隻要是看上眼的,都會偷迴去。


    之所以去醫院,因為醫院的人,都喜歡帶錢或者是帶卡過去,去vip那邊,也是因為他知道,那邊的,都是有錢人。


    他也是看到了我們沒有關房門,才跑了進去,然後就看到了我的衣服,以他多年的經驗,覺得價格不菲,而且,他對醫院非常了解,沒人能夠看到他的樣子,誰知道,竟然會遇到了孟華英,結果孟華英還偏偏認識我,就暴露了。


    要不是太多的巧合的話,說不定,英姐真的會為他隱瞞下去,因為,對於她來說,以前的事情,她不想再提起,有可能的話,她絕對不會想到再和李小刀相遇。


    果然是手賤啊,一天不偷東西就手癢。


    我搖搖頭,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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