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舍就是驛站,是古代使者、官吏往來休息食宿的地方。
鹹陽的傳舍,裝修格外的華麗,規模也格外的大。
作為大秦的帝都,每天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劉季、盧綰、樊噲三個人,共同住在傳舍的一個房間裏,已經三個月了。
自從三個月前,被蕭何、曹參等人帶領著進入鹹陽,他們就住在了這個房間裏。
後來,蕭何走了,曹參走了,夏侯嬰走了,甚至連周勃都走了。
他們三個還住在這裏。
每日衣食無憂,卻好像被人忘記了一樣,沒人來找他們。
劉季私下裏去找過蕭何,後者已經成為了皇帝身邊的一個官吏,據說品級比沛縣的縣令都高。
劉季一連去了三次,才見到蕭何。
蕭何實在是太忙了,每天早出晚歸。
對於劉季的問題,他沒辦法迴答,隻能讓他迴去等著。
劉季悻悻而歸。
傳舍的舍人推開門進入劉季他們三人的房間,將肉羹放在桌上,轉身就走。
這樣的肉食,本不該是劉季他們這種身份的人應當享用的。但上麵有命令,讓他們三個人享受了和身份不匹配的待遇。
每天有肉吃,是多少大秦人畢生的夢想啊。
劉季他們已經吃了三個月了,劉季卻好像還不知足。
他箕踞而坐,瞥了一言桌上的肉羹,大罵:“為何無酒?昨日不是吩咐汝了嗎?汝難道沒長耳朵嗎?”
劉季一貫的嘴臭脾氣大,從小如此。劉季甚至驕傲的覺得,這是任俠風範。
他見過的張耳如此,陳餘如此,王陵如此,他劉季也該如此。
年輕的舍人,前腳剛剛邁出門檻,聞言轉過頭來,笑到:“愛吃吃,不吃滾,想喝酒自己買去,蠢物!”
劉季破口大罵,“小雜種,汝可知汝父是大秦的亭長乎?”
舍人一愣,隨即出言相譏:“昨日鹹陽下了一場雨,不大也不小。我打開門一瞧,你猜如何,雨打著的人裏麵,十個倒有八個比亭長官大。嘿嘿,在這裏,你算哪跟毛?”
劉季勃然而怒,“豎子,敢如此同乃公說話。”隨機就是一連串的民間問候語。
舍人快步離去,口中也念念有詞。
這不是他第一次和這個無理的亭長對罵了,他知道,自己罵不過他。
傳舍中見過的官員很多,像劉季這樣的還真不多。
舍人暗道,這不就是個流氓嗎?
……
傳舍內,劉季自顧自的罵著,樊噲自顧自的吃著,盧綰像小媳婦一樣耐心解勸著劉季。
兩人都是沛豐邑中陽裏人,又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從小玩在一起,感情很深厚。
劉季越罵越氣,看樊噲正在快樂的幹飯,一腳將樊噲的肉羹踢落在地。
樊噲先是一怒,隨即滿臉笑容,“大哥,莫和那人一般見識。今日這肉羹味道不錯,沒有酒就算了,你多吃點肉羹吧!”
劉季歎氣道:“我們已經在這裏等了三個月了,看著別人一個個都出去幹事情了,你們就不著急?”
樊噲憨笑道:“這裏每天吃好喝好,遠比我在沛縣屠狗強,這日子舒服著呢。若是呂媭也在就好了,嘿嘿。”
盧綰雖然沒說話,卻明顯也是讚同樊噲的意思。
他們一個是沛縣的屠戶,一個是無業的黔首,在他們看來,這裏不是傳舍,而是仙境啊!
仙人也未必能天天吃肉呢。
這還有什麽不知足的,他們疑惑的看著劉季。
劉季頭大:“算了,豎子不足與謀,你們吃吧,我到院子裏散散心。”
劉季配著劍走在傳舍的小徑上。
他們已經被找征召到鹹陽很長時間了。
當初一起進鹹陽的那些人,蕭何大人、曹參大人、夏侯嬰都已經得到了皇帝的重用,就連周勃也得到了皇帝的重用。
為什麽他們幾個一直被閑置在這裏,一點消息都沒有呢?,
劉季百思不得其解。
房間裏的這兩個,雖然都是自己的好兄弟,但他們一個殺狗的,一個種糧的,自己可是亭長啊?怎麽會沒有消息呢?
就連周勃這樣一個喪事時候吹簫的人都得到重用了,劉季怎能不急?
在這裏每天有肉吃,無憂無慮,當然也很高興。
但劉季覺得自己天生就是要做大事的人,他最恨自己被人小瞧了。
清風徐來,劉季迴憶起了自己的人生。
十幾歲的他,年少浪蕩,性情高傲,有著一顆當大俠客的心。他羨慕信陵君,信仰士為知己者死,曾經一個人跑出去闖蕩,先後追隨過大俠客張耳、王陵,可惜最終還是沒能闖出來什麽名頭來。
二十多歲的他,迴到了老家沛縣豐邑中陽裏定居,雖然不再以遊俠自居,但性情豁達,大度喜施,從來不把錢看在眼裏,也有著自己的一幫生死兄弟。
老父埋怨他不事生產,不能置產業,整日遊手好閑,就連哥哥嫂子都不止一次在朋友麵前折辱他。想到這裏,劉季不禁歎息。
三十多歲,他的人生似乎轉了運,當上了泗水亭長的小官,娶了呂公的女兒呂雉,也有了兒女。但此時的他早已沒了年少時候的心氣,好酒及色,厚顏無恥,“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因此又被同僚們看不起。
不過,劉季卻覺得無所謂,他想自己的人生或許就這樣了吧。他已經年近四旬,大半個身子都已經入土了。很多昔日的好友,全都不再人世間了。
隻有在夢裏才能,他才會想起自己年輕時候傲視群雄,闖蕩天下的日子。
他不止一次夢到自己第一次來鹹陽服徭役的時候的情景。
始皇帝的車駕,浩浩蕩蕩而來,壓的人喘不過氣起來。
那時候,他還年輕,隨口一句“大丈夫當如是!”引得眾人紛紛側目。
歲月還沒能埋葬他,就已經先埋葬了他心,他的心卻已經死了。
男兒至死是少年?怎麽可能呢。
他的歸途,就是老死在故鄉,被為數不多的幾個後人祭奠,然後被整個世界遺忘。
隻是這次突然被征召入京,重新點燃了他的心。
他總覺得,自己跟被人不一樣;他總覺得,自己是要幹大事的人。
世上的人那麽多,就像野草,死了,燒了,也就沒了。但他不想這樣。
想到這裏,他熱血沸騰,一如少年時模樣。
他拔劍亂舞,仿佛是在騎馬與砍殺。
“大丈夫,當帶三尺劍,立不世之功!”
鹹陽的傳舍,裝修格外的華麗,規模也格外的大。
作為大秦的帝都,每天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劉季、盧綰、樊噲三個人,共同住在傳舍的一個房間裏,已經三個月了。
自從三個月前,被蕭何、曹參等人帶領著進入鹹陽,他們就住在了這個房間裏。
後來,蕭何走了,曹參走了,夏侯嬰走了,甚至連周勃都走了。
他們三個還住在這裏。
每日衣食無憂,卻好像被人忘記了一樣,沒人來找他們。
劉季私下裏去找過蕭何,後者已經成為了皇帝身邊的一個官吏,據說品級比沛縣的縣令都高。
劉季一連去了三次,才見到蕭何。
蕭何實在是太忙了,每天早出晚歸。
對於劉季的問題,他沒辦法迴答,隻能讓他迴去等著。
劉季悻悻而歸。
傳舍的舍人推開門進入劉季他們三人的房間,將肉羹放在桌上,轉身就走。
這樣的肉食,本不該是劉季他們這種身份的人應當享用的。但上麵有命令,讓他們三個人享受了和身份不匹配的待遇。
每天有肉吃,是多少大秦人畢生的夢想啊。
劉季他們已經吃了三個月了,劉季卻好像還不知足。
他箕踞而坐,瞥了一言桌上的肉羹,大罵:“為何無酒?昨日不是吩咐汝了嗎?汝難道沒長耳朵嗎?”
劉季一貫的嘴臭脾氣大,從小如此。劉季甚至驕傲的覺得,這是任俠風範。
他見過的張耳如此,陳餘如此,王陵如此,他劉季也該如此。
年輕的舍人,前腳剛剛邁出門檻,聞言轉過頭來,笑到:“愛吃吃,不吃滾,想喝酒自己買去,蠢物!”
劉季破口大罵,“小雜種,汝可知汝父是大秦的亭長乎?”
舍人一愣,隨即出言相譏:“昨日鹹陽下了一場雨,不大也不小。我打開門一瞧,你猜如何,雨打著的人裏麵,十個倒有八個比亭長官大。嘿嘿,在這裏,你算哪跟毛?”
劉季勃然而怒,“豎子,敢如此同乃公說話。”隨機就是一連串的民間問候語。
舍人快步離去,口中也念念有詞。
這不是他第一次和這個無理的亭長對罵了,他知道,自己罵不過他。
傳舍中見過的官員很多,像劉季這樣的還真不多。
舍人暗道,這不就是個流氓嗎?
……
傳舍內,劉季自顧自的罵著,樊噲自顧自的吃著,盧綰像小媳婦一樣耐心解勸著劉季。
兩人都是沛豐邑中陽裏人,又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從小玩在一起,感情很深厚。
劉季越罵越氣,看樊噲正在快樂的幹飯,一腳將樊噲的肉羹踢落在地。
樊噲先是一怒,隨即滿臉笑容,“大哥,莫和那人一般見識。今日這肉羹味道不錯,沒有酒就算了,你多吃點肉羹吧!”
劉季歎氣道:“我們已經在這裏等了三個月了,看著別人一個個都出去幹事情了,你們就不著急?”
樊噲憨笑道:“這裏每天吃好喝好,遠比我在沛縣屠狗強,這日子舒服著呢。若是呂媭也在就好了,嘿嘿。”
盧綰雖然沒說話,卻明顯也是讚同樊噲的意思。
他們一個是沛縣的屠戶,一個是無業的黔首,在他們看來,這裏不是傳舍,而是仙境啊!
仙人也未必能天天吃肉呢。
這還有什麽不知足的,他們疑惑的看著劉季。
劉季頭大:“算了,豎子不足與謀,你們吃吧,我到院子裏散散心。”
劉季配著劍走在傳舍的小徑上。
他們已經被找征召到鹹陽很長時間了。
當初一起進鹹陽的那些人,蕭何大人、曹參大人、夏侯嬰都已經得到了皇帝的重用,就連周勃也得到了皇帝的重用。
為什麽他們幾個一直被閑置在這裏,一點消息都沒有呢?,
劉季百思不得其解。
房間裏的這兩個,雖然都是自己的好兄弟,但他們一個殺狗的,一個種糧的,自己可是亭長啊?怎麽會沒有消息呢?
就連周勃這樣一個喪事時候吹簫的人都得到重用了,劉季怎能不急?
在這裏每天有肉吃,無憂無慮,當然也很高興。
但劉季覺得自己天生就是要做大事的人,他最恨自己被人小瞧了。
清風徐來,劉季迴憶起了自己的人生。
十幾歲的他,年少浪蕩,性情高傲,有著一顆當大俠客的心。他羨慕信陵君,信仰士為知己者死,曾經一個人跑出去闖蕩,先後追隨過大俠客張耳、王陵,可惜最終還是沒能闖出來什麽名頭來。
二十多歲的他,迴到了老家沛縣豐邑中陽裏定居,雖然不再以遊俠自居,但性情豁達,大度喜施,從來不把錢看在眼裏,也有著自己的一幫生死兄弟。
老父埋怨他不事生產,不能置產業,整日遊手好閑,就連哥哥嫂子都不止一次在朋友麵前折辱他。想到這裏,劉季不禁歎息。
三十多歲,他的人生似乎轉了運,當上了泗水亭長的小官,娶了呂公的女兒呂雉,也有了兒女。但此時的他早已沒了年少時候的心氣,好酒及色,厚顏無恥,“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因此又被同僚們看不起。
不過,劉季卻覺得無所謂,他想自己的人生或許就這樣了吧。他已經年近四旬,大半個身子都已經入土了。很多昔日的好友,全都不再人世間了。
隻有在夢裏才能,他才會想起自己年輕時候傲視群雄,闖蕩天下的日子。
他不止一次夢到自己第一次來鹹陽服徭役的時候的情景。
始皇帝的車駕,浩浩蕩蕩而來,壓的人喘不過氣起來。
那時候,他還年輕,隨口一句“大丈夫當如是!”引得眾人紛紛側目。
歲月還沒能埋葬他,就已經先埋葬了他心,他的心卻已經死了。
男兒至死是少年?怎麽可能呢。
他的歸途,就是老死在故鄉,被為數不多的幾個後人祭奠,然後被整個世界遺忘。
隻是這次突然被征召入京,重新點燃了他的心。
他總覺得,自己跟被人不一樣;他總覺得,自己是要幹大事的人。
世上的人那麽多,就像野草,死了,燒了,也就沒了。但他不想這樣。
想到這裏,他熱血沸騰,一如少年時模樣。
他拔劍亂舞,仿佛是在騎馬與砍殺。
“大丈夫,當帶三尺劍,立不世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