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走了,我就拿著掃把去掃地上的玻璃。

    “還是我來吧,免得你等一下又給玻璃刮到,又要麻煩我了,笨豬一頭!”振彬把我手上掃把拿了過去,還向我嘟了嘟嘴巴。聽到從他嘴裏說出的[笨豬一頭],怎麽我的心裏甜甜的?看來我真的是笨豬吧,給人這樣稱唿還覺得開心。

    “你還有心情說笑?都是你啦,跟彩霞說那些話,把她弄得那麽傷心。”我此時也不知有多擔心彩霞,但振彬卻好像沒事發生一樣。

    “放心吧!她不會有事的,我跟她本來就沒什麽,又不是搞大了她的肚子不要她,她不會為了遭到一個暗戀的人拒絕而做傻事吧?而且……”振彬停了一停看了看我又接著說:“如果我不傷她的心,那就會讓你傷心了,我不想看到你難過,我隻想看到你開開心心地生活,就算我們不能在一起。”這些話讓我聽了真的很窩心,很感動。

    “其實……其實我一直都想問你一個問題,你為什麽對我那麽好?我根本就不值得你對我那麽好,你上次的迴答說是一種感覺,就為了一種感覺,你就願意這樣為我嗎?”雖然我也覺得感覺很重要,但是,對於像振彬這麽優秀的男人,身邊也不知道有多少美女圍著他團團轉,他會為了所謂的感覺而對我這麽死心踏地嗎?還有上次那個辣妹露西呢?

    振彬正想說什麽的時候,給身上的手機鈴聲打斷了。[是最最不可能才這樣吸引,待你好隻怪是我笨,盡全力難以抱得緊,若抱緊明知不會合襯,誰人叫我太貪心要你熱吻?]原來是歌首小方唱的那首[可愛不可愛]的鈴聲,網友小方跟我說過他很喜歡這首歌,振彬也喜歡這首歌嗎?

    “喂?英雄,什麽事?找到她了嗎?”振彬跟手機裏的人說話,原來是英雄打來的電話。

    “喔,這樣呀?那你好好看住她吧,我會跟嘉軒說的,嗯,好吧,拜拜。”振彬掛了電話就跟我說:“英雄說找到彩霞了,叫你不用那麽擔心了,他會照顧好彩霞的。”

    “喔,他有沒有說彩霞現在在哪裏?”我還是有點不放心。

    “他沒說,不過你放心吧,英雄會照顧好彩霞的。你剛才不是問了我一個問題嗎?我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複吧,你跟我來。”振彬拉著我的手,把我拉到了他的房間門口,我看了看他,,又看看他的房門。“放心吧,我不會對你做什麽的,隻是去拿一些東西給你看。”也許他也看到了我臉上有一絲的猶豫吧,才會跟我解釋這麽多。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我真是神經質。哈哈。

    進了振彬的房間,這是第二次進來了,第一次進來時還在這裏暈倒了,還看到了那張我不見了的單人照。

    “你看。”振彬把一大堆信放在我的麵前示意我看,這些信件看起來已經很久了,紙上還有一塌塌的黃色印。而且這些字跡看起來很熟喔。

    “這是什麽?”我有點好奇,振彬為什麽會給我看這個啊?

    “這是我的初戀,也是我的最受,也是唯一一個讓我有幸福的感覺的女孩,但那隻是以前的事了,現在……”振彬看了看我就沒說下去了。

    “那為什麽要給我看呢?”我還是不太明白振彬的用意。

    “因為你跟她有太多的相似了,我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把你當成她了。以前,我常常請求上天給我一個奇跡,讓我與她重逢。現是,你出現了,我真的希望你就是她。”振彬一說起她就變得哀傷起來,他口中的她是誰呢?

    “我跟她很像嗎?是樣子?還是性格啊?”我隻是一個代替品嗎?

    “其實,我還沒看過她的樣子,她是我初中時的一個筆友,我讀初中時,學校很多同學都喜歡交筆友。於是,我也想交一個筆友。有一次,我在少年報裏看到了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誌願],她寫得太好了,於是我就寫了一封信給她,後來,我就跟她成了筆友,她跟你一樣,也是姓紫的,你也知道,很少人姓紫的,所以我第一次在網上看到你名字的時候,喔,說錯了,是第一次看到你身份證的名字的時候,我就覺得跟你特別有緣,特別想跟你做朋友。”原來,振彬對我好隻是因為我姓紫,這個事實真的有點殘酷。

    “但是,跟你慢慢相處以後,我覺得你真的很像她,跟她一樣傷感、一樣地心地善良、總是為別人著想、也跟她一樣喜歡文學,她跟我說過,她長大了要做一個作家,而且,她的誌願是當一個義工,這樣有愛心的女孩真的太少了,所以我常常在想,你會是她嗎?你初中時有交過筆友嗎?”筆友?那是我不願想起的一段往事。

    “沒有!”想到自己隻是別人的代替品,也想到了那個我這輩子最恨的人,我努力地強忍著快要掉下來的淚水。

    “真的沒有嗎?不過我也猜到,你不會是她的,如果她像你一樣,那麽體貼,那麽有責任心,她就不會一聲不響地跟我斷了聯係,再見也沒說一句,就再也沒迴信給我了,我寫了很多封信給她,她也沒迴,直至到了最後,我確定她是真的不會迴信了,我才死了心。”振彬的遭遇真可憐,跟我的也差不多,我的那個筆友也是這樣,明明跟我通信時很要好的,卻突然一下子消息得無影無蹤。聽著振彬說著那個她,我的心裏真的酸酸的。

    “那你為什麽還保留著這些信?舍不得扔掉嗎?”我真的想替他操刀,把這些信全部燒掉。把他的這些記憶也通通地燒掉。

    “我一直在等她的出現,因為我想她給我一個交代,當初為什麽那樣對我,還說長大後要做我的女朋友,還說覺得開摩托車超快的男生很酷,所以我開摩托車時總會想起她這句話,現在都已經習慣了開快車了,還說……”振彬還想有完沒完地說下去,但是卻給我打斷了,開這麽快的車就為了她的一句話?連命也不想要了?

    “還說什麽啊?你為什麽要跟我說那麽多你那個她的事呢?那麽喜歡她就去找她呀?你跟我說這些幹嘛?我都說了我不是她。”醋的味道真酸,酸得連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有點失禮了。

    “你這個笨蛋又幹嘛了?不是在吃醋吧?我隻是想跟你說,她已經是過去式的了,現在我的心裏隻有你。”振彬用手拍了拍我的頭,還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什麽吃醋?你就想得美,我隻是不想聽你的那些豔史。”我故意把頭轉到另一邊,不去看她。

    “你吃醋的樣子最可愛了,真的好想看到你經常吃醋的樣子。這些交給你,以後我都不需要了,我把我的一切都交在你的手上。”振彬把桌上的信件給放到我手上,把一切都交給我?我突然覺得這句話太沉重了。

    “把這些不值錢的東西給我幹嘛?我才不要呢!你拿迴去。”我把信件又放到振彬的手上。

    “我是說把這些信件交給你處理,要撕掉也她,燒掉也好,隻要你喜歡。”振彬又把信件放在我的手上。

    真的要消滅這些信件嗎?這可是振彬的初戀,初戀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最珍貴的,初戀雖然都是沒結局,但是卻刻骨銘心。我的初戀也是一個筆友,而且那些信件也一直保存到現在,為什麽我就那麽自私,不能容忍振彬的初戀呢?

    “真的任我處理嗎?”我看著振彬,向他露出了狡猾的表情。

    “你的樣子好狡猾喔,不過我喜歡,都說給你處理了,你拿去吧。傻瓜!”振彬看我的眼神真的很迷人,讓我有點暈暈的感覺。

    “我現在還沒想到怎麽處理它,等想到再告訴你,現在我要把它拿去我的房間。再見!”我雙手抱著一大堆信件,想開門時,卻再也找不到手來開門了。

    “喂!喂!幫我開一下門嘛。”我把頭轉過去叫振彬幫我開門,但卻發現他正在看著我偷笑。

    “怎麽了,求我了?真沒禮貌,彬哥也不叫一聲。豬!”振彬走過來幫我開門的時候,用手輕輕地摸了一下我的頭,還在我的額頭很輕很輕地吻了一下。我給他這一舉動嚇了跳,向後退了幾步。總是偷吻我,雖然心裏覺得很甜,但是我還是瞪了他一眼。他開了門,我就箭似地向我房間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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