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驚奇》一書,幾經反複終於完本了。


    當時是為了參加征文比賽的,要求短篇,不能超過十三萬字。也隻能按照要求編寫十三萬多字,可是,內容十分簡單。


    不能講述全部故事,連自己都不滿意,為此不敢與網站簽*約,因為,故事是真人真事,摻連案件,拿不準國家法律,擔心害怕承擔法律責任,協議上有條款;後果自負。


    萬一因為一句話……豈不成了;沒逮住黃鼠狼,倒落下一身騷。


    盡管後來反複修改上傳,卻不敢繼續深入往下編寫。


    直到二〇一四年五月,作者再次前往故事發生地的北湖考察,已經相隔離三十六年。


    三十六年後的北湖,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要想尋找當年那一片片草地和一塊塊不規則的魚塘,已是完全不複存在了。


    湖的周圍全是一棟棟高樓大廈。就連湖岸也成了石砌的堤堰。


    當年破爛不堪的錦雞廟,也煥然一新,被居民區的高樓大廈包圍。


    作者留戀當年的北湖,圍繞湖岸轉了一圈,進入華景雅苑·北湖軒社區,在“觀湖別墅”前,有幸遇見了書中的女主人楊柳枝。


    此時,她帶著小孫女在園區內的亭台樓閣下玩耍,好像在教小孫女跳舞。


    瞪眼望去第一眼,就被她那美麗驚呆了。


    別看她年近六十歲的人了,照樣風韻猶存,華姿不減當年。


    她的美麗並不是在表麵,給人印象深刻的、有魅力的,往往是因為她擁有內在美和自然美。


    她能夠按照自己的形象、氣質以及一些外在因素,職業和身份,對自己進行一些必要的修飾。


    她那一舉手、一投足、一個燦爛的笑容……


    她那清澈明亮、柔情似水的眼神,彎彎的眉毛,白皙無暇的皮膚,襯托著淡淡的桃紅色的嘴唇,都給人一種美的震撼!


    特別是她那,時尚得體的服飾以及輕盈優美的舞姿更讓人迷茫、神往。那種美既清新又豔麗、既端莊又妖嬈。女人的韻味真是飄灑的淋漓盡致,從那一刻起。


    她不怕六十歲,不懼怕慢慢的老去!


    當年一對情人的他,很喜歡她,她也很欣賞他,他們相戀的事跡依然光彩照人。


    二人已是銀絲縷縷。


    可不是嘛!作者當即算了算,她結婚時二十四歲,經過三十六年的歲月,今年正是花甲之年。


    她六十歲,他六十二歲。


    他感到她的美麗,不在於她穿著名牌、她的身材多麽苗條、或她的發型是否華麗。


    因為,她的美麗,一定要從她的眼睛中找到,因為那是通往她心靈深處的窗口,那是“愛”居住的地方。美麗的雙唇,不在於她塗脂嫣紅,而是在於親切友善的言語,那是溫暖人心的發源地!


    作者羨慕他們一生如此的相親相愛,被二人的真情所打動。


    所以,又勾起寫作欲望,擠時間下決心把本書創作完本。


    因為,開始書名:《朱襄情》。


    由於小說不能使用真實地址和真實姓名,後來改為《情灑北湖》。可是,內容涉及大篇幅的是破案,豈不成了禿頭戴帽子,誠心掩蓋遮羞,讓人看後,有種貶低警察無能。


    幹脆取掉帽子,不再遮掩,把故事倒敘,案件疑難。


    就成了破案與言情混為一體的小說,故改書名《疑案驚奇》。


    隻因作者是業餘創作,隻能利用早晨編寫,一來安靜,二來腦子清醒。


    所以,每天早晨四點半起床,已經養成了習慣,隻要到四點半,必醒無疑,不管熬夜睡多晚,隻要到時間自然醒。可以利用三個小時,一直寫到八點,並且一年四季時間不變。


    為此,還是不能保證每天更新,有時忙了或者外出,就有好長一段時間不能更新。


    因為,作者是人。要生存活命,必須掙錢糊口。也隻能忙裏抽閑胡亂編寫,難以適合讀者口味。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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