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柳絮飛揚在監獄服刑兩年過去了。


    法庭判處兩年死緩的時間到了,必須對柳絮飛揚在監獄的表現進行鑒定,如果老老實實地改造,對所犯罪行悔過,當然,給予悔過自新的機會,可以改判無期徒刑。


    可是,經過鑒定,柳絮飛揚對所犯罪行並無悔過之意,而是有一種厭世情緒,好像隻求死,害怕無期徒刑。那樣會孤獨,寂寞,煎熬一生。漫長的黑夜,漫長的折磨,生不如死。所以,隻求死。


    據監獄看管勞改犯的獄警反映:柳絮飛揚一天到晚嘴裏嘟囔著一些莫名其妙的讓別人聽不懂的話語:“什麽曾經海枯石爛,終究抵不過一句好聚好散。什麽最疼的疼是原諒,最黑的黑是絕望。她們都說失去以後才懂得珍惜,其實珍惜後的失去最痛。隔著淚眼看世界,整個世界都在哭。用生命去詮釋你的逢場做戲。碎了一地的諾言,拚湊不迴的昨天,一個人害怕孤獨,兩個人害怕辜負。


    她的心在痛,眼淚不斷,經常淚流滿麵,有時抬頭看看,這片曾經屬於我們的天空;當天依舊是那麽的廣闊,雲依舊那麽的瀟灑,那就不應該哭,因為我的離去,並沒有帶走世界。


    這些莫名其妙的話,誰能聽懂。


    既然如此,審判庭也隻好成全她,緩期兩年執行的時間到了,必須如期執行死刑。


    法庭執行死刑的時間,定在秋後,按照古代對犯人的行刑時間,人們常說:“秋後問斬。”那麽,時間就定在九月二十六日。


    當時,法院執行死刑是要召開公審公判大會的,這一日,陽光明媚,滿天紅雲,滿海金波,紅日像一爐沸騰的鋼水,噴薄而出,金光耀眼。


    審判台搭在北湖岸邊的沙灘上,參加審判大會的人山人海,高音喇叭綁在一顆大樹上,聲音震耳的喊叫著。


    那些參加大會的群眾清楚,也不是第一次看槍斃人了。


    先有法庭要員講話,最後才有審判長宣布執行死刑,下達立即執行槍決命令。


    這時;柳絮飛揚被五花大綁,筆直的站在行刑大會主席台上,低著腦袋,背後插個牌子,寫著名字和所犯罪行。


    犯人的左右兩旁,各有一名警察押著,一人牽著繩子的一頭。她們同樣陪著犯人筆直的站著,很累很累的,必須一直站到宣判完畢,以示法律威嚴。


    當然,把犯人推出去執行時更累,拿槍的執行法警是不露麵的,也是對執行者人身安全的保護。


    那些參加審判大會的人群,因為會議時間長,一個個站的站,蹲的蹲,盡管主席台上講話,下邊照樣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再說,因為人多,高音喇叭也聽不清楚,嗚哩哇啦的。所以,人們一邊聽著講話,一邊東扯葫蘆西扯瓢。


    還有,當時正值嚴打。


    “嚴打”是中國司法名詞,為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的簡略表述,是解決一定時期中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而依法進行的,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活動。


    嚴打,是在中國大6地區的一連串嚴厲打擊運動的簡稱,起者是******。


    官方定義為“既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輕刑化”政策,刑罰又要總體重於西方,要有節製的從嚴、從重”。所以,我們的嚴打被“西方”國家以及人權組織看來打擊的刑罰過重了。


    記得我們國家,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共有三次嚴打運動。一九八三年次提出“嚴打”這個概念,並進行第一次“嚴打”;在當時“偷一元錢判死刑”。“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幾十年監禁的,還有的被“配”到邊遠地區關起來勞改的。


    在“嚴打”期間,曾經有一女子,因與十多名男子生性關係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麵對死刑判決,這名女子平靜地說了這麽一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為現在也許是前的,但二十年後,人們就不會這樣看了。”


    還有在嚴打活動中,一位男青年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著較為暴露的照片,僅僅因為這個,男青年被判處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還有一位男青年;因搶帽子、砸玻璃、打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中國目前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刑的最後一人。


    何況柳絮飛揚犯了殺人罪呢,如果不是她那麽多名譽,還有二警花和六名被拐賣女子極力相救,恐怕不會緩期兩年執行。


    這時,台上講話,台下繼續議論;一位老刑警悄悄地向身旁的觀眾,講起自己參加行刑的經曆。


    根據我以往的經驗,大會要經過兩個多小時才下達執行槍決命令。


    “那麽長時間?”有群眾問。


    老刑警說:我當了八年的人民武裝警察,執行過一次槍斃犯人的任務,那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犯人是兩個舊軍隊的基層軍官,一個是副連長、一個是排長;他們在台灣反攻大6的叫囂聲中、於六二年的五月七日密謀決定、組織反革命集團,命名為“二五七”工作團。


    為了搞到活動經費、展擴大組織,他們把一個鄉下的信用社作為襲擊目標,在一個周六的晚上、趁一同事迴家的機會,倆人冒充公安人員,以最近有敵特破壞、會向水井裏投毒為借口,欺騙女會計服下大量安眠藥,說這種藥能解毒,有預防作用。


    可是,十八歲的女會計,在臥室裏麵對兩名陌生男人,心情非常緊張,使藥效大打折扣,遲遲沒有睡意,兇手迫不及待,一直等到十點半、還不見睡覺,就立即掏出鐵錘,砸死了女會計用褥子裹起,扔到床底下。而後竊走現金。


    為此,被定為反革命殺人案。


    在審理過程中,麵對死者家屬的血淚控訴,他們二人已經後悔莫及,承認無辜地殺害了一名如花似玉、且純樸善良、正處在熱戀中的好姑娘,自感罪孽深重。


    這兩名罪犯,其中一名副連長是外地人,在其所在縣宣判,我們是負責執行那名排長的死刑。


    宣判是在第二年的秋天,雖然那時國家困難,臨刑前還是給犯人備了三餐紅燒肉,可是,他一塊也沒吃下,哪裏咽得下!


    你們可能不知,具體執行死刑的武警姓名,對外是保密的,要從老兵中挑選思想覺悟高的,說到底是避免報複、怕新兵砸鍋。


    我是外地的刑警,遭死刑犯親屬和死黨報複的機率要小,自然更適合當擔執行者了,所以被入選。


    刑警隊長頭一天帶我和拉繩子的二人一起去踩點、熟悉地形、察看路線,其實是縣裏政法部門事先和刑警隊長到現場確定好了的。


    那是一個山腳下、河岸邊,麵對山坡,射出的子彈不會誤傷行人,兩頭路口拉上了警戒線、並有人把守、以確保安全;沒有挖坑,事先已通知家屬收屍,但沒有要收子彈費一說。


    因為,等候的時間顯得特別長,犯人才從會場那邊拉過來,推到行刑地點去。後麵跟著看熱鬧的人們和提槍的刑警。


    當時,我用的是仿製蘇式的馬步槍,據說是騎兵用的,比較玲瓏小巧,刺刀呈四棱形、即圓錐體上開有四條槽,說是既不易折斷,又較容易刺進敵人、並讓敵人得破傷風,不治而死。


    步槍上的刺刀,平時折疊在槍體的側麵,刑警隊長要求撥上刺刀,刀尖離犯人後腦勺五至十公分,並沒有要犯人張開嘴。其實,在那個時候,講什麽都白搭,犯人早已魂飛魄散。


    但是,我作為執行刑警,還是遵照隊長指示、裝三子彈,以防萬一:如一槍沒打死、子彈不響、或者犯人突然臥倒、沒打中等等;


    這時,我深知自己的責任,是執行槍決犯人的刑警。


    於是,趕緊端起步槍,當即對準犯人的腦袋,扣動扳機打了一槍,見犯人應聲栽倒地上。


    沒顧上仔細看、不是顧不上,而是不敢看,隨即扛起步槍,轉身走了。


    說句心裏話,我是第一次這麽近距離的瞄準人開槍,與平時打靶是大不一樣的,心情怎麽也平靜不了,覺得手有些顫抖,不知兩位拉繩子的同誌看出來沒有,直至今日想起,還有一種莫名的異樣感覺,是慚愧,是殘忍,說不清楚。


    按照規定,拉繩子的人、在死刑犯斃命後,還要鬆綁、將繩子解迴。


    可是,他們見刑警扛槍走了,也跟著跑了。


    後來是隊長過去、解下繩子,並且把犯人翻過來,踢了兩腳,確認死了之後才離開。


    如果沒死,就要掏出手槍補射。


    那次還好、做得幹淨、一斃命。


    據隊長迴來說,後腦勺子彈入口處,隻有一個圓孔、前麵出口較大,犯人已經麵目全非;因為步槍的彈頭比槍口大。


    平時用手是塞不進槍管的,射時,彈頭在槍管膛線的擠壓下,嚴重變形,出口會帶出周圍的組織。


    隊長說;地上除了一灘鮮血,還有一灘像豆腐花一樣的腦漿。


    真是無巧不成書。那天中午,我們隊裏的食堂,飯菜正好是;紅莧菜燒白豆腐。


    有的戰士聯想豐富、好似剛剛槍斃的犯人腦漿,吃得人人想吐。


    以上是我槍斃犯人的經過,也是唯一的一次;也許現在已經改變,也許各地不盡相同;不管怎樣,人還是安分守己、遵紀守法的好,吃虧是福、能忍則忍、不要過急、不要犯罪、萬萬不能害命、犯死罪,否則,不歸路上、後悔晚矣!


    再說,人的一生是短暫的,匆匆的腳步,急匆匆的心情,放慢腳步吧,聽聽風的歌唱,看看大自然的美麗。


    站在秋天的風中,看寬闊的大地,望望廣闊的天空,欣賞一望無垠的大海。寫一讚美的歌,賦一曲優美的旋律。平平淡淡才是真,細水長流才是愛。


    老刑警剛剛講完自己槍斃人的親身經曆。


    突然,審判長宣布:“旁聽觀眾朋友們!大家靜一靜!


    現在我宣布執行死刑命令!柳絮飛揚因故意剝奪他人性命,犯了殺人罪,立即……“


    還有“執行”二字,沒有喊出口。


    “刀下留人!”突然一聲喊叫,隨著話音,台下立即衝上來十六名女子。


    她們一個個貌似柳絮飛揚,同樣身穿著淡紅色t恤衫,灰藍褪色牛仔褲,白色休閑鞋。


    “啊!十六個柳絮飛揚。”台下觀眾不禁吃驚。


    隻見十六個女子異口同聲的請求審判長,“我們願替柳絮飛揚去死,用十六個女子的性命換下柳絮飛揚一人的性命。”


    “什麽!這死也能代替,我國法律沒這個規定。”審判庭抬頭觀看,勃然大怒,“如此大膽女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劫法場!威脅審判長。”


    參加審判大會的觀眾立即轟動起來,柳絮飛揚的案子,真乃《審案驚奇》。竟然又翻倍了,從一個,兩個,四個,八個,一直到十六個,那麽,下一次宣判會不會出現三十二個女子到來。


    可知,參加大會的觀眾有人認識;她們是竹根縣正在舉行選美大賽,剛剛選出前十六名的公關小姐,“公關,公關,竟然攻到審判長這兒來了。”


    “那麽,背後一定有人指使,而且有相當硬的後台,否則,不敢在這嚴打期間劫法場。”


    到底這十六個女子為何自願用自己的性命換取柳絮飛揚一人的性命?


    審判長會不會釋放即將執行死刑的柳絮飛揚?


    案子複雜,故事還得從楊柳青在嚴打期間,為何被栗樹縣打拐辦放迴?


    竹根縣專案組咋會突然認定柳絮飛揚是殺人犯?


    案子還得迴到歹徒老二殺死楊小葉的真相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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