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們聽到有人哭喊,一個個出來觀望,見是老媽媽哭啼,機做起耐心的勸導工作,“醫院的病人需要安靜,您在此哭喊會給他們帶來更加傷心,常言道;三分的治療七分的調養,病人保持良好心情,能幫助疾病及早的康複。≥ 理應使女兒心情愉快,用毅力戰勝病魔。”
“嗷,”老媽媽擦了擦眼淚,“原來心情愉快可以治病啊!那女兒昏迷不醒是不知道愉快的。”
“她雖然昏迷不醒,知覺還是有的,隻是不能表達,”護士見老媽媽傷心過度,還怕生意外,最好的辦法讓其離開,“時間不早了,夜幕已經降臨,再說;女兒的病情已經清楚,沒必要繼續在此守候,保重自己的身體要緊,您不如早點迴去,過兩天再來看看情況。”
老媽媽見護士趕自己走,其實在這兒也沒用,即道:“那好吧!既然不讓親屬陪護,俺老婆子在這兒也是多餘,一會兒哭,一會兒喊,吵吵鬧鬧影響休息,還不如離開呢。”
“明白就好,”一位護士說:“請您老人家放心,女兒是特護,所有的吃喝邋遢全部有護士負責,我們輪流值班。”
老媽媽聽了護士的一番解釋,輪流值班理應放心,可是,她還是舍不得離開,隔著窗戶不時的朝裏觀望,女兒咋一點動靜也沒有,這叫什麽救活了,無奈,隻好含著眼淚離去。
她出了醫院的大門,抬頭看了看天,已經進入夜晚,朦朧的月光,和燦爛的星光,及暗紅的燈光,五彩的光交相掩映,流銀瀉輝。
她一邊走,一邊迴頭看看,風好像催促著快走,輕輕的柔柔的推動著身體,那巨大的翅翼親切的撫摸著。此時,竹根城街道上的一切都與月光、星光、燈光,及風,交織成一張魅力無窮的網,包裹著世間萬物,城裏的人們正在溫馨的享受晚餐。
可是,俺老婆子的命運不知咋那麽倒黴,女兒被打落下的病根,給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又添一層霜。唉,人的命天注定,老天飛降橫禍,命運不濟怨誰呢。
她一邊走,一邊怨天怨地,突然與人撞了個滿懷,隨埋怨自己,這個瞎眼婆子,走夜路哪兒看得清。
“誰啊!”她借助萌萌的月光仔細的看看,“原來是專案組的兩位同誌。”
被撞的同誌同樣吃了一驚,瞪眼看看:“啊!原來是老媽媽!找人不如等人,不知咋那麽巧,在路上碰到您。”
“找俺……”老媽媽聞聽找自己,愣了半天說不出話來,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應付專案組的同誌。
一位同誌見老媽媽愣,即問:“老媽媽!您哪兒去了?女兒的屍體埋葬了嗎?”
老媽媽聞聽所言,心裏明白了,原來專案組的同誌是來查看後事處理的情況,否則不會查問屍體。看來,他們不知道女兒死而複活一事。唉,這叫什麽死而複活,醫生說了,雖然救活了卻成了植物人。一輩子都不會開口說話,女兒昏迷不醒躺倒床上一輩子,生活怎麽辦?
她需要人伺候,喂吃喂喝,端屎端尿,給家裏帶來多大負擔,真的成了自己的累贅。
再說;現在俺老婆子活著,她有人伺候,如果死了呢?有誰來照顧?不是老婆子絕情,任何人攤上這種情況也會失望,女兒真的生不如死,死了死了,一了百了,給家庭減少負擔。
既然植物人與死了沒什麽區別,沒必要告訴專案組死而複活一事,一來怕影響破案,二來活著比死了還要傷心痛苦。為了給女兒報仇,以便嚴懲兇手,編個瞎話,故意擠出兩滴眼淚;“女兒的屍體已經埋葬,這不,俺老婆子剛剛從墳墓迴來。”
兩位專案組同誌聞聽老媽媽處理被害人後事去了,會意了一下;怪不得呢,我們到老媽媽家喊叫半天沒人開門。一位同誌說:“原來您老人家到墳墓去了,但不知女兒埋哪裏了?”
老媽媽擦了擦眼淚,用手指了指村西地路旁那座剛剛埋葬的新墳,“埋在哪兒了!”
專案組的同誌,借助蒙蒙的月光抬頭看看,果然路旁有一座剛剛埋葬的新墳。
“唉!”老媽媽傷心的歎了一口氣,哭訴問:“你們把兇手逮住了嗎,一定要為女兒報仇啊。”
“我們二人就是專程為此事而來,順便了解了解被害人後事處理情況,屍體埋葬了沒有?有何困難需要專案組幫忙。”
老媽媽見專案組關心自己,隨迴話說;“謝謝你們,沒什麽困難,你們抓捕兇手已經夠辛苦了,希望早日替女兒報仇,殺人者賞命,俺老婆子要親眼看著把兇手槍斃。”隨假惺惺放聲大哭起來:“我的女兒啊!你死的好苦。”
“別哭!別哭!”一位同誌看到老媽媽哭啼,勸說著,她老人家還在為女兒的死而悲傷,心情痛苦是難免的,自己作為辦案人員,不能雪上加霜,即向另一位同誌說:“我們不要再提埋葬被害人的事了,免得老人家傷心,目前兇手已經抓到,審訊任務當務之急,哪兒來的時間節外生枝。”
“那好!”另一位同誌即開門見山的向老媽媽說:“殺死柳絮飛揚的兇手已經抓到,可是,他寧死不肯招認,需要您前去當麵指證。”
老媽媽聞聽兇手抓到,怒上心來,氣得咬牙切齒,他……他還不承認。”
“是啊!”一名同誌使出激將法,他怕老媽媽不去作證,即說:“殺人賞命,自古天經地義,兇手也怕死啊。”
老媽媽氣憤的說:“怕死,就不該對俺閨女下毒手,俺老婆子現在就去當麵作證,一定要揭穿他那頑固到底,寧死不招的虛偽。”
“很好,”另一位同誌當即伸出拇指,誇獎老媽媽伸張正義,“那我們現在就去吧。”
“走!”老媽媽由於報仇心切,不再迴家,反正女兒有護士輪流值班,不用操心。隨跟著專案組同誌來到審訊室門外等待,等待關鍵時刻出現。
這時,專案組的兩位同誌,趕緊進入審訊室,向負責人甄木友做了匯報,“老媽媽到來,她把女屍的後事處理完畢,埋葬在農家大院村西地,那路旁的新墳就是。”
老媽媽這一手真絕,即使專案組的同誌路過醫院,也不會知道被害人起死迴生一事。
因為,醫生不知道自己治療的病人與案子有關。那是見義勇為的三兒子暗戀醫生,無意中為病人報了自己的家庭住址,縣城西北五十裏的邊界,半裏崗人。
老媽媽有意填報病人的真實姓名,叫楊柳枝,年齡虛報一歲。
可是,專案組的同誌查到的死者身份是柳絮飛揚,家住西郊村農家大院,年齡二十二歲。地址不符,名姓不符,年齡也不符,病人姓楊,被害人姓柳,哪個想到植物女子就是柳絮飛揚,與兇殺案有聯係。
為此,盡管專案組的同誌多次路過,始終認為農家大院村西那座新墳就是埋葬的被害人柳絮飛揚。
當然,醫院也不會提供植物人的情況。
再說,老媽媽不是什麽名人,醫生護士沒人認得。
就這樣,醫院悄悄地為被害人楊柳枝治療,老媽媽無聲無息的照護植物人。
由於專案組的同誌,從老媽媽口中提供的線索得知,男朋友是翱翔雄鷹,家住中州市花園小區,一零九棟,四單元,四六八室。當然列為重大嫌疑,先搜查對象。負責人甄木友當即帶領全體小組人員到中州市搜查嫌疑人。
奇怪的是;在嫌疑人住處搜出作案證據,特別女屍的血跡,與翱翔雄鷹鞋底上的血跡,經化驗鑒定完全一致。兇器上的指紋同樣與翱翔雄鷹的指紋完全相符。
盡管被告翱翔雄鷹拒不供認,頑抗到底,不承認自己犯了殺人罪。但是,專案組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實翱翔雄鷹就是罪犯,且這些證據是經過印證的,在法**經過質證認證後,認為確實可信的,同樣可以定罪。
翱翔雄鷹殺人案:關鍵證據,在鞋底現死者的血跡,經技術鑒定,血型與被害人的血型完全一致。就憑這一點翱翔雄鷹難脫幹係。
專案組負責人甄木友認為,終於打了個漂亮仗,立即把所有證據和作案人送往法院審判。
審判庭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九條證據規則中補強證據規則規定,為了防止誤認事實或者生其他危險性,在運用某些證明力顯然薄弱的證據認定案情時,必須有其他證據補強其證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為定案依據,即口供不能單獨定案的原則。
反過來說,即便沒有口供,有其他被依法認定的證據,是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這明顯體現了“重證據、輕口供”法治思維方式。何況翱翔雄鷹供認不韙,證據確鑿呢,還有被害人已經死亡。
為此,案子如期審理,審判照樣進行。
可是,柳絮飛揚出現卻把案情攪得更加複雜。連專案組的同誌都感到驚奇,被害人死亡埋葬到西地,有墳墓在此,咋會突然出現呢?莫非真的從墳墓裏鑽出來的?
柳絮飛揚的媽媽看到女兒突然來到法庭,她怎麽也不會相信來審判庭喊冤的是女兒柳絮飛揚,所以,她並沒感到驚喜或者抱頭痛哭,而是悄悄地趕緊離開,迴去看看那個植物人的柳絮飛揚還在不在。
有讀者會問;她為何不去醫院而跑迴家呢?
“嗷,”老媽媽擦了擦眼淚,“原來心情愉快可以治病啊!那女兒昏迷不醒是不知道愉快的。”
“她雖然昏迷不醒,知覺還是有的,隻是不能表達,”護士見老媽媽傷心過度,還怕生意外,最好的辦法讓其離開,“時間不早了,夜幕已經降臨,再說;女兒的病情已經清楚,沒必要繼續在此守候,保重自己的身體要緊,您不如早點迴去,過兩天再來看看情況。”
老媽媽見護士趕自己走,其實在這兒也沒用,即道:“那好吧!既然不讓親屬陪護,俺老婆子在這兒也是多餘,一會兒哭,一會兒喊,吵吵鬧鬧影響休息,還不如離開呢。”
“明白就好,”一位護士說:“請您老人家放心,女兒是特護,所有的吃喝邋遢全部有護士負責,我們輪流值班。”
老媽媽聽了護士的一番解釋,輪流值班理應放心,可是,她還是舍不得離開,隔著窗戶不時的朝裏觀望,女兒咋一點動靜也沒有,這叫什麽救活了,無奈,隻好含著眼淚離去。
她出了醫院的大門,抬頭看了看天,已經進入夜晚,朦朧的月光,和燦爛的星光,及暗紅的燈光,五彩的光交相掩映,流銀瀉輝。
她一邊走,一邊迴頭看看,風好像催促著快走,輕輕的柔柔的推動著身體,那巨大的翅翼親切的撫摸著。此時,竹根城街道上的一切都與月光、星光、燈光,及風,交織成一張魅力無窮的網,包裹著世間萬物,城裏的人們正在溫馨的享受晚餐。
可是,俺老婆子的命運不知咋那麽倒黴,女兒被打落下的病根,給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又添一層霜。唉,人的命天注定,老天飛降橫禍,命運不濟怨誰呢。
她一邊走,一邊怨天怨地,突然與人撞了個滿懷,隨埋怨自己,這個瞎眼婆子,走夜路哪兒看得清。
“誰啊!”她借助萌萌的月光仔細的看看,“原來是專案組的兩位同誌。”
被撞的同誌同樣吃了一驚,瞪眼看看:“啊!原來是老媽媽!找人不如等人,不知咋那麽巧,在路上碰到您。”
“找俺……”老媽媽聞聽找自己,愣了半天說不出話來,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應付專案組的同誌。
一位同誌見老媽媽愣,即問:“老媽媽!您哪兒去了?女兒的屍體埋葬了嗎?”
老媽媽聞聽所言,心裏明白了,原來專案組的同誌是來查看後事處理的情況,否則不會查問屍體。看來,他們不知道女兒死而複活一事。唉,這叫什麽死而複活,醫生說了,雖然救活了卻成了植物人。一輩子都不會開口說話,女兒昏迷不醒躺倒床上一輩子,生活怎麽辦?
她需要人伺候,喂吃喂喝,端屎端尿,給家裏帶來多大負擔,真的成了自己的累贅。
再說;現在俺老婆子活著,她有人伺候,如果死了呢?有誰來照顧?不是老婆子絕情,任何人攤上這種情況也會失望,女兒真的生不如死,死了死了,一了百了,給家庭減少負擔。
既然植物人與死了沒什麽區別,沒必要告訴專案組死而複活一事,一來怕影響破案,二來活著比死了還要傷心痛苦。為了給女兒報仇,以便嚴懲兇手,編個瞎話,故意擠出兩滴眼淚;“女兒的屍體已經埋葬,這不,俺老婆子剛剛從墳墓迴來。”
兩位專案組同誌聞聽老媽媽處理被害人後事去了,會意了一下;怪不得呢,我們到老媽媽家喊叫半天沒人開門。一位同誌說:“原來您老人家到墳墓去了,但不知女兒埋哪裏了?”
老媽媽擦了擦眼淚,用手指了指村西地路旁那座剛剛埋葬的新墳,“埋在哪兒了!”
專案組的同誌,借助蒙蒙的月光抬頭看看,果然路旁有一座剛剛埋葬的新墳。
“唉!”老媽媽傷心的歎了一口氣,哭訴問:“你們把兇手逮住了嗎,一定要為女兒報仇啊。”
“我們二人就是專程為此事而來,順便了解了解被害人後事處理情況,屍體埋葬了沒有?有何困難需要專案組幫忙。”
老媽媽見專案組關心自己,隨迴話說;“謝謝你們,沒什麽困難,你們抓捕兇手已經夠辛苦了,希望早日替女兒報仇,殺人者賞命,俺老婆子要親眼看著把兇手槍斃。”隨假惺惺放聲大哭起來:“我的女兒啊!你死的好苦。”
“別哭!別哭!”一位同誌看到老媽媽哭啼,勸說著,她老人家還在為女兒的死而悲傷,心情痛苦是難免的,自己作為辦案人員,不能雪上加霜,即向另一位同誌說:“我們不要再提埋葬被害人的事了,免得老人家傷心,目前兇手已經抓到,審訊任務當務之急,哪兒來的時間節外生枝。”
“那好!”另一位同誌即開門見山的向老媽媽說:“殺死柳絮飛揚的兇手已經抓到,可是,他寧死不肯招認,需要您前去當麵指證。”
老媽媽聞聽兇手抓到,怒上心來,氣得咬牙切齒,他……他還不承認。”
“是啊!”一名同誌使出激將法,他怕老媽媽不去作證,即說:“殺人賞命,自古天經地義,兇手也怕死啊。”
老媽媽氣憤的說:“怕死,就不該對俺閨女下毒手,俺老婆子現在就去當麵作證,一定要揭穿他那頑固到底,寧死不招的虛偽。”
“很好,”另一位同誌當即伸出拇指,誇獎老媽媽伸張正義,“那我們現在就去吧。”
“走!”老媽媽由於報仇心切,不再迴家,反正女兒有護士輪流值班,不用操心。隨跟著專案組同誌來到審訊室門外等待,等待關鍵時刻出現。
這時,專案組的兩位同誌,趕緊進入審訊室,向負責人甄木友做了匯報,“老媽媽到來,她把女屍的後事處理完畢,埋葬在農家大院村西地,那路旁的新墳就是。”
老媽媽這一手真絕,即使專案組的同誌路過醫院,也不會知道被害人起死迴生一事。
因為,醫生不知道自己治療的病人與案子有關。那是見義勇為的三兒子暗戀醫生,無意中為病人報了自己的家庭住址,縣城西北五十裏的邊界,半裏崗人。
老媽媽有意填報病人的真實姓名,叫楊柳枝,年齡虛報一歲。
可是,專案組的同誌查到的死者身份是柳絮飛揚,家住西郊村農家大院,年齡二十二歲。地址不符,名姓不符,年齡也不符,病人姓楊,被害人姓柳,哪個想到植物女子就是柳絮飛揚,與兇殺案有聯係。
為此,盡管專案組的同誌多次路過,始終認為農家大院村西那座新墳就是埋葬的被害人柳絮飛揚。
當然,醫院也不會提供植物人的情況。
再說,老媽媽不是什麽名人,醫生護士沒人認得。
就這樣,醫院悄悄地為被害人楊柳枝治療,老媽媽無聲無息的照護植物人。
由於專案組的同誌,從老媽媽口中提供的線索得知,男朋友是翱翔雄鷹,家住中州市花園小區,一零九棟,四單元,四六八室。當然列為重大嫌疑,先搜查對象。負責人甄木友當即帶領全體小組人員到中州市搜查嫌疑人。
奇怪的是;在嫌疑人住處搜出作案證據,特別女屍的血跡,與翱翔雄鷹鞋底上的血跡,經化驗鑒定完全一致。兇器上的指紋同樣與翱翔雄鷹的指紋完全相符。
盡管被告翱翔雄鷹拒不供認,頑抗到底,不承認自己犯了殺人罪。但是,專案組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實翱翔雄鷹就是罪犯,且這些證據是經過印證的,在法**經過質證認證後,認為確實可信的,同樣可以定罪。
翱翔雄鷹殺人案:關鍵證據,在鞋底現死者的血跡,經技術鑒定,血型與被害人的血型完全一致。就憑這一點翱翔雄鷹難脫幹係。
專案組負責人甄木友認為,終於打了個漂亮仗,立即把所有證據和作案人送往法院審判。
審判庭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九條證據規則中補強證據規則規定,為了防止誤認事實或者生其他危險性,在運用某些證明力顯然薄弱的證據認定案情時,必須有其他證據補強其證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為定案依據,即口供不能單獨定案的原則。
反過來說,即便沒有口供,有其他被依法認定的證據,是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這明顯體現了“重證據、輕口供”法治思維方式。何況翱翔雄鷹供認不韙,證據確鑿呢,還有被害人已經死亡。
為此,案子如期審理,審判照樣進行。
可是,柳絮飛揚出現卻把案情攪得更加複雜。連專案組的同誌都感到驚奇,被害人死亡埋葬到西地,有墳墓在此,咋會突然出現呢?莫非真的從墳墓裏鑽出來的?
柳絮飛揚的媽媽看到女兒突然來到法庭,她怎麽也不會相信來審判庭喊冤的是女兒柳絮飛揚,所以,她並沒感到驚喜或者抱頭痛哭,而是悄悄地趕緊離開,迴去看看那個植物人的柳絮飛揚還在不在。
有讀者會問;她為何不去醫院而跑迴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