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對手是誰
三國:開局就點七星續命燈 作者:番茄辣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60章對手是誰?
薑維沒讓他給解釋,直接把劍放下。
“把頭抬起來,我有話問你。”雷姆斯一把抓住獵人的頭發,控製著他的頭朝上方揚起。
見獵人睜開眼睛,雷姆斯這才問道:“說,我們現在如何離開這該死的地方?”
望著上方漆黑一片,獵人遲疑了半晌,吞吞吐吐的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我們再想辦法爬上去。”
從他們剛才墜入的那一刻算起,直至落地,大概過去六秒鍾,按照自由落體重力加速度估算,期間他們降落了將近兩百米的距離,想從兩百米地底下迴到上麵,談何容易?
“啪!”
一記鮮紅的巴掌印印在了獵人的臉上。
這一掌是雷姆斯打的,“廢話,這還用你說?問題是這麽高的地方,該采取何種方式才能出的去?”
獵人無言以對,他身為獵人,野外生存技能自然是要強過這二人的,但這種情況他還是頭一迴碰到,之前的野外經驗在這一刻完全派不上用場。
“求求你們,我願意給你們當牛做馬,放我一條生路吧!”獵人嘴中來來迴迴就是這幾句。
兩人見他這麽怕死,也暫時看不出他能夠給他們帶來多大威脅,於是便暫時饒他性命。
雷姆斯把火把交給了他,讓他拿著給他們照明,木棍燃燒殆盡時他還要負責更換,如此一來,兩人就能夠輕裝上陣了。
兩人決定,第二天一早再想辦法離開,現在當務之急是找一個能夠睡覺的地方休息一晚,他們總不可能泡在流體裏麵度過一晚吧,這樣長時間的浸泡,第二天皮膚一定會潰爛的不成人樣的。
半小時尋找期間,他們大致了解了周圍的地貌,地底下存在著許多洞穴,洞穴與洞穴之間大多是相互連通的,但也有不少一條路走到黑的洞穴,其地勢錯綜複雜,如果走的太遠,怕是很難再原路返迴。
不過好在距離他們不到百米距離,他們發現了有不被流體侵蝕的地方,那是一塊凸起的岩石,占地麵積約二十平方米,足夠容納下他們三人在上麵休息。
獵人走在最前麵開路,兩人在後麵沿著他走過的地方走。
抵達目的地,薑維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從後麵掐住獵人的脖子。
獵人丟掉手中火把拚命掙紮,他掙紮的越劇烈,薑維所使的手勁就越大。
獵人被他掐的麵紅脖子粗,上氣不接下氣,隻聽他像擠牙膏一樣的從口中擠出幾個字,“你不是饒我一條命嗎?”
“別亂動,再亂動我直接掐死你。”
獵人聽聞,不敢繼續掙紮,薑維減少手勁,但他的手依舊掐著他的脖子沒有鬆開,“聽著,我們要睡覺了,在此期間你要是想圖謀不軌你可要多掂量著。”
“原來是為這件事啊,請二位放心,就算給我一萬個膽我也不敢打你們的主意,再說了,憑借我自己,是不可能從下麵爬出去的,到時我還懇求二位發慈悲把我帶我一塊上去。”
“我不相信你的嘴。”
“我對天發誓。”獵人裝模作樣舉起一隻手,
“你又不是修真者,發的誓跟放屁一樣,這樣吧,我要在你體內注入魂靈鎖,隻有這樣我才能放心。”
“啊,魂靈鎖,能不能……”獵人想討價還價,要是讓對方在他體內注入魂靈鎖,他這輩子算是徹底廢了,對方隻要一個念頭就能讓他去死。
“你沒資格和我討價還價,一會我在你體內注入元氣,你要敢絲毫反抗,立刻斬殺,沒有二話可言。”
獵人聽薑維這麽一說,隻有點頭答應下來,比起自由,性命對他而言更為重要。
見他同意,薑維這才鬆手。
薑維上前一步,雙手抓住他的肩,體內精元力朝他體內匯聚,他沒有反抗,任由對方的精元力流遍他的全身經脈,感覺流入的差不多了,薑維心念一動,精元力瞬間出現在他的丹田內,在他的丹田內形成了一把無形的元力枷鎖。
整個過程,他除了感到身體有清流流過之外,沒有任何痛苦的症狀,但他毫不懷疑,魂靈鎖對他的限製能隨時要了他的命。
“可以滾了。”薑維一掌將獵人拍翻在地,然後用命令奴隸的口吻說道:“記住,手持火把守在這裏,要是發現周圍有異樣,必須第一時間把我們叫醒,還有,不要沒事影響到我們休息,否則我立馬送你歸西。”
兩人來到岩石中間的位置躺下,由於他們先前經曆了一場不小的風波,致使他們身心疲憊,才幾個唿吸時間,便都進入了深睡狀態。
獵人獨自一人在漆黑的洞穴中看守著,犯困了,他就狠掐自己的大腿,他不敢冒著風險去偷睡,一旦被發現他就徹底涼涼了。
現在的他可憐到了極點,就算是奴隸也沒他這麽慘。
但俗話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他當初為了個人利益,做了山羊胡他們的幫兇,但他從未想過,自己會在短時間內落得如此下場,可世間從來就沒後悔藥,自己造的孽跪著也要把它走完。
薑維如此待他不是他鐵石心腸、心狠手辣,而是他明白一個道理,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善良和憐憫隻能留給好人和對自己好的人。
不然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呢?
時間如流金般悄然流逝,轉眼幾個小時過去了。
在火光的照耀下,能明顯看到獵人像熊貓一樣的黑眼圈,要是出到外麵,勢必會更加明顯,時間對他而言,猶如一日三秋,他現在恨不得把晚上的時間都吃進肚子裏。
突然,從洞穴中有細微的動靜傳來,獵人感到全身毛骨悚然,但願這隻是幻覺,可不久後,動靜再次傳來,比先前的動靜還要更大。
“到底又不要喊他們起來呢?”他難以決斷,他怕將他們一喊醒,動靜立馬消失,到時自己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算了,洞穴錯綜複雜,占地麵積又如此之大,鬧出些動靜來再正常不過了,我要做的就是不要在這時候胡思亂想。”
他在心中找了個看似合理的理由安慰自己,其實他又何嚐感知不出來,鬧出的這個動靜,跟氣體流動、碎石掉落發出的正常響聲毫無關係,更像是……
突然,他覺得後脖出有什麽東西貼了上去,緊接著後脖子一涼,一陣刺痛感傳遍他的大腦。
“啊!”
他猛的叫出聲,扔掉手中火把,雙手瘋狂的向後拍去,在他剛伸手要去拍時,生物已然飛離,所以他那幾掌拍下來,全是在自拍。
把手收迴攤開一看,媽呀!全是血!
此時薑維二人早已被驚醒,他們手持武器,瞳孔收縮,警惕的環顧著四周。
“誰讓你把火把扔在地上的?快把它撿起來。”薑維厲聲喝道。
獵人聽後不敢怠慢,不顧脖子上溢出的鮮血和刺痛感,趕忙將地上的火把撿起替他們照明。
“砰砰…砰砰…砰砰…”
三人心髒跳動的頻率驟然加快,唿吸變得急促起來。
氣氛越來越緊張,預想的敵人還沒出現,除了火把照明可見的範圍外,其餘地方都是黑壓壓一片,根本察看不到其狀況,隻能聽到從多個方位傳來翅膀煽動的聲音。
敵人在暗處他們在明處,主動權完全掌握在敵人手中,他們能做的隻有等敵人突襲時,實施必要的反擊。
不錯,雷姆斯身為神射手,箭心通明,心之所向,即便蒙著眼睛,堵住耳朵,他也能感受到周圍移動的物體進行射擊,但有句話說得好,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是成百上千隻眼睛在暗處盯著它們,即便他射殺了一隻又能如何?隻會激怒一大片,那就得不償失了。
借著火光,雷姆斯用餘光瞥了一眼獵人受傷的位置,隻是一眼,他便認出了這個傷口是出自誰的手筆。
獵人的後脖上一共出現四個傷口,兩個是緊密挨著的,另兩個傷口是左右兩邊分開的,將緊密挨著的兩個口子夾在中間,這是蝙蝠前牙所具備的特征。
雷姆斯在搞明白他們對手是蝙蝠後,開始做進一步的細分推測。
蝙蝠的種類有很多,根據它們的食物劃分可分為三大類,有像他們昨天早上見到的,從山洞飛出抓蟲子吃的,它們統稱為吃蟲蝙蝠,這種蝙蝠的天敵是小型昆蟲類的妖獸,隻要人不激怒他,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可以說危險係數是因人而異。
第二種是素食蝙蝠,這樣種類的蝙蝠比較少見,它們主要吃樹葉草類為生,性格溫順,即便你無意侵犯到它,隻要不對它性命造成傷害,它一般都不會向你發起進攻。
最後一種就是吸血蝙蝠了,吸血蝙蝠攻擊性極強,它們以吸食動物的血為生,即便吃飽後它們也會對動物發起進攻,目的純粹是為了滿足它們獵殺的欲望,和人類吃飽喝足後想著去哪玩是一樣的。
吸血蝙蝠最可怕還不是它嗜血的特性,最可怕的是,它隨身攜帶狂犬病毒,隻要被它咬破皮,有百分之幾的概率會患上狂犬病,雖然概率不大,但是一旦患上,即便是神醫華佗出手那也是無濟於事,隻能是等著發瘋至死。
而且一旦被它們咬過即便沒有發作,被咬之人一年都會在惶恐不安中度過,生怕在這期間內不好彩自己突然發病了,所以它們的攻擊不單是吸血那麽簡單,同樣也會對人的心理造成不小的摧殘。
顯然,剛剛攻擊獵人的是一隻吸血蝙蝠。
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從上掉到底所花費的時間來估算,大約在兩百米左右,若除去他們當時所處山坡的高度,一百多米,也就是說,他們現在處在幾十米的地底下。
蝙蝠一般生活在外部的洞穴中,當然也有生活在地底洞穴的蝙蝠,在他的認知中,在地下洞穴生活的蝙蝠就兩種,火蝙和土蝠了,它們都是屬於吸血蝙蝠種類的,而且都是生活在距離地麵幾十米的地底下。
雷姆斯一步步分析將範圍縮小,最終鎖定在了土蝠身上,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火蝙自身會發出火紅色的光芒,而他們除了見到火把發出的光源外,並沒見到其他會發光的物體。
第二,還是和發光有關,火蝙是靈獸,在進入戰鬥狀態時,尾巴會亮起紅色的光圈,而土蝠是普通妖獸,是沒有光圈的。
第三,是和兩者生活環境有關,雖然它們都是生活在地底幾十米的洞穴,但氣溫決定了它們很難交集到一塊,火蝠由於是火係靈獸,它習慣生活在炎熱的洞穴中,有些火蝠甚至生活在離岩漿很近的地底下,而土蝠則不適應太過炎熱的環境,反而適應生活在空氣流通較為陰涼的洞穴。
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正好符合土蝠的生活習性,而且還有特別關鍵的一點,這裏地下絕大部分區域都是非牛頓流體,土蝠最喜歡這樣的土壤,在沒有足夠的血液喂它們吃飽時,它們吞食這些泥土同樣能起到充饑的作用。
第四,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普獸和靈獸不同,它們不像靈獸那樣擁有不同屬性的劃分,它們對火都是畏懼的,見到了都要避而遠之。
它們現在之所以遲遲沒發動進攻,不是因為害怕他們,而是害怕獵人手持的火把,不然也不會隻有一隻蝙蝠從後麵對其進行偷襲。
雷姆斯將自己推測出的結論說了出來,其實他是說給薑維聽的,因為他對螢火狼都不了解,至於常年呆在山上捕食的獵人,估計他比自己了解的更多,稍作思考基本也推出他們遭遇到的妖獸是土蝠。
知道對方怕火,十幾秒後,每人手中都持有火把。
“兄弟,你儲物戒指的火把加在一起還有多少?”薑維詢問道,好在心中有個準備。
薑維沒讓他給解釋,直接把劍放下。
“把頭抬起來,我有話問你。”雷姆斯一把抓住獵人的頭發,控製著他的頭朝上方揚起。
見獵人睜開眼睛,雷姆斯這才問道:“說,我們現在如何離開這該死的地方?”
望著上方漆黑一片,獵人遲疑了半晌,吞吞吐吐的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我們再想辦法爬上去。”
從他們剛才墜入的那一刻算起,直至落地,大概過去六秒鍾,按照自由落體重力加速度估算,期間他們降落了將近兩百米的距離,想從兩百米地底下迴到上麵,談何容易?
“啪!”
一記鮮紅的巴掌印印在了獵人的臉上。
這一掌是雷姆斯打的,“廢話,這還用你說?問題是這麽高的地方,該采取何種方式才能出的去?”
獵人無言以對,他身為獵人,野外生存技能自然是要強過這二人的,但這種情況他還是頭一迴碰到,之前的野外經驗在這一刻完全派不上用場。
“求求你們,我願意給你們當牛做馬,放我一條生路吧!”獵人嘴中來來迴迴就是這幾句。
兩人見他這麽怕死,也暫時看不出他能夠給他們帶來多大威脅,於是便暫時饒他性命。
雷姆斯把火把交給了他,讓他拿著給他們照明,木棍燃燒殆盡時他還要負責更換,如此一來,兩人就能夠輕裝上陣了。
兩人決定,第二天一早再想辦法離開,現在當務之急是找一個能夠睡覺的地方休息一晚,他們總不可能泡在流體裏麵度過一晚吧,這樣長時間的浸泡,第二天皮膚一定會潰爛的不成人樣的。
半小時尋找期間,他們大致了解了周圍的地貌,地底下存在著許多洞穴,洞穴與洞穴之間大多是相互連通的,但也有不少一條路走到黑的洞穴,其地勢錯綜複雜,如果走的太遠,怕是很難再原路返迴。
不過好在距離他們不到百米距離,他們發現了有不被流體侵蝕的地方,那是一塊凸起的岩石,占地麵積約二十平方米,足夠容納下他們三人在上麵休息。
獵人走在最前麵開路,兩人在後麵沿著他走過的地方走。
抵達目的地,薑維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從後麵掐住獵人的脖子。
獵人丟掉手中火把拚命掙紮,他掙紮的越劇烈,薑維所使的手勁就越大。
獵人被他掐的麵紅脖子粗,上氣不接下氣,隻聽他像擠牙膏一樣的從口中擠出幾個字,“你不是饒我一條命嗎?”
“別亂動,再亂動我直接掐死你。”
獵人聽聞,不敢繼續掙紮,薑維減少手勁,但他的手依舊掐著他的脖子沒有鬆開,“聽著,我們要睡覺了,在此期間你要是想圖謀不軌你可要多掂量著。”
“原來是為這件事啊,請二位放心,就算給我一萬個膽我也不敢打你們的主意,再說了,憑借我自己,是不可能從下麵爬出去的,到時我還懇求二位發慈悲把我帶我一塊上去。”
“我不相信你的嘴。”
“我對天發誓。”獵人裝模作樣舉起一隻手,
“你又不是修真者,發的誓跟放屁一樣,這樣吧,我要在你體內注入魂靈鎖,隻有這樣我才能放心。”
“啊,魂靈鎖,能不能……”獵人想討價還價,要是讓對方在他體內注入魂靈鎖,他這輩子算是徹底廢了,對方隻要一個念頭就能讓他去死。
“你沒資格和我討價還價,一會我在你體內注入元氣,你要敢絲毫反抗,立刻斬殺,沒有二話可言。”
獵人聽薑維這麽一說,隻有點頭答應下來,比起自由,性命對他而言更為重要。
見他同意,薑維這才鬆手。
薑維上前一步,雙手抓住他的肩,體內精元力朝他體內匯聚,他沒有反抗,任由對方的精元力流遍他的全身經脈,感覺流入的差不多了,薑維心念一動,精元力瞬間出現在他的丹田內,在他的丹田內形成了一把無形的元力枷鎖。
整個過程,他除了感到身體有清流流過之外,沒有任何痛苦的症狀,但他毫不懷疑,魂靈鎖對他的限製能隨時要了他的命。
“可以滾了。”薑維一掌將獵人拍翻在地,然後用命令奴隸的口吻說道:“記住,手持火把守在這裏,要是發現周圍有異樣,必須第一時間把我們叫醒,還有,不要沒事影響到我們休息,否則我立馬送你歸西。”
兩人來到岩石中間的位置躺下,由於他們先前經曆了一場不小的風波,致使他們身心疲憊,才幾個唿吸時間,便都進入了深睡狀態。
獵人獨自一人在漆黑的洞穴中看守著,犯困了,他就狠掐自己的大腿,他不敢冒著風險去偷睡,一旦被發現他就徹底涼涼了。
現在的他可憐到了極點,就算是奴隸也沒他這麽慘。
但俗話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他當初為了個人利益,做了山羊胡他們的幫兇,但他從未想過,自己會在短時間內落得如此下場,可世間從來就沒後悔藥,自己造的孽跪著也要把它走完。
薑維如此待他不是他鐵石心腸、心狠手辣,而是他明白一個道理,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善良和憐憫隻能留給好人和對自己好的人。
不然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呢?
時間如流金般悄然流逝,轉眼幾個小時過去了。
在火光的照耀下,能明顯看到獵人像熊貓一樣的黑眼圈,要是出到外麵,勢必會更加明顯,時間對他而言,猶如一日三秋,他現在恨不得把晚上的時間都吃進肚子裏。
突然,從洞穴中有細微的動靜傳來,獵人感到全身毛骨悚然,但願這隻是幻覺,可不久後,動靜再次傳來,比先前的動靜還要更大。
“到底又不要喊他們起來呢?”他難以決斷,他怕將他們一喊醒,動靜立馬消失,到時自己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算了,洞穴錯綜複雜,占地麵積又如此之大,鬧出些動靜來再正常不過了,我要做的就是不要在這時候胡思亂想。”
他在心中找了個看似合理的理由安慰自己,其實他又何嚐感知不出來,鬧出的這個動靜,跟氣體流動、碎石掉落發出的正常響聲毫無關係,更像是……
突然,他覺得後脖出有什麽東西貼了上去,緊接著後脖子一涼,一陣刺痛感傳遍他的大腦。
“啊!”
他猛的叫出聲,扔掉手中火把,雙手瘋狂的向後拍去,在他剛伸手要去拍時,生物已然飛離,所以他那幾掌拍下來,全是在自拍。
把手收迴攤開一看,媽呀!全是血!
此時薑維二人早已被驚醒,他們手持武器,瞳孔收縮,警惕的環顧著四周。
“誰讓你把火把扔在地上的?快把它撿起來。”薑維厲聲喝道。
獵人聽後不敢怠慢,不顧脖子上溢出的鮮血和刺痛感,趕忙將地上的火把撿起替他們照明。
“砰砰…砰砰…砰砰…”
三人心髒跳動的頻率驟然加快,唿吸變得急促起來。
氣氛越來越緊張,預想的敵人還沒出現,除了火把照明可見的範圍外,其餘地方都是黑壓壓一片,根本察看不到其狀況,隻能聽到從多個方位傳來翅膀煽動的聲音。
敵人在暗處他們在明處,主動權完全掌握在敵人手中,他們能做的隻有等敵人突襲時,實施必要的反擊。
不錯,雷姆斯身為神射手,箭心通明,心之所向,即便蒙著眼睛,堵住耳朵,他也能感受到周圍移動的物體進行射擊,但有句話說得好,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是成百上千隻眼睛在暗處盯著它們,即便他射殺了一隻又能如何?隻會激怒一大片,那就得不償失了。
借著火光,雷姆斯用餘光瞥了一眼獵人受傷的位置,隻是一眼,他便認出了這個傷口是出自誰的手筆。
獵人的後脖上一共出現四個傷口,兩個是緊密挨著的,另兩個傷口是左右兩邊分開的,將緊密挨著的兩個口子夾在中間,這是蝙蝠前牙所具備的特征。
雷姆斯在搞明白他們對手是蝙蝠後,開始做進一步的細分推測。
蝙蝠的種類有很多,根據它們的食物劃分可分為三大類,有像他們昨天早上見到的,從山洞飛出抓蟲子吃的,它們統稱為吃蟲蝙蝠,這種蝙蝠的天敵是小型昆蟲類的妖獸,隻要人不激怒他,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可以說危險係數是因人而異。
第二種是素食蝙蝠,這樣種類的蝙蝠比較少見,它們主要吃樹葉草類為生,性格溫順,即便你無意侵犯到它,隻要不對它性命造成傷害,它一般都不會向你發起進攻。
最後一種就是吸血蝙蝠了,吸血蝙蝠攻擊性極強,它們以吸食動物的血為生,即便吃飽後它們也會對動物發起進攻,目的純粹是為了滿足它們獵殺的欲望,和人類吃飽喝足後想著去哪玩是一樣的。
吸血蝙蝠最可怕還不是它嗜血的特性,最可怕的是,它隨身攜帶狂犬病毒,隻要被它咬破皮,有百分之幾的概率會患上狂犬病,雖然概率不大,但是一旦患上,即便是神醫華佗出手那也是無濟於事,隻能是等著發瘋至死。
而且一旦被它們咬過即便沒有發作,被咬之人一年都會在惶恐不安中度過,生怕在這期間內不好彩自己突然發病了,所以它們的攻擊不單是吸血那麽簡單,同樣也會對人的心理造成不小的摧殘。
顯然,剛剛攻擊獵人的是一隻吸血蝙蝠。
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從上掉到底所花費的時間來估算,大約在兩百米左右,若除去他們當時所處山坡的高度,一百多米,也就是說,他們現在處在幾十米的地底下。
蝙蝠一般生活在外部的洞穴中,當然也有生活在地底洞穴的蝙蝠,在他的認知中,在地下洞穴生活的蝙蝠就兩種,火蝙和土蝠了,它們都是屬於吸血蝙蝠種類的,而且都是生活在距離地麵幾十米的地底下。
雷姆斯一步步分析將範圍縮小,最終鎖定在了土蝠身上,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火蝙自身會發出火紅色的光芒,而他們除了見到火把發出的光源外,並沒見到其他會發光的物體。
第二,還是和發光有關,火蝙是靈獸,在進入戰鬥狀態時,尾巴會亮起紅色的光圈,而土蝠是普通妖獸,是沒有光圈的。
第三,是和兩者生活環境有關,雖然它們都是生活在地底幾十米的洞穴,但氣溫決定了它們很難交集到一塊,火蝠由於是火係靈獸,它習慣生活在炎熱的洞穴中,有些火蝠甚至生活在離岩漿很近的地底下,而土蝠則不適應太過炎熱的環境,反而適應生活在空氣流通較為陰涼的洞穴。
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正好符合土蝠的生活習性,而且還有特別關鍵的一點,這裏地下絕大部分區域都是非牛頓流體,土蝠最喜歡這樣的土壤,在沒有足夠的血液喂它們吃飽時,它們吞食這些泥土同樣能起到充饑的作用。
第四,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普獸和靈獸不同,它們不像靈獸那樣擁有不同屬性的劃分,它們對火都是畏懼的,見到了都要避而遠之。
它們現在之所以遲遲沒發動進攻,不是因為害怕他們,而是害怕獵人手持的火把,不然也不會隻有一隻蝙蝠從後麵對其進行偷襲。
雷姆斯將自己推測出的結論說了出來,其實他是說給薑維聽的,因為他對螢火狼都不了解,至於常年呆在山上捕食的獵人,估計他比自己了解的更多,稍作思考基本也推出他們遭遇到的妖獸是土蝠。
知道對方怕火,十幾秒後,每人手中都持有火把。
“兄弟,你儲物戒指的火把加在一起還有多少?”薑維詢問道,好在心中有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