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8章判了五年


    張學軍又問:“你既然不喜歡我,又為什麽要把我偷走?你既然把我偷迴來了,為什麽又沒將我當兒子看?甚至,你當年連書都不想讓我讀?”


    當年,他讀完小學,媽媽就想讓他不讀書,在家幹活了。他是六歲開始讀書的,五年小學畢業,也才十一歲而已,哪家的孩子十一歲就不讀書了呢?是他堅持要讀,並保證讀到初中就不讀了,才允許他繼續讀下去。


    還算好,他讀初中的時候,部隊拉練到他們村裏,他跟著小夥伴們去看熱鬧,表現出了特別的能力——他的彈跳力非常好,速度特別快,被部隊領導發現,將他特招進了部隊。


    他記得,當時他媽媽堅決反對,但他實在太想離開家,又將自己一直隱瞞的一項能力暴露了出來——他的眼睛能看到很遠。


    目前,在醫學上使用遠視力表檢查裸眼視力,隻要在5米遠的地方,每隻眼睛均能看清1.5的視標,就認為是正常視力。這個要求並不高,實際上,有相當多的人,在6米處也可以看清1.5,此時的視力為1.8,還有一些人,在7米遠的地方仍然可以看清1.5,此時的視力為2.1。


    他的視力有多好,他自己一開始也沒注意,直到有一天,有同學一個信封插在黑板下麵。張學軍站在教室的最後麵,卻能看清楚黑板下麵插著的信封上的鋼筆字。


    鋼筆字絕對比視力表上的視標要細,而他們所在的教室,是那種能坐六七十多個同學的大教室,從教室後麵到黑板那裏,至少有八九米遠!


    部隊的首長馬上給他測試,結果,他的視力,超過了3.0!


    不僅是視力,張學軍的聽力範圍也是普通人的三倍。


    於是,盡管他媽媽反對,他還是被特招去了部隊。這一年,他才十三歲。


    如果不是被特招進了部隊,他讀完初中就迴家務農,就隻能被埋沒一輩子。


    曹蘭英聽他提到讀書的事,心中暗哼:她怎麽能讓他讀書?讀了書,進了大城市,萬一見到他親娘怎麽樣?


    哼,當初就不該讓心軟讓他讀初中!


    如果不是讓他讀了初中,他哪有辦法見都部隊首長?沒有見到部隊首長,他怎麽會參軍?沒有參軍,他又怎麽會被丁榮和薑蘭發現?


    她的語氣變得不好了:“軍兒,你這是怎麽跟你娘說話呢?”


    “你是我的娘嗎?”張學軍反問。


    曹蘭英一時說不出話來。她在自己親自帶大的這個兒子眼中,居然發現了恨意。


    是的,張學軍恨曹蘭英,小時候,他恨她生了他,卻對他不好,別人家男孩都是寶,就他們家男孩是根草。她媽媽對妹妹,可比對他要好。


    他以為自己做的不夠好,隻能拚命幹活,才六七歲的年紀,就每天挑著一對水桶去挑水討好媽媽。他小時候特別能吃,但他卻控製自己的飲食來討好大人,不想讓他們知道自己很能吃。


    也因為太小幹活太早,又長期營養不良,才讓他的身高在十三歲時都隻有一米四五,雖然到部隊後長高了,但之前的搓磨,到底還是讓他的發育受到了限製,最後隻長到一米六五!


    可今天出任務迴來,卻有人告訴他,他的父母,並非是他親生的,他的親生父母,是一對大學教授。他剛剛生下的時候,就被他叫了二十六年媽媽的那個女人從他母親身邊偷走了。


    他終於明白,為什麽爸爸媽媽都對他不好,為什麽別人家男孩是個寶,他們家男孩是根草!


    原來,根本的原因在於,自己不是他們親生的。


    可是,不是親生,為什麽要把自己從親生父母身邊抱走,既然抱走了,又為什麽不當親生的養?


    要知道,身高一直是他心中的痛。他看到了他的親生父母,他的母親有一米六八,父親有一米八二,從遺傳學來說,他的身高怎麽也能長到一米七八以上。


    可現在,看著自己隻有一米六五的二等殘廢身高,這純粹就是小時候被壓矮的啊,他怎麽能不恨?


    “軍兒,你——”曹蘭英不知道怎麽說。


    張學軍打斷他的話: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你從小就讓我幹超出自己力量的活,從不擔心我長不高;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你對妹妹永遠比對我好,從來沒有將我當成寶;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不想讓我讀書;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你不許我參軍去部隊,怕我有出息了被親生父母發現;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你隻想從我這裏索取,卻從來沒有在我這裏付出;


    你不是不我的娘,所以,你不擔心我出任務有多危險,隻算計我能給你帶迴來多少獎金;


    你不是我的娘,所以我在張家,隻是個做事的下人……從今天開始,我姓丁。”


    曹蘭英半天說不出話來。因為,張學軍說的這一切都是真的!


    她低下了頭。


    等她想起來,她其實一開始也是喜歡他,心痛他的,隻是長到兩三歲時,被人說這個兒子不象他們夫妻兩個,她的丈夫因此對她不好之後,她才開始不將他當自己親生孩子了。


    隻是,丁學軍已經轉身走了。


    他還是給曹蘭英留下了一句話:“我給你說情,讓他們按照最低限度來量你的刑。”


    最後的結果,眾叛親離的曹蘭英被判處五年徒刑。這還是丁學軍看在跟她母子一場的情份上說了情,最後才隻判了五年。


    丁榮薑蘭在家屬基地的食堂裏辦了一場認親酒,請特工組的各位軍官和軍嫂們。


    丁榮非常遺憾:“要不是有人送信給我們,我們還不知道,自己的兒子被人換了呢。學軍啊,這個恩人你能不能幫找找?”


    丁學軍義不容辭:“自然,沒有這個人的報信,我們祖孫三代還不能團員呢。這個人是我們一家子的恩人,我一定要找到。爸,媽,你們能不能把那封信給我看看?”


    薑蘭拿出那封信,卻發現,那封信上的字居然消失了,變成了一張白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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