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黃莎莎被套麻袋
水蓮也點頭:“我支持媽離婚!她天天被我爸打,過的太苦了。”
水蓮爸卻堅決反對:“不行,我不同意離婚!”
水蓮爸不想離婚,離婚了,他欺負誰去?他打老婆在四鄰八鄉都出名,離婚了,還有女人願意嫁給他嗎?
答應是沒有。
在今天之前,他的日子真的過得非常舒服,在隊裏就算出工,他也是撿輕活做,雖然工分低,但不用花太多力氣。
比如象挑大糞淋菜這樣的重活,那是老婆幹的。
而且,隻要迴到家裏,他就可以翹同二郎腿坐著,等老婆洗幹淨手做好飯端來,如果飯做得不好吃,他還可以順手就打老婆幾板。
晚上吃過飯,老婆砍菜喂豬後還要幫他燒洗澡水,冷了燙了,他又可以順手把老婆當木魚打幾下。上了床,精力充沛了,還可騎騎老婆,敢反抗又是一頓打,老婆白天太累,象死魚一樣不動也不行,還得打。
總之,活了幾十年,他在家裏就是皇帝,他媽媽就是皇太後,而老婆就是給他掙工分兼服侍他的傭人。
可現在,這個傭人想要擺脫他的控製,那怎麽行?
他無論如何都不願意離婚。他想繼續過出工迴來就有人服侍,想打人就有人可打的生活。
他絕對絕對不離婚!
可現在,他象條死魚般睡在地上,沒有人尊重他的意願。
唐愛蓮又問水蓮媽:“水阿姨,你要離婚,家裏的財產你有什麽打算?”
“我不要財產,隻要能離婚就行!”水蓮媽想了一下,又說:“家裏也沒什麽財產,就是那六間房子,兩個兒子每人三間。”
唐愛蓮知道,水蓮所在的郊區將來房子會很值錢,但現在,水蓮媽迴去要房子又跟前夫住一個屋簷下很不現實,因此,對她不要房子這事,也就沒有多說。
唐愛蓮又問:“對孩子,你怎麽?”
“孩子,我有兩個兒子,他們一個十八歲,一個十三歲,他們基本都是他們的奶奶帶大的,他奶奶怕兒子長大幫著我這個母親,除了小時候吃奶,基本不讓我接觸他們,他們都不跟我親。
隻有水蓮是個女孩,才允許我自己帶大了。所以,我三個孩子,隻有水蓮跟我親。所以,我隻要水蓮,其他兩個兒子,就讓他們跟著他吧。”
唐愛蓮一怔,這敬家的老太太這一手可真算是厲害啊。相比起來,她覺得自家奶奶除了偏心二房,有點自私之外,倒也算得上是個好奶奶了。
唐暗在一邊,刷刷刷地寫下了離婚協議書,就拿過去水蓮爸簽字。
水蓮爸掙紮著坐了起來,要看那份離婚協議書。他很想撕毀協議書,但唐暗的眼光盯著他,隻要他一有異動,就會動手將他製住。因此,他隻能老實看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書很簡單,在說清楚兩人因性格不合離婚的前提下,對家裏的財產和孩子作了分配。房產歸男人,兩個兒子歸男方,女兒歸女方。
協議書寫明,簽下協議之日起,兩人就算終止婚姻關係,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幹,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去煩擾對方。
在農村,很多人結婚都不領結婚證,如果過不下去,有的甚至就是大隊幹部說了一句話“我作證,你們離婚了”,然後兩人就分手了。
水蓮爸跟水蓮媽也沒有領過結婚證,他們結婚的時候,水蓮媽才十六歲,也領不到結婚證。因此,他們連去民政局都不用去,這一紙協議簽下去,拿份去隊裏備個案,他們就算離婚了。
“不行,水蓮必須歸我。”水蓮爸叫道。
兒子討老婆要錢,而女兒,就是養來賣錢的,他怎麽可能放棄這個已經養大的女兒?
唐暗冷冷地說:“從法律上來說,當子女有了行為能力,可以自主選擇隨父或是隨母。”
水蓮爸馬上對著水蓮吼:“你快說,你要跟著我!”
他的思維被引到了水蓮跟誰問題上,卻忘了,他現在根本就不想離婚。
水蓮看著父親的目光中閃過一絲恨意,說:“我要給媽媽養老,所以,我選擇跟著媽媽。”
水蓮爸還想說,唐愛蓮一指他的手:“別囉嗦了,趕快簽字。”
水蓮爸不由地打了一個顫,乖乖地接過唐暗遞給他的鋼筆,在三份協議上寫下了敬秋林三個字。
水蓮媽別的字不怎麽會寫,但她上過幾天夜校,她的名字水玉春三字卻是能寫。
雙方都簽下字後,唐暗給了他們每人一張協議書。唐愛蓮又說:“從現在起,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了。水蓮你帶著你媽先去你的房間裏休息吧,以後,你們就住這裏,水阿姨正好可以幫我們希望園做飯,水蓮你就不用工作了,專心讀書吧。”
唐愛蓮早就作好了安排:希望園缺個煮飯的廚娘呢。這所時間水蓮給媽媽幫忙,讓媽媽輕鬆了不少。但水蓮畢竟還是學生,還是以學習為主的好。
就在水蓮媽跟水蓮爸簽離婚協議的時候,一條有點偏僻的街道上,走來了兩個抬著一個麻袋用衣服蒙著頭臉的男人,他們左右看了一下之後,將麻袋丟在街上就跑了。
這兩個人,自然是被李新野威脅過的混混,他們按照李新野的要求,用一塊糖雇了一個小孩子,去給黃莎莎帶話,說是有個長得很帥的大哥哥找,將她騙了出來,然後從後麵打暈她,迅速將她扛了出來。
將人扛到偏僻處,將她的衣服剝光了,那幾個混混都是青年,看到一個少女的身子也末免動後,但想到她大哥的厲害,也就不敢留下把柄,隻能過過幹癮,也沒少在她身上討便宜,胸口私處都被人留下了痕跡。
之後,將人光溜溜的套進麻袋裏,然後抬上了街,畢竟有些害怕被人看見,因此,沒敢將人扔到熱鬧的大街上,而是將人丟到了一條偏僻的街上。
此時,正是黃昏時刻,街道上雖然人不多,但還是不時有人走過。
有人發現了街道上的這個麻袋,覺得奇怪,上前便去踢了一下,發現這麻袋還蠻沉重的,那人心中一喜,恐怕裏麵有好貨,便動手解開了袋子。
水蓮也點頭:“我支持媽離婚!她天天被我爸打,過的太苦了。”
水蓮爸卻堅決反對:“不行,我不同意離婚!”
水蓮爸不想離婚,離婚了,他欺負誰去?他打老婆在四鄰八鄉都出名,離婚了,還有女人願意嫁給他嗎?
答應是沒有。
在今天之前,他的日子真的過得非常舒服,在隊裏就算出工,他也是撿輕活做,雖然工分低,但不用花太多力氣。
比如象挑大糞淋菜這樣的重活,那是老婆幹的。
而且,隻要迴到家裏,他就可以翹同二郎腿坐著,等老婆洗幹淨手做好飯端來,如果飯做得不好吃,他還可以順手就打老婆幾板。
晚上吃過飯,老婆砍菜喂豬後還要幫他燒洗澡水,冷了燙了,他又可以順手把老婆當木魚打幾下。上了床,精力充沛了,還可騎騎老婆,敢反抗又是一頓打,老婆白天太累,象死魚一樣不動也不行,還得打。
總之,活了幾十年,他在家裏就是皇帝,他媽媽就是皇太後,而老婆就是給他掙工分兼服侍他的傭人。
可現在,這個傭人想要擺脫他的控製,那怎麽行?
他無論如何都不願意離婚。他想繼續過出工迴來就有人服侍,想打人就有人可打的生活。
他絕對絕對不離婚!
可現在,他象條死魚般睡在地上,沒有人尊重他的意願。
唐愛蓮又問水蓮媽:“水阿姨,你要離婚,家裏的財產你有什麽打算?”
“我不要財產,隻要能離婚就行!”水蓮媽想了一下,又說:“家裏也沒什麽財產,就是那六間房子,兩個兒子每人三間。”
唐愛蓮知道,水蓮所在的郊區將來房子會很值錢,但現在,水蓮媽迴去要房子又跟前夫住一個屋簷下很不現實,因此,對她不要房子這事,也就沒有多說。
唐愛蓮又問:“對孩子,你怎麽?”
“孩子,我有兩個兒子,他們一個十八歲,一個十三歲,他們基本都是他們的奶奶帶大的,他奶奶怕兒子長大幫著我這個母親,除了小時候吃奶,基本不讓我接觸他們,他們都不跟我親。
隻有水蓮是個女孩,才允許我自己帶大了。所以,我三個孩子,隻有水蓮跟我親。所以,我隻要水蓮,其他兩個兒子,就讓他們跟著他吧。”
唐愛蓮一怔,這敬家的老太太這一手可真算是厲害啊。相比起來,她覺得自家奶奶除了偏心二房,有點自私之外,倒也算得上是個好奶奶了。
唐暗在一邊,刷刷刷地寫下了離婚協議書,就拿過去水蓮爸簽字。
水蓮爸掙紮著坐了起來,要看那份離婚協議書。他很想撕毀協議書,但唐暗的眼光盯著他,隻要他一有異動,就會動手將他製住。因此,他隻能老實看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書很簡單,在說清楚兩人因性格不合離婚的前提下,對家裏的財產和孩子作了分配。房產歸男人,兩個兒子歸男方,女兒歸女方。
協議書寫明,簽下協議之日起,兩人就算終止婚姻關係,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幹,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去煩擾對方。
在農村,很多人結婚都不領結婚證,如果過不下去,有的甚至就是大隊幹部說了一句話“我作證,你們離婚了”,然後兩人就分手了。
水蓮爸跟水蓮媽也沒有領過結婚證,他們結婚的時候,水蓮媽才十六歲,也領不到結婚證。因此,他們連去民政局都不用去,這一紙協議簽下去,拿份去隊裏備個案,他們就算離婚了。
“不行,水蓮必須歸我。”水蓮爸叫道。
兒子討老婆要錢,而女兒,就是養來賣錢的,他怎麽可能放棄這個已經養大的女兒?
唐暗冷冷地說:“從法律上來說,當子女有了行為能力,可以自主選擇隨父或是隨母。”
水蓮爸馬上對著水蓮吼:“你快說,你要跟著我!”
他的思維被引到了水蓮跟誰問題上,卻忘了,他現在根本就不想離婚。
水蓮看著父親的目光中閃過一絲恨意,說:“我要給媽媽養老,所以,我選擇跟著媽媽。”
水蓮爸還想說,唐愛蓮一指他的手:“別囉嗦了,趕快簽字。”
水蓮爸不由地打了一個顫,乖乖地接過唐暗遞給他的鋼筆,在三份協議上寫下了敬秋林三個字。
水蓮媽別的字不怎麽會寫,但她上過幾天夜校,她的名字水玉春三字卻是能寫。
雙方都簽下字後,唐暗給了他們每人一張協議書。唐愛蓮又說:“從現在起,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了。水蓮你帶著你媽先去你的房間裏休息吧,以後,你們就住這裏,水阿姨正好可以幫我們希望園做飯,水蓮你就不用工作了,專心讀書吧。”
唐愛蓮早就作好了安排:希望園缺個煮飯的廚娘呢。這所時間水蓮給媽媽幫忙,讓媽媽輕鬆了不少。但水蓮畢竟還是學生,還是以學習為主的好。
就在水蓮媽跟水蓮爸簽離婚協議的時候,一條有點偏僻的街道上,走來了兩個抬著一個麻袋用衣服蒙著頭臉的男人,他們左右看了一下之後,將麻袋丟在街上就跑了。
這兩個人,自然是被李新野威脅過的混混,他們按照李新野的要求,用一塊糖雇了一個小孩子,去給黃莎莎帶話,說是有個長得很帥的大哥哥找,將她騙了出來,然後從後麵打暈她,迅速將她扛了出來。
將人扛到偏僻處,將她的衣服剝光了,那幾個混混都是青年,看到一個少女的身子也末免動後,但想到她大哥的厲害,也就不敢留下把柄,隻能過過幹癮,也沒少在她身上討便宜,胸口私處都被人留下了痕跡。
之後,將人光溜溜的套進麻袋裏,然後抬上了街,畢竟有些害怕被人看見,因此,沒敢將人扔到熱鬧的大街上,而是將人丟到了一條偏僻的街上。
此時,正是黃昏時刻,街道上雖然人不多,但還是不時有人走過。
有人發現了街道上的這個麻袋,覺得奇怪,上前便去踢了一下,發現這麻袋還蠻沉重的,那人心中一喜,恐怕裏麵有好貨,便動手解開了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