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肉豆蔻,在歐洲和大明的價格是很不一樣的。在明朝,香料再貴,也不會超過1兩白銀一斤。畢竟,明朝整體物價就那麽低。而在歐洲,肉豆蔻因為稀少,加上致幻的作用,可以賣到2個金幣一磅。按照1比12的金銀比價,相當於2.29兩白銀一磅。其價格,是明朝的幾倍。


    所以,馬林怎麽會放棄歐洲這個高價市場?不說全拿來歐洲賣,但那一部分來歐洲套現,那是必須的。歐洲香料市場,每年價值幾百萬金幣。馬林要是不想分一杯羹,那就不是他了。


    當然,這也有進一步拉攏美第奇家族的原因在內。畢竟,以後美第奇家族可是要出兩位教皇的。羅伯特想要得到美第奇家族的扶持,光靠自己和教皇嶽父的扶持是沒有用的。


    眼下,自己和教皇嶽父的支持固然對喬凡尼.迪.洛倫佐.德.美第奇至關重要。可是,等教皇嶽父一死,那就難說了。畢竟,在政界有一種情況叫“人走茶涼”。


    若是等喬凡尼.迪.洛倫佐.德.美第奇接任教皇,最初幾年,對方可能因為感恩,會對羅伯特比較好。但接下來,人情會越來越淡。等到喬凡尼.迪.洛倫佐.德.美第奇的堂弟克萊門特七世接任教皇之位的時候,兩家的關係就差不多了。因為,克萊門特七世可沒有受過馬林和尤利烏斯二世的恩惠。


    因此,想要保證羅伯特在羅馬受到最好的照拂,最好就是和美第奇家族進行進一步的利益捆綁。


    之前,馬林已經同意美第奇家族入股錫耶納銀行了,但這還不夠。因為,美第奇家族本身就有銀行。和馬林合作經營美第奇銀行,其實是為了巴結馬林和尤利烏斯二世,並非必要。


    等到喬凡尼.迪.洛倫佐.德.美第奇成為教皇,人家肯定會大力扶持美第奇家族自家的銀行,而不是馬林占大頭的錫耶納銀行。所以,用錫耶納銀行想綁住美第奇家族是不牢靠的。而且,收益也有限。


    目前,錫耶納銀行本金是一百多萬金幣,每年收益也就20萬金幣左右。而這20萬金幣,大部分都是屬於馬林的,隻有小幾萬金幣歸美第奇家族。


    對於美第奇家族而言,錫耶納銀行真正的作用不是那點收益,而是在教皇競選時能夠提供的巨額貸款,這才是最重要的。


    但等到利奧十世真的當選了,錫耶納銀行的重要性又變得很低了。畢竟,每年幾萬金幣的收益,在成為教皇的男人的眼裏,真的不算啥。如果利奧十世是個有良心的人,那還好說。要是個忘恩負義的,馬林的投資就打水漂了。


    馬林不敢賭利奧十世的良心,但他知道,像美第奇家族這種商業家族,最重利益。隻要能長期給他們帶來利益,他們就沒有理由放棄對羅伯特的支持。


    正好,馬林覺得格林納達出產的每年上百萬磅的肉豆蔻應該拿出一部分到歐洲套現。所以,雙方也算一拍即合。


    因為是拉攏對方,馬林給出的讓利幅度也非常大——他打算用1金幣每磅的批發價,給美第奇家族提供肉豆蔻。然後,美第奇家族再用2金幣每磅的價格對外出售……


    也就是說,馬林讓出了一半的利,可謂非常良心的了。當然,美第奇家族的商業渠道也有運營成本的,他們賺不到1金幣每磅,但其中大部分,還是能賺到的。畢竟,美第奇家族的商業渠道,並不是為了銷售香料建立的。香料貿易對他們而言,純屬意外之喜。


    至於數量,馬林暫定每年給他們提供20萬磅……


    也就是說,格林納達肉豆蔻產量的百分之二十,會交給美第奇家族,在意大利地區販賣。然後,馬林會套現20萬金幣。


    而另外的80萬磅肉豆蔻,則主要銷往大明……


    別看大明朝那邊肉豆蔻價格低,隻有幾錢銀子一斤。可是,馬林也沒打算拿肉豆蔻去明朝換錢啊……


    拿貨物去明朝賣錢的,絕對是傻子!真正的商人,離開明朝的時候,帶走的絕對都是滿滿的絲綢和瓷器等高價值的特產。


    比如馬林給明朝送去80萬磅肉豆蔻,也能也就能賣四五十萬兩白銀。但若是換成絲綢、瓷器等大明特產,運迴歐洲的話,價值起碼翻幾倍,甚至十倍以上。


    而且,這還讓馬林節省了四五十萬兩白銀的現銀。要不然,馬林就需要讓人運幾十萬兩真金白銀去大明朝,而北海國,錢荒就加劇了……


    畢竟,就算馬林想方設法擴大了戈斯拉爾銀礦的產量,銀礦每年也不過才產出72.9萬兩白銀的樣子。如果沒有肉豆蔻,馬林就需要將其中的大部分都送往明朝,隻能留下小部分國內用。但有了肉豆蔻,這些白銀就能留在本土鑄錢,然後鑄成錢幣,促進商業流通了。


    事實上,馬林選擇在格林納達著重發展肉豆蔻種植業,除了受到後世記憶的影響外,還有一個比較秘密的原因——肉豆蔻種植技術很困難……


    當初,肉豆蔻被發現是生長在馬魯古群島後,大家不適沒有想過引進肉豆蔻種植。可惜,他們都失敗了。倒不是不能存活,而是不長果實。而肉豆蔻就是肉豆蔻樹的果實,沒有果實,這樹就沒有了意義……所以,很長一段時間內,大家都以為肉豆蔻離開了馬魯古群島就不適合種植。


    直到19世紀,植物學家們才解開了秘密——原來,肉豆蔻樹很奇怪。它的樹分公母,必須將公樹和母樹種在一起,才能結果……


    這就和馬黛茶的種子需要特殊的鳥吞下消化過後才能發芽一樣,都屬於植物界的奇葩。一般人就算引進,也沒法搞成。隻有馬林這個來自後世的穿越者,看過這方麵的故事,才有自信搞。而且,還不怕別人競爭——別人都種不出來,如何競爭?


    而且,就算以後大家發現格林納達出產肉豆蔻,馬林也會忽悠說——肉豆蔻大概就隻適合在馬魯古群島或格林納達這樣的環境特殊的熱帶島嶼吧……


    別人想要引進種子,馬林也會熱情提供。但是,肉豆蔻樹公樹母樹種在一起的奧秘,馬林絕不會說。問就是“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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