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不對啊……艾伯特不是在亞美利哥島上的嗎?印第安人怎麽傷到他的?難道印第安人乘坐獨木舟攻打亞美利哥島了?”馬林有些疑惑地問道。


    艾伯特的侍從韋爾奇連忙解釋道:


    “大公,是這樣的。您以前不是讓艾伯特王子購買下曼哈頓島嗎?”


    “是的,是有這麽迴事。難道,艾伯特是在曼哈頓島受的傷?”


    韋爾奇點點頭,道:


    “對,艾伯特王子買下曼哈頓島後,在島上興建了一個貿易市場,用於和印第安人進行貿易。當地的德拉瓦人對我們很友好,於是,艾伯特王子這一次就親自去考察貿易市場。可是,忽然從哈德遜河上遊來了一批獨木舟,大約幾百個印第安土著強盜,洗劫了貿易市場,並射傷了艾伯特王子……”


    馬林皺了皺眉頭,道:


    “幾百個土著你們都打不過?怎麽搞的?”


    韋爾奇則滿臉委屈地說道:


    “我們沒準備啊,大公!您知道的,我們的火繩槍,在非戰鬥的情況下,火繩是不點燃的。那些土著強盜乘著獨木舟來,我們開始還以為他們是來貿易的。沒想到,他們是來搶劫的。等我們的戰士點燃了火繩,準備好的時候,他們早就搶了物資,登上獨木舟逃跑了……”


    馬林也是無語,的確,好好的交易市場,德拉瓦人又很友善,他們手下的士兵吃飽了撐的要點燃火繩啊?火繩槍就是這一點不好,戰鬥前需要把火繩點燃。現在又沒有打火機,不能馬上點燃,還得先去用燧石點火,火燃起來了,再去點燃火繩……這一套下來,要耗費很長時間……


    而這次的印第安土著強盜就是為了搶貨物的,尤其是盯著食鹽和金屬工具。他們搶完就跑,沒等火繩槍發威,就跑沒影了。而且,臨走前朝艾伯特這邊隨手射的一箭,居然正好射中艾伯特,實在太湊巧了……


    好在那幫印第安土著強盜沒有金屬箭頭,射中艾伯特的箭頭,是硬木做的。不然,艾伯特這會兒已經躺在墓地裏了……


    說到這裏,老霍夫曼滿肚子火:


    “特麽的,區區野蠻人,居然敢傷害我的兒子!馬林,我要你出兵滅了那個印第安部族!”


    馬林點點頭,然後繼續問韋爾奇:


    “查清楚是哪個部族幹的了嗎?”


    “清楚了,是一個叫野狼的部族,不是德拉瓦人,而是屬於居住在哈德遜河上遊的莫希幹人……”


    “莫希幹人……”馬林摸了摸下巴上的小胡子,腦海裏忽然出現了小貝的莫西幹發型……


    上輩子上中學的時候,因為萬人迷貝克漢姆理了整個發型,且這廝迷妹很多。為了像小貝那樣獲得那些迷妹的關注,於是很多二筆小青年都跟風理了這種發型。當然,人醜不能怪發型。小貝理了莫西幹發型很帥,而模仿者理了,那就是逗比了……


    事實上,莫西幹發型並非莫希幹人的發型,而是另一個印第安部族莫霍克人的流行發型。隻是,小貝文化也不高,以為是莫西幹發型,他的粉絲也以訛傳訛,當成莫西幹發型了。然後,就將錯就錯了……


    “他們的實力強不強啊?”馬林詢問道。


    “聽德拉瓦人說,這個部族在莫希幹人中也算很強大的部族了,有四五百名戰士。雖然戰鬥力不咋的,但很熟悉叢林作戰,擅長躲在樹後放冷箭,比較難纏。要是居住在樹少的平原,光是雙島的軍隊就足夠平定他們了。”


    “艾伯特傷情如何?”馬林早就猜出艾伯特應該無大礙了。要不然,韋爾奇臉色沒那麽平靜。但馬林還是想確認下。


    “沒什麽大礙了,主要是大公您提供的酒精和金瘡藥治傷效果很好。艾伯特王子沒有感染,所以恢複過來了。”


    “嗯,那就好。迴去後,你叮囑艾伯特,讓他去見那些印第安人的時候,至少要穿上胸板甲和頭盔,以免發生意外!”


    這次艾伯特要是像馬林那樣謹慎,出門都穿胸板甲和頭盔,即使中箭,也會被胸板甲抵擋住的。畢竟,土著弓箭威力小,難以射穿胸板甲。可惜,艾伯特和馬林一樣,都是嬌弱的文官,不喜歡穿板甲。因為,那太沉重了。


    雖然都是身體不夠強壯,但馬林可謹慎多了。死過一次的他,很珍惜生命。所以,出門到公眾場合的時候,馬林一般都穿著胸板甲,避免發生意外。而艾伯特沒經曆過人世的險惡,沒啥防備心。加上德拉瓦人也的確友好,就沒穿胸板甲(其實他怕板甲的重量)……沒想到,卻湊巧出事了……


    另外,北美雙島上,雖然也有一兩百人的軍隊規模。但是,這些人的戰鬥力,和民兵差不多。若是在平原上和印第安土著剛正麵,也許還能贏。可是,野狼部族許多人根本不會和你堂堂正正地交手,他們會一邊和你捉迷藏,一邊利用地形,大搞遊擊戰。


    這樣一來,即使火力占優,不懂得叢林作戰,也是白搭。


    可巧合的是,馬林正好從黑森林招募了一批獵手……


    於是馬林吩咐道:


    “這樣吧,我會派幾十名黑森林獵手和1000戰士,陪著一起去報複那個莫希幹人部族。有這些熟悉森林的獵手帶路,想必追殺那個野狼部族是足夠的了……”


    老練的獵人,不僅擅長追蹤,而且能分辨出陷阱,避免軍隊中了敵人的狩獵陷阱。有他們帶路,隊伍會安全很多。


    但老霍夫曼搖了搖頭,道:


    “還要帶幾隻阿爾薩斯狼狗過去,狗鼻子靈,找人方便!”


    老霍夫曼看過馬林的手下培育阿爾薩斯狼狗並進行追蹤訓練,狗鼻子靈,耳朵聽力也強。老獵手其實更擅長根據腳印和外觀尋找敵人和陷阱。最主要的,還是尋找陷阱。


    但是,若是敵人埋伏在森林中,老獵人也未必能察覺到。畢竟,那些常年廝混在原始叢林裏的土著,也不是不懂偽裝和隱藏。獵人尋找敵人和獵物,也是需要根據蛛絲馬跡去推斷的,並不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所以,老獵人也容易中埋伏。


    但狗不同,他們可以通過氣味和聲音,察覺到附近有沒有隱藏的敵人。若是發現,可以發出警報。


    不過,狗的腦子沒那麽靈光,對於敵人布設的陷阱,未必能察覺到。畢竟,以狗的智商,很難理解陷阱。


    而發現陷阱,卻是老練的森林獵人的特長。所以,把擅長發現陷阱和根據蛛絲馬跡追蹤的老獵人和擅長覺察附近有沒有敵人埋伏的狗搭配在一起,那才叫完美組合。


    有老獵人在,陷阱起不了作用。而有狼狗在,現場埋伏困難。所以,在後世,警察大量使用警犬,軍隊也大量使用軍犬。因為,狗的搜尋和發現能力真的很強。除了智商不足以理解巧妙的陷阱這一點難以克服外,其他都比人還強……


    有一批老獵人帶著幾隻經過搜索訓練的阿爾薩斯狼狗在前麵探路,後麵再跟著幾百火槍手和幾百掩護火槍手的刀盾兵在,隻有幾百戰士的野狼部族想不失敗,實在太難……


    隨著馬林一聲令下,一批老獵手和阿爾薩斯狼狗,以及1000名老練的戰士被聚集起來,準備登船前往紐約。到了紐約後,他們將沿著哈德遜河逆流而上,找到那個叫野狼的部族,然後,將其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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