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更新時間:2012-07-16
“每一次狩獵都要把它當成生命的最後一次去完成!”――本?道格拉斯
“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他才能看見天空?一個人要有多少隻耳朵,他才能聽見民眾的唿喊?要犧牲多少生命,他才能知道多少人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就飄在空中。飄在空中!”
一輛綠皮汽車行駛在斷斷裂裂的高速公路上,這是輛改裝過的汽車。那車頭前布滿尖刺的鋼製擋板,能夠輕易刺穿一隻暴甲熊。而汽車輪胎的中軸心顯然特意加長,並焊上了如同狼牙般的尖銳棱刺。它們隨著車輪不斷旋轉,可以絞碎任何血肉之驅。
汽車的天窗上甚至還架著一支高速機槍,那從槍膛裏垂下來的彈鏈訴說著這支機槍的性能。雖然不是新時代的型號,但每分鍾可達200發子彈的射速足夠威脅到那些變異的野獸和怪物。
汽車上播放著震耳欲聾的音樂,這首60年代美國鄉村音樂《隨風而逝》成為這單獨旅途的一點點享受。隻是音樂飄蕩在無人的公路上,卻更顯出荒野的寂靜。
現在是下午,毒辣的陽光燒烤著大地。地表變成了火爐,遠遠看去,熱空氣的上升讓地麵產生了扭曲的現象。在這個寂靜的午後,沒有任何生物願意頂著大太陽在地表活動,因此也成為了旅人最佳的趕路時間。
荒野上,哪怕裝備再好,也沒人願意麵對成群結隊的異變生物。
汽車上除了司機外,還載著十幾名乘客。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還有兩個小孩。隻是從他們不同膚色和臉孔來看,顯然這並不是一次家族旅行,更像是結伴逃難。因為那些襤褸的衣衫,還有瘦巴巴的臉孔都說明他們平日的生活僅夠溫飽,還遠遠稱不上富足。
“該死,我說泰迪,如果你不把那老掉牙的唱片機關上的話。相信我,我會幫你砸爛他!”
和搖頭晃腦頗為享受著音樂的司機不同,顯然乘客裏有人很不喜歡吵鬧的音樂。坐在車尾座上一個黑人大漢站了起來,揮舞著拳頭露出潔白的牙齒大叫起來。
泰迪,也就是司機。隻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穿著發黃的格仔襯衫,和磨破了不少地方的牛仔褲。他架著車,頭也不迴道:“吉安,你就不能安靜地欣賞下音樂。夥計,鮑伯可是個天才,這首歌簡直棒極了。”
“小子,我現在沒那心情。我隻知道你這狗屎的音樂要是引來了活屍還是其它什麽,我想它們會很樂意挖出你的心髒,然後邊吃邊聽著這什麽破爛音樂。”黑人吉安譏諷道,但他的話卻引起其它人的讚同。
泰迪搖著頭,嘀咕著“一群不懂欣賞音樂的蠢貨”這樣的話,手還是伸出去把唱片機關掉。
“夥計,這種時候,別說活屍,連屍狼也不肯出來活動。要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麽挑一天當中最難受的時候趕路。”泰迪笑道,並從上衣口袋裏摸出一根皺巴巴的香煙。把煙叨在嘴上,又抽出手來點著,接著劣質煙草的味道開始飄散在車廂裏。
汽車繼續前進著,彎彎繞繞的公路似無盡頭。開車的人昏昏欲睡,而坐車的乘客卻幾乎全進入了夢鄉。動蕩的年代,能夠安然入睡也是一種奢侈的幸福。
因為公路了無人煙的關係,泰迪開得很快,時速達到了每小時150公裏左右。這段通往銀樹城的公路還算順暢,不會出現什麽多餘的障礙物,因而泰迪也不怕撞上什麽。他們是來自一個名叫達爾的小型聚居地,和z7基地同樣位處邊緣地帶。最近聚居地的水源已經枯竭,再不離開,他們都得活活渴死。
於是聚居地的人集體離開,百來號人分別搭乘七八輛這樣的改裝汽車,分別前往不同的地方。在這個年代,盡管隻要沒感染病毒,並且身體沒有殘廢,就能夠為其它聚居地或基地所接納。但除了大型基地或大公司的總部外,其它地方是不可能一次性接納百來號外來人口,所以達爾的人隻能分成幾批去碰碰運氣。
泰迪他們將通過銀樹城前往三千公裏外一個中型聚居地雷姆特,那個聚居地占據著城市的一角,多年開發下來已經恢複了不少城市設施,可以說是附近最理想的居住地了。泰迪他們希望雷姆特能夠接納他們,否則下個聚居地將會離得很遠。
而這車裏十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生存下去,直到被其它地方收留。
荒野上,生命隨時可以凋零。
拐過一個峽穀的彎道,車廂裏悶熱的空氣讓泰迪眼皮發沉。但並不妨礙泰迪突然看到公路上有人,當然,那士兵裝扮及披著連帽頭蓬的旅人,無論怎麽看也不像是任何怪物。至於和人類極為相似的活屍,泰迪相信它們並不願意在太陽底下出沒。
汽車朝著兩名旅人直直撞去。
“該死!”泰迪手忙腳亂地按響喇叭,並拚命地踩刹車。
輪胎在地麵擦出尖銳的叫聲,但高速行駛的汽車卻不是說停便停,盡管製動係統已經啟動,可汽車還是打著橫朝路人撞去。
車上尖叫和怒罵四起,泰迪卻緊緊咬著牙盯著前方。汽車和旅人迅速接近,那身著軍裝的男人飛快撲倒了同伴。兩人在地上翻滾開去,堪堪和汽車擦身而過。
汽車最終停在了峽穀山壁邊上,泰迪停下了車,連忙打開車門,朝那兩人吼道:“你們沒事吧?”
正拍著膝蓋,扶著同伴從地上站起來的士兵,冷漠地搖了搖頭。但看了看泰迪他們的汽車,卻和同伴走了過來。
走得近了,泰迪才看清這士兵的模樣。他是一名黃種人,刀削般的臉孔上有著堅毅的線條。不知道右眼是否受了傷,那上麵戴著個黑色的眼罩。而士兵的肩上,趴著一隻奇怪的生物。分不出頭和身體,圓滾滾的不明生物長著一對z字型的耳朵。它趴在士兵的肩上,太陽散發的高溫讓這隻生物顯得有氣無力的模樣。
士兵的同伴卻是個嬌小的女子,那連身鬥蓬下的身材凹凸起伏,讓泰迪忍不住吹了聲口哨。盡管那鬥蓬上的帽子將女人的臉深深地藏了起來,但從帽沿垂下的飄逸金發,卻讓人相信那肯定是個美女。
來到汽車前,士兵用略微沙啞的聲音問道:“你們去雷姆特嗎?”
“去,我們正打算去那呢。”泰迪點點頭。
“那請載我們一程,我付錢。”士兵從口袋裏拿出錢包,從裏麵拿出20元。
泰迪眼睛一亮,20元可不是小數目,它足夠讓車上的人喝上三天的淨水。他剛想同意,後頭卻有人反對道:“對不住,我們不會讓來曆不明的人上車。”
(新人新書第一次上推薦,求破求紅票,求收藏,求各種支持!朋友們,你們指尖輕輕一動,都是我前進的動力,跪求支持了~)
更新時間:2012-07-16
“每一次狩獵都要把它當成生命的最後一次去完成!”――本?道格拉斯
“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他才能看見天空?一個人要有多少隻耳朵,他才能聽見民眾的唿喊?要犧牲多少生命,他才能知道多少人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就飄在空中。飄在空中!”
一輛綠皮汽車行駛在斷斷裂裂的高速公路上,這是輛改裝過的汽車。那車頭前布滿尖刺的鋼製擋板,能夠輕易刺穿一隻暴甲熊。而汽車輪胎的中軸心顯然特意加長,並焊上了如同狼牙般的尖銳棱刺。它們隨著車輪不斷旋轉,可以絞碎任何血肉之驅。
汽車的天窗上甚至還架著一支高速機槍,那從槍膛裏垂下來的彈鏈訴說著這支機槍的性能。雖然不是新時代的型號,但每分鍾可達200發子彈的射速足夠威脅到那些變異的野獸和怪物。
汽車上播放著震耳欲聾的音樂,這首60年代美國鄉村音樂《隨風而逝》成為這單獨旅途的一點點享受。隻是音樂飄蕩在無人的公路上,卻更顯出荒野的寂靜。
現在是下午,毒辣的陽光燒烤著大地。地表變成了火爐,遠遠看去,熱空氣的上升讓地麵產生了扭曲的現象。在這個寂靜的午後,沒有任何生物願意頂著大太陽在地表活動,因此也成為了旅人最佳的趕路時間。
荒野上,哪怕裝備再好,也沒人願意麵對成群結隊的異變生物。
汽車上除了司機外,還載著十幾名乘客。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還有兩個小孩。隻是從他們不同膚色和臉孔來看,顯然這並不是一次家族旅行,更像是結伴逃難。因為那些襤褸的衣衫,還有瘦巴巴的臉孔都說明他們平日的生活僅夠溫飽,還遠遠稱不上富足。
“該死,我說泰迪,如果你不把那老掉牙的唱片機關上的話。相信我,我會幫你砸爛他!”
和搖頭晃腦頗為享受著音樂的司機不同,顯然乘客裏有人很不喜歡吵鬧的音樂。坐在車尾座上一個黑人大漢站了起來,揮舞著拳頭露出潔白的牙齒大叫起來。
泰迪,也就是司機。隻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穿著發黃的格仔襯衫,和磨破了不少地方的牛仔褲。他架著車,頭也不迴道:“吉安,你就不能安靜地欣賞下音樂。夥計,鮑伯可是個天才,這首歌簡直棒極了。”
“小子,我現在沒那心情。我隻知道你這狗屎的音樂要是引來了活屍還是其它什麽,我想它們會很樂意挖出你的心髒,然後邊吃邊聽著這什麽破爛音樂。”黑人吉安譏諷道,但他的話卻引起其它人的讚同。
泰迪搖著頭,嘀咕著“一群不懂欣賞音樂的蠢貨”這樣的話,手還是伸出去把唱片機關掉。
“夥計,這種時候,別說活屍,連屍狼也不肯出來活動。要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麽挑一天當中最難受的時候趕路。”泰迪笑道,並從上衣口袋裏摸出一根皺巴巴的香煙。把煙叨在嘴上,又抽出手來點著,接著劣質煙草的味道開始飄散在車廂裏。
汽車繼續前進著,彎彎繞繞的公路似無盡頭。開車的人昏昏欲睡,而坐車的乘客卻幾乎全進入了夢鄉。動蕩的年代,能夠安然入睡也是一種奢侈的幸福。
因為公路了無人煙的關係,泰迪開得很快,時速達到了每小時150公裏左右。這段通往銀樹城的公路還算順暢,不會出現什麽多餘的障礙物,因而泰迪也不怕撞上什麽。他們是來自一個名叫達爾的小型聚居地,和z7基地同樣位處邊緣地帶。最近聚居地的水源已經枯竭,再不離開,他們都得活活渴死。
於是聚居地的人集體離開,百來號人分別搭乘七八輛這樣的改裝汽車,分別前往不同的地方。在這個年代,盡管隻要沒感染病毒,並且身體沒有殘廢,就能夠為其它聚居地或基地所接納。但除了大型基地或大公司的總部外,其它地方是不可能一次性接納百來號外來人口,所以達爾的人隻能分成幾批去碰碰運氣。
泰迪他們將通過銀樹城前往三千公裏外一個中型聚居地雷姆特,那個聚居地占據著城市的一角,多年開發下來已經恢複了不少城市設施,可以說是附近最理想的居住地了。泰迪他們希望雷姆特能夠接納他們,否則下個聚居地將會離得很遠。
而這車裏十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生存下去,直到被其它地方收留。
荒野上,生命隨時可以凋零。
拐過一個峽穀的彎道,車廂裏悶熱的空氣讓泰迪眼皮發沉。但並不妨礙泰迪突然看到公路上有人,當然,那士兵裝扮及披著連帽頭蓬的旅人,無論怎麽看也不像是任何怪物。至於和人類極為相似的活屍,泰迪相信它們並不願意在太陽底下出沒。
汽車朝著兩名旅人直直撞去。
“該死!”泰迪手忙腳亂地按響喇叭,並拚命地踩刹車。
輪胎在地麵擦出尖銳的叫聲,但高速行駛的汽車卻不是說停便停,盡管製動係統已經啟動,可汽車還是打著橫朝路人撞去。
車上尖叫和怒罵四起,泰迪卻緊緊咬著牙盯著前方。汽車和旅人迅速接近,那身著軍裝的男人飛快撲倒了同伴。兩人在地上翻滾開去,堪堪和汽車擦身而過。
汽車最終停在了峽穀山壁邊上,泰迪停下了車,連忙打開車門,朝那兩人吼道:“你們沒事吧?”
正拍著膝蓋,扶著同伴從地上站起來的士兵,冷漠地搖了搖頭。但看了看泰迪他們的汽車,卻和同伴走了過來。
走得近了,泰迪才看清這士兵的模樣。他是一名黃種人,刀削般的臉孔上有著堅毅的線條。不知道右眼是否受了傷,那上麵戴著個黑色的眼罩。而士兵的肩上,趴著一隻奇怪的生物。分不出頭和身體,圓滾滾的不明生物長著一對z字型的耳朵。它趴在士兵的肩上,太陽散發的高溫讓這隻生物顯得有氣無力的模樣。
士兵的同伴卻是個嬌小的女子,那連身鬥蓬下的身材凹凸起伏,讓泰迪忍不住吹了聲口哨。盡管那鬥蓬上的帽子將女人的臉深深地藏了起來,但從帽沿垂下的飄逸金發,卻讓人相信那肯定是個美女。
來到汽車前,士兵用略微沙啞的聲音問道:“你們去雷姆特嗎?”
“去,我們正打算去那呢。”泰迪點點頭。
“那請載我們一程,我付錢。”士兵從口袋裏拿出錢包,從裏麵拿出20元。
泰迪眼睛一亮,20元可不是小數目,它足夠讓車上的人喝上三天的淨水。他剛想同意,後頭卻有人反對道:“對不住,我們不會讓來曆不明的人上車。”
(新人新書第一次上推薦,求破求紅票,求收藏,求各種支持!朋友們,你們指尖輕輕一動,都是我前進的動力,跪求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