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6日電 《朱鎔基上海講話實錄》,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人民出版社聯合出版發行。(773by.m書レ朱鎔基同誌於1987年12月至1991年4月先後擔任**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和**上海市委書記兼市長,《實錄》收錄了他這一期間部分講話、談話、批語、信件等16篇,照片83幅,批語及書信影印件9幅,絕大部分為首次公開發表。人民網讀書頻道獲獨家受權,發布《實錄》部分章節。


    領導幹部不能脫離群眾*


    今年下半年經濟工作難度還是很大,但我深刻地感到,市委、市政府確定方針,是足以解決當前經濟工作中問題。現問題,就於如何爭取民心,使廣大工人、農民跟我們一條心,來把工作做好。解決這個問題比經濟工作本身難得多,因為我們有些幹部和黨員相當程度上脫離了群眾,不能和群眾同甘共苦,而是浮表麵,坐辦公室裏不下去,以致很多事情貫徹不了,扯皮扯很長時間。


    昨天《民晚報》有一條消息,說今年街道上沒有灑過水。為什麽?就是扯皮。市環衛局把灑水車下放到各個區了,但原來開車司機各個區不要,就這麽扯皮,扯了半年多,車子開不出來。老百姓提意見說:你們扯皮還沒有扯夠,怎麽能灑水啊?這樣事情說明,我們市政府機關有官僚主義,脫離群眾,不關心人民疾苦。我一再講,你權力下放也好,體製有些改革也好。都不能影響原來工作。所以我昨天跟天增同誌講了,告訴施振國〔1〕同誌,不要再扯皮了,我不管你怎麽弄,反正三天以內你把灑水車開出來,開不出來,你這個局長不要當了。施振國同誌本身是勤勤懇懇工作,也不要為這件事情批評他,但這事本身反映了我們市政府機關工作作風問題,應該通報一下。我們以後不能再幹這種事情了。現什麽事情都扯皮扯得一塌糊塗,不辦事,把人民利益擺一邊。包括我們重大工程。我那天看重大工程簡報反映,市化工局重點技術改造工作,工人一天隻幹三個小時活,三個小時也不是好好地幹,設備、材料亂堆。這還叫重點工程?市政府重點工程還是這樣子,說明我們幹部根本不下去。我覺得,市委、市政府再不轉變作風,你有再好方針、政策、措施,下半年經濟工作還是搞不好。


    近,我們市委、市政府響應中央號召。中央要辦七件事〔2〕,我們也要辦七件事〔3〕,已經報上公布了。我希望我們市委常委和副市長帶頭。要以身作則,說到做到。我也希望市紀委、監察局監督我們。吳德讓〔4〕同誌,你上次不是告訴過我嗎?副市長以上你都不敢監督,是不是這樣?你監督,為什麽不能監督?我們一樣也是你監督範圍之內。


    另外。我希望我們市委常委、副市長能做到,各委辦局負責同誌也要根據自己情況去做。我們不要求你們跟我們一樣,但你們自己也得有一些約束自己規定,把這個作風層層地往下傳。政府係統有6名局級以上幹部,加上市委係統,還有其他局級幹部,共2多人,隻要我們這2多人真正地以身作則,那麽上海作風就可以轉變,社會風氣也可以轉變。2多人帶兩萬處級幹部嘛。處級幹部問題也多得不得了,近市審計局有個材料,看了也是觸目驚心啊,處長下去作威作福,要吃這個,要吃那個,怎麽得了?!


    今天《解放日報》有一個消息,普陀區一個外貿樓,一個一個火腿罐頭都扔垃圾堆裏。因為送東西倉庫裏堆不下了,吃不了了,都壞了,就扔到垃圾堆裏去了。這是一種亡國現象,怎麽得了?!所以,我們這2多局級幹部,主要是我們,如果整天腦子裏隻想著自己房子、自己汽車、自己要出國,不想工作,那上海就沒有希望了。


    我們下半年要把整頓黨風、加強廉政建設作為頭等大事。澤民同誌要求下半年好好抓抓大中型企業搞活,我們要把這個作為重點。但我首先要抓廠長作風,特別是那些大廠廠長。有些廠長,不能夠跟工人同甘共苦,怎麽能夠把企業辦好啊?再給他優惠條件也不行。就這七件事,《文匯報》發了社論,《解放日報》沒有發社論,《民晚報》發了一個評論,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我希望我們市委、市政府幹部要足夠地重視。你們監督我們,我們也監督你們。我們能夠做到,希望你們不久也能夠做到。我們做不到,你們提出意見,舉報我們嘛,這樣上海才有希望。


    *這是朱鎔基同誌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一部分。


    〔1〕 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 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 年7 月28 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指出,近期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麵先做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堅決製止**經商;取消對領導同誌少量食品“特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嚴格控製領導幹部出國;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汙、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 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嚴格控製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堅決查處貪汙受賄案件;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 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 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嚴格控製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堅決查處貪汙受賄案件;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 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這是朱鎔基同誌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一部分。


    〔1〕 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 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 年7 月28 日《**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指出,近期懲治**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鬥方麵先做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堅決製止**經商;取消對領導同誌少量食品“特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嚴格控製領導幹部出國;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汙、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 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嚴格控製領導幹部出國,嚴禁公款旅遊;堅決查處貪汙受賄案件;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 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


    〔3〕 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事決定》,**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七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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