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1113.審案(2)
嬌寵小農女:將軍,寵妻上天 作者:清瀾皓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潤又道:“我妹夫此際在西北前線指揮戰事,他已二十有七才頭迴要當爹。舍妹懷孕之身在府城就遭到林家如此對待,學生不能忍。於是帶了自家夥計和淩家下人去毆打林氏子弟。這一條我們認罪,認打認罰。”
魏大狀道:“崔大掌櫃作證,隻能說明淩家的確前後兩次出事。如何證明是林家所為?”
明潤朝林五拱拱手,“敢問林前侍郎可好?”
林五變了臉色,三伯被罷官,這是皇帝給淩荊山的交代。這就是認定了事情是林家做的,皇帝心頭怎麽想的不得而知,但他這麽表態了。那這件事不是林家做的,也是林家做的了。這一點無可辯駁,魏大狀再試巧舌如簧也翻不了天。
林五道:“好,既然帶頭圍毆我林家四十多人的罪名你們認了,請知府大人先罰這一罪。然後咱們再說你們帶人打砸我林家二十多處產業的事。”
明潤道:“那你們先派人對舍妹下毒手的事又怎麽說?她家裏也還有六個人躺著呢。”
“那件事皇上已經做出裁定和處罰了。你們是想一罪二罰還是不服皇上的處置?”第一件的確是林家幹的,還沒幹成。可第二件就是淩家硬栽給他們的了。但是沒辦法,皇帝裁定是林家幹的,還撤了三伯的官,那林家此刻就隻能認了。
明潤一滯,說得也是。他看眼二郎,二郎也沒什麽好說的。於是隻得躬身同意了。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對他們帶頭毆打林氏子弟四十餘人的事予以處罰:第一,賠償林家湯藥銀子一千兩;第二,二郎作為帶頭的人,當堂杖責五十棍,其它夥計與淩府家將每人三十棍。至於明潤,因為身有功名,罰到礦上做三個月文書工作以抵杖責(相當於勞動改造,是義工)。
這是九月了,去三個月就得過年才迴得來。去礦山做文書工作的勞動力強度不大,但時間拖得長,一天六個時辰以上。這對明年要下場考鄉試的明潤也是不小的懲罰了。
明潤和二郎以及客棧夥計以及淩府家將一一領了處罰。至於鷹軍的眾人則被略過了。明潤等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及鷹軍,隻籠統的說是淩府家將。而林五也知道西北大營、鷹軍在老百姓信中是保護神一般的存在,硬是要讓他們出來挨打,怕是會節外生枝。還有明皓,他十二周歲都不到,硬是要把他也拉出來挨打也說不過去。
淩府的家將還好,三十棍扛一扛就過去了。客棧的夥計被打得呻吟出聲。二郎就更是慘,看起來簡直是被打得皮開肉綻。不過,衙役們下手有分寸,隻是看起來慘,打得也痛,但並沒有傷筋動骨。
夥計和家將挨了打都被送迴去了,二郎因為還有一項指控隻能趴在地上繼續受審。被擔架抬來的、傷得最重的幾個林家小字輩的男丁也一樣是趴在堂下。他們算是受害者兼人證。
一千兩銀子是明皓交的。他交過蹲在二郎旁邊,難受地道:“二堂哥”。
魏大狀道:“崔大掌櫃作證,隻能說明淩家的確前後兩次出事。如何證明是林家所為?”
明潤朝林五拱拱手,“敢問林前侍郎可好?”
林五變了臉色,三伯被罷官,這是皇帝給淩荊山的交代。這就是認定了事情是林家做的,皇帝心頭怎麽想的不得而知,但他這麽表態了。那這件事不是林家做的,也是林家做的了。這一點無可辯駁,魏大狀再試巧舌如簧也翻不了天。
林五道:“好,既然帶頭圍毆我林家四十多人的罪名你們認了,請知府大人先罰這一罪。然後咱們再說你們帶人打砸我林家二十多處產業的事。”
明潤道:“那你們先派人對舍妹下毒手的事又怎麽說?她家裏也還有六個人躺著呢。”
“那件事皇上已經做出裁定和處罰了。你們是想一罪二罰還是不服皇上的處置?”第一件的確是林家幹的,還沒幹成。可第二件就是淩家硬栽給他們的了。但是沒辦法,皇帝裁定是林家幹的,還撤了三伯的官,那林家此刻就隻能認了。
明潤一滯,說得也是。他看眼二郎,二郎也沒什麽好說的。於是隻得躬身同意了。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對他們帶頭毆打林氏子弟四十餘人的事予以處罰:第一,賠償林家湯藥銀子一千兩;第二,二郎作為帶頭的人,當堂杖責五十棍,其它夥計與淩府家將每人三十棍。至於明潤,因為身有功名,罰到礦上做三個月文書工作以抵杖責(相當於勞動改造,是義工)。
這是九月了,去三個月就得過年才迴得來。去礦山做文書工作的勞動力強度不大,但時間拖得長,一天六個時辰以上。這對明年要下場考鄉試的明潤也是不小的懲罰了。
明潤和二郎以及客棧夥計以及淩府家將一一領了處罰。至於鷹軍的眾人則被略過了。明潤等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及鷹軍,隻籠統的說是淩府家將。而林五也知道西北大營、鷹軍在老百姓信中是保護神一般的存在,硬是要讓他們出來挨打,怕是會節外生枝。還有明皓,他十二周歲都不到,硬是要把他也拉出來挨打也說不過去。
淩府的家將還好,三十棍扛一扛就過去了。客棧的夥計被打得呻吟出聲。二郎就更是慘,看起來簡直是被打得皮開肉綻。不過,衙役們下手有分寸,隻是看起來慘,打得也痛,但並沒有傷筋動骨。
夥計和家將挨了打都被送迴去了,二郎因為還有一項指控隻能趴在地上繼續受審。被擔架抬來的、傷得最重的幾個林家小字輩的男丁也一樣是趴在堂下。他們算是受害者兼人證。
一千兩銀子是明皓交的。他交過蹲在二郎旁邊,難受地道:“二堂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