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斐濟日報”“全球小報”這些名字莫長安看了都想笑,先前來拜訪他的好歹都是n市的正規報社, 他們的記者都要臉,被學校保安趕走之後,下一次手段就放緩了許多。


    而這些人,怕不是在網上聽了什麽言論就覺得自己是好欺負的?


    莫長安並不清楚那個什麽都市娛樂的新聞是什麽,不過猜也知道是跟他有關,很有可能是由“修仙熱”引起的一係列言論。


    至於他的粉絲把這個報社告上法庭……聯係之前他們幫自己家找到肇事司機的情況,戰鬥力還是很猛的。


    但是他們這次似乎做得有些衝動, 報社不好告的。他們到處搜集並敢收集這種類型的新聞,當然有他們自己的底氣。


    他們從不怕被告上法庭, 孰不見多少明星給報社寄過去律師函,最後無疾而終。


    是那些明星缺錢請好的律師嗎?並不是。


    隻是某些記者像是下水道的老鼠, 無時無刻不在陰暗的角落盯著他們, 讓他們防無可防。


    如果說剛開始的時候莫長安還有些忐忑, 到現在, 他都不知道在網上被罵多少迴了。他微博下麵之前罵他的評論他都懶得刪, 現在還掛在他最新的微博下麵。


    但是莫長安不希望自己的粉絲因為自己而遭受網絡暴力, 普通人和公眾人物不一樣,他們多被身邊的人的看法所影響著,這樣的話就會受限於媒體。


    莫長安的威脅並未見效,他直接就撥打了當地的警局電話。他並未把手機屏幕向記者們示意,電話很快接通。


    “您好,n市第三警察分局。”


    “你好,我是十二中莫長安,我被一群不知道哪來的記者堵在了十二中附近的巷子裏,他們不肯讓我離開,我還是未成年,可以向警方尋求幫助嗎?”


    “可以的,你先繼續和他們溝通,我這邊轉接片警讓他們趕過去,最多十分鍾之後到達。”接電話的女警察從電話中就聽見了那群記者吵吵嚷嚷的聲音,表示沒問題。


    “謝謝!”


    莫長安當著一群記者的麵報警,但是所有人都不當迴事,他們不覺得莫長安會真的報警。他們采訪過很多人,不少人就是假裝這麽威脅他們的。等他們離開後,發現警察根本就沒有來的意思,在那之後,他們就不把受采訪人報警當迴事了。


    “我已經打電話報警了,要是你們讓我離開的話,一會兒我還能幫你們解釋一下。”


    “莫長安同學,請正麵迴答我們的問題……”


    “……”


    莫長安現站在原地,無論那些記者問什麽,或者拍照,他都不做迴應,算著時間,等警察的到來。


    直到那群記者被警察帶走的時候,他們都不相信這個莫長安居然真的敢報警。


    莫長安雖然現在是未成年人,但他也算是名人,在記者的眼裏,名人就應該受他們製約的,因為他們害怕被記者胡編亂造搞壞名聲。


    結果,莫長安的做法卻出人意料。


    “不好意思,他們拍了我很多照片,可以幫我刪掉嗎?我不是明星,而且還是未成年人,他們這麽幹算是侵犯我的肖像權吧?”莫長安問警察。


    “放心,我們會處理的。”


    “他們這會被關起來嗎?”莫長安好奇地問。


    這群記者雖然吃相難看,但似乎沒有犯法,警方不能把她們抓起來吧?那帶迴警局幹什麽?


    “怎麽會?”警察失笑道:“我們就是把他們帶迴去教育教育,讓他們下次采訪的時候不要有過激行為。”


    “麻煩你們了。”


    “沒事,不麻煩,需要我們送你迴家嗎?”


    “不用不用,我家就在附近,我自己迴去就好。”莫長安急忙拒絕。


    “你最近出的風頭有點大,迴家的時候最好跟同學一起走,省得再遇到這樣的事。”警察交代道。


    在他的轄區有這麽個名人,莫長安的情況他們自然是要掌握的。


    莫長安臉一紅,道謝之後便離開了。等迴去之後,他要找一下他的書友群,然後搞清楚到底是個什麽情況。


    -


    法院約談被告:


    “我所報道的信息都是實情,我想申請讓我采訪的那個學生來作證。”美女記者自信滿滿地說道。


    在她來法院的時候,經驗豐富的主編就交代了她很多東西,其中請求讓證人來為她作證是最簡單的方法。


    “這個我們要聯係學生的家長,還有經過學生本人的同意才可以,你還有別的情況要說嗎?”


    美女記者想了想,那名學生那天對莫長安的態度很是討厭,他要是同意來作證的話,那肯定是實話實說的。隻要他證實了她的報道不是汙蔑造謠的話,那莫長安的那些粉絲的訴訟也就不成立了。


    “你把證人的姓名和聯係方式留下吧,我們會聯係他的。”


    “……”


    美女記者才想起這一茬,她那天就是在校門口隨便問的學生,她哪知道對方的姓名和聯係方式?


    “我就是在校門口采訪的學生,不過他說他是莫長安的同學,如果給我照片的話我能把人認出來。”美女記者說道。


    “好的,情況我們已經了解了,你先迴去等通知吧。”法院的負責人說道。


    次日,法院派人來十二中了解情況。


    因為不能耽誤學習正常的課程安排,所以隻在晚自習的時候,一個一個地請學生出去了解,並且要求學生對這次情況調查進行保密。


    但一直到除莫長安之外的所有學生都約談過之後,法院的人了解到的情況卻和都市娛樂報道的新聞大有不同。


    “莫長安?很厲害啊。成績特別好,上課趁空就能把老師布置的作業都寫完,每次老師提問他都能答出來。”


    “班上的人際關係處理得挺好的啊,大家都很喜歡他,他寫的小說也很好看。”


    “他啊,印象中就是樂於助人吧,我就得到他幫助過,每次問他問題都講得跟老師一樣好,我們都喜歡找他問題目。”


    “學習挺認真的,就是晚上要迴家照顧看他爸,不能來上晚自習,不然每天晚自習他那估計能圍一堆人。”


    “他人特別好,經常跟我們分享他的學習經驗,看到我們哪裏錯了也會幫忙指出來。”


    “經常有人買零食給他,都不知道是誰買的,還都還不迴去。然後他就拿了個箱子,把別人送給他的零食放在講台邊上,讓同學們晚上學餓了就拿來吃。”


    “他性格挺好的,經常能帶動班上的氣氛,因為他,現在我們班的學習氣氛比一開始好太多了,大家都喜歡跟他一起玩。”


    “……”


    一班除了莫長安外,所有的同學都被約談過了,因為莫長安不在學校上晚自習,所以法院的人帶著一堆對對莫長安的溢美之詞迴去了。


    一般來說,如果不是當事人,一般是不能成為原告的。但是莫長安的粉絲不知道進行了什麽操作,就這麽讓法院受理了他們的訴訟請求,不過在出庭之前,還是需要約見當事人。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莫長安又是未成年人,在開庭的當天實際上是不用出麵的。


    法院的人走後,已經接近晚自習結束了,值班的老師離開了教室,一班的教室裏瞬間熱鬧起來。


    法院的人雖說讓他們保守秘密,但秘密又豈是這麽好保守的?而且還涉及到莫長安安。經曆過那天的事之後,莫長安就成了一班的鎮班之寶,簡直就是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裏怕掉了的感覺。


    “你去的時候是不是問你莫長安的情況?”


    “對,你也是嗎?”


    “莫長安是不是出什麽事了?那個人是哪裏的人你們知道嗎?”


    “應該是法院的,他做記錄的信封紙上的紅字就是xx法院,應該沒錯。”


    “咳咳,我大概知道是怎麽迴事……”黃誌遠咳了兩聲,尷尬地說道。


    說起來這事兒也跟他有關,如果不是他,就不會有那篇新聞的出現。那會他還不知道莫長安裝成那個樣子的目的,對於一直影響他的莫長安一直心懷怨氣。


    不隻是他,那會兒他們班同學私下交流的時候,對莫長安也是看不順眼的。


    自以為入學前考了個年紀第一,就不好好學習了,作踐了好不容易得來的進入十二中尖子班的機會。


    也是在那次采訪之後,他去查了莫長安,才知道莫長安原來這麽厲害。


    剛才約談的時候黃誌遠是有些心慌的,但是他並沒有說出跟之前一樣的話,而是處於愧疚,把莫長安誇了一通。莫長安為了活躍起班級的氣氛,每天做出這樣的事,結果卻因為他而受了無妄之災,他有些心虛。


    黃誌遠把當時的情況跟大家說了出來,班上陷入一片安靜中。


    因為那個時候,他們都是看莫長安不順眼的。大家都在學習,就莫長安在搞小動作,不僅搞小動作,還“打擾”他們的學習,這就是萬惡不赦的做法。


    他們誰也不能說黃誌遠那時候說的話就錯了,但現在,班主任把莫長安的目的攤開來說之後,莫長安卻從他們都不喜歡的人,搖身一變,變成了為了健康學習,犧牲自己提醒他們的人。


    “你把那個記者采訪你的過程說說吧?”


    黃誌遠迴憶了那天的情況,把事情一一說了出來。


    “沒有錄音筆?”


    “沒有,她好像沒帶,我說的什麽她都是用手寫的。”


    “你有留下簽名或者聯係方式嗎?”


    “也沒有。”


    “那相片呢?”


    “沒。”


    “莫長安的粉絲把那家報社告了,估計這次是來取證的呢。”


    自從說開了之後,一班的同學開始慢慢改變自己學習的節奏,在學習之外,也會了解時事和網絡上發生的事情。而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一班的一些同學也是知道了。


    不過為了照顧莫長安的情緒,他們誰也沒有主動提起。


    “那怎麽辦啊?”說到底黃誌遠也就是個十來歲的少年,這會兒做了錯事,感覺有些慌張。


    “沒事,她又沒什麽證據,你就咬死了不是你說的就行。”


    “我們再去找那家店的老板串通一下,老板的兒子也在我們學校讀書,肯定願意幫忙。然後我們再幫你作證,那天你跟我們一起吃飯,那就完事了。”


    最後班長一拍板,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莫長安完全被蒙在了鼓裏。


    第82章


    莫長安翻遍了自己的評論區,但並沒有一個評論裏有跟他的書友群相關的信息。無奈之下, 他隻能把存稿箱裏的存稿提前發出一章來, 讓大家把書友群發給他。


    他怕是有史以來第一個主動自己要求加入自己的讀者群的作者了, 真是太慘了。


    別人家的讀者剛建了個書友群就迫不及待地想邀請自家的作者進去, 而他的讀者, 建個群都背著他偷偷摸摸地建,像做賊一樣。


    而且還經常搞事!背著他搞事!


    當然,加群是不能用自己的大號的, 出於對自己對常用的qq號的保護,如果太多人知道他的qq號的話,就沒辦法正常使用了。


    “群主,快,安大在作話要我們群號呢!給還是不給啊?我為安大當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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