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周圍鞠躬一圈,掌聲如潮響起,這是大家對他的迴禮。


    “還是個小帥哥啊!”常嫣興奮道,“小鮮肉,我的最愛了。”


    “那你待會衝上去給他個擁抱好了。”何豔琳好笑道,“外形好,還得看歌唱本事,這裏的客人都是很挑的。”


    “哈哈,他要是唱得好,我給他送花。”常嫣明顯是興奮了,她口中的送花,是酒吧的特色項目,客人對表演者非常喜歡的話,可以通過服務員送花,當然,送的不是真正的花,而是意味著為了這位歌手購買專門的酒,這個花費,會算到歌手的頭上,酒吧必須給更高的分成的,這也是對歌手最高的認可。當然,歌手也會知道誰給他這個支持,情況允許的話,是要到這張桌子來表示感謝的,這意味著,雙方可以近距離的接觸。


    何豔琳等人一臉黑線,常嫣就是這樣,喜歡帥哥,喜歡小鮮肉,平時追星也基本都是這個類型的,花了不少錢。


    林啟華朝四周微笑點頭表示感謝,在麥架前坐下來,電吉他插上線,深吸一口氣,才示意開始,酒吧演唱和在舞台上表演不一樣,沒有耳返這個對於歌手來說非常重要的東西,一切隻能臨場隨機應變,對於林啟華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考驗。


    燈光驟然熄滅,隻留下一束光照在林啟華身上,黑白色的演出服,在燈光中拉出一道孤單的影子,整個舞台仿佛一下子變得寂寞起來。


    “這首歌,送給所有的在都市打拚的人們,自古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寂寞的時候,當浮一大白。”林啟華張嘴說道,“一首《有沒有人告訴你》送給大家。”


    “哇。”常嫣第一時間表達了自己的認可,周圍也是嗡嗡私語,看來,林啟華說的話,是說到大家心坎裏了。


    “嘴皮子倒是挺利索的。”應梅撇嘴。


    “嗬嗬,”何豔琳把玩著手中的酒杯,似笑非笑,“沒想到這個酒吧來了這麽一位怪人。”是的,就是怪人,和酒吧的感覺格格不入,但是,出乎意料的讓人好奇。


    林啟華輕輕舒口氣,低頭手指輕撥,熟悉的電音傳出,後麵劉星開始輕輕敲打著吊鑔,帶出有節奏的配樂,這是晚上林啟華臨時拜托他的,隻要有曲譜,這種簡單的配合,還是沒問題的。


    林啟華環視一周,略帶沙啞的磁性嗓音隨之響起,


    “當火車開入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從來就沒有見過的霓虹。


    我打開離別時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無比的思念。”


    何豔琳的手輕輕一抖,一股強烈的孤寂感油然而生,她想起了自己決定出來打工的那一天,第一次坐著車進來燕京的時候,就是這麽樣的感覺,和這座城市格格不入,因為自己完全不屬於自己,即使到如今,自己已經在這裏買了房,算是紮下了根,但是自己依然覺得自己不屬於這個城市,自己的根,在那個遙遠的山村,那裏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還有一大幫子親戚,還有,早已經忘記了的,那個經常傻乎乎看著自己笑的大男孩,突然無比懷念他曾經給自己送的野山花,也許和自己每天收到的鮮花比起來,不值一提,但是,卻是那麽的真實那麽的可貴。


    林啟華繼續唱道:“看不見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聽見有人歡唿有人在哭泣。


    早習慣穿梭充滿誘惑的黑夜,


    但卻無法忘記你的臉。”


    “555???”何豔琳突然發現旁邊傳來壓抑的抽泣聲,迴頭一看,竟然看到一向堅強的應梅,臉上已經淚水漣漣。


    “想起了以前的事嗎?”何豔琳也是有點惆悵,可惡的歌手,讓人想起了許多許多的往事。


    “琳姐,我們也是習慣了穿梭這個充滿了誘惑的黑夜吧。”常嫣幽幽道,“我都不敢迴到那個屋子去,因為迴去,隻有一個人,好孤單。”


    李子萱默默地喝了一口酒。


    一時無言。


    台上林啟華稍稍吸了一口氣,開始唱高?潮部分: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


    我很愛你,


    有沒有人曾在你日記裏哭泣。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


    我很在意,


    在意這座城市的距離。”


    聽到這裏,很多客人都默默舉起杯,遙敬台上的歌手,感謝他帶來這麽觸動人心的歌曲,今晚,來得很值得。


    來到中場的音樂,場上的燈光突然重新打開,林啟華站起身,舉起自己的雙手,示意全場跟著自己一起舞動,升高了一個key,開始嘶吼著演唱第二部分歌詞,隨著音調的升高,濃濃的無奈和追憶,逐漸彌漫全場,而隨著他的揮舞,下麵的聽眾都配合地舉起雙手,開始左右晃動,一時間,仿佛真的變成了一場小型的音樂會。


    “ho.....ho.....ho.....


    ho.....ho.....ho.....


    ho.....ho.....ho.....


    ho.....ho.....ho.....”


    最後是一連串的單音節的吟唱,但是聲音起伏之間,卻再一次把整首歌曲的滄桑和無奈推向一個高度,聽眾們更加興奮起來,不少人都站起身來,隨著音樂律動。


    曲終,林啟華微微鞠躬行禮,“謹以此歌,致敬所有所有離鄉尋求夢想的人們,不必為自己的孤單和寂寞而苦惱,無論何時,寒冬的夜裏,總會有人在思念你,牽掛著你,此時此刻,最應該做的是,舉起手中的酒杯,和自己的寂寞幹杯,和自己的朋友們幹杯。”


    “幹杯。”一群人起身大吼,興奮的不得了。


    “再來一首。”常嫣站起身興奮地大喊著,眼角還帶著淚珠。


    “再一首。”一個帶著眼鏡的男子從角落裏站起來,“好久沒有聽到這種讓我流淚的歌了,當浮一大白啊。”


    “再一首”、“再一首”、“再一首”、“再一首”??????


    此刻酒吧已經沸騰,除了少數人,大部分人都跟瘋了一般,起身跟著呐喊,音樂的感染力是無窮的,他們從歌聲中聽到了太多太多的情緒,也勾起了他們心中太多太多的往事,無論酸甜苦辣,本以為會慢慢遺忘的,沒想到,因為今晚的一首歌曲,發現一切都沒忘記,還很清晰,它隻是呆在那個角落裏靜靜地守候著自己,提醒自己不要忘記曾經的無奈和痛苦,不要忘記當初離鄉追逐夢想的日子,這一切,匯聚成口中的三個字,希望舞台上的這個歌手能夠再一次唱起這首歌。


    林啟華看著激動不已的聽眾們,心中滿是感動,這是對一個歌者最大的肯定,但是,自己原定就隻有一首歌的時間,再唱一次,就壞規矩了。


    好在梅姐迅速出現,和他點點頭示意他再唱一次,幫他解決了這個問題。


    於是,吉他弦再次撥動,歌聲再次響起,這是第二次唱這首歌,全場聽眾集體起立,開始隨著節奏和音樂揮舞著雙手,這一幕讓林啟華心潮澎湃,唱的更加賣力,比起第一次的效果更好。


    “似乎,我們都低估他了。”在舞台的一側,喻姐幾人怔怔地看著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林啟華,眼神迷茫,喃喃道,“‘地獄火’真夠幸運的,這都能找到一個實力主唱。”


    “這小夥子,我看行”,中年大漢,“標準”樂隊的主唱樂了,原來他們是下一輪的表演樂隊,現在被林啟華擠占了時間,但是他一點都不在意,一臉開心的模樣,“看他的架勢,是要把表演變成演唱會的節奏,這孩子,肯定不是野路子出身。”


    “嗯,據說是科班出身,訓練營的味道很濃。”阿輝不知道什麽時候也走了過來。


    “你們撿到寶了。”中年大漢笑道,“這唱功、場麵把控力,我們這種野路子做不來。”


    “但是,估計有點難,很快就會迴到大舞台上了吧,這孩子,心中自有錦繡,目標堅定。”阿輝搖搖頭,“或許,我們該慶幸能夠和他相處一段時間呢。”


    “得了,別得了便宜還賣乖。”喻姐沉著臉道,“明天開場交給你們了,希望不要讓我失望,要不然,以後都別想我放手。”


    “啊哈,連你都??????”


    “我隻是想看看,他和‘地獄火’樂隊配起來怎麽樣?今天的歌以後估計會成為酒吧的必唱歌曲了吧,但是難度其實不是很大,歌寫得好而已,能不能駕馭其他的歌曲還是個未知數。”


    另一邊,李子萱在智能終端上忙活了一會,拿起來給其他三人看,“我發現了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這首歌在華夏曲庫中找不到,無論是歌名還是歌詞,都搜索過,都找不到。”


    “你的意思,這首歌,是新歌?”常嫣脫口而出,“或者說,原創?”


    “也許。”李子萱酷酷道,“在曲庫中找不到,有兩種可能,第一,沒有上傳到上麵去,第二,剛剛上傳的,還沒有通過審核。”


    “啊哈,我越來越期待了。”常嫣興奮地喊來服務員,“我要點一束花,送給這個歌手,他叫什麽名字?”


    服務員稍微思索了一下,才記起經理晚上通知的內容,“好像是叫林啟華。”


    “對,就是他,給我點一束花,告訴他,是15號桌送的,看他可不可以來這裏坐一會?”


    “好的,稍等,你要的酒馬上就上來,我馬上去通知他。”服務員也很高興,這種“送花”的消費是比較高的,她也能有一筆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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