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璃,你想去哪啊?”午夜,旅店上房,偷偷溜出房門的敖璃被站在走廊裏的猴子堵了個正著,表情立刻變得有點尷尬。


    “那啥,我感覺外麵有妖氣,想出去看看。”敖璃鬧鬧臉頰,心說這猴子好生麻煩,卻也不好說自己是想去侍個寢什麽的。


    猴子聞言,卻是挑了挑眉毛,臉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神態道:


    “你果然還是想去那個馬戲班子看看吧?正好,咱倆一起唄!”


    “什麽鬼?什麽馬戲班子,你說馬(無誤)呢?”敖璃瞪著眼睛,雖然猴子不是看穿了她的想法來堵自己這件事讓她放鬆了些,但是莫名其妙……


    誒,等一下……


    “你說那個身上有妖氣還找師父說話的啊!你怎麽知道他是馬戲班子的?還有,你不是說不要多管閑事嗎?”


    “對,就是那個家夥,俺老孫不懂本地話,但俺記性好啊,我之前變化了身形找之前那個會說漢話的城門小兵問過,那混蛋想買了老孫去耍弄!俺老孫這輩子還沒受過這種委屈!”猴子鼓著腮幫子,看上去就好像是塞滿了東西似的。


    敖璃這才放鬆了一些,卻不想出去鬧騰,便道:


    “我們去找麻煩,師父會不會不高興?”


    “行了,別裝了,你大晚上偷偷起來,有在乎過師父不高興?快去快迴!鬧出事情就推給那些個妖怪!”猴子當年好歹也是攪動天下風雲的大猴物,可不是什麽聽話的乖寶寶。


    師父救他出來,隻要求他不吃人,殺生前三思,除此之外,最多加上一條保護師父西天取經,至於別的,猴子可不會在乎。


    “那你去吧,我還有別的事……”敖璃心中略一思索,便是推拒道。


    猴子聞言,眉頭一挑,他之所以在這等著,不就是想拉個同行的嘛?


    “你能有什麽事,快與我去!”猴子說罷,便拽住敖璃的衣袖往外走去,猴子力氣之大,敖璃莫說人形,哪怕是顯出本來麵目,也斷然是抵擋不住,眼看身上的隱匿法術就要破開,擔心吵醒馮雪,立刻道:


    “去就去,你且放開我!”


    “早這麽說不就完事了!”猴子掩嘴偷笑,他是個聰明的,要是一個人去,迴來說不準要挨些嘮叨,但拉著敖璃一起,道之後隻要把鍋推給敖璃,說她不放心白天那人身上的妖氣,如此一來,師父想必也不會說什麽。


    敖璃留戀的瞥了一眼馮雪的房門,隨後化作一縷青煙,隨著變身小蟲的猴子一起飛出旅館,直朝著城西飛去。


    “你怎麽知道在這邊?”敖璃飄在猴子身旁,看著下方靜謐的房舍,全然沒有半點妖氣的痕跡,不由得有些懷疑的問道。


    “俺不是跟你說了,俺的記性很好!之前那個馬戲班子的班主跟師傅說的話我都記下了,之前跟那個懂唐話的小兵打聽過,清水社就在城南!”


    “……”敖璃沉默了半晌,忽然停了下來,然後對著猴子鄭重道:


    “那啥,這邊是西……”


    “不可能!咱們一路西行,那進城時候的城門自然是東門,前北後南左西右東,這個俺老孫還是懂的!”孫悟空振振有詞的說道,敖璃卻是有些痛苦的歎了口氣:


    “猴子,雖然我們的目標是西天,但是我們不是直著走的啊,咱們來時的那個,是南門……”


    “不可能!你一定是個路癡!且待俺上去瞅瞅!”


    敖璃被猴子那一句路癡氣的壓根癢癢,龍族判斷方向的能力是刻在本能中的,怎麽可能會有路癡?


    但還不等她與猴子爭辯,猴子就已經沒了蹤影,看樣子,卻是一個筋鬥雲,朝著天上去了。


    不過看到這一幕,敖璃倒也明白這猴子為什麽不會迷路了——這貨隻要找不到路,直接往上一蹦,直接看大地圖就是了,根本用不著方向感好吧?


    眨眼間的功夫,猴子便失魂落魄的迴來了,看樣子,卻是已經發現了自己路癡的事實。


    不過很快,他又打起了精神,口中嘟囔著“一定是五百多年沒出過門的關係,一定是!都怪如來!”之類的話語。


    敖璃聽了這話,差點沒笑出聲來,不過考慮到猴子發飆的威力,還是將那句“我四千年沒出過門一樣認得方向”吞迴了肚子裏。


    在這種邊遠小城,倒是沒有什麽宵禁的說法,大多數房子黑著燈,更多的是因為買不起燈,所以隻能入睡。


    不過一龍一猴來到城南後,才發現這邊有那麽一些不同,街道兩側插著些用奇怪的東西紮成的火把,燃燒中還透著一種古怪的味道,有不少明顯具有蠻人特征的居民支起了攤子,賣一些肉串之類的吃食,隻是沒什麽香料,聞起來總有一股膻味在裏麵。


    不過本地人似乎並不在乎,一個個大口大口撕咬著肉食,看起來很享受這種味道,猴子六百年沒怎麽吃過好的,對於這種肉串也來者不拒,變了個本地人的模樣,拿著馮雪給他的零花錢就去抓了一把。


    敖璃同樣變了個不太顯眼的模樣,加上身上的業力,倒是有些生人勿進,甚至那些烤肉的人都不太願意賣給她,對此她也沒有多說什麽,隻是安靜的感知著妖氣的流向。


    作為以放牧為主要生存手段的地區,城市並不像大唐那般,是作為“家”的存在,而是一種補給站、休息點之類的地方,大多數牧民來城裏,基本都是賣掉自己牧養的牲口或者副產品(比如酥油、奶酪、奶酒),然後再購置些糧食,富裕一些的還能搞兩塊茶磚迴去衝洗一下腸胃。因此,作為這些人消遣的城南,反而有著不亞於大唐繁華城市的夜生活。


    當然了,隻是熱鬧程度而言,至於質量……也唯有嗬嗬了。


    這些連語言都不一定相通的牧民玩不懂戲曲、評書直列的玩意,他們的娛樂行為也簡單粗暴,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後摟個坦胸露汝(通假字)的蠻姬,好好發泄一下在野外放牧積蓄下來的精力。


    不過哪怕是最下九流的地方,也一樣分出三六九等,在這些粗俗的大環境下,雜耍就成了相對高端一些的場所,同時也是那些不缺女人的大牧民喜歡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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