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5章 風靈 vs離笙
帝國盛寵:鬼王老公別太壞 作者:何好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我也有很多話找不到人說,既然今天你在這裏,那麽我都告訴你好了!隻是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聽我說了……”
古衍伸出手將靈安念摟進自己的懷中:“我願意做你最忠實的聽眾!你說吧,我聽著!”
靈安念點頭,陷入遠久的迴憶之中:“我的真實身份是靈山靈女,我作為靈女的時候,名字叫風靈,你或許不知道靈山是一個什麽地方,
據說哪裏可以修身養性,得到成仙,但是在我的認知裏,靈女不過就是比別人稍微厲害一點,靈女的血不過就是有著讓人永駐青春起死迴生的功效…
其他的,什麽都不行!作為一個靈女,不能對男人動情,一輩子隻能下一次山,而下山的時候,便是經曆情劫的時候,
靈山有一個規矩,據說每一個靈女都得下山曆練,經曆情劫!情劫若是過了,我的靈力會增強,但若是經曆情劫失敗,我的靈力會受損,所以我的師傅一般都不讓我下山…
我師傅告訴我,我是靈山曆屆以來血最純正的靈女,所以我可以永遠做靈女的位置,我沒下山之前,簡直堪稱不食人間煙火,什麽都不懂,師傅說我能夠永遠做靈女的時候,我很開心,因為靈女代表著整個靈山,這讓我感覺很自豪,很有麵子…
可是當我下山曆練之後,我才明白作為一個靈女,有諸多不便,甚至於下山之後,我便不在想迴靈山繼續做那個什麽傀儡靈女!
因為我愛上了我經曆情劫的男人,他叫離笙!是一個書生,他對人很好,很溫柔,在他的身邊,我才真正的體驗到了,什麽叫做生活,什麽叫做一個人!
我與離笙就好像和聶小倩與寧采臣那樣!明明很相愛,可是結果卻無論如何都不能在一起,聶小倩與寧采臣最後是聶小倩死,而我與離笙,則是他死我活!理由很簡單,因為我是靈女,靈山那群人不會傷害我!所以隻能選擇傷害離笙,
我的真實身份,我並沒有告訴過離笙,所以當我對離笙動情後,我便與他成了親,我本以為我會和他很幸福的在一起,過一輩子!
可是結果,我的師傅不允許我這樣做,她找到了我,逼迫我離開離笙,我愛他,所以我自然是不願意的!
我向她反抗,可是結果她卻出手殺了離笙,甚至於要了他的命!哦,不是的,她沒有直接要了他的命,而是在她將我扔進血池中被憶蛇抽去我對離笙所有記憶時,才要了他的命!不僅僅如此她還讓離笙魂飛魄散了!
後來,我失去了所有的記憶,我師傅便讓我留在靈山好好的修行,不在讓我下山經曆情劫!就這樣,我渾渾噩噩的過了一世,第二世的時候,長老們見我的靈力沒有絲毫長進,便讓我下山經曆情劫來突破,可是我師傅卻怎麽也不讓!
但是最後抵擋不住長老們的要求,我再次下山了!這次我下山的身份依然是風靈!”
古衍伸出手將靈安念摟進自己的懷中:“我願意做你最忠實的聽眾!你說吧,我聽著!”
靈安念點頭,陷入遠久的迴憶之中:“我的真實身份是靈山靈女,我作為靈女的時候,名字叫風靈,你或許不知道靈山是一個什麽地方,
據說哪裏可以修身養性,得到成仙,但是在我的認知裏,靈女不過就是比別人稍微厲害一點,靈女的血不過就是有著讓人永駐青春起死迴生的功效…
其他的,什麽都不行!作為一個靈女,不能對男人動情,一輩子隻能下一次山,而下山的時候,便是經曆情劫的時候,
靈山有一個規矩,據說每一個靈女都得下山曆練,經曆情劫!情劫若是過了,我的靈力會增強,但若是經曆情劫失敗,我的靈力會受損,所以我的師傅一般都不讓我下山…
我師傅告訴我,我是靈山曆屆以來血最純正的靈女,所以我可以永遠做靈女的位置,我沒下山之前,簡直堪稱不食人間煙火,什麽都不懂,師傅說我能夠永遠做靈女的時候,我很開心,因為靈女代表著整個靈山,這讓我感覺很自豪,很有麵子…
可是當我下山曆練之後,我才明白作為一個靈女,有諸多不便,甚至於下山之後,我便不在想迴靈山繼續做那個什麽傀儡靈女!
因為我愛上了我經曆情劫的男人,他叫離笙!是一個書生,他對人很好,很溫柔,在他的身邊,我才真正的體驗到了,什麽叫做生活,什麽叫做一個人!
我與離笙就好像和聶小倩與寧采臣那樣!明明很相愛,可是結果卻無論如何都不能在一起,聶小倩與寧采臣最後是聶小倩死,而我與離笙,則是他死我活!理由很簡單,因為我是靈女,靈山那群人不會傷害我!所以隻能選擇傷害離笙,
我的真實身份,我並沒有告訴過離笙,所以當我對離笙動情後,我便與他成了親,我本以為我會和他很幸福的在一起,過一輩子!
可是結果,我的師傅不允許我這樣做,她找到了我,逼迫我離開離笙,我愛他,所以我自然是不願意的!
我向她反抗,可是結果她卻出手殺了離笙,甚至於要了他的命!哦,不是的,她沒有直接要了他的命,而是在她將我扔進血池中被憶蛇抽去我對離笙所有記憶時,才要了他的命!不僅僅如此她還讓離笙魂飛魄散了!
後來,我失去了所有的記憶,我師傅便讓我留在靈山好好的修行,不在讓我下山經曆情劫!就這樣,我渾渾噩噩的過了一世,第二世的時候,長老們見我的靈力沒有絲毫長進,便讓我下山經曆情劫來突破,可是我師傅卻怎麽也不讓!
但是最後抵擋不住長老們的要求,我再次下山了!這次我下山的身份依然是風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