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開門!”趁著老婆子被審問的時間,有人報官,速度相當快,已經踹開了門。


    但官兵沒想到,情況是這樣的……


    “來來來吃吃吃!”一群人圍著桌子吃飯,還很香,都往老婆子碗裏麵夾菜。


    老婆子叫王婆,她滿臉褶子笑的像菊花,“好好好。”


    官兵,“……有人報案,你們誰是王婆?聽說你狀告店家吃死人?”


    雖然問誰是王婆,但眼神一直盯著王婆。


    “今天不營業。”楊小束抱著青瓷大碗,笑嗬嗬的,“哪有吃死人?不過是我們請王婆吃飯罷了,哪個小人抹黑我?這件事可不能姑息!”


    “是啊是啊,東施姑娘請我吃飯罷了,你們大驚小怪什麽?”王婆不滿的板臉,還有點嚇人。


    官兵頓了頓,想到什麽,“王婆你過來,是不是有人威脅你?有我張捕頭在,你放心!”


    王婆小心瞄了眼楊小束,見對方淡定吃飯,似乎很有把握似得,她咬牙,跟著捕快出去,不一會,捕快黑著臉帶著人離開。


    “東施,別讓我知道你違背大越國曆法,否則!”張捕快暗恨道。


    楊小束想了想,她沒得罪張捕快啊。


    戳戳餘道安,“怎麽了,我的罪過他?那個張捕快。”


    餘道安咽下飯菜,想了想,緩緩道,“你調戲他……弟弟”


    弟弟?


    誰啊?


    楊小束翻了翻記憶,完全沒印象啊!


    是不是搞錯了?


    不管了。


    楊小束繼續吃飯,吃完飯上樓看死透了的王婆兒子王十一。


    讓人意外的是,貓大仙居然蹲在王十一腦門上,舌頭舔著人臉蛋。


    “咦,你看上他了?別想了,你們不可能。”楊小束一本正經道,“人妖不能結合。”


    “你腦袋裏都是雞腿麽?”貓大仙鄙視,“這人不對勁,不是單純中毒,你看看。”


    “王婆說他是上山吃了野蘑菇中毒的,大夫說沒救了,想著幹脆訛人一筆錢,就被人當槍使,來砸場子。不是中毒麽?”楊小束湊近一看,“謔,奇怪……”


    “看出來了?這印堂發黑……”貓大仙道。


    “這人居然是王婆孩子?他爸怕不是潘安吧?”楊小束驚歎,“長得太他媽可愛了,讓我想起秦朝的小道士大走召……對了,小道士後來怎樣了?”


    貓大仙看她一眼,炸毛“你怕不是個傻子吧?誰讓你看長相了?我讓你看妖氣!有妖氣!”


    “哦哦,看出來了啊,你能驅逐妖氣嘛?反正我不能。”楊小束攤手。


    貓大仙真想一巴掌拍飛楊小束,“你以為我在這玩的?啊?啊?”


    “哦,大爺,要我做什麽?”


    “設陣,隔絕妖氣逃跑,免得禍害人間。”


    “我盡量。”楊小束漫不經心,吃完飯犯困。


    貓大仙嗬嗬嗬嗬。


    楊小束擺下陣法,跟樓下打好招唿沒事別上樓,有事燒紙,雖然她肯定收不到。


    貓大仙站在王十一腦門,渾身開始冒黑氣,看起來比妖還妖。


    突然一陣異常波動從王十一身上傳來,霎時間紅光大作,楊小束不得不閉上眼伸手擋在眼前。


    “唉!呆子,你昨日怎的沒來看我的戲?”


    突然,耳邊傳來輕佻笑聲。


    楊小束睜開眼,發現眼前站著桃色衣衫男子,丹鳳眼飛揚,說話的時候語調勾人。


    楊小束想要掙紮,驚恐發現自己動不了,而所在的身體卻在迴應“太忙了。”


    其實沒人通知他。


    桃衫男子道,“我讓王七通知你,你居然不來,雖然王七贏了你,但戲文真的很好,你真的應該來看看。”


    話音落,心髒一陣委屈怨恨傳來,由瞬間失控,卻聽到聲音平穩道,“知道了。”


    楊小束看到這身體居然是王十一。


    王十一迴到房子,一把掃掉桌上堆積的戲文,怒火燃燒。


    王七在比賽之前找他喝酒,說自愧不如,隻當為他提前慶祝,畢竟王十一寫戲文天賦極好的。


    有的人十年的努力都比不上天賦的靈光一閃。


    王十一無疑就是老天給飯吃的。


    王十一麽沒多想,甚至安慰王七,誰成想,王七竟然盜取他準嘔心瀝血備參賽的《絕唱》,並且防止他有手稿,竟然一把火燒了房子!


    要不是鄰居發現不對勁,將他救出來,他必然葬身火海!


    他昏迷五日醒來後,一切塵埃落地,他的絕唱成了空響,絕唱被王七頂替,一舉奪魁,甚至當朝大才子也誇讚:戲子無情,這絕唱倒真是絕唱。


    《絕唱》是王十一某日夢中所得靈感,關在屋子七天七夜,一出門直接暈倒,抓破腦袋寫出來的、那井噴式的靈感和可歌可泣的故事,可謂空前絕後!


    然而,這樣的故事,被可恥的騙子盜取了!


    還暗自改掉幾個重要角色!


    王十一心髒在滴血!


    卻有口說不出!


    王七被邀請進皇宮,要給王上表演,聽說王上龍心大悅賞賜金筆題名。


    從此,王七的梨園成立,就在最好的大街上——在王十一曾經籌劃贏了之後計劃梨園坐落的地方。


    桃衫男子是反串青衣梨園的頂梁柱,叫繁華。


    繁華為扮演過王十一筆下許多主角,兩人早就新生情愫,芳心暗許,平日裏當做彼此知己。


    繁華要出演絕唱,王十一第一個反對。


    “十一,我喜歡這個戲文,你知道我沒法拒絕,除非,你說出理由,隻要你說出來,我就不演。”繁華道。


    王十一張嘴又合上,戲文非常完美,他沒辦法反駁。


    繁華眉眼間帶上失落,“王七和我們是朋友,我和他沒關係,你怎麽不信呢。”


    王十一,“我沒有。”


    “你有。”繁華站起來,袖子掃過落花,“我以為,我們能一直走下去,一直。”


    王十一死死攥著拳頭,最後忍者痛苦道,“如果,我說絕唱是我寫的,你信麽?”


    繁華愣了下,然後笑著說,“別開玩笑了……”


    王十一垂下腦袋,“你去吧,我不攔你。”


    繁華驚喜睜大眼,“當真?你認真的?”他不安道,“十一,你不願我做,我是不會做的……”


    “去吧。”王十一在抬頭淡笑了,“做你想做的。”


    繁華臨走前道,“十一,你說絕唱是你的,那你一定能在寫出比絕唱還要好的戲文,是麽?”


    “嗯。”


    王十一臉部扭曲了瞬間,不是的……他寫不出來了。


    拿起筆,再也寫不出來,仿佛所有的天賦被老天收迴,老天不高興了,就拿迴去。


    王十一頹唐的一遍遍寫著開頭,寫到手指出血、喉頭咳血、眼前發黑、寫到絕望。


    他旋轉著拋起沾染墨的紙張,像個瘋子張開手臂在屋子裏奔跑,在那個雨夜衝出屋子,在城裏失魂落魄的像個乞丐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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