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很有幸地搞到一筆物資,而其中一部分你又不怎麽需要,那麽賣掉它們無疑是個很好的選擇。
四天後,瑞卡瓦騎著自家的馬,踏上了去往初林要塞的旅程。上路前,他心中很憂慮。每次發生戰爭,總會有一群潛伏已久的強盜重新出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刁民趁火打劫地走上強盜的生涯大路,一群潰散的士兵落草為寇,一群沒飯吃的難民不得已地行強盜之事。至於戰爭雙方的正規軍搶劫平民那簡直就成天理倫常了。
盡管距離敵人被擊潰已經有五天了,剿匪大業應該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萬一被搶了怎麽辦?臨走前,業餘劫匪瑞卡瓦思考著。最終,他做出了一個無比艱難的決定。
他套上了盔甲,就是六天前他撿人馬屍體搞來的那套改裝的。他已經將那套豪華盔甲上的一切無用裝飾都拆了下來塞進包裏準備賣掉,還把自己原有的一套舊盔甲取來,取出其中的裙甲與戰靴、護腿與那拆分出的上半身甲湊成一套——上下色彩反差之大的確很挑戰人的審美極限。據前輩所言,這套舊盔甲是瑞卡瓦的父親留給他的。
他還給自己的戰馬也套上了甲,就是那套人馬甲拆分出的大半件馬鎧。不過這樣看起來也有點瞎眼,因為這樣子馬身上批了甲,脖子和頭上卻什麽也沒有,仍然很挑戰人的審美極限。
不過這一切,都沒關係。他給自己套上了一件褪色的士兵罩袍,上麵畫著初林要塞的標誌,一棵大樹,它漂浮在空中,下方裸露的根部與上方招展的枝葉一樣無比繁茂、富有生機,四周星辰點綴。他還給馬也披了一件褪色且髒亂的藍色戰馬罩袍。這些倒是他的那位前輩留給他的。
這樣一來,一切審美硬傷都可以無視了。
他帶走了繳獲的馬刀、自己的步弓、二十支繳獲的好箭、十支自製的箭外加前輩留下的簡易騎槍。
還有一塊木號牌,上麵刻著的幾個詞是瑞卡瓦唯一認得的詞:“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樓屯兵瑞卡瓦。”
是的,瑞卡瓦的正統職業不是劫匪、不是獵人,也不是農民。他是初林要塞的屯兵,一個早已被遺忘的屯兵。這個地方太偏僻了,無論訓練還是戰爭動員時沒人來找過他,軍餉他從沒拿到過,甚至連收稅的都隻來過一次,而且還被他的前輩一箭射死並棄屍荒野。
當然,也正因沒人收稅,他的日子過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是家附近野獸有點多。
在啟程的最後一刻,
他給自己裝上了一套假牙。咧開嘴,兩顆長而尖銳的獠牙蓋在他的真牙上,無比突出。他打算假扮血族來嚇跑可能遇到的強盜——這種層次的假扮隻能騙騙沒有見過世麵的鄉下土寇罷了。擺出一個滲人的微笑,對效果很滿意的他自得地點點頭,又把假牙取了下來。他打算在需要的時候再把這東西裝上去。
盡管假扮血族在血族諸侯的國家中是死罪,但他早已幹過不止一次。
避世野人、大膽罪犯。他在要塞裏的傭兵朋友曾經這樣形容過他。
從南森林塔樓到初林要塞要走三天。十分幸運,這三天裏他沒有遇到什麽強悍的強盜。他僅僅見到一些難民,其中最膽大的也隻是在靠近到看清他的裝備就離開了。他還遇到了一位看上去比較體麵的難民首領,正帶著許多人一起向初林要塞移動。這位疑似地主的家夥邀請瑞卡瓦加入他們的隊伍,並表示會給一筆小錢作為酬謝。
瑞卡瓦當然答應了,因為這樣能有人幫忙照顧他的馬。之後那段時間,隻要他騎在馬上舉著騎槍在隊伍旁閑逛,遠處莫名出現的緩緩靠近的人們便會慢慢退走,遠離他們,直到消失。
“謝謝你的幫助,勇敢的士兵。”靠近城門的時候,那位疑似地主的家夥笑著遞給他一枚銀幣,銀幣上畫著一個側臉。瑞卡瓦認不出來誰,隻知道自己很喜歡這個側臉,畢竟隻有在錢幣上才能看到這個臉。
“你的仁慈會為你帶來好運的。”那家夥笑道。
“你也一樣。”瑞卡瓦咧嘴一笑,轉身躍馬衝向城門。
這是個龐大且戒備森嚴的城池。
“我還以為城門已經封閉了。”他自言自語著。城門大開著,難民們排著隊向前擠,幾個士兵在城門口檢查過往的行人。
作為士兵,瑞卡瓦當然不能和難民們一起擠。他也不插隊,直接從隊伍邊騎著馬走過,直走向那幾個檢查行人的士兵。
“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樓屯兵瑞卡瓦,前來報道。”他說。
“真有這個塔樓?”一個臉生的家夥說,“那裏真有諾瑪士兵的幽靈?”
“新兵蛋子滾球。”那個領頭的家夥笑罵道,他皮膚黝黑,一臉雜亂的絡腮胡和一頭狂放不拘的卷發略帶些白色。精瘦的他背著一把長斧,是這些士兵中唯一沒帶頭盔的——而從罩袍的領口看去,又能發現他是這些士兵中唯一穿著鎧甲的。那是一具鎖甲。
“哈哈,就算老兵也未必知道,馬洛大叔。”
瑞卡瓦笑道。
南森林塔樓是個幾乎被遺忘的塔樓,除了和瑞卡瓦交情比較好的幾個士兵以及服役最久的那批老兵,其他士兵幾乎都不知道這個地方。即使這些知情者和別人說,別人也覺得這隻是個傳說。
由於某次瑞卡瓦在友人麵前吹牛說自己在塔樓裏見過諾瑪士兵的幽靈,現在南森林塔樓都真成城市傳說了。
馬洛招唿身邊的幾個士兵讓開一條道,這才讓瑞卡瓦進了城。一進城,他便下馬。
“最近怎麽樣?我可記得打仗的時候你從沒來過,這次怎麽來了?”馬洛讓手下繼續檢查行人,自己則跟上瑞卡瓦找他攀談。
“拜托,我一出生就是屯兵,可我到現在才十六歲。有叫小孩子去打仗的嗎。我現在這個年紀來不是剛剛好麽。”瑞卡瓦辯解道。
“哈哈。可這次馬虜來之前城堡就放過狼煙了,你怎麽等馬虜走了才來?”
“啊,這個嗎……哈哈哈,今天天氣真好。”瑞卡瓦眼珠一轉,開始傻笑。
正笑著,卻見馬洛一把抓住他的罩袍領口,向下一拉,瞪大了眼睛叫道:“我次奧,這麽精良的盔甲!整塊的胸肩甲加上鎖甲!你從哪裏搞來的?”說著,他自顧自抽出瑞卡瓦的馬刀,翻看他的箭,“這些也很精良,是不是哪位國族收你當侍從了?還是你已當上同騎士了?”
同騎士不同於騎士。
血族王朝的法律規定,隻有血族才能被封為騎士以及其上的各種爵位。在長久的剿匪平叛鬥爭中,血族貴族們發現自己必須給予朽慢們一些好處,不然仗很不好打。
一百三十多年前,著名的布洛德帝國皇太子,慷慨者愛德華·布洛德在剿滅人類叛亂中首次封人類為騎士,並因此被誣陷叛國而不得不起兵反叛其父。在人類官兵的支持下,他贏得了這場戰爭。在殺父登基後,他開始封給人類各種更高的爵位。
滑稽的是,在他莫名其妙駕崩後,血族貴族攝政議會宣稱這些分封不成立。人類貴族很不爽,當然又是叛亂連天——這就是被稱為大叛亂的戰爭,原本統一的血族帝國四分五裂,現在遍地的血族獨立諸侯國就是拜這場延續了幾乎三十年的戰爭所賜。
最後,血族貴族很高興,他們成功地殺光了那些“不知尊卑的暴發戶”。人馬也很高興,他們成功地首次入主聖域。狼人也很高興,他們成功攻占帕裏斯卡以及傑爾曼全境。
高興的血族貴族很快發現虛弱的自己
正麵對著可怕的入侵者。他們決定“為了大義犧牲自己的合法權益來滿足朽慢的自私”,開發了一套奇特的爵位——“同騎士,同男爵……同公爵”。
果然,他們的新朽慢士兵又充滿鬥誌,為他們奪迴了聖域以及一半的傑卡曼。
然後血族貴族們告訴朽慢們,同騎士——同公爵爵位係統屬於侍從等級係統,不屬於騎士等級係統。
盡管這打臉打得略疼,但比起名分,朽慢貴族還是更看重實際的利益。
“你想太多了。這是我的戰利品。”瑞卡瓦得意地笑道,“我宰了一隻人馬,搶了好多好東西!等賣個好價錢我請你吃飯!”
“奧!那這個是?”馬洛指著被捆放在瑞卡瓦馬旁袋子裏的人馬腿,問。
“嗬嗬,你懂的,‘迴火’的馬腿,我打算把這個當馬腿賣了!”
迴火的馬腿是黑市裏常用的黑化,意思是人馬腿。
“小子膽挺肥呀,不錯不錯。不過,這樣太虧了。”馬洛意味深長地笑笑,低聲道:“我這有個路子,有些富戶人家想試試比較奇特的食物,比如這個,他們願出大價錢……我可以幫你把這個出了。怎麽樣,我三你七?”
奇特的食物?你們幹嘛不吃人呢。瑞卡瓦想。
“你四我六吧。不過……我們該怎麽證明這是‘迴火’的馬腿呢,現在這看起來就是馬腿。”
“哈哈,這事我來操心就好了。”說著,馬洛便從馬上解下袋子,背到身後,“我先把這東西帶迴去。還有,你還有其他的‘這個’嗎?”
“那些我打算自己用……”
“好吧,可惜可惜,這貨賣比吃值。”馬洛吹著胡子笑道,“你的確是來晚了,這段日子戰事特別多,打人馬、打土匪。以你現在的裝備,完全可以和他們一起出擊,掙取軍功。可偏偏你挑了沒有出擊任務的一天來,哎!”
“確實不錯,可我對軍功不怎麽感興趣。再見了,我還有點事,先走一步。”
“那好,我也迴去了。”說著,二人便分了開來。馬洛迴自己在城中的家,而瑞卡瓦,則去往外城唯一的珠寶店。
幾乎所有的血族城鎮都分內城與外城。按照法律,人類隻被允許居住在外城,所以外城又被叫做朽慢城。內層隻有血族才被允許居住,所以內城又被稱為血城。
不過這些都是血族的統治剛開始時的事情了。明麵上的法律規定無法決定社會
形態,何況法律也在變化中。
據瑞卡瓦所知,內城人類並不少。
前輩說,布洛德帝國的社會是這樣變遷的:
血族貴族家庭需要仆人來服侍生活,血族沒有那麽多丁口來當仆人,統治者隻得允許人類以血族仆從的身份在血城生活。
這個國家裏,既有富貴的人類,也有沒落的血族。既然有了人類生活於血城中的既成事實,不少沒落的血族貴族會為了一筆可觀的財產與人類富戶交易——他們令這些富戶成為他們有名無實的仆從。這樣,這些富戶得以生活在內城中,而且不用履行仆從的義務,而那些血族得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財富。
現在,內城籍已成一種奢侈商品。它昂貴,而且昂貴得有理有據。
內城比外城還多了一層城牆保護,更加安全;這裏居住著顯赫的權貴,擁有更大的政治與經濟機遇;經過歲月的沉澱,血族的國度產生了這樣的風氣:朽慢將居於血城視為一種榮耀,一種高貴的象征,朽慢仰慕住在血城的朽慢,居於血城的朽慢以此為榮。從外城籍升為內城籍是無數朽慢一生的追求。
瑞卡瓦酸酸地表示他沒這種追求。
最讓內城籍迷人的是其所有者在法律上擁有的重要特權。
血族可以吸食其統治下任何生物的血,無需經過同意,如果這生物不是血族,那麽即使將他們吸血至死也是允許的;如果這生物是血族,那麽將其吸血至死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但是,這個“統治下”的範圍不包括內城居民。內城的居民,隻要自身拒絕被吸血,那麽他們的血族統治者就不得吸其血。如果這些血族統治者強行如此行事,會遭到法律的審判。
不僅如此……
血族王朝的國立學院隻招收內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的中高級文武官員職位隻任命給內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政府的幾大熱門機構,隻有內城的居民才能在其中任職,哪怕隻是個小小的吏員,除非你是血族。
隻有內城居民才有在議會投票的權利,除非你是血族。
按法律,一個朽慢如果有幸居住在內城,那簡直就是給自己套了一圈光環。
對於瑞卡瓦這種連城市都住不起,隻能住在野外的人來說,這肯定是羨慕嫉妒不過來的。
“其實,我對現在的生活……已經很滿足了。”瑞卡瓦自語道。
不過話說迴來,內城的店鋪到底是什麽樣子的?
四天後,瑞卡瓦騎著自家的馬,踏上了去往初林要塞的旅程。上路前,他心中很憂慮。每次發生戰爭,總會有一群潛伏已久的強盜重新出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刁民趁火打劫地走上強盜的生涯大路,一群潰散的士兵落草為寇,一群沒飯吃的難民不得已地行強盜之事。至於戰爭雙方的正規軍搶劫平民那簡直就成天理倫常了。
盡管距離敵人被擊潰已經有五天了,剿匪大業應該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萬一被搶了怎麽辦?臨走前,業餘劫匪瑞卡瓦思考著。最終,他做出了一個無比艱難的決定。
他套上了盔甲,就是六天前他撿人馬屍體搞來的那套改裝的。他已經將那套豪華盔甲上的一切無用裝飾都拆了下來塞進包裏準備賣掉,還把自己原有的一套舊盔甲取來,取出其中的裙甲與戰靴、護腿與那拆分出的上半身甲湊成一套——上下色彩反差之大的確很挑戰人的審美極限。據前輩所言,這套舊盔甲是瑞卡瓦的父親留給他的。
他還給自己的戰馬也套上了甲,就是那套人馬甲拆分出的大半件馬鎧。不過這樣看起來也有點瞎眼,因為這樣子馬身上批了甲,脖子和頭上卻什麽也沒有,仍然很挑戰人的審美極限。
不過這一切,都沒關係。他給自己套上了一件褪色的士兵罩袍,上麵畫著初林要塞的標誌,一棵大樹,它漂浮在空中,下方裸露的根部與上方招展的枝葉一樣無比繁茂、富有生機,四周星辰點綴。他還給馬也披了一件褪色且髒亂的藍色戰馬罩袍。這些倒是他的那位前輩留給他的。
這樣一來,一切審美硬傷都可以無視了。
他帶走了繳獲的馬刀、自己的步弓、二十支繳獲的好箭、十支自製的箭外加前輩留下的簡易騎槍。
還有一塊木號牌,上麵刻著的幾個詞是瑞卡瓦唯一認得的詞:“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樓屯兵瑞卡瓦。”
是的,瑞卡瓦的正統職業不是劫匪、不是獵人,也不是農民。他是初林要塞的屯兵,一個早已被遺忘的屯兵。這個地方太偏僻了,無論訓練還是戰爭動員時沒人來找過他,軍餉他從沒拿到過,甚至連收稅的都隻來過一次,而且還被他的前輩一箭射死並棄屍荒野。
當然,也正因沒人收稅,他的日子過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是家附近野獸有點多。
在啟程的最後一刻,
他給自己裝上了一套假牙。咧開嘴,兩顆長而尖銳的獠牙蓋在他的真牙上,無比突出。他打算假扮血族來嚇跑可能遇到的強盜——這種層次的假扮隻能騙騙沒有見過世麵的鄉下土寇罷了。擺出一個滲人的微笑,對效果很滿意的他自得地點點頭,又把假牙取了下來。他打算在需要的時候再把這東西裝上去。
盡管假扮血族在血族諸侯的國家中是死罪,但他早已幹過不止一次。
避世野人、大膽罪犯。他在要塞裏的傭兵朋友曾經這樣形容過他。
從南森林塔樓到初林要塞要走三天。十分幸運,這三天裏他沒有遇到什麽強悍的強盜。他僅僅見到一些難民,其中最膽大的也隻是在靠近到看清他的裝備就離開了。他還遇到了一位看上去比較體麵的難民首領,正帶著許多人一起向初林要塞移動。這位疑似地主的家夥邀請瑞卡瓦加入他們的隊伍,並表示會給一筆小錢作為酬謝。
瑞卡瓦當然答應了,因為這樣能有人幫忙照顧他的馬。之後那段時間,隻要他騎在馬上舉著騎槍在隊伍旁閑逛,遠處莫名出現的緩緩靠近的人們便會慢慢退走,遠離他們,直到消失。
“謝謝你的幫助,勇敢的士兵。”靠近城門的時候,那位疑似地主的家夥笑著遞給他一枚銀幣,銀幣上畫著一個側臉。瑞卡瓦認不出來誰,隻知道自己很喜歡這個側臉,畢竟隻有在錢幣上才能看到這個臉。
“你的仁慈會為你帶來好運的。”那家夥笑道。
“你也一樣。”瑞卡瓦咧嘴一笑,轉身躍馬衝向城門。
這是個龐大且戒備森嚴的城池。
“我還以為城門已經封閉了。”他自言自語著。城門大開著,難民們排著隊向前擠,幾個士兵在城門口檢查過往的行人。
作為士兵,瑞卡瓦當然不能和難民們一起擠。他也不插隊,直接從隊伍邊騎著馬走過,直走向那幾個檢查行人的士兵。
“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樓屯兵瑞卡瓦,前來報道。”他說。
“真有這個塔樓?”一個臉生的家夥說,“那裏真有諾瑪士兵的幽靈?”
“新兵蛋子滾球。”那個領頭的家夥笑罵道,他皮膚黝黑,一臉雜亂的絡腮胡和一頭狂放不拘的卷發略帶些白色。精瘦的他背著一把長斧,是這些士兵中唯一沒帶頭盔的——而從罩袍的領口看去,又能發現他是這些士兵中唯一穿著鎧甲的。那是一具鎖甲。
“哈哈,就算老兵也未必知道,馬洛大叔。”
瑞卡瓦笑道。
南森林塔樓是個幾乎被遺忘的塔樓,除了和瑞卡瓦交情比較好的幾個士兵以及服役最久的那批老兵,其他士兵幾乎都不知道這個地方。即使這些知情者和別人說,別人也覺得這隻是個傳說。
由於某次瑞卡瓦在友人麵前吹牛說自己在塔樓裏見過諾瑪士兵的幽靈,現在南森林塔樓都真成城市傳說了。
馬洛招唿身邊的幾個士兵讓開一條道,這才讓瑞卡瓦進了城。一進城,他便下馬。
“最近怎麽樣?我可記得打仗的時候你從沒來過,這次怎麽來了?”馬洛讓手下繼續檢查行人,自己則跟上瑞卡瓦找他攀談。
“拜托,我一出生就是屯兵,可我到現在才十六歲。有叫小孩子去打仗的嗎。我現在這個年紀來不是剛剛好麽。”瑞卡瓦辯解道。
“哈哈。可這次馬虜來之前城堡就放過狼煙了,你怎麽等馬虜走了才來?”
“啊,這個嗎……哈哈哈,今天天氣真好。”瑞卡瓦眼珠一轉,開始傻笑。
正笑著,卻見馬洛一把抓住他的罩袍領口,向下一拉,瞪大了眼睛叫道:“我次奧,這麽精良的盔甲!整塊的胸肩甲加上鎖甲!你從哪裏搞來的?”說著,他自顧自抽出瑞卡瓦的馬刀,翻看他的箭,“這些也很精良,是不是哪位國族收你當侍從了?還是你已當上同騎士了?”
同騎士不同於騎士。
血族王朝的法律規定,隻有血族才能被封為騎士以及其上的各種爵位。在長久的剿匪平叛鬥爭中,血族貴族們發現自己必須給予朽慢們一些好處,不然仗很不好打。
一百三十多年前,著名的布洛德帝國皇太子,慷慨者愛德華·布洛德在剿滅人類叛亂中首次封人類為騎士,並因此被誣陷叛國而不得不起兵反叛其父。在人類官兵的支持下,他贏得了這場戰爭。在殺父登基後,他開始封給人類各種更高的爵位。
滑稽的是,在他莫名其妙駕崩後,血族貴族攝政議會宣稱這些分封不成立。人類貴族很不爽,當然又是叛亂連天——這就是被稱為大叛亂的戰爭,原本統一的血族帝國四分五裂,現在遍地的血族獨立諸侯國就是拜這場延續了幾乎三十年的戰爭所賜。
最後,血族貴族很高興,他們成功地殺光了那些“不知尊卑的暴發戶”。人馬也很高興,他們成功地首次入主聖域。狼人也很高興,他們成功攻占帕裏斯卡以及傑爾曼全境。
高興的血族貴族很快發現虛弱的自己
正麵對著可怕的入侵者。他們決定“為了大義犧牲自己的合法權益來滿足朽慢的自私”,開發了一套奇特的爵位——“同騎士,同男爵……同公爵”。
果然,他們的新朽慢士兵又充滿鬥誌,為他們奪迴了聖域以及一半的傑卡曼。
然後血族貴族們告訴朽慢們,同騎士——同公爵爵位係統屬於侍從等級係統,不屬於騎士等級係統。
盡管這打臉打得略疼,但比起名分,朽慢貴族還是更看重實際的利益。
“你想太多了。這是我的戰利品。”瑞卡瓦得意地笑道,“我宰了一隻人馬,搶了好多好東西!等賣個好價錢我請你吃飯!”
“奧!那這個是?”馬洛指著被捆放在瑞卡瓦馬旁袋子裏的人馬腿,問。
“嗬嗬,你懂的,‘迴火’的馬腿,我打算把這個當馬腿賣了!”
迴火的馬腿是黑市裏常用的黑化,意思是人馬腿。
“小子膽挺肥呀,不錯不錯。不過,這樣太虧了。”馬洛意味深長地笑笑,低聲道:“我這有個路子,有些富戶人家想試試比較奇特的食物,比如這個,他們願出大價錢……我可以幫你把這個出了。怎麽樣,我三你七?”
奇特的食物?你們幹嘛不吃人呢。瑞卡瓦想。
“你四我六吧。不過……我們該怎麽證明這是‘迴火’的馬腿呢,現在這看起來就是馬腿。”
“哈哈,這事我來操心就好了。”說著,馬洛便從馬上解下袋子,背到身後,“我先把這東西帶迴去。還有,你還有其他的‘這個’嗎?”
“那些我打算自己用……”
“好吧,可惜可惜,這貨賣比吃值。”馬洛吹著胡子笑道,“你的確是來晚了,這段日子戰事特別多,打人馬、打土匪。以你現在的裝備,完全可以和他們一起出擊,掙取軍功。可偏偏你挑了沒有出擊任務的一天來,哎!”
“確實不錯,可我對軍功不怎麽感興趣。再見了,我還有點事,先走一步。”
“那好,我也迴去了。”說著,二人便分了開來。馬洛迴自己在城中的家,而瑞卡瓦,則去往外城唯一的珠寶店。
幾乎所有的血族城鎮都分內城與外城。按照法律,人類隻被允許居住在外城,所以外城又被叫做朽慢城。內層隻有血族才被允許居住,所以內城又被稱為血城。
不過這些都是血族的統治剛開始時的事情了。明麵上的法律規定無法決定社會
形態,何況法律也在變化中。
據瑞卡瓦所知,內城人類並不少。
前輩說,布洛德帝國的社會是這樣變遷的:
血族貴族家庭需要仆人來服侍生活,血族沒有那麽多丁口來當仆人,統治者隻得允許人類以血族仆從的身份在血城生活。
這個國家裏,既有富貴的人類,也有沒落的血族。既然有了人類生活於血城中的既成事實,不少沒落的血族貴族會為了一筆可觀的財產與人類富戶交易——他們令這些富戶成為他們有名無實的仆從。這樣,這些富戶得以生活在內城中,而且不用履行仆從的義務,而那些血族得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財富。
現在,內城籍已成一種奢侈商品。它昂貴,而且昂貴得有理有據。
內城比外城還多了一層城牆保護,更加安全;這裏居住著顯赫的權貴,擁有更大的政治與經濟機遇;經過歲月的沉澱,血族的國度產生了這樣的風氣:朽慢將居於血城視為一種榮耀,一種高貴的象征,朽慢仰慕住在血城的朽慢,居於血城的朽慢以此為榮。從外城籍升為內城籍是無數朽慢一生的追求。
瑞卡瓦酸酸地表示他沒這種追求。
最讓內城籍迷人的是其所有者在法律上擁有的重要特權。
血族可以吸食其統治下任何生物的血,無需經過同意,如果這生物不是血族,那麽即使將他們吸血至死也是允許的;如果這生物是血族,那麽將其吸血至死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但是,這個“統治下”的範圍不包括內城居民。內城的居民,隻要自身拒絕被吸血,那麽他們的血族統治者就不得吸其血。如果這些血族統治者強行如此行事,會遭到法律的審判。
不僅如此……
血族王朝的國立學院隻招收內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的中高級文武官員職位隻任命給內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政府的幾大熱門機構,隻有內城的居民才能在其中任職,哪怕隻是個小小的吏員,除非你是血族。
隻有內城居民才有在議會投票的權利,除非你是血族。
按法律,一個朽慢如果有幸居住在內城,那簡直就是給自己套了一圈光環。
對於瑞卡瓦這種連城市都住不起,隻能住在野外的人來說,這肯定是羨慕嫉妒不過來的。
“其實,我對現在的生活……已經很滿足了。”瑞卡瓦自語道。
不過話說迴來,內城的店鋪到底是什麽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