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旁邊是一個高層的居民樓,老宋的視線恰好落在四樓的陽台上,陽台外麵的支架上,正晾著一隻藍色的皮革旅行箱……〕
這個案子,發案的時間,大約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發現這案子的,是一逃學的小孩兒。
除非是多動症,小孩兒要是不愛念書,那肯定是有別的愛好,比如這個逃學的孩子,他的愛好就是釣魚。現在要說釣魚都去養魚場,釣完了再買,那純粹是吃飽了撐的——高英培先生說相聲,二兒他爸爸帶著魚竿去魚市,鬧得跟行為藝術似的。現在,可是司空見慣的事兒了。80年代都是釣野魚,比如什刹海、頤和園後湖,都算好去處。這孩子聽人說龍潭湖公園裏頭有魚,於是,溜進去找個僻靜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這找僻靜地方是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呢,魚也好清靜,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個呢,這中國的公園兒呢,它都有一條規矩——禁止垂釣,釣魚的得躲著管理員。
問題是這孩子選的地方太僻靜了,人不來,魚也不來。下了釣鉤半天也沒見動靜,這孩子覺得膩歪了,一邊等著魚,一邊開始東看西看地打發時間。
這一看,就讓他看見點兒新鮮東西——在岸邊水灣處,有個什麽東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兒漂著呢。小孩兒眼力好,定睛一看,原來是一隻藍色帶迷彩的旅行包。
嗯?誰把這東西扔到水裏了?那年頭大家工資都不高,一個旅行包也不少錢呢。小孩兒不釣魚了,爬到柳樹丫子上拿魚竿捅捅鉤鉤,幾下子把那個旅行包弄到水淺的地方,拽了上來,感覺還挺沉,裏頭有東西啊。
換大人看見這種事兒,估計得琢磨琢磨,小孩兒呢?我的感覺是人類和猴子之間的過渡之物,好奇心特強,所以這孩子拽上來旅行包,隨手就給拉開了。
拉開了,隻看了一眼,這孩子“嗷”一聲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見人就抓,用變聲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殺人啦,有人殺人啦!”
這孩子看來可算是半條好漢——好歹沒給嚇癱尿褲子,可逮誰都喊殺人了,看來還是有點兒嚇昏,你拉住賣菜的大媽喊殺人了,人家可管不著這段兒啊。
不過,中國人好湊熱鬧,一聽有人喊殺人了,就開始往前湊,不一會兒那孩子周圍圍了一圈,提籠架鳥的,拿二胡的,提寶劍的,什麽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兒打聽,但是怎麽問那孩子隻會那一句:“有人殺人啦……”
還好,這一大幫人在那兒“嗷嗷”叫,不
一會兒就把警察同誌招來了。
警察同誌一看這孩子口唇煞白,兩眼發直(各位,現在明白逃學和好奇心太強的後果了吧),心裏就往下一沉——這不像是個開玩笑的,園子裏出大案子了。轟走了提鳥籠子的,趕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兒帶到旁邊涼亭裏,問:誰殺人了,在哪兒呢?
“不知道誰殺的,就看見一堆人肉,在那邊一個旅行袋裏。”
這迴他怎麽會說了呢?
一點兒也不奇怪,一來是過了會兒時間,這孩子多少鎮定了點兒;二來,警方說法,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懾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過聽了這句話,警察同誌倒又多了幾分懷疑——這孩子說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麽好認出來的嗎?別是誰家扔了一堆臭肉,讓這孩子認錯了吧?
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屍案為了鑒別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幾天的時間呢。
對了,前兩天聽說南京有一個肉鋪子賣的牛肉被電視台認為是豬肉,結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鑒定,終於證明賣的確實是牛肉……這個鑒定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看來牛和豬的差別比人微妙多了。
到現場一看,警察就明白了——這孩子沒撒謊啊。旅行袋口,一隻殘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著呢……
十分鍾之後,崇文分局刑警隊隊長老宋桌子上的電話響了,告訴他龍潭湖發生一起碎屍案,請速來勘查現場。
【1.由朝鮮女人的大包和“鮮花案”說起】
跟老宋問過這起案子,他對報案的情況,比如誰打來的電話,怎麽說的,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能記得的都是案情。
後來聽另一個警界朋友說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對於電話響是很煩的,因為準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著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對這種生活不會向往。特別是手裏已經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煩,一聽電話鈴響就跟打了雞血一樣興奮的警察,是從電視劇裏出來的。
找老宋辦這個案子,固然是因為在他轄區,但巧的是老宋剛好是當時北京警界破碎屍案最多的一個刑警隊長。北京市當時這種惡性案件還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經驗,碎屍的案犯其實下意識有一種懼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門去,幾乎個個會當場垮掉。所以,碎屍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線索,基本就拿下來了。
當然也有個別頑
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這樣的碎屍案,三角戀愛發展到最高階段,同學結婚的夫妻倆合夥殺掉另一個老同學,把屍體剁碎成排骨狀扔到一片蘆葦叢裏。
嫌疑犯被抓之後,兩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細看了一宿,然後提審那個女的。“你那口子已經撂了……”
那女的琢磨著是警察詐她,不說話。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邊臂彎,說:“他承認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來的,可人是你殺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話那女的臉就白了——都剁成肉塊了,警察沒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條胳膊啊,這男人要慫,還真他媽慫得快啊!
下麵,就是擇清楚誰是主犯的問題了。
審完,老宋叫偵察員拿了筆錄去給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經撂了,別死扛了。
合著那男的根本就沒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屍塊。看著看著,就讓他看出毛病來了。老宋發現受害者左小臂應該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砍斷的。
我問老宋怎麽鑒別出來的,老宋說了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後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為神經反應,皮膚會收縮,形成“縮一線”的特殊現象。他正是在一塊屍塊上看到了這個現象,所以確定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圍組織的肉塊找到,拚起來,發現這一刀基本砍斷了死者的左臂。
從這個力度,老宋推斷砍的人應該是那個男的。於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這個案子,是比較有優勢的。
經過檢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塊碎屍,應該是屬於一個老年男性受害者。屍體是用塑料布裹著放進旅行袋的,還沒有腐敗,說明死亡時間很短。
切割屍體的手法拙劣,不像是專業人員所為,具體情況還要通過法醫鑒定才能得到更詳細的結論。
經過偵察員的反複查看,最後不得不沮喪地得出一個結論:包裹屍體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跡和線索。
老宋歎口氣,這個案子,看來運氣並不是特別的好。
之所以說運氣不是特別的好,是因為建國以來北京第一起碎屍案——陳克浩劉敬芝殺人案,就是因為案犯在包裹屍體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而暴露。
實際上,在解放前,
也有一起和陳劉殺人案頗為相似的案子。
這起案件,發生在1943年,報上稱作“鮮花殺人案”,其時北平已經淪陷六年多了。當時,北京火車站有個姓趙的偽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見路邊有個穿大腳褲的朝鮮女人靠著一個大包坐著。
這人呢,因為生活經曆不同,多半性格也會不同,喜歡和討厭的東西也會不同。這姓趙的巡警,偏偏最討厭的,就是朝鮮人——趙巡警本是東北人,在老家經常被當時稱為“高麗棒子”的二鬼子欺負,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親當了巡警。所以看見這朝鮮女人,馬上決定上去找找碴。
趙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這個是誰的東西?”那朝鮮女人猶豫了一下,點點頭,說是我的(當時報紙上的報道還加了一個朝鮮語的前綴,具體是什麽薩可是不記得了)。
“你的?裏麵是什麽?”
“哦,紅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亂七八糟的東西。”
趙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覺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於是下令開包檢查。
朝鮮女人不幹,說沒有什麽正經東西,不用檢查。
這時候車站的日本憲兵就過來了。那時候中國人在自己國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淪為殖民地的朝鮮人還低一等。那朝鮮人看到日本憲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樣子是沒說趙巡警好話,於是“太君”上來衝著趙巡警就“三賓(耳光)的給”。
這趙巡警也是個強脾氣,挨了打卻不服氣。他琢磨,這朝鮮女人帶這樣重的東西,一定有問題,估摸著是倒騰大米的——在當時日本禁止民間食用大米,但頗有人鋌而走險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憲兵吵吵起來了。吵鬧驚動了周圍的中國偽警察和老百姓,轉眼間圍得裏三層外三層。趙巡警看來的人多,更是堅持非要開包檢查不可。吵鬧聲也驚動了車站的日本站長,過來一看,也同意開包檢查。
那朝鮮女人沒辦法,隻好摸索著把那大包打開,接著就是一聲驚叫。
趙巡警扒拉開她往包裏一看,也差一點兒沒當場叫出來——原來包裏裝的,根本不是什麽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黃油布中的、切成碎塊的女屍!
圍觀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應過來的倒是那日本憲兵,一來兇蠻成性,二來覺得讓那朝鮮女人騙了麵子上掛不住,一把抄起那個軟癱了的朝鮮女人,掄起帶著鞘的軍刀沒頭沒腦地亂打起來。
接下來的事情熱鬧了。這事兒本來不歸憲兵管,但是日本憲兵不管那套,一個電話叫來輛悶子車,把那三魂嚇掉了兩魂的朝鮮女人往車上一扔,直接送憲兵隊過堂去了。
剩下車站上的人看著那一大口袋肉塊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帶走了,偽警察隻能處理死的唄,可怎麽處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
送協和醫院,先讓他們給拚起來,他們有冷庫,凍上給存起來。那時候偽警察好像還沒有法醫,隻好讓醫院的活人大夫充數。
就這樣一車把屍體碎塊都拉去了協和,嚇跑了不少患者,還占了醫院最大的一個冰櫃。
不過協和的大夫確實厲害,噴了不少福爾馬林液防腐以後,大夫們七手八腳,居然把這女屍基本給還原了。
死者年齡在20餘歲,身材嬌小,麵部已被剁爛,沒有衣服首飾……
也就在這時候,日本憲兵隊來人了,說這案子,就交給你們中國警察了,早點兒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讓你們帶去了嗎?我們還怎麽破案呢?
日本憲兵一聲苦笑,隻好把審問結果說了。
要說日本憲兵,審李玉和是沒多少辦法,對付這個敢欺騙自己的朝鮮女人卻綽綽有餘。據說是認為遭到欺騙的日本憲兵惱羞成怒,一上來就動用了酷刑,那朝鮮女人當場被打暈過去,醒來一個勁兒地求饒,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
不過,她招供出來的首尾,卻讓以為順手破了個大案子的日本憲兵哭笑不得。
按照這朝鮮女人的說法,自己真是比竇娥還冤。她根本就不知道這包兒是誰的。
那她幹嘛跟趙巡警說這是她的呢?
純粹是因為貪小便宜。話說這朝鮮女人要坐車出關,坐在候車室等車的時候,看見這個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個長凳上。半天沒人管,這朝鮮女人也算走南闖北,見識頗廣,她的想法和趙巡警差不多,心想會不會是哪個老客倒騰大米,碰上日本人檢查給嚇跑了扔下的?要這樣自己可算發筆小財。
又過了半天,還是沒人管,這有心的朝鮮女人上去提了提,覺得這包挺沉,足有一百來斤——那是,一個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來斤?按按,覺得包裏軟軟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這筆小財更發得歡了。
朝鮮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漢江人吃苦耐勞的精神來,一較勁把這包頂腦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
就奔了月台。
問題是永定門火車站修得有問題,從候車室到站台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漢江人的吃苦耐勞精神畢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這一百來斤壓下來,朝鮮女人不得不停下來歇歇,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趙巡警。
說是這麽說,問題是她說的是真的嗎?在有些案子上,憲兵隊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趕上大清太醫院的湯藥和翰林院的文書了。比如,當年孫道臨也讓日本憲兵隊抓過,這位未來影帝麵不改色,拿出功夫來一通忽悠,把日本憲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後以其“幼稚”、“無知”釋放了事。日本人最後也沒鬧明白這個娃娃臉的“小”大學生其實是抗戰前就入了黨的“老”共產黨。
這朝鮮女人可不是共產黨,既沒有孫道臨的本事,也沒有江姐的骨氣,一看見五顏六色的刑具早就嚇頹了。偏偏這日本憲兵因為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丟了麵子,惱羞成怒,專挑狠的往上招唿,真真是殺雞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鮮女人不但馬上供了,而且怎麽審,口供都沒出入。最後日本憲兵隊的“磚家”也認為她說的是實話。
這下子日本憲兵可坐蠟了——按分工,日本憲兵本來的任務是和抗日組織進行較量,根本不應該去管刑事案件,把這朝鮮女人抓來,一是日本憲兵覺得丟了麵子想報複,無法無天;二來也未嚐沒有輕易順手破一起碎屍案、表示一下“皇軍”很有本領的意思。
現在怎麽辦呢?讓憲兵隊去破碎屍案?這不跟讓豬上樹一樣嗎?他們根本不會這個啊!
想來想去日本憲兵決定還是把球踢給偽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這下子,真成了無頭案。
北平的偽警察倒是有一定偵破能力。這些偽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時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員,民國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設還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戰北平淪陷的時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來,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長,或者《我這一輩子》裏的老警察一樣,為了飯碗混日子,不過這些人破案的本事還是有的。
這一次,對發現的碎屍拚合後檢查的結果,發現這個被害者曾經患過性病。由此,推斷這個被害者可能做過妓女。
事實上,這還真是一個準確的推斷。
這遇害者的確曾經當過妓女,藝名“鮮花”。她的死,還是一件頗為離奇和令人慨歎的事情。
根據
破案後記者的報道,這鮮花早年是從南方被賣到北平來的,頗有姿色和教養,在妓院裏是“校書”一級的高級妓女。她雖然淪落風塵,卻是個要強的人,多次對姐妹表示希望能夠從良好好建立一個家庭。當時北平妓院對付這種三心二意的搖錢樹,常采用引誘其抽大煙的方法,使其無法擺脫風塵生涯,而鮮花抵死不從,並悄悄有所積蓄。妓院的媽媽桑指使手下盜走其積蓄。鮮花走投無路,試圖自殺,卻被一個姓劉的客人所救。這姓劉的客人甚是仗義,聽說鮮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錢來,當場為其贖身。
這劉某其實也有些來曆,他是東北本溪人,早年參加過義勇軍。義勇軍失敗後流落關內,日軍占領北平後,劉生活無著,依靠膽量大有人脈做上了地下鴉片生意並就此發財。劉贖出鮮花的時候還是單身,索性娶其為妻。鮮花對劉某自然感激不盡,粉身以報,她擅長女紅,把家裏打理得井井有條。劉某年紀大了,對年輕妻子甚是疼愛,盡管在淪陷之下,日子過得倒也有聲有色。
不過,過了兩年,劉某卻忽然又帶迴來一個女人。
說來劉某倒也算不上負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裏,恰好遇上一個叫秀貞的妓女,因為是被拐賣來的不願意接客,被媽媽桑痛打。劉某覺得秀貞可憐,於是又拿錢把她贖了出來。當時並無重婚罪一說,劉某贖了秀貞,自然是將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齊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鮮花對此事的反應極為強烈,每日大吵大罵,要趕秀貞出門。當時南北交通斷絕,秀貞舉目無親,隻能以淚洗麵。劉某看她可憐,不免多有包庇,鮮花就越發地怒不可遏,經常與劉某發生口角。
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鮮花對於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過於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與人分享罷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爭吵中,鮮花罵道:“不要以為我會怕你,大不了一拍兩散,把你做鴉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兒去……”
這一來,頓時讓劉某膽戰心驚。當時日本人一麵自己大肆販賣毒品,一麵卻又對地下毒品處置極狠。如果鮮花真的去出首,對劉某是要命的事情!
鮮花隻看到了劉某對她和順的一麵,卻忘了他本來是江湖中的狠角色,這一句話鑄成了大錯。
思前想後的劉某忽然發現,鮮花對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經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計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別的辦法,但劉某卻是個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規矩,他當即決定殺人滅
口。
劉某找到秀貞,問她願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還是長久夫妻呢?秀貞當然表示受劉贖身之恩,要當長久夫妻。那麽,劉某表示你報恩的時候到了,我們要做長久夫妻就得做了鮮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貞被嚇得很厲害,但是無路可走,於是備酒請鮮花來吃,說自己決定離去。聽到這個消息,鮮花轉怒為喜,席間與秀貞相談甚歡,並願姐妹互稱,說起秀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讓她留下,鮮花也頗有歉意。這樣一來,秀貞變得動搖起來,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劉某的恩義,還是咬著牙給鮮花的酒中下了迷藥,並在房間裏按照劉某的要求鋪了一張不滲水的黃油布。等鮮花進入昏迷狀態,劉某出現了……
下手之後,劉某將鮮花的麵部剁爛,屍體肢解成碎塊,用黃油布包裹裝入口袋,帶到火車站。本來他想把屍體放上火車,那樣就很難追查了。
但是,在火車站劉某如驚弓之鳥,不敢多留,最終選擇將屍袋丟在了候車室。
案子破了以後,秀貞雖然沒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經瘋了。
寫下這個案子,薩也忍不住歎口氣——這案子裏,最初都不是壞人,那麽,到底有誰是做錯了呢?
言歸正傳,這案子到底是怎麽破的呢?
原來,是有個偵探對那塊黃油布進行了詳細地檢查。他發現,在黃油布的一角,有一處用白礬所寫的模糊字跡,辨認下來,正是“鍾秀貞”這三個字。
警察馬上讓人在全市尋找名為“鍾秀貞”的妓女。
問題是,誰會用白礬在這兒寫下這個名字呢?
殺人還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爺血濺鴛鴦樓,擱誰也不會這麽幹。
後來才查明,這個名字,好像是賣黃油布的商店老板寫下的。秀貞買黃油布的時候店裏沒貨,約好了兩天以後來拿。那老板進貨以後在布上用白礬寫了主顧的名字,省得弄錯,結果卻成了破案的線索。
當時北平的戶口管理已經頗有章法,很快查出兩個叫“鍾秀貞”的妓女。
一個是獨門獨院自己做生意的,查過之後不像是作案的;另一個,就是這個剛被贖身不久的秀貞了。案子,就此破獲。
老宋對曆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過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這個案子的。不過,最讓人稱奇的倒是這兩個殺人犯的結局。秀貞也罷了,按說,劉某殺人加賣鴉片,怎麽都是個死罪,
但這個死罪就是判不下來,愣是有人一直疏通著不讓快判。
是誰呢?
就是北平各大報的記者們。當時日偽橫行,報紙的時事新聞很不好做。
吹捧日本人的,一來老百姓不愛看,二來槐樹嶺上的皇軍都到村兒裏要飯了,怎麽看怎麽要玩兒完。記者們都是腦筋好使的家夥,照嘎子的話說,別看現在蹦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可是,抗日的內容大多數記者也不敢寫。擱現在網上招惹了某些不識人間煙火的朋友,不過是上綱上線給你講課,最多是把你弄煩了不想上網,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淪陷時代要招惹了皇軍,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順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結果就是“鮮花謀殺案”一類的題材最受老記們的歡迎。這種題材又能吸引讀者又不犯忌諱。
北平的各報都把這個案子做了專題,連篇累牘地報道,其中不免誇張放大,旁征博引,隻把個老劉寫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貞仿佛紅線女,而鮮花猶如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麽能讓法官輕易就結案呢?那不是砸幾十家報館朋友的飯碗嗎?就這樣,軟硬兼施,無論如何記者朋友們也不能讓老劉就這麽給判了。
結果,這起案子從1943年一直審到1945年,不知道的還以為案情多麽複雜,卻不知老劉養活了一幫衣冠楚楚的老記跟他們後邊的老婆孩兒、保姆“二奶”,老劉也算積德行善了。
到1945年,實在沒的可拖隻好判了。最後老劉判死刑,秀貞判無期。
按說記者們撐到這會兒也夠意思了,再說,給老劉行奉安大典起碼也能報道個十天半個月吧?
不過,這迴記者們比較遺憾——老劉沒給他們這個機會,因為——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後的混亂中,劉某和大量犯人一起從監獄中脫身,曾就食於老鄉家,並說要迴本溪老家,從此不知所蹤。考慮到解放後大量有曆史問題的專業人士都被挖了出來而劉某再無消息,這個人不是已經死在此後的戰亂中,就是太聰明了,連共產黨都挖不出來他。
以此人的經曆看,後者的可能性並不低。
說了半天“鮮花案”,並不僅僅因為這個案子和陳永浩劉敬芝案一樣都破在包裝物品上無意中留下的字跡上,還因為它和龍潭湖碎屍案還有一點兒似曾相識的地方,這個我們後麵再看。
【2.這案子破得邪性】
老宋說龍潭湖這個案子,最初也是想
這個案子,發案的時間,大約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發現這案子的,是一逃學的小孩兒。
除非是多動症,小孩兒要是不愛念書,那肯定是有別的愛好,比如這個逃學的孩子,他的愛好就是釣魚。現在要說釣魚都去養魚場,釣完了再買,那純粹是吃飽了撐的——高英培先生說相聲,二兒他爸爸帶著魚竿去魚市,鬧得跟行為藝術似的。現在,可是司空見慣的事兒了。80年代都是釣野魚,比如什刹海、頤和園後湖,都算好去處。這孩子聽人說龍潭湖公園裏頭有魚,於是,溜進去找個僻靜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這找僻靜地方是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呢,魚也好清靜,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個呢,這中國的公園兒呢,它都有一條規矩——禁止垂釣,釣魚的得躲著管理員。
問題是這孩子選的地方太僻靜了,人不來,魚也不來。下了釣鉤半天也沒見動靜,這孩子覺得膩歪了,一邊等著魚,一邊開始東看西看地打發時間。
這一看,就讓他看見點兒新鮮東西——在岸邊水灣處,有個什麽東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兒漂著呢。小孩兒眼力好,定睛一看,原來是一隻藍色帶迷彩的旅行包。
嗯?誰把這東西扔到水裏了?那年頭大家工資都不高,一個旅行包也不少錢呢。小孩兒不釣魚了,爬到柳樹丫子上拿魚竿捅捅鉤鉤,幾下子把那個旅行包弄到水淺的地方,拽了上來,感覺還挺沉,裏頭有東西啊。
換大人看見這種事兒,估計得琢磨琢磨,小孩兒呢?我的感覺是人類和猴子之間的過渡之物,好奇心特強,所以這孩子拽上來旅行包,隨手就給拉開了。
拉開了,隻看了一眼,這孩子“嗷”一聲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見人就抓,用變聲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殺人啦,有人殺人啦!”
這孩子看來可算是半條好漢——好歹沒給嚇癱尿褲子,可逮誰都喊殺人了,看來還是有點兒嚇昏,你拉住賣菜的大媽喊殺人了,人家可管不著這段兒啊。
不過,中國人好湊熱鬧,一聽有人喊殺人了,就開始往前湊,不一會兒那孩子周圍圍了一圈,提籠架鳥的,拿二胡的,提寶劍的,什麽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兒打聽,但是怎麽問那孩子隻會那一句:“有人殺人啦……”
還好,這一大幫人在那兒“嗷嗷”叫,不
一會兒就把警察同誌招來了。
警察同誌一看這孩子口唇煞白,兩眼發直(各位,現在明白逃學和好奇心太強的後果了吧),心裏就往下一沉——這不像是個開玩笑的,園子裏出大案子了。轟走了提鳥籠子的,趕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兒帶到旁邊涼亭裏,問:誰殺人了,在哪兒呢?
“不知道誰殺的,就看見一堆人肉,在那邊一個旅行袋裏。”
這迴他怎麽會說了呢?
一點兒也不奇怪,一來是過了會兒時間,這孩子多少鎮定了點兒;二來,警方說法,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懾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過聽了這句話,警察同誌倒又多了幾分懷疑——這孩子說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麽好認出來的嗎?別是誰家扔了一堆臭肉,讓這孩子認錯了吧?
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屍案為了鑒別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幾天的時間呢。
對了,前兩天聽說南京有一個肉鋪子賣的牛肉被電視台認為是豬肉,結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鑒定,終於證明賣的確實是牛肉……這個鑒定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看來牛和豬的差別比人微妙多了。
到現場一看,警察就明白了——這孩子沒撒謊啊。旅行袋口,一隻殘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著呢……
十分鍾之後,崇文分局刑警隊隊長老宋桌子上的電話響了,告訴他龍潭湖發生一起碎屍案,請速來勘查現場。
【1.由朝鮮女人的大包和“鮮花案”說起】
跟老宋問過這起案子,他對報案的情況,比如誰打來的電話,怎麽說的,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能記得的都是案情。
後來聽另一個警界朋友說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對於電話響是很煩的,因為準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著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對這種生活不會向往。特別是手裏已經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煩,一聽電話鈴響就跟打了雞血一樣興奮的警察,是從電視劇裏出來的。
找老宋辦這個案子,固然是因為在他轄區,但巧的是老宋剛好是當時北京警界破碎屍案最多的一個刑警隊長。北京市當時這種惡性案件還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經驗,碎屍的案犯其實下意識有一種懼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門去,幾乎個個會當場垮掉。所以,碎屍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線索,基本就拿下來了。
當然也有個別頑
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這樣的碎屍案,三角戀愛發展到最高階段,同學結婚的夫妻倆合夥殺掉另一個老同學,把屍體剁碎成排骨狀扔到一片蘆葦叢裏。
嫌疑犯被抓之後,兩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細看了一宿,然後提審那個女的。“你那口子已經撂了……”
那女的琢磨著是警察詐她,不說話。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邊臂彎,說:“他承認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來的,可人是你殺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話那女的臉就白了——都剁成肉塊了,警察沒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條胳膊啊,這男人要慫,還真他媽慫得快啊!
下麵,就是擇清楚誰是主犯的問題了。
審完,老宋叫偵察員拿了筆錄去給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經撂了,別死扛了。
合著那男的根本就沒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屍塊。看著看著,就讓他看出毛病來了。老宋發現受害者左小臂應該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砍斷的。
我問老宋怎麽鑒別出來的,老宋說了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後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為神經反應,皮膚會收縮,形成“縮一線”的特殊現象。他正是在一塊屍塊上看到了這個現象,所以確定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圍組織的肉塊找到,拚起來,發現這一刀基本砍斷了死者的左臂。
從這個力度,老宋推斷砍的人應該是那個男的。於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這個案子,是比較有優勢的。
經過檢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塊碎屍,應該是屬於一個老年男性受害者。屍體是用塑料布裹著放進旅行袋的,還沒有腐敗,說明死亡時間很短。
切割屍體的手法拙劣,不像是專業人員所為,具體情況還要通過法醫鑒定才能得到更詳細的結論。
經過偵察員的反複查看,最後不得不沮喪地得出一個結論:包裹屍體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跡和線索。
老宋歎口氣,這個案子,看來運氣並不是特別的好。
之所以說運氣不是特別的好,是因為建國以來北京第一起碎屍案——陳克浩劉敬芝殺人案,就是因為案犯在包裹屍體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而暴露。
實際上,在解放前,
也有一起和陳劉殺人案頗為相似的案子。
這起案件,發生在1943年,報上稱作“鮮花殺人案”,其時北平已經淪陷六年多了。當時,北京火車站有個姓趙的偽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見路邊有個穿大腳褲的朝鮮女人靠著一個大包坐著。
這人呢,因為生活經曆不同,多半性格也會不同,喜歡和討厭的東西也會不同。這姓趙的巡警,偏偏最討厭的,就是朝鮮人——趙巡警本是東北人,在老家經常被當時稱為“高麗棒子”的二鬼子欺負,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親當了巡警。所以看見這朝鮮女人,馬上決定上去找找碴。
趙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這個是誰的東西?”那朝鮮女人猶豫了一下,點點頭,說是我的(當時報紙上的報道還加了一個朝鮮語的前綴,具體是什麽薩可是不記得了)。
“你的?裏麵是什麽?”
“哦,紅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亂七八糟的東西。”
趙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覺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於是下令開包檢查。
朝鮮女人不幹,說沒有什麽正經東西,不用檢查。
這時候車站的日本憲兵就過來了。那時候中國人在自己國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淪為殖民地的朝鮮人還低一等。那朝鮮人看到日本憲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樣子是沒說趙巡警好話,於是“太君”上來衝著趙巡警就“三賓(耳光)的給”。
這趙巡警也是個強脾氣,挨了打卻不服氣。他琢磨,這朝鮮女人帶這樣重的東西,一定有問題,估摸著是倒騰大米的——在當時日本禁止民間食用大米,但頗有人鋌而走險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憲兵吵吵起來了。吵鬧驚動了周圍的中國偽警察和老百姓,轉眼間圍得裏三層外三層。趙巡警看來的人多,更是堅持非要開包檢查不可。吵鬧聲也驚動了車站的日本站長,過來一看,也同意開包檢查。
那朝鮮女人沒辦法,隻好摸索著把那大包打開,接著就是一聲驚叫。
趙巡警扒拉開她往包裏一看,也差一點兒沒當場叫出來——原來包裏裝的,根本不是什麽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黃油布中的、切成碎塊的女屍!
圍觀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應過來的倒是那日本憲兵,一來兇蠻成性,二來覺得讓那朝鮮女人騙了麵子上掛不住,一把抄起那個軟癱了的朝鮮女人,掄起帶著鞘的軍刀沒頭沒腦地亂打起來。
接下來的事情熱鬧了。這事兒本來不歸憲兵管,但是日本憲兵不管那套,一個電話叫來輛悶子車,把那三魂嚇掉了兩魂的朝鮮女人往車上一扔,直接送憲兵隊過堂去了。
剩下車站上的人看著那一大口袋肉塊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帶走了,偽警察隻能處理死的唄,可怎麽處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
送協和醫院,先讓他們給拚起來,他們有冷庫,凍上給存起來。那時候偽警察好像還沒有法醫,隻好讓醫院的活人大夫充數。
就這樣一車把屍體碎塊都拉去了協和,嚇跑了不少患者,還占了醫院最大的一個冰櫃。
不過協和的大夫確實厲害,噴了不少福爾馬林液防腐以後,大夫們七手八腳,居然把這女屍基本給還原了。
死者年齡在20餘歲,身材嬌小,麵部已被剁爛,沒有衣服首飾……
也就在這時候,日本憲兵隊來人了,說這案子,就交給你們中國警察了,早點兒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讓你們帶去了嗎?我們還怎麽破案呢?
日本憲兵一聲苦笑,隻好把審問結果說了。
要說日本憲兵,審李玉和是沒多少辦法,對付這個敢欺騙自己的朝鮮女人卻綽綽有餘。據說是認為遭到欺騙的日本憲兵惱羞成怒,一上來就動用了酷刑,那朝鮮女人當場被打暈過去,醒來一個勁兒地求饒,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
不過,她招供出來的首尾,卻讓以為順手破了個大案子的日本憲兵哭笑不得。
按照這朝鮮女人的說法,自己真是比竇娥還冤。她根本就不知道這包兒是誰的。
那她幹嘛跟趙巡警說這是她的呢?
純粹是因為貪小便宜。話說這朝鮮女人要坐車出關,坐在候車室等車的時候,看見這個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個長凳上。半天沒人管,這朝鮮女人也算走南闖北,見識頗廣,她的想法和趙巡警差不多,心想會不會是哪個老客倒騰大米,碰上日本人檢查給嚇跑了扔下的?要這樣自己可算發筆小財。
又過了半天,還是沒人管,這有心的朝鮮女人上去提了提,覺得這包挺沉,足有一百來斤——那是,一個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來斤?按按,覺得包裏軟軟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這筆小財更發得歡了。
朝鮮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漢江人吃苦耐勞的精神來,一較勁把這包頂腦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
就奔了月台。
問題是永定門火車站修得有問題,從候車室到站台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漢江人的吃苦耐勞精神畢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這一百來斤壓下來,朝鮮女人不得不停下來歇歇,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趙巡警。
說是這麽說,問題是她說的是真的嗎?在有些案子上,憲兵隊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趕上大清太醫院的湯藥和翰林院的文書了。比如,當年孫道臨也讓日本憲兵隊抓過,這位未來影帝麵不改色,拿出功夫來一通忽悠,把日本憲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後以其“幼稚”、“無知”釋放了事。日本人最後也沒鬧明白這個娃娃臉的“小”大學生其實是抗戰前就入了黨的“老”共產黨。
這朝鮮女人可不是共產黨,既沒有孫道臨的本事,也沒有江姐的骨氣,一看見五顏六色的刑具早就嚇頹了。偏偏這日本憲兵因為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丟了麵子,惱羞成怒,專挑狠的往上招唿,真真是殺雞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鮮女人不但馬上供了,而且怎麽審,口供都沒出入。最後日本憲兵隊的“磚家”也認為她說的是實話。
這下子日本憲兵可坐蠟了——按分工,日本憲兵本來的任務是和抗日組織進行較量,根本不應該去管刑事案件,把這朝鮮女人抓來,一是日本憲兵覺得丟了麵子想報複,無法無天;二來也未嚐沒有輕易順手破一起碎屍案、表示一下“皇軍”很有本領的意思。
現在怎麽辦呢?讓憲兵隊去破碎屍案?這不跟讓豬上樹一樣嗎?他們根本不會這個啊!
想來想去日本憲兵決定還是把球踢給偽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這下子,真成了無頭案。
北平的偽警察倒是有一定偵破能力。這些偽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時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員,民國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設還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戰北平淪陷的時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來,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長,或者《我這一輩子》裏的老警察一樣,為了飯碗混日子,不過這些人破案的本事還是有的。
這一次,對發現的碎屍拚合後檢查的結果,發現這個被害者曾經患過性病。由此,推斷這個被害者可能做過妓女。
事實上,這還真是一個準確的推斷。
這遇害者的確曾經當過妓女,藝名“鮮花”。她的死,還是一件頗為離奇和令人慨歎的事情。
根據
破案後記者的報道,這鮮花早年是從南方被賣到北平來的,頗有姿色和教養,在妓院裏是“校書”一級的高級妓女。她雖然淪落風塵,卻是個要強的人,多次對姐妹表示希望能夠從良好好建立一個家庭。當時北平妓院對付這種三心二意的搖錢樹,常采用引誘其抽大煙的方法,使其無法擺脫風塵生涯,而鮮花抵死不從,並悄悄有所積蓄。妓院的媽媽桑指使手下盜走其積蓄。鮮花走投無路,試圖自殺,卻被一個姓劉的客人所救。這姓劉的客人甚是仗義,聽說鮮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錢來,當場為其贖身。
這劉某其實也有些來曆,他是東北本溪人,早年參加過義勇軍。義勇軍失敗後流落關內,日軍占領北平後,劉生活無著,依靠膽量大有人脈做上了地下鴉片生意並就此發財。劉贖出鮮花的時候還是單身,索性娶其為妻。鮮花對劉某自然感激不盡,粉身以報,她擅長女紅,把家裏打理得井井有條。劉某年紀大了,對年輕妻子甚是疼愛,盡管在淪陷之下,日子過得倒也有聲有色。
不過,過了兩年,劉某卻忽然又帶迴來一個女人。
說來劉某倒也算不上負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裏,恰好遇上一個叫秀貞的妓女,因為是被拐賣來的不願意接客,被媽媽桑痛打。劉某覺得秀貞可憐,於是又拿錢把她贖了出來。當時並無重婚罪一說,劉某贖了秀貞,自然是將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齊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鮮花對此事的反應極為強烈,每日大吵大罵,要趕秀貞出門。當時南北交通斷絕,秀貞舉目無親,隻能以淚洗麵。劉某看她可憐,不免多有包庇,鮮花就越發地怒不可遏,經常與劉某發生口角。
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鮮花對於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過於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與人分享罷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爭吵中,鮮花罵道:“不要以為我會怕你,大不了一拍兩散,把你做鴉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兒去……”
這一來,頓時讓劉某膽戰心驚。當時日本人一麵自己大肆販賣毒品,一麵卻又對地下毒品處置極狠。如果鮮花真的去出首,對劉某是要命的事情!
鮮花隻看到了劉某對她和順的一麵,卻忘了他本來是江湖中的狠角色,這一句話鑄成了大錯。
思前想後的劉某忽然發現,鮮花對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經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計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別的辦法,但劉某卻是個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規矩,他當即決定殺人滅
口。
劉某找到秀貞,問她願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還是長久夫妻呢?秀貞當然表示受劉贖身之恩,要當長久夫妻。那麽,劉某表示你報恩的時候到了,我們要做長久夫妻就得做了鮮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貞被嚇得很厲害,但是無路可走,於是備酒請鮮花來吃,說自己決定離去。聽到這個消息,鮮花轉怒為喜,席間與秀貞相談甚歡,並願姐妹互稱,說起秀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讓她留下,鮮花也頗有歉意。這樣一來,秀貞變得動搖起來,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劉某的恩義,還是咬著牙給鮮花的酒中下了迷藥,並在房間裏按照劉某的要求鋪了一張不滲水的黃油布。等鮮花進入昏迷狀態,劉某出現了……
下手之後,劉某將鮮花的麵部剁爛,屍體肢解成碎塊,用黃油布包裹裝入口袋,帶到火車站。本來他想把屍體放上火車,那樣就很難追查了。
但是,在火車站劉某如驚弓之鳥,不敢多留,最終選擇將屍袋丟在了候車室。
案子破了以後,秀貞雖然沒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經瘋了。
寫下這個案子,薩也忍不住歎口氣——這案子裏,最初都不是壞人,那麽,到底有誰是做錯了呢?
言歸正傳,這案子到底是怎麽破的呢?
原來,是有個偵探對那塊黃油布進行了詳細地檢查。他發現,在黃油布的一角,有一處用白礬所寫的模糊字跡,辨認下來,正是“鍾秀貞”這三個字。
警察馬上讓人在全市尋找名為“鍾秀貞”的妓女。
問題是,誰會用白礬在這兒寫下這個名字呢?
殺人還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爺血濺鴛鴦樓,擱誰也不會這麽幹。
後來才查明,這個名字,好像是賣黃油布的商店老板寫下的。秀貞買黃油布的時候店裏沒貨,約好了兩天以後來拿。那老板進貨以後在布上用白礬寫了主顧的名字,省得弄錯,結果卻成了破案的線索。
當時北平的戶口管理已經頗有章法,很快查出兩個叫“鍾秀貞”的妓女。
一個是獨門獨院自己做生意的,查過之後不像是作案的;另一個,就是這個剛被贖身不久的秀貞了。案子,就此破獲。
老宋對曆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過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這個案子的。不過,最讓人稱奇的倒是這兩個殺人犯的結局。秀貞也罷了,按說,劉某殺人加賣鴉片,怎麽都是個死罪,
但這個死罪就是判不下來,愣是有人一直疏通著不讓快判。
是誰呢?
就是北平各大報的記者們。當時日偽橫行,報紙的時事新聞很不好做。
吹捧日本人的,一來老百姓不愛看,二來槐樹嶺上的皇軍都到村兒裏要飯了,怎麽看怎麽要玩兒完。記者們都是腦筋好使的家夥,照嘎子的話說,別看現在蹦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可是,抗日的內容大多數記者也不敢寫。擱現在網上招惹了某些不識人間煙火的朋友,不過是上綱上線給你講課,最多是把你弄煩了不想上網,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淪陷時代要招惹了皇軍,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順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結果就是“鮮花謀殺案”一類的題材最受老記們的歡迎。這種題材又能吸引讀者又不犯忌諱。
北平的各報都把這個案子做了專題,連篇累牘地報道,其中不免誇張放大,旁征博引,隻把個老劉寫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貞仿佛紅線女,而鮮花猶如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麽能讓法官輕易就結案呢?那不是砸幾十家報館朋友的飯碗嗎?就這樣,軟硬兼施,無論如何記者朋友們也不能讓老劉就這麽給判了。
結果,這起案子從1943年一直審到1945年,不知道的還以為案情多麽複雜,卻不知老劉養活了一幫衣冠楚楚的老記跟他們後邊的老婆孩兒、保姆“二奶”,老劉也算積德行善了。
到1945年,實在沒的可拖隻好判了。最後老劉判死刑,秀貞判無期。
按說記者們撐到這會兒也夠意思了,再說,給老劉行奉安大典起碼也能報道個十天半個月吧?
不過,這迴記者們比較遺憾——老劉沒給他們這個機會,因為——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後的混亂中,劉某和大量犯人一起從監獄中脫身,曾就食於老鄉家,並說要迴本溪老家,從此不知所蹤。考慮到解放後大量有曆史問題的專業人士都被挖了出來而劉某再無消息,這個人不是已經死在此後的戰亂中,就是太聰明了,連共產黨都挖不出來他。
以此人的經曆看,後者的可能性並不低。
說了半天“鮮花案”,並不僅僅因為這個案子和陳永浩劉敬芝案一樣都破在包裝物品上無意中留下的字跡上,還因為它和龍潭湖碎屍案還有一點兒似曾相識的地方,這個我們後麵再看。
【2.這案子破得邪性】
老宋說龍潭湖這個案子,最初也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