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號的零點,雨璿準時爬上線,qq立刻響個不停。說話的全是男生,雨璿知道的,隻要她發了話,就一定會有不下二十個男生乖乖上線陪她。即使像今天,她並沒有說要來,他們也已經提前自作聰明地等在線上。

    男生通常最喜歡的兩類女生,一種是可愛的,一種是頹魅。雨璿卻將這兩樣都占了,雨璿,一個像貓一樣的女生,開心時如貓般可愛,不開心時如貓般鬼魅,叫人怎樣不被吸引。但最讓這些男生趨之若鶩的是——趨之若鶩,雨璿喜歡用貶義詞形容與自己有關的事物——他們到底能不能突破雨璿設下的不可能界限:交往不超過一個月。

    交往不超過一個月,這不是雨璿有意的自我宣傳,而是連她自己也不能解釋清楚原因的定律。她是不相信長久的感情的,但每一場戀愛她都曾親其身心地去投入過,然而投入了又怎樣,不出一月,照舊興味索然,然後連爭吵也不願意,就簡單地告訴對方:分手吧。被甩掉的已經不記得有幾個,其中有不依不饒的,有傷心欲絕的,有到現在仍愛戀著她的,也有事情過後就忘了的。堅持又怎樣,忘記又怎樣,雨璿心裏真的不在意,就好像現在在線上爭著跟她說話的,真心的有幾個,隻是想玩玩的有幾個,她也完全沒有興趣。

    現在她百般無聊,一個人暗夜裏把qq高調地掛上,同時高調地誰也不理。

    這個時候林深給雨璿發了個窗口抖動,雨璿被打擾了,她懶懶地發了一個“白眼”的表情給他,但沒有說話。

    林深是現在唯一一個雨璿願意搭理的人,因為他們的關係與其他的不同。雨璿的家在a市,高中卻是在b市念的,那時候她還是一個正常的三好學生,朋友隻限於班上幾個女同學。林深就是在b市工作的叔叔介紹她認識的,叔叔說,林深是公司同事的兒子,正好跟雨璿同校同年級,兩個人應該相互學習互相幫助。雖然後來雨璿知道了,叔叔這個所謂的同事其實是公司老總,林深是老總的兒子,自己心裏也覺得跟林深這樣的出身背景是沒有什麽共同語言的,但出於禮貌,還是在偶爾見麵的時候打過幾次招唿。

    至於林深為什麽會死乞白賴地求雨璿的叔叔介紹自己跟雨璿交朋友,是因為他喜歡上雨璿的一個朋友,也是雨璿的同桌。這個原因直到高二的時候林深才告訴雨璿,希望她能從中牽線搭橋,雨璿那時候對此毫無興趣,一直不肯搭理他,後來被林深哀求不過,終於幫他對那個女孩子說了。最後結果怎樣,雨璿也沒有心思管它,隻是一心一意讀完了高三,畢了業,後來一次同學聚會才聽林深說起,那女生對他沒有特別的感覺,他也不是個會死纏爛打的人,兩個人最終隻作了普通朋友。但有了雨璿的幫忙,林深對她感激不盡,雨璿也因此發現林深是個開朗爽快沒有隔閡的男生,他們反而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到現在,兩人碰到,雨璿還是要拿他和那個女孩子笑話一番,讓林深無可奈何。

    林深見雨璿不說話,以為她在忙著應付情人節夜晚的約會,很不滿地說:“璿子,你天天都過情人節,不差今天,搭理我一下行不行。”

    雨璿迴複說:“你呢,怎麽情人節也不聯係一下她,問問今年你有沒有機會。”

    這個“她”指的就是那個女孩子,林深有些哭笑不得地抗議:“說過很多次了,我跟她沒可能了。”

    雨璿笑了一笑,沒有再說下去,一個女人,應該是懂得玩笑的,但更應該是會開玩笑的,這種玩笑,開一句,可以愉悅氣氛,再一句,就會讓人失去興致,如果要繼續沒有覺悟地說下去,隻會討人厭煩。

    提起那個女孩,林深說:“昨天我和她還在路上碰到,我們都在說,你什麽時候會來b市玩。”

    雨璿:“上次不是已經去過。”

    林深發了個誇張地表情:“拜托,你的“上一次”可以追溯到去年暑假了。”

    去年的7月15,大一結束後的暑假,雨璿才剛從學校迴到家不到十天,就迫不得已離開a市到b市去了,當時b市的朋友們為她辦了個聚會,好好的鬧了近一個星期。大家都以為雨璿久別了高中同學,才會這麽在b市呆了這麽長時間,真正的原因,隻有雨璿自己知道。

    雨璿迴想到這些,又想起自己現在的境況,心裏有一些淒涼,迴複林深到:“那麽,我今天就去b市了。”

    林深一時沒有懂:“今天?”

    “今天早上8點的火車,十點到。”

    林深又看了看時間,現在是淩晨,昨天已經過去了。他終於明白過來:“你是說天亮就來?”

    雨璿沒有迴答他的廢話,隻是說:“你來接我。”

    林深開玩笑問:“你到時候不會又帶一個新的來吧。”

    他的話問得不是沒有道理,他們都在北京念大學,隻是不同校。因為是好朋友,他們經常相約見麵,但進入大學後的雨璿已經懂了戀愛這件事,每次見麵,總會帶著男友同來,並且每一次讓林深看到的,都是不一樣的人。林深經常問她:是不是腳踩多條船?雨璿總是丟一個大白眼給他,自我聲明到:“這是新一任。”聽林深問得多了,雨璿才發現,原來自己的感情竟然從來都不能堅持一個月以上,於是下一次林深再問相同的問題的時候,她也就自嘲地解釋說:“這是承上啟下的新一任。”

    但這一次雨璿沒有開玩笑的心情,即使現在是情人節,她也沒有開始新戀情的興致,甚至可以說,看到那些在向自己獻殷勤的男生,心裏突然覺得出奇地不耐煩和憤怒。

    第二天的十點,林深準時在火車站接到雨璿,他家的車送他到火車站就迴去了,林深知道雨璿習慣走路,不喜歡坐車,況且,雨璿已經半年沒有來b市,她一定想四處走一走轉一轉。

    雨璿對b市的有著前後矛盾的感情。

    四年前,十四歲的她孤身一人轉學到這裏,雖然叔叔家就在b市,她卻因為不想給叔叔添麻煩沒有借住在那裏,獨自一個人在學校就近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住下。她的父母都是律師,對自己的女兒有著通情達理的信任,雨璿三年來也沒有讓他們失望,一直保持著優異的成績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從來不用父母操心,每次父母來看望她,都會滿意而歸。

    雨璿有一個如此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小小年紀就不得不離開家到另一個城市求學,年幼的心靈固執地不肯去接受這個不屬於自己城市,好像在b市過得開心了,就是背叛了a市和自己的家。因此她雖然在b市呆了三年,卻從沒有把自己住過的房子稱作為“家”,沒有人知道,每次放學跟同學們告別,固執地不肯說那句“我迴家了”的時候,她是多麽落寞。

    然而高中畢業之後,雨璿順利地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學,在離開a市和b市遠赴北京就讀的那一刻,她才發現,與北京這個陌生的城市相比,b市忽然變得和a市一樣可愛和親切,畢竟,它承載了自己三年的時光和感情。因此,每到假期雨璿總是會到b市呆上一個星期左右,這這裏等著她的,有林深,和班上的那些要好的朋友,還有自己的迴憶。

    但這次來接雨璿的隻有林深一個,其他人她還沒有聯係,林深猜雨璿是要給朋友們一個驚喜,但實際上雨璿現在心情並不太好,這個時候,她寧願迎接自己的人越少越好。

    林深是非常了解雨璿的,並且也是一個夠聰明的人,當他察覺到雨璿從下火車到現在一言未發的時候,就識趣地閉上了嘴巴,雨璿也終於能夠讓自己的心靜一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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