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f....d.….......哈......淩晨六點刷新,大家最好淩晨六點再訂閱,“打開目錄”再“按住章節”最後“選擇重新加載”就可以了,實在不行的,可以刪書重加(一般重新刷新就可以了。)
無根樹上,上古異獸與修士的戰鬥完全的爆發。
勝遇噴出的一根根水柱足以貫穿金丹境修士的身體。
彘的皮毛極為結實,硬扛著數道的法術都還能堅挺在那。
也就是幸好,那一頭巴蛇並沒有任何的動作。
也不知道是因為這頭巴蛇的體形太過龐大,所以行動不便。
還是說這隻巴蛇根本就沒有把這些“入侵”的修士放在眼裏。
這隻巴蛇根本就沒有出手,隻是繼續在無根樹上盤桓著。
但是這隻巴蛇也沒有摸魚多久,很快,它睜開了蛇眸,似乎感受到了某種危機感。
而這危機感,來自於一個手持長槍的男子!
林尋手持著魔槍暗刹,在魔槍暗刹的牽引之下,直直地往著無根果的方向飛去!
因為魔槍暗刹本來就和無根樹同源。
所以林尋不需要像一隻無頭蒼蠅一般的瞎找。
否則的話,如此巨大的一棵無根樹,要找兩顆普通大小的果實,那真的是無異於大海撈針。
巴蛇長長的嘶鳴一聲。
這一條巴蛇像是在下命令一般。
瞬間,十幾隻的鵸鵌鎖定住了林尋。
鵸鵌紅色的羽毛燃燒著僅次於三足金烏的火焰,朝著林尋撲來。
頗有一種要與林尋同歸於盡的架勢。
但是對於林尋來說。
這些的鵸鵌。
想要與自己同歸於盡。
還遠遠的不夠格。
黑色的槍氣從魔槍暗刹中湧現。
槍氣化為實體,形成了黑色的火焰。
混沌之火。
魔槍暗刹出自於混沌。
自然,它擁有著混沌之火。
隻不過這件事鮮有人知。
因為,自從上古時期以來,就沒有人將魔槍暗刹中的混沌之火喚醒過。
除了林尋這個例外。
而這,也是魔槍暗刹真正認林尋為主的原因之一。
混沌之火不停地蔓延。
黑色的火焰將紅色的火焰包裹吞噬,然後化為己用,宛若黑白雙棋。
林尋一槍投擲而出,黑色的長槍穿過了一隻異獸彘的身體、蛟龍的腦袋、勝遇的腹部。
如同串燒一般,林尋這一槍暢通無阻。
緊隨著,林尋接住長槍,沾染在暗刹槍身上的鮮血,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被暗刹吸收。
許久沒有品嚐到如此高質量鮮血的暗刹,發出了興奮的槍鳴叫。
林尋橫槍於前,手掌劃破槍尖。
林尋的鮮血緩緩深入。
魔槍如同在沙漠中咳了三天的小女孩,貪婪地吸取著林尋手中的鮮血。
林尋麵無表情的看向前方,鮮血從傷口中流出,會注入暗刹槍身:“要喝多少,就喝多少,等會給我賣力幹活。”
“錚......”
暗刹發出槍鳴,表示這一次一定!
對於暗刹來說,那些異獸的血雖然不錯,但都沒有林尋的血來得好喝。
它已經是不知道多久沒有喝林尋的血了。
除了第一任的主人之外,暗刹覺得林尋的血最容易讓自己滿足。
十息之後,暗刹停止了汲取。
原本漆黑的長槍,全身一斤是變得通紅一片。
(以下為f....d......正文早上六點刷新)——————————————————
妖族天下一座部落之中,一名身穿長裙的少女漫步走入。
少女帶著麵具,而於少女的身後,也是跟著兩個頭戴麵具的女子。
在她們的身後,雪白的狐尾如同綢帶一般搖曳。
部落之中,數名身高馬大的虎首人身的男子看向三名的女子。
他們便是紋虎一族。
紋虎族的小孩則是趴在母親的懷中,伸出腦袋,小心翼翼地看著這三個大姐姐。
“公主殿下,還請隨我來。”
紋虎族中,一名侍女走出。
侍女麵容姣好,皮膚是健康的古銅色,大腿緊實有力,有著一種野性的爆發美。
身上的紋虎族特征隻有腦袋上的耳朵以及身後的那一條尾巴,宛如二次元的戰鬥獸耳娘。
沒有拒絕,少女點了點頭,部落中的那個最大木屋走去,這是紋虎一族族長所居住的地方。
與木屋中的高坐之上,一個身高三米的壯漢直視著三名女子。
野性以及危險充斥著整個木屋。
仿佛這個壯漢隨時都會撲過來,將三人給撕碎。
“九尾天狐一族,沒想到,真的還有皇室活著。”
看著楚夭夭,紋虎族族長緩緩開口,雄諢的聲音震蕩人心。
“當時,我還以為九尾天狐一族的皇室,全部都死光了。”
“確實是死的差不多了,如今隻是剩下我一人而已。”
楚夭夭揭下麵具,露出絕美的容顏,絲毫不畏懼地看向這紋虎一族族長。
古代的夜晚,由於沒有各種汙染,所以天幕之上布滿繁星,如星沙一般灑墜其上,在夜幕上點綴著清輝的色彩。
夜幕之下,在洛城之中,一盞又一盞燈火已經是點起。
明紅的燈籠,幽藍的冰燈,藍色與紅色的火光相互交雜,但是卻沒有絲毫的違和。
天空的星幕,凡塵的燈火,二者仿佛互為鏡麵,倒映著對方的身影。
同樣,象征著冬天的冰藍色綢帶,象征著喜慶的紅色綢帶,在洛城的街道之上,完美地交雜在一起。
朵朵的素冬花擺放在店鋪的兩邊,更添生氣。
街上的遊客熙熙攘攘,有一起同遊的大家小姐們,有大冬天扇著紙扇的才子們,還有著歡聲笑語的一家幾口。
也有不少大院的大小姐與窮酸的書生偷偷私會。
好像大小姐與書生私會是每個古代的特色。
林尋也挺納悶的。
那些書生也不見多帥啊,更不見多麽的有才華,怎麽就能騙到白富美呢?
歸根結底,林尋還是覺得這些大家閨秀讀書太少了,傻白甜太多,而且話本中的書生佳人的故事太具有迷惑性,再加上一直待在深院之中,自然很容易被騙。
“丫丫,一定要記得啊,以後找男朋友,要不比林哥哥我帥,要不比林哥哥我有才華,實在不行他也得打得過我,否則林哥哥我是不會認可的。”
看著一個大家閨秀被一個窮書生拉走,林尋揉了揉丫丫的小腦袋,認真道。
“夫君得了吧。”牽著丫丫另一隻小手的薑清裳彎眸一笑,“要打得過夫君,這還不簡單嗎?”
無根樹上,上古異獸與修士的戰鬥完全的爆發。
勝遇噴出的一根根水柱足以貫穿金丹境修士的身體。
彘的皮毛極為結實,硬扛著數道的法術都還能堅挺在那。
也就是幸好,那一頭巴蛇並沒有任何的動作。
也不知道是因為這頭巴蛇的體形太過龐大,所以行動不便。
還是說這隻巴蛇根本就沒有把這些“入侵”的修士放在眼裏。
這隻巴蛇根本就沒有出手,隻是繼續在無根樹上盤桓著。
但是這隻巴蛇也沒有摸魚多久,很快,它睜開了蛇眸,似乎感受到了某種危機感。
而這危機感,來自於一個手持長槍的男子!
林尋手持著魔槍暗刹,在魔槍暗刹的牽引之下,直直地往著無根果的方向飛去!
因為魔槍暗刹本來就和無根樹同源。
所以林尋不需要像一隻無頭蒼蠅一般的瞎找。
否則的話,如此巨大的一棵無根樹,要找兩顆普通大小的果實,那真的是無異於大海撈針。
巴蛇長長的嘶鳴一聲。
這一條巴蛇像是在下命令一般。
瞬間,十幾隻的鵸鵌鎖定住了林尋。
鵸鵌紅色的羽毛燃燒著僅次於三足金烏的火焰,朝著林尋撲來。
頗有一種要與林尋同歸於盡的架勢。
但是對於林尋來說。
這些的鵸鵌。
想要與自己同歸於盡。
還遠遠的不夠格。
黑色的槍氣從魔槍暗刹中湧現。
槍氣化為實體,形成了黑色的火焰。
混沌之火。
魔槍暗刹出自於混沌。
自然,它擁有著混沌之火。
隻不過這件事鮮有人知。
因為,自從上古時期以來,就沒有人將魔槍暗刹中的混沌之火喚醒過。
除了林尋這個例外。
而這,也是魔槍暗刹真正認林尋為主的原因之一。
混沌之火不停地蔓延。
黑色的火焰將紅色的火焰包裹吞噬,然後化為己用,宛若黑白雙棋。
林尋一槍投擲而出,黑色的長槍穿過了一隻異獸彘的身體、蛟龍的腦袋、勝遇的腹部。
如同串燒一般,林尋這一槍暢通無阻。
緊隨著,林尋接住長槍,沾染在暗刹槍身上的鮮血,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被暗刹吸收。
許久沒有品嚐到如此高質量鮮血的暗刹,發出了興奮的槍鳴叫。
林尋橫槍於前,手掌劃破槍尖。
林尋的鮮血緩緩深入。
魔槍如同在沙漠中咳了三天的小女孩,貪婪地吸取著林尋手中的鮮血。
林尋麵無表情的看向前方,鮮血從傷口中流出,會注入暗刹槍身:“要喝多少,就喝多少,等會給我賣力幹活。”
“錚......”
暗刹發出槍鳴,表示這一次一定!
對於暗刹來說,那些異獸的血雖然不錯,但都沒有林尋的血來得好喝。
它已經是不知道多久沒有喝林尋的血了。
除了第一任的主人之外,暗刹覺得林尋的血最容易讓自己滿足。
十息之後,暗刹停止了汲取。
原本漆黑的長槍,全身一斤是變得通紅一片。
(以下為f....d......正文早上六點刷新)——————————————————
妖族天下一座部落之中,一名身穿長裙的少女漫步走入。
少女帶著麵具,而於少女的身後,也是跟著兩個頭戴麵具的女子。
在她們的身後,雪白的狐尾如同綢帶一般搖曳。
部落之中,數名身高馬大的虎首人身的男子看向三名的女子。
他們便是紋虎一族。
紋虎族的小孩則是趴在母親的懷中,伸出腦袋,小心翼翼地看著這三個大姐姐。
“公主殿下,還請隨我來。”
紋虎族中,一名侍女走出。
侍女麵容姣好,皮膚是健康的古銅色,大腿緊實有力,有著一種野性的爆發美。
身上的紋虎族特征隻有腦袋上的耳朵以及身後的那一條尾巴,宛如二次元的戰鬥獸耳娘。
沒有拒絕,少女點了點頭,部落中的那個最大木屋走去,這是紋虎一族族長所居住的地方。
與木屋中的高坐之上,一個身高三米的壯漢直視著三名女子。
野性以及危險充斥著整個木屋。
仿佛這個壯漢隨時都會撲過來,將三人給撕碎。
“九尾天狐一族,沒想到,真的還有皇室活著。”
看著楚夭夭,紋虎族族長緩緩開口,雄諢的聲音震蕩人心。
“當時,我還以為九尾天狐一族的皇室,全部都死光了。”
“確實是死的差不多了,如今隻是剩下我一人而已。”
楚夭夭揭下麵具,露出絕美的容顏,絲毫不畏懼地看向這紋虎一族族長。
古代的夜晚,由於沒有各種汙染,所以天幕之上布滿繁星,如星沙一般灑墜其上,在夜幕上點綴著清輝的色彩。
夜幕之下,在洛城之中,一盞又一盞燈火已經是點起。
明紅的燈籠,幽藍的冰燈,藍色與紅色的火光相互交雜,但是卻沒有絲毫的違和。
天空的星幕,凡塵的燈火,二者仿佛互為鏡麵,倒映著對方的身影。
同樣,象征著冬天的冰藍色綢帶,象征著喜慶的紅色綢帶,在洛城的街道之上,完美地交雜在一起。
朵朵的素冬花擺放在店鋪的兩邊,更添生氣。
街上的遊客熙熙攘攘,有一起同遊的大家小姐們,有大冬天扇著紙扇的才子們,還有著歡聲笑語的一家幾口。
也有不少大院的大小姐與窮酸的書生偷偷私會。
好像大小姐與書生私會是每個古代的特色。
林尋也挺納悶的。
那些書生也不見多帥啊,更不見多麽的有才華,怎麽就能騙到白富美呢?
歸根結底,林尋還是覺得這些大家閨秀讀書太少了,傻白甜太多,而且話本中的書生佳人的故事太具有迷惑性,再加上一直待在深院之中,自然很容易被騙。
“丫丫,一定要記得啊,以後找男朋友,要不比林哥哥我帥,要不比林哥哥我有才華,實在不行他也得打得過我,否則林哥哥我是不會認可的。”
看著一個大家閨秀被一個窮書生拉走,林尋揉了揉丫丫的小腦袋,認真道。
“夫君得了吧。”牽著丫丫另一隻小手的薑清裳彎眸一笑,“要打得過夫君,這還不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