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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明道長摸著山羊胡,臉上誌得意滿。


    他果然沒挑錯人,這個王十八果然有兩下子。


    這座古墓好幾年他都已經發現了,並不是什麽古代大巫的墓,是漢代一個道士的墓,他查了許多資料才確定,這座墓裏藏著血鼎。


    血鼎他隻在一本古書中見到過。


    這個東西,可以借用別人的壽命。


    他本來隻以為這是個故事裏的傳說,可看到這座墳墓時,他就覺得血鼎不僅僅隻是個傳說。


    看看他的胳膊,七十多歲的人了,還能摸到鼓鼓的肌肉,感覺到澎湃的生機。


    那種蠢蠢欲動的生機,讓他感到陶醉。


    這個世界上,再沒有什麽東西,能比得上生命。


    對決明道長來說,他這一生,窮過,富過,有權過,也有勢過,到最後,也不過隻希望,能夠健康地過。


    他想長生,想得都要瘋了。


    他試過無數種方法,甚至人血都喝過幾大桶,可惜通通沒用。那些傳說中,或者是曾經有人用過的方法,都沒有阻止他漸漸消逝的生命。


    直到現在。


    隻是他的一縷魂魄寄托在王十八身上,他就能夠感到源源不斷的生命力。


    決明的眼裏都是貪婪。


    他知道,王十八已經見到了血鼎。


    若非血鼎,他就算把全部靈魂都放在王十八身上,也不可能借他一天生命。


    隻有王十八離血鼎很近,血鼎才能發揮作用。


    他恨不能也跟著下去,親手拿到血鼎。


    “可恨!”


    決明恨恨地拍拍墳墓隱藏著的那扇小門。


    這扇門,他試過無數次,也抓過許多人來試過,到最後,卻隻有王十八能夠下去。


    要不然,他絕不會冒這麽大風險,讓王十八進去。


    萬一血鼎認了王十八為主,他就是殺了王十八也拿不到血鼎。


    雖然王十八的身上他下了暗咒,能確保王十八將血鼎拿出來,並且不會認主,可事有萬一,他就怕那萬一。


    決明圍著墳墓轉了好多圈,終於暗下決心——再等兩個小時,兩個小時後,天就會亮,到那時王十八還沒有出來,他就炸掉這座墳墓。


    就算墳墓裏有再多寶藏,但血鼎拿不到手,他也沒幾年好活,再多寶藏也不是他的。


    王十八感覺很不對勁。


    那隻被他一腳踢飛的蜘蛛不過幾分鍾就又爬了迴來,並且身體大了一倍。


    並且改變了策略,一層又一層厚厚的黑色黏液網一樣,想要慢慢將他困死在網裏。


    看到這種情況他並不慌張,並不是因為有林小晚。


    再說此時林小晚也幫不他。


    他下來時,決明道長就說過,這墳墓既是大巫之墓,底下肯定有機關,送他一件寶衣,說是可以保他性命無憂,又送他幾張符紙,讓他在性命攸關時用。


    寶衣他還沒試出有沒用,但符紙,他已經用過一張。


    在沒與林小晚相遇之前,他在這墓裏已經遇到過一隻變異蜥蜴,體型比老虎還大,他憑自己的身手躲過幾次蜥蜴的攻擊,到最後,等蜥蜴跟眼前這隻蜘蛛一樣突然變大,而且那根長長的舌頭,無論他速度多麽快,都能在下一秒卷到他身體時,他扔出了一張符。


    他親眼看到,那張符扔出去後,就變成一個黑衣道士,看起來跟真人無異,黑衣道士和變異蜥蜴的交手更讓他認識到,他這一身武功在這裏,幾乎毫無用武之地。


    直到蜥蜴被打死,他用熱烈眼神追著的黑衣道士忽然又化成一張符紙,他才真正相信,那個老道士給他這些符紙真的有用,最起碼,在這一點上,並沒有騙他。


    所以,當他被蜘蛛的黑色黏液層層包圍,擠壓得他幾乎透不過氣來時,他隻是十分悠閑地扔出一張符紙。


    他等著,再有一個厲害無比的黑衣人出現,把這隻不長眼睛的蜘蛛給踩到肉沫。


    王十八駭然地看著自己的下身,從腳到腿,凡是被黑色黏液纏上的地方,就像燙紅的烙鐵一樣,皮肉翻起,流出的不是紅色的血液,反而是一股濃臭的黑水。


    怎麽會這樣?


    為什麽會沒用?


    明明跟第一張一樣,他咬了指尖,抹了鮮血,可那符為什麽沒變成人?


    是他抹上的血太少了嗎?


    王十八慌張地又咬破一個手指,擠出更多血來,直到整張符都被鮮血染紅。


    可是沒用,還是沒用!


    沒用!都沒用!


    手裏的十來張符,都變成了血符,卻被粘在蜘蛛的黑網上,一點變化也沒有。


    王十八終於慌張起來,大叫著,“林小晚!林小晚!你在哪裏?”


    林小晚覺得自己是在做夢。


    可這個夢太美,她不想醒來。


    她夢到,她在那個白色的屋子裏住了太久太久,久到她已經忘記爸爸媽媽的模樣,久到她幾乎以為自己是個孤兒,就會這麽一個人老死在那個白色的屋子裏。


    忽然有一天,那個人騎著白馬,來到她麵前,對她伸出手,把她帶出那間她早就不想住的白色屋子。


    外麵的風景真好啊。


    空氣又新鮮,花朵又漂亮,水裏的小魚也好看。


    可最好看的卻是那個人,她一直以為這就是她的白馬王子。


    對她那麽好,帶她看電影,帶她吃好吃的零食,帶她上遊樂場……


    那些她曾經以為這一輩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她的白馬王子帶著她去嚐試。


    然後,最終會像童話故事的結局。


    王子和灰姑娘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遠。


    她坐在秋千上,蕩得好高好高,高得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到藍天。


    真實地不像在夢裏。


    她長長歎口氣。


    真的不想醒來。


    自從那一年那一天,他突然消失,她就想著,哪怕這隻是個夢,她也應該滿足。


    直到這時,她才知道,她一直不滿足。


    她想找到他。


    一開始,她告訴自己,找到他才能證明那不僅僅是場夢。


    可現在,她終於知道,想要找到他,隻是因為,他還是她的白馬王子。


    林小晚睜開眼睛,聽到了王十八的叫喊。


    決明道長緊緊捂住自己的喉嚨。


    好難受!


    為什麽?


    明明剛才他才年輕了十歲,明明他馬上就能返老還童,迴到二十歲。


    怎麽突然之間,就像有人突然掐信了他的脖子,讓他喘不過氣來,像是馬上就要窒息。


    他不要!


    他還要長生!


    決明一隻手從懷裏掏出一張血符,真正的血符,用十八個童子心頭血染就的血符,用力一捏,一股甜甜的血腥味散在空中。


    然後,瞬間消失不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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