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0:易太你居然為了別的男人求你老公
盛世婚寵:易少的嬌妻 作者:冰公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夏凝笑著瞥她一眼,見易雲睿陷在孩子堆裏,忙得不可開交,眼底掠過幾分柔情,然後繼續指導麵前這個叫圓圓的女孩子畫玫瑰花。
圓圓在繪畫方麵挺有天賦,線條清晰,就是上色有些拿不定主意,拿著蠟筆卻不敢往紙上塗。
夏凝便告訴她:“你喜歡粉色,我們就先用粉色的蠟筆塗在花蕊上,邊緣留白,然後上第二層顏色,用紅色刻畫暗部,邊緣還是要留白,最後描花枝跟花葉的顏色就大功告成了。”
“好漂亮!姐姐,就像你一樣漂亮!”圓圓看著自己筆下的成品,笑得彎起了眼睛。
“謝謝,”夏凝從口袋裏拿出一顆軟糖,遞給她:“為了感謝你誇獎我,送你一顆糖。”因為今天要來孤兒院,她特意帶了好些糖果在身上。
“那,”圓圓高興地接過糖果,然後舉起自己手裏的畫,有些羞澀,卻又有些興奮地湊到她耳邊,小聲嘀咕道:“我能把這幅畫送給那邊那個叔叔嗎?”
小小的手指,指向了易雲睿。
夏凝一愣,然後樂不可支地問:“為什麽要送給他啊?”
“因為叔叔長得好看,而且很厲害,”圓圓一本正經地說著,但小臉有些紅:“院長說要把玫瑰花送給喜歡的人,我喜歡叔叔!”
“可是,叔叔也有自己喜歡的人,不一定會接受你的心意,”夏凝故作為難地樣子,倒不是她要吃一個小女孩兒的醋,而是怕易雲睿毫不留情地拒絕,傷了圓圓稚嫩懵懂的心:“如果他拒絕你,你會傷心嗎?”
“叔叔喜歡誰?”圓圓眨巴著眼睛問道。
“我。”夏凝迴道。
“唉,”圓圓小嘴一癟,看看她近乎完美的身形,又看看自己的幹瘦的身體,遺憾地放下畫紙:“我贏不了你,還是不送給他了。”
神情倒是很坦然,且眼角餘光瞥過走過身邊的一個義工,又高興起來:“小李叔叔,你有喜歡的人嗎?”
被喚做小李的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一張白淨的娃娃臉,眉清目秀,顏值不低。他看看因為圓圓的聲音而瞧過來的夏凝,臉頰微紅:“沒有。”
“那,我能把玫瑰花送給你嗎?”圓圓拿起自己的畫紙,遞到他麵前。
這孩子,年紀輕輕,就已經妥妥是個顏值黨了啊!夏凝實在忍不住,“噗嗤”笑了一聲。
小李一見,更加手足無措,滿臉歉意地連連擺手:“圓圓,很抱歉,我不能收下它。我雖然現在沒有喜歡的人,但很快就會有了。”
“啊?為什麽呢?”圓圓有些失望地嘟起嘴,神情染上了幾分難過:“你們都不喜歡我嗎?”
眼見她的情緒變得低落,夏凝急忙安慰她:“圓圓,我們都很喜歡你,隻是你看,每個人喜歡的事物都不一樣,這玫瑰花是你最喜歡的粉色,你為什麽不把它送給自己呢?我們每個人在喜歡別人之前,都得先喜歡自己,知道嗎?你喜歡自己嗎?”
圓圓垂著腦袋,半晌才低聲道:“我不喜歡自己,我想做個男孩子。”
“為什麽?”
“因為男孩子更勇敢更堅強,不會受到別人欺負,如果我能變得再厲害些,就不會被父母遺棄了!”
“圓圓,不是這樣,女孩也可以很勇敢很堅強,隻要你付出努力,你絕對不會比任何男孩差,”夏凝抓住她的手,輕輕握著:“而且,你什麽都沒做錯,錯的是你的父母,他們本該盡撫養教育的責任,卻選擇了逃避,他們不配為人父母。”
“可是……。”圓圓滿臉遲疑。
“你乖巧可愛,開朗活潑,在我看來,你比男孩子更厲害,畢竟不是誰都有像你一樣想什麽就說什麽的勇氣,”小李也蹲下身來,認真地看著圓圓的眼睛:“你比我還要堅強,我喜歡你,真的!”
“可是我不喜歡你了了,”圓圓看看夏凝,哼了一聲,翹著小鼻子道:“我要喜歡我自己,玫瑰花不給你了!”
說著,她就拿著畫紙跑開了。
小李轉眼一看,發現沒有圓圓擋在中間之後,他跟夏凝竟隻相隔不足一米的距離,他能清楚地看到她卷翹的睫毛,以及宛如凝脂般毫無瑕疵的肌膚。
他的臉“騰”地一下紅了個徹底,甚至因為驚慌而摔倒在了地上。
夏凝轉眸看他,見他動作間不小心帶倒桌上的蠟筆,且其中一隻恰好落在他的黑發間,膝蓋也撞在桌角,好像還撞得不輕,不由得笑了一聲,並友好地向他伸出手:“站得起來嗎?”
“謝謝夏小姐。”她笑起來的時候顧盼神飛,聲音也輕柔婉轉,小李瞬間心如擂鼓,隻覺全身像過了電般使不出力氣,便聲如蚊呐地道了謝,然後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比想象中更軟,指腹間似有細繭,他一時心神搖曳,沒忍住把自己的另外一隻手也覆在她的手上,誠惶誠恐地把她的小手給包裹了起來。
夏凝微微驚詫,但手上還是用了點力氣,把他拉了起來,並在他站穩身形之後,立刻抽迴了手。
小李立刻一臉失望,見夏凝禮貌地轉身離開,他就更加沮喪了。
可想起圓圓,他又生出些勇氣來,並轉身取過一張卡紙,認真地折疊起來。他還算心靈手巧,三兩下就折成一朵玫瑰花的形狀,然後滿臉害羞地將它拿在手中。
他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對,畢竟那邊那個滿臉冷酷的男人,好像是夏小姐的丈夫,但他也沒有想要得到些什麽,就是覺得夏小姐溫柔又善良,他實在是有些傾慕她,於是想告訴她自己的這份心意。
羞紅著臉,小李邁著僵硬的步伐,滿心緊張地走到正欣賞著牆上畫作的夏凝麵前,鼓足勇氣,把紙玫瑰遞過去:“夏小姐,謝謝你剛才幫助我,這個是謝禮,祝您永遠健康平安!”
夏凝驚訝地瞪大眼睛。
其實她剛才隱約有些察覺到小李的心思,畢竟眼神藏不住,故特意避開了他,但沒想到小李會以感謝為名
,特意送她紙花……這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正為難著呢,身後倏地伸過一隻長手,將紙花拿了過來。
“有心,代我老婆謝謝你。”淡淡的聲音,正是易雲睿。
他早就瞧見小李心懷不軌,但被小孩們圍著,他一下沒脫開身,立刻三下五除二地完成他們的請求,這才趕過來宣誓主權。
“祝你們幸福!”小李退後一步,然後逃也似的轉身離開。
易雲睿把手裏的紙花一攥,直將它捏成一個紙團,然後才扔到垃圾桶裏。
夏凝一見這模樣,就知道他吃醋了,立刻解釋道:“他就是想謝謝我,沒別的意思。”
“哼!他若敢有其他心思,我打斷他腿!”易雲睿垂眸,瞥向夏凝的右手,然後猛地捉住她的手腕,大步往外走。
“你做什麽,”怕引起孩子們注意,夏凝也不敢大聲說話,於是隻能暗暗瞪他:“外麵在下雨呢?”
易雲睿一聲不吭,直把她拉到洗手間,打開水龍頭,拉著她的手就往水下麵衝……見旁邊還有一塊嶄新的香皂,又將它拆開,再細細地抹了點在她的手背,沒有一點遺漏地搓洗著她的手指。
想起自己這隻手剛剛被小李握過,夏凝真是哭笑不得,左手輕輕在他寬厚的背上捶了一下:“你夠了啊!”
“不許再跟其他男人握手,這隻手,是我的專屬!”將她的手洗淨擦幹,易雲睿霸道地宣誓道。
“好好好,知道了。”夏凝無奈搖頭,又溫柔地慣著他的小脾氣:“小男孩兒不算在內吧?我還想教他們寫作業呢!”
易雲睿想了想,勉強答應:“行吧,他們不算!”
達成一致,兩人重新迴到遊戲室,再次跟小孩們玩耍起來,於是眨眼間,一天就過去了。
孤兒院之行順利結束,在孩子們跟院長的依依不舍的注視下,夏凝坐進了車裏,易雲睿也緊跟著上了車,卡羅琳坐在前麵的副駕駛。
車子剛啟動,易雲睿便讓司機將車內的前後隔板升了起來。
夏凝看到易雲睿冷冰冰的臉,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這人怎麽說變臉就變臉?難道是之前的事情還沒過去?
安全起見,她主動湊過去示好。
“老公,還在生氣啊?別跟年輕人生氣了,我看他真的沒有惡意,再說我們隻是來這裏一趟,以後都不一定有機會親自前來,也就不會見麵。求你,別生氣了好不好?”
雖然小李的行為是唐突了一點兒,可人家真沒什麽惡意,若是因為這件事情被易雲睿收拾了,她心裏會不安。
易雲睿看著懷中的小女人,真是拿她一點兒辦法都沒有,抬手捏起她的下巴,在她唇上輕輕咬了一口,“你居然為了別的男人求我?”
“啊?”夏凝愣了一下,主動湊上去親了他一下,臉頰紅的快滴出血來,“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哪有那些年輕小姑娘有吸引力?你別總是大驚小怪的。”
圓圓在繪畫方麵挺有天賦,線條清晰,就是上色有些拿不定主意,拿著蠟筆卻不敢往紙上塗。
夏凝便告訴她:“你喜歡粉色,我們就先用粉色的蠟筆塗在花蕊上,邊緣留白,然後上第二層顏色,用紅色刻畫暗部,邊緣還是要留白,最後描花枝跟花葉的顏色就大功告成了。”
“好漂亮!姐姐,就像你一樣漂亮!”圓圓看著自己筆下的成品,笑得彎起了眼睛。
“謝謝,”夏凝從口袋裏拿出一顆軟糖,遞給她:“為了感謝你誇獎我,送你一顆糖。”因為今天要來孤兒院,她特意帶了好些糖果在身上。
“那,”圓圓高興地接過糖果,然後舉起自己手裏的畫,有些羞澀,卻又有些興奮地湊到她耳邊,小聲嘀咕道:“我能把這幅畫送給那邊那個叔叔嗎?”
小小的手指,指向了易雲睿。
夏凝一愣,然後樂不可支地問:“為什麽要送給他啊?”
“因為叔叔長得好看,而且很厲害,”圓圓一本正經地說著,但小臉有些紅:“院長說要把玫瑰花送給喜歡的人,我喜歡叔叔!”
“可是,叔叔也有自己喜歡的人,不一定會接受你的心意,”夏凝故作為難地樣子,倒不是她要吃一個小女孩兒的醋,而是怕易雲睿毫不留情地拒絕,傷了圓圓稚嫩懵懂的心:“如果他拒絕你,你會傷心嗎?”
“叔叔喜歡誰?”圓圓眨巴著眼睛問道。
“我。”夏凝迴道。
“唉,”圓圓小嘴一癟,看看她近乎完美的身形,又看看自己的幹瘦的身體,遺憾地放下畫紙:“我贏不了你,還是不送給他了。”
神情倒是很坦然,且眼角餘光瞥過走過身邊的一個義工,又高興起來:“小李叔叔,你有喜歡的人嗎?”
被喚做小李的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一張白淨的娃娃臉,眉清目秀,顏值不低。他看看因為圓圓的聲音而瞧過來的夏凝,臉頰微紅:“沒有。”
“那,我能把玫瑰花送給你嗎?”圓圓拿起自己的畫紙,遞到他麵前。
這孩子,年紀輕輕,就已經妥妥是個顏值黨了啊!夏凝實在忍不住,“噗嗤”笑了一聲。
小李一見,更加手足無措,滿臉歉意地連連擺手:“圓圓,很抱歉,我不能收下它。我雖然現在沒有喜歡的人,但很快就會有了。”
“啊?為什麽呢?”圓圓有些失望地嘟起嘴,神情染上了幾分難過:“你們都不喜歡我嗎?”
眼見她的情緒變得低落,夏凝急忙安慰她:“圓圓,我們都很喜歡你,隻是你看,每個人喜歡的事物都不一樣,這玫瑰花是你最喜歡的粉色,你為什麽不把它送給自己呢?我們每個人在喜歡別人之前,都得先喜歡自己,知道嗎?你喜歡自己嗎?”
圓圓垂著腦袋,半晌才低聲道:“我不喜歡自己,我想做個男孩子。”
“為什麽?”
“因為男孩子更勇敢更堅強,不會受到別人欺負,如果我能變得再厲害些,就不會被父母遺棄了!”
“圓圓,不是這樣,女孩也可以很勇敢很堅強,隻要你付出努力,你絕對不會比任何男孩差,”夏凝抓住她的手,輕輕握著:“而且,你什麽都沒做錯,錯的是你的父母,他們本該盡撫養教育的責任,卻選擇了逃避,他們不配為人父母。”
“可是……。”圓圓滿臉遲疑。
“你乖巧可愛,開朗活潑,在我看來,你比男孩子更厲害,畢竟不是誰都有像你一樣想什麽就說什麽的勇氣,”小李也蹲下身來,認真地看著圓圓的眼睛:“你比我還要堅強,我喜歡你,真的!”
“可是我不喜歡你了了,”圓圓看看夏凝,哼了一聲,翹著小鼻子道:“我要喜歡我自己,玫瑰花不給你了!”
說著,她就拿著畫紙跑開了。
小李轉眼一看,發現沒有圓圓擋在中間之後,他跟夏凝竟隻相隔不足一米的距離,他能清楚地看到她卷翹的睫毛,以及宛如凝脂般毫無瑕疵的肌膚。
他的臉“騰”地一下紅了個徹底,甚至因為驚慌而摔倒在了地上。
夏凝轉眸看他,見他動作間不小心帶倒桌上的蠟筆,且其中一隻恰好落在他的黑發間,膝蓋也撞在桌角,好像還撞得不輕,不由得笑了一聲,並友好地向他伸出手:“站得起來嗎?”
“謝謝夏小姐。”她笑起來的時候顧盼神飛,聲音也輕柔婉轉,小李瞬間心如擂鼓,隻覺全身像過了電般使不出力氣,便聲如蚊呐地道了謝,然後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比想象中更軟,指腹間似有細繭,他一時心神搖曳,沒忍住把自己的另外一隻手也覆在她的手上,誠惶誠恐地把她的小手給包裹了起來。
夏凝微微驚詫,但手上還是用了點力氣,把他拉了起來,並在他站穩身形之後,立刻抽迴了手。
小李立刻一臉失望,見夏凝禮貌地轉身離開,他就更加沮喪了。
可想起圓圓,他又生出些勇氣來,並轉身取過一張卡紙,認真地折疊起來。他還算心靈手巧,三兩下就折成一朵玫瑰花的形狀,然後滿臉害羞地將它拿在手中。
他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對,畢竟那邊那個滿臉冷酷的男人,好像是夏小姐的丈夫,但他也沒有想要得到些什麽,就是覺得夏小姐溫柔又善良,他實在是有些傾慕她,於是想告訴她自己的這份心意。
羞紅著臉,小李邁著僵硬的步伐,滿心緊張地走到正欣賞著牆上畫作的夏凝麵前,鼓足勇氣,把紙玫瑰遞過去:“夏小姐,謝謝你剛才幫助我,這個是謝禮,祝您永遠健康平安!”
夏凝驚訝地瞪大眼睛。
其實她剛才隱約有些察覺到小李的心思,畢竟眼神藏不住,故特意避開了他,但沒想到小李會以感謝為名
,特意送她紙花……這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正為難著呢,身後倏地伸過一隻長手,將紙花拿了過來。
“有心,代我老婆謝謝你。”淡淡的聲音,正是易雲睿。
他早就瞧見小李心懷不軌,但被小孩們圍著,他一下沒脫開身,立刻三下五除二地完成他們的請求,這才趕過來宣誓主權。
“祝你們幸福!”小李退後一步,然後逃也似的轉身離開。
易雲睿把手裏的紙花一攥,直將它捏成一個紙團,然後才扔到垃圾桶裏。
夏凝一見這模樣,就知道他吃醋了,立刻解釋道:“他就是想謝謝我,沒別的意思。”
“哼!他若敢有其他心思,我打斷他腿!”易雲睿垂眸,瞥向夏凝的右手,然後猛地捉住她的手腕,大步往外走。
“你做什麽,”怕引起孩子們注意,夏凝也不敢大聲說話,於是隻能暗暗瞪他:“外麵在下雨呢?”
易雲睿一聲不吭,直把她拉到洗手間,打開水龍頭,拉著她的手就往水下麵衝……見旁邊還有一塊嶄新的香皂,又將它拆開,再細細地抹了點在她的手背,沒有一點遺漏地搓洗著她的手指。
想起自己這隻手剛剛被小李握過,夏凝真是哭笑不得,左手輕輕在他寬厚的背上捶了一下:“你夠了啊!”
“不許再跟其他男人握手,這隻手,是我的專屬!”將她的手洗淨擦幹,易雲睿霸道地宣誓道。
“好好好,知道了。”夏凝無奈搖頭,又溫柔地慣著他的小脾氣:“小男孩兒不算在內吧?我還想教他們寫作業呢!”
易雲睿想了想,勉強答應:“行吧,他們不算!”
達成一致,兩人重新迴到遊戲室,再次跟小孩們玩耍起來,於是眨眼間,一天就過去了。
孤兒院之行順利結束,在孩子們跟院長的依依不舍的注視下,夏凝坐進了車裏,易雲睿也緊跟著上了車,卡羅琳坐在前麵的副駕駛。
車子剛啟動,易雲睿便讓司機將車內的前後隔板升了起來。
夏凝看到易雲睿冷冰冰的臉,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這人怎麽說變臉就變臉?難道是之前的事情還沒過去?
安全起見,她主動湊過去示好。
“老公,還在生氣啊?別跟年輕人生氣了,我看他真的沒有惡意,再說我們隻是來這裏一趟,以後都不一定有機會親自前來,也就不會見麵。求你,別生氣了好不好?”
雖然小李的行為是唐突了一點兒,可人家真沒什麽惡意,若是因為這件事情被易雲睿收拾了,她心裏會不安。
易雲睿看著懷中的小女人,真是拿她一點兒辦法都沒有,抬手捏起她的下巴,在她唇上輕輕咬了一口,“你居然為了別的男人求我?”
“啊?”夏凝愣了一下,主動湊上去親了他一下,臉頰紅的快滴出血來,“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哪有那些年輕小姑娘有吸引力?你別總是大驚小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