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卻是個雞肋的神器。


    它非常的高階,且據說有著言靈咒一般的作用。隻要是用太玄筆記錄的事情,一定能夠成為真實。


    當然,這隻是據說而已。沒有人知道這個據說是真是假,因為沒有人能夠使用它。


    神器擇主啊!


    能夠挑主人,證明了它的高級。但是太高級了一直挑不到主人無法被使用,那麽太高級的神器,也就是個廢物。充其量看上去比一般的筆好看高大上一點罷了,實在是沒什麽別的作用。


    這麽個東西,一直都算是晚菁小時候的玩具。


    小姑娘家嘛,彼時還天真。瞧見了漂亮精致的東西,總是喜歡的。又因為實在是沒人能用的了這個神器,給小殿下當當玩具,其實也是可以理解……


    壞就壞在當初晚菁偷跑出去,到人間玩的時候,順便就把那太玄筆給揣上了。更要命的是,那個時候的晚菁膽子特別大,初生牛犢不怕虎,直接就跑去昆侖參加招生了。


    結果可想而知,在魔族這個全員都算高天賦的地方還能算得上天才的晚菁,到了昆侖,碾壓別人絕對是妥妥的。


    不一定是她自己多想當出頭鳥——她也從來就沒有這個想法。晚菁小時候還是很貪玩的,從來隻求過得去,不求能有多麽好,總之看得過眼就成。而是差距實在太大,她想要讓別人都不行。


    不怕神一樣隊友,就怕豬一樣的對手。


    晚菁隻是單純的好奇,想要去昆侖玩一玩,卻沒想到玩大發了,玩進了內門,就憑她那時半吊子的修為,實在是想跑都跑不掉。


    沒辦法,自己當初的好奇心,跪著也得好奇完。


    萬幸,隻要有心隱藏,並且努力使自己不是很惹眼,魔族的身份也不是很容易暴露。晚菁打算的很好,等到過個幾年,自己隨便找個理由出去做任務,然後就此一去不返不成。


    至於這個一去不返,是索性做的幹淨說自己死了呢,還是直接逃了,還可兩說,要依照屆時的情況來定,她目前並不著急。


    於是,她就這樣優哉遊哉的在昆侖過了一段很是舒心的生活。當然,一開始或許還是提心吊膽的,但是提心吊膽收斂鋒芒一段時間之後,她發現完全是她神經敏感過頭了,於是也就放鬆了許多。


    文課該睡就睡,打坐該坐就坐,切磋功法大多在分寸之內,隻要注意不讓自己受什麽傷,也就好了。


    可以說,這幾年的生活,即使晚菁後麵提及大多是將自己少不經事,年少輕狂,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是她一生中少有的輕鬆愜意了。


    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想學什麽就學什麽。不需要顧及身份,也沒有所謂的大局。每天就做每天的事情,不需要深思熟慮走一步看十步,幾十步。別人有什麽事,她想幫就可以幫,不想幫就和其他人一道看熱鬧,然後再時候高談闊論幾句,完全不必擔心之後是否有什麽利益糾紛,以及會帶來什麽後果——幾乎之後所有的煩惱,在那個時候,都不存在。


    可惜啊,這樣的日子,終究不過幾年而已。


    之後送女兒去昆侖,說沒有私心,那是不可能的。


    父母總是會把自己沒有完成的心願寄托在孩子的身上,晚菁也是一樣。她一輩子幾乎沒有過過那樣的生活,所以她就希望自己的女兒可以有一個無所顧忌的童年。


    這並非是溺愛,應該教給孩子的道理,她什麽也沒有拉下。她隻是希望女兒能夠過得開心。


    生死有命,不論說多少遍我沒有我不由天,有時候天命到了,卻是半點反抗的資格也沒有。晚菁不知道自己會不會遇見什麽意外,也不知道自己能夠稱多久。如果魔族真的遇見了存亡之危,誰都可以逃,唯獨她不可以……自己如果有個什麽好歹,等到了必須要蕤兒擔起擔子的時候,她希望她至少可以比自己來的輕鬆一些。


    又或者,在迴憶往昔時,能夠記起的,都是美好的東西。


    論盡心二字,晚菁這個母親,也著實是盡足了心意。也許她沒有很明顯的表現出來,但是愛本身就是無形的,沒有表現的必要,隻要當事人知道就好,其餘的人,既然是無關緊要的,那麽自然也不值得費心。


    況且,到了晚菁那種位置的人,本身也就不會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了。


    這就是上位者所能夠擁有的隨心所欲的權利。


    例如雍正寫的“俯仰無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這句對聯的確大氣磅礴,但是如果他不是皇帝,如果他並沒有萬人之上到無需顧及旁人眼光,如果他還隻是雍親王,那麽他絕對不敢明晃晃的將這句話寫下來。


    萬人之上自然孤高,孤高之人卻不都是萬人之上。


    所以那些沒有萬人之上卻孤高的人,以史為鑒,大多沒有什麽好結果。


    譬如昆侖那個被掩蓋的血淋淋的例子——程染。


    作者有話要說:  之前買的藍牙小鍵盤到啦!


    就是一開始有點不會用然後現在還不怎麽順手(流淚……)


    不過這就是帶到學校去用用噠!


    畢竟我感覺,不對著晉江綠方框我就寫不出字來,不對著鍵盤,我也寫不出來……


    真是造孽!


    昨天去看的 看不見的客人 ,很好看呢!


    推薦~


    友情提醒,都是套路~


    ☆、第174章 一百七十四章


    若論相貌,程染相貌是極俊的。


    若論人品, 程染人品是極好的。


    若論天賦, 程染天賦是極高的。


    若論性情……這就需要兩說了。


    同他好的人看他,自然是越看越好;同他不好的人看他, 自然是越看越恨。


    雨如晦固然是表情匱乏,但他人情世故還是有的, 並且能夠處理的非常好。程染則不同, 他的麵部表情雖然也不多,但怎麽說總比雨如晦要豐富許多, 可是他卻是一個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這就很尷尬了。


    程染不會無端看不起人, 但隻要被他看不起,那麽這一輩子都別想要再翻身讓他改變觀念了。而那些沒有被他看不起又沒有被他記住的人, 也就是路人, 他基本上是忽略的。


    比如說,他有時候說一句話,做一件事, 隻是想說就說, 想做就做了, 完全不會去思考說了之後是否會得罪某人,做了之後是否會使誰誰誰感到不悅……這一切, 在他看來,都完全不需要在意。


    程染有著極高的修煉天賦,從小到大近百年過的也十分順遂。在修真界, 除了不能招惹地位高貴的人以外,修為高的人也是不能找人的,而程染很尷尬,他處於兩者中間。


    他是昆侖未來的內定掌門繼承人,但是這時候他還不是掌門,他隻是一個天賦修為都頗高的大弟子而已。他的天賦的確很好,在同齡人裏麵修為也是拔尖,來日自然能夠成長為修真界參天大樹,但是,那是來日,現在,他隻是一顆比較茁壯的小樹苗而已,僅此而已。


    若是他一直於己滴水不漏,那麽那些與他有怨——單方麵有怨的人,自然找不到他的錯處。畢竟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若是他稍有不慎,自然有的是人想要在他這棵小樹苗成長起來之前,將他斬斷。


    時也,命也。


    有些事情,有些人,遇上了就是遇上了,後悔不得,也沒有後悔的權利。


    隻能算是命中由此一劫,非要經曆過了,才算是完,才算是好。


    而過去了之後,便是過去了。往事難追,逝者如斯。時間過去,再驚心動魄的事情,久了,也就是那樣了。甚至,還想再憶時,卻已然模糊了細節,再也記不清晰。


    晚菁素來認為,自己是個記仇的人。


    不是說她不能當場報仇,而是當場報仇這種事情幹起來有點蠢,圖一時痛快,卻壞了自己的名聲,以及亂了全局,這種事情太過於得不償失。


    幸而她的記性實在是很好,能把每一件仇每一件怨都記得非常條理清晰。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她並不著急。


    有時候拖得時間久了,也不是說她忘了或者沒有這個實力,她隻是在很心平氣和的等待機會而已。畢竟要以最小的力量幹出最大的成果來,沒有耐心可不行。


    欽君元魂到手,晚菁其實也沒多大興趣親自折騰他。


    仇人都落魄成那樣了,她再急不可耐的折磨對方,未免有些掉價。


    說到底,趕緊驅使了去做誘餌尋找太玄筆是真。


    “如果前輩放心,此事不如交給在下來辦?”


    “你既有心,該是本座謝你,談何放不放心?”


    既然現在是同盟,要尋的又不是什麽太了不得的東西,尋起來還要費些力氣,這樣吃力費神的活兒,有人搶著幹還不好?這樣的氣量,晚菁自然是有的很。


    孟寒淩已然昏迷在地,斷臂之處血流不止。斐鑒不禁有些感慨:“這小混賬,還是牢牢攥在手裏的好。少了個欽君在他身體裏供給力量,安分多了。”


    畢竟孟寒淩現在隻有金丹初期而已,有時他發揮出來的跨級實力,都是欽君給他的。


    “前輩,在下這就先帶著他迴去了。來日昆侖大會之上,在與前輩相見吧。”斐鑒從懷中取出一張玉帖,遞給晚菁,道:“阿瑰親手做的。”


    晚菁打開來看了,微微笑了笑,道:“字寫得倒是不差。”


    斐鑒道:“她生怕自己的字獻醜,還特意練了些許時候。”


    晚菁道:“這孩子,多累你們照顧了。”


    斐鑒擺手笑道:“阿瑰很好,原也稱不上什麽照顧。她自己就能將自己照顧的很好。”


    晚菁微笑:“是麽……一眨眼十幾年過去,她都長大了。”


    斐鑒道:“不消多久,前輩便可與她相見了。”


    “怕隻怕近鄉情怯。”晚菁神色微有落寞遺憾,雖然女兒在昆侖的童年一定要比在魔界來的自有,但是她卻終究還是錯過了孩子一生一次的成長過程。當真是世間難得兩全法麽……


    晚菁歎了歎,道:“罷了,我也該迴去了,你我暫且就此別過吧。”


    斐鑒彎腰朝她一揖。


    一如來時一般,晚菁撕裂空間而去,空氣中殘留著絲絲縷縷清冷的梅香。斐鑒站直身體,伸手在身前一勾一攬,就仿佛抓了什麽東西引到自己的麵前來了一般。


    他沉默片刻,揮手拂袖,這原本潮濕空曠的山洞之中,瞬間便煥發了生機。


    “果然,”垂眸,喃喃:“母親的身邊最叫人覺得安心呢。”


    拖著兩個昏迷的家夥迴去,斐鑒覺得自己真是任勞任怨。


    “要怎麽處理他們兩個?”


    我蹲在地上,戳了戳孟寒淩斷臂的地方,戳了一手指的血。


    抬頭看向林賢,我忍不住道:“你這……也太狠了吧!”


    “毒是我下的沒錯。”林賢淡然道:“但若是他當機立斷,也不至於失去整條手臂。”


    我忍不住嘴角微抽……一般人就算知道有毒,手背中毒第一個想到的也是解毒啊,誰會想到砍手啊……那也太偏激了。


    嗯……我忽然想起來,貌似林賢本人,就是一個有些偏激的人啊……


    “不過……”我看著斐鑒,勉強自我安慰道,“就這切麵來看,切得不錯。成功的截肢。”


    斐鑒在一邊涼涼的道:“不是我切得,是你娘切得。一刀下去,幹淨利落。”


    我:“……”這就很尷尬了。


    我默了默鼻子道:“想不到啊,我娘還有這一手。”


    “夏其音,還是殺了的好。”林賢攏著袖子道:“這樣最放心。至於孟寒淩,帶迴昆侖,我要親自看著他。”


    我道:“你看著?他萬一醒過來了攻擊性太強,你……”


    林賢冷冷的掃了一眼孟寒淩的方向,道:“不會有事。”


    我這才想起來,貌似導致孟寒淩失去手臂的罪魁禍首,就是林賢來著……


    我心裏歎氣,想道,也不知道,等孟寒淩醒過來,看見身邊第一個人是林賢,會是個什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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