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煮酒論俠(10)

    田仲笑著接過,擦了額頭汗水,這才續道:“古俠風範,至今頗有流傳呀!老朽年輕時,遊曆過許多地方,聽到過不少遊俠的傳聞。依老朽揣度,遊俠之所以為俠,不外就是‘義、氣、名’。”

    不等周庸再問,他一氣說下去:“俠者行事,必以‘義’為準繩。就是古人所說‘義非俠不立,俠非義不成’。義者,宜也;就是不計功利,隻要理之當然,就一無反顧,去做應該做的事情。”

    “那‘氣’呢?”周庸從未聽過這般高論,連忙問道。季心、朱遠雖然多次與田仲論俠,也沒有如許深談過,遂也往前湊一湊,留意傾聽。

    “俠者重氣輕死,不愛其軀。這個‘氣’,不是尋常閑氣,乃是亮直無偽,不與世俗俯仰的伉直之氣!平日裏,與人相交,意氣相投,則喜形於色,雖傾其所有,也無足惜;乃至片言可以托生死,所謂‘握君手,執杯酒,意氣相傾死何有’!若不當意,則終日默默,不與接言,視之為庸流。對那些當麵阿諛、背後詆毀,衷貌不一,虛偽矯飾之人,則幹脆不能相容,‘眼裏擱不下一粒沙子’!”

    周庸邊聽邊想:田老前輩的話確是犀利,活畫出俠者的坦蕩胸襟與小人的卑鄙嘴臉。世上芸芸眾生,本如林子大了甚麽鳥都有!

    “我敬佩袁絲之為人,也就在這裏。”季心擦了擦胡須上的酒瀝,“人們都說,他與當朝禦史晁錯不和,凡有晁錯在的地方,袁絲就離去;凡有袁盎的地方,晁錯也離去。我看,晁錯乃刻薄小人耳。文帝時,他不過是太子舍人,如今受皇上寵信,便誰也看不上。哼,居然也有這種狗屁不通的皇上寵他。袁絲看不慣這副小人嘴臉,才不尿他!”

    至此,周庸才知曉袁、晁之間為甚不和。不禁又問:“田老前輩,何為‘名’呢?”

    “這‘名’,就是俠者修行砥名,自立於人世。所渭‘貪夫徇財,烈士循名,不患年壽之不永,患名之不立’。常言道:‘人的名,樹的影’。俠的名譽最為重要。這‘名’,不是徒有虛名,更不是沽名釣譽,而是如珍禽異獸那般愛惜自己的毛羽,說白了,就是保持名節操守。”

    “前輩數語,當真鞭辟入裏!”周庸聽得神情搖搖,隻覺半日交談,勝讀十年書簡。至此,方信“沐古人俠風,可涵養正氣”的道理。不禁又問:“既然遊俠如此高潔,又為甚不見容於朝廷?”

    這是周庸出道以來,十分苦惱的事情。他不斷聽說,朝廷屠戳遊俠,且愈演愈烈,遂如骨骾在喉,不得不吐出來。田仲、朱遠和季心聽了,頓時麵現沉重,一時沒有搭話。因為,他們也深慮此事。良久,田仲才道:

    “少俠說得不錯,朝廷不喜遊俠,甚至恨之入骨。前不久,江湖上流傳說,當今皇上劉啟有話:‘不為我所用者,殺!’他所以如此,也不足怪,就是為了保住他的皇位。如果要細分說,有十六個字也夠了!”

    “哦?”周庸甚覺驚奇,忙問道:“哪十六個字?”

    “世道不公,民不聊生,以武犯禁,德高於上。”田仲斬釘截鐵,一字—頓地說了出來。周庸從未聽過這番道理,忙又問:“前輩,請道其詳。”

    田仲想一想,十分沉重地說下去:“這些年少俠行走江湖,看得不會少,總會覺出世道不公罷!這不公又在哪裏呢?首在律法苛嚴,人們常說秦朝是暴秦,其實,漢律的嚴苛與秦律不相上下。有再加上酷吏橫行,百姓當真沒法活了。少俠,不知你注意了沒有?朝廷把地方官的職責叫做‘牧民’,‘牧民’是甚麽意思?說白了,就是把百姓當成牛羊那樣看管!其結果,便是牢獄人滿為患。無論在城在鄉,見常會見到臉上被刺過字的人;缺手少足、被笞刑打殘廢沿街乞討的人,也不在少數。另外,光為皇上修陵墓的囚徒就多達幾萬人,連累帶病、折磨致死的已不計其數,有的病殘了,沒有死就帶著刑具被掩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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