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柯南·道爾曾說過,不論多麽天衣無縫的犯罪,隻要是人做的,就沒有解不開的道理。蔣涵哲很喜歡這句話,也同樣堅信這句話。隻是麵對不見的張經理,他想改動一下:不論你藏到天涯海角,隻要你在,就有線索,哪怕你去月球,隻要我想,我一定千方百計找到你。


    蔣涵哲覺得視頻就是整個事情的突破點,隻要深究未錄製的視頻,並把矛盾的地方解開,所有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未錄製的視頻是因為員工工作失誤造成,而發生的時段正好又是張經理再次進入寶麗晶的時候,這期間長達兩個小時,而且特別巧合,這不禁讓人猜想,這是真的碰巧,還是精心而為。


    換個更大膽的假設,如果張經理就是在這個時間段被人殺害,不管行兇人是蓄謀已久還是臨時起心,結束一個人生命的時長足矣,犯罪人利用這段時間殺人,並運屍,可謂神不知鬼不覺。


    大家為此事忙了一天,簡夢瑤讓同事都先迴家。而自己像蔣涵哲一樣,對此案仍放心不下。他倆都有股子軸勁,做不到讓自己滿意,做不出一些成果,就絕不收手。兩人最終決定,把現有的資料再捋一邊,看能否發現其它端倪,並交換意見,看能否衝撞出其它新的突破點。


    關於張經理的失蹤,在兩人看來,最壞的與最接近實際情況的就是他已經遇害,而且可以判定為他殺。如果是自殺,他沒有必要在寶麗晶潛伏這麽長時間,而且他已經掌握了獵狗一定的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結果的情況下,他為什麽要選擇自殺,他應該比一般人有更強的求生欲望,生還有轉機,還有為妹妹親手報仇的可能,死等的也許隻剩下運氣,能被發現可能還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如果不被發現,即便死人在能說話,又有何用,你身上所托付的別人的恩怨早晚還是會帶進土裏,自殺與他來說,該是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如果他隻是想躲起來,錢從哪來,銀行卡沒有任何交易記錄,這麽長時間,他如何吃、如何住,更何況城市的交通係統又不是擺設,寶麗晶沒有他的走出記錄,難道其他地方就拍不到了嗎?一個人怎麽能這麽熟悉這座城市的全部攝像頭,做到全部躲開,這不可能。


    而偵查學中,對殺人案的偵破,在確定死亡性質後,可依據案情繼而分析殺人時間、地點、手段、過程、關係及動機,並分析犯罪行為人的個性特征與行兇人數。麵對眼下的情況,一無具體的行兇現場,二無被害人的屍體,一切全憑推測,麵臨這種窘境,模擬案發現場有時也能成為破案的重要方法與手段。


    蔣涵哲雖然不是犯罪心理學方麵的專家,不能用這方麵的專業知識對罪犯進行心理畫像,但有一條是行的通的,那就是把自己當成罪犯,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我是他,要殺人我會有怎樣的動機,我要怎麽計劃,選擇什麽樣的作案工具,殺完人後又怎麽拋屍......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也許想法各有不同,但總有相似,就像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但相似的未必在少數。蔣涵哲想聽聽簡夢瑤的:“如果你是兇手,你會怎麽做?”


    簡夢瑤想了良久:“如果我是一名罪犯,一名女罪犯,我要殺張經理,應該是為情,而且要早做預謀。地方的選擇我會更注重隱蔽性,而不是寶麗晶這樣的公眾場所。如果非在寶麗晶動手,那說明我有必殺他的絕對條件,首先,我會控製被害人一段時間,去破壞視頻係統,以便給自己創造不在場的證明,然後返迴再去行兇。最後處理現場,將屍體運出。從自身條件來講,就我一個人進行運屍,這是一個極度耗體力的活兒,我根本完成不了。寶麗晶有兩部電梯,兩部電梯都直接通往一樓大廳,在一層,更有前台服務人員,我這麽明目張膽的下去,等同於自投羅網。別看還有兩個樓梯,可張經理的辦公室在六層,我選擇從樓梯下來,不是我傻,就是我殺人時沒帶腦子。除非我有同夥,我們能一起運屍,並且有車輛就停放在寶麗晶附近,而且沒有攝像監控的地方。最後我不會那麽快離開寶麗晶,淩晨以後,道路上車輛本來就少,那時拋屍,警察隨後就會根據時間,及時間範圍內可疑車輛進行排查,很快就會暴露。我會選車輛多的時候出發,最合適的時間就是寶麗晶前麵的停車場開始有往來車輛時,這樣更易於隱藏,可風險也隨之加大;還有拋屍即便選擇了隱蔽性很好的地方,但白天去拋屍,這種心理素質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聽你的意思,似乎心裏已經有些結論了。”


    “我認為寶麗晶絕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此話怎講?”


    “剛才的假設是基於張經理是在寶麗晶被害而假想的,但過程之中並不明智,反而讓我覺得更易暴露。假設將屍體放在後備箱中,一直等到幾個小時候,這樣做,換做是我做不到,讓我白天去拋屍,我更做不到。”


    “你做不到,也許罪犯能做到,人都殺了,後麵又有什麽好怕的。”


    “你覺得第一案發現場就是寶麗晶?”


    “沒錯,而且第一案發現場很可能就是張經理的辦公室。”


    “你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


    “我覺得這次殺人,根本沒有預謀,就是臨時為之,而殺人動機就是張經理手上的證據。這個人對寶麗晶非常熟悉,這裏哪有攝像頭,沒有攝像頭全都了如指掌。他是一名男性,把被害人背下樓完全可行,然後將屍體放進後備箱,等到合適的時機開車離開,然後拋屍,選擇白天,更說明此人的心理素質高,反偵察能力也很強,他做的方向,正好是警察所通常去想的,如果避開,危險中求安全,反而更容易達成最終的目的。”


    “如果這樣,我們要分析一個時段那附近車輛的所有行車記錄,才能有所收貨,可這樣的工作量具大,而且還沒有真正殺人立案,讓組員去一一排查,沒有可能,隻能我們自己。”


    “這項工作我來做吧。”蔣涵哲讓簡夢瑤先迴家,簡夢瑤並沒同意,決定和他一同奮戰,他倆一同盯著視頻,一一遍遍的看,從事發當天一直到現在。但怎麽看,都沒有任何發現,他倆不知不覺在辦公室睡著了,直到第二天早上。


    當輪班人員走進辦公室,兩人才從睡夢中醒來。正在同事調侃的時候,辦公室裏走進一名女子,這名女子蔣涵哲認識,她就是醉海棠。


    蔣涵哲醒了大半,跑過去:“你為什麽會來這裏,你是要告訴夜來香在哪。”


    醉海棠兩眼無神,根本沒有理蔣涵哲的心思,她走到簡夢瑤的身邊,說:“我要自首。”


    簡夢瑤:“你犯了什麽罪?”


    醉海棠:“殺人。”


    簡夢瑤:“誰?”


    醉海棠:“張經理!”


    簡夢瑤和蔣涵哲:“誰?是寶麗晶的嗎?”


    醉海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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