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在想什麽呢?”六嫂問道。
夜鶯這才緩過神來,她說:“對不起六嫂剛剛我分神了。”
六嫂說:“小姑娘,你上課的時候千萬不要這樣不認真,我家夫人最討厭就是不認真的小孩子了。”
夜鶯說:“跟夫人學習的時候,我絕不會這樣的。”
跟黃鶯學習的過程極其的痛苦,黃鶯的教學非常的嚴謹容不得一點的瑕疵。每當夜鶯彈錯一個曲調,她都會罰夜鶯彈奏相同的曲目數十遍。
如果夜鶯默寫的時候寫錯一個字,她就會罰夜鶯抄襲數百遍這個字。
麵對黃鶯的嚴厲教學,夜鶯第一次認識到學習是一個多麽痛苦難熬的事情。
剛開始冬澤每隔三四天都會探望夜鶯一次,但是漸漸的冬澤每隔十天來一次,每隔半個月來一次,最後是每隔一個月一次。
夜鶯感覺自己就像被困在這座美麗的宅院內,沒有自由就像籠中鳥兒。她有些懷念赤著腳在山野中奔跑的日子。
伸手觸摸著窗外陽光,夜鶯凝望著窗外的風光道:“哥哥,你在忙什麽呢?”
六嫂拉開格子拉門說:“小姐,有客人要見你。”
“有客人要見我?”夜鶯覺得非常的意外,因為自從來到這裏以後,除了哥哥沒有其他人找過自己,如果是兄長六嫂絕不會這般通報。
“要見我的客人是誰?”夜鶯問道。
六嫂說:“她說是小姐的舊識,她說她叫……她叫小雅,王小雅。”
第293章 鬼迷心竅
春去秋來轉眼又是四年,這一年夜鶯已經十二歲了。
六嫂在前麵引路,夜鶯跟在她的身後,現在的她對院落的中的一草一木無比的熟悉。
小雅站在一株五十年樹齡的梧桐樹下,此時陽光正好透過綠葉散發著晶瑩翠綠靈動的光芒,可能是昨夜下過一場小雨,空氣中還殘留著些的許土腥味。
小雅的手中的落在一隻漂亮的百靈鳥,這隻小鳥似乎很喜歡她,雀躍鳴叫著。
“小雅!”夜鶯開口道。
小雅手中的百靈鳥飛走,她扭頭瞬間,夜鶯仿佛看到滿園□□。一別數年小雅已經出落的亭亭玉立,她梳著雙平髻嬌俏動人,身上穿著碎玉梨花的對襟襦裙。
眉似楚楚青山黛,眼似流光清水轉。鼻似仙葩靈秀俊,唇似春雪蝴蝶心。臉似皎月星空行。巧笑盼兮美人樂兮。
“夜鶯,好久不見!”小雅臉上帶著笑意。
“真的好久不見。”再次遇到遇到兒時的玩伴,讓夜鶯的心中非常的歡喜。
小雅凝視著眼前的夜鶯,她梳著垂鬟分肖髻,她身著桃紅齊胸襦裙。氣韻高雅再也不似當年山野赤腳的小丫頭了。
夜鶯麵容透淨出塵就像雨後的白瓷,眉宇間嵌藏了幾縷哀傷幾縷憂愁,眼就蓄含著夏日破曉時分的晨露。她鼻型妥帖,唇形飽含。
小雅說:“夜鶯,你變得不一樣了!”
夜鶯說:“我們都長大了,再也不是不諳世事的孩童了。”
小雅說:“如果不是因為當年那件事,恐怕我們還是最要好的朋友。”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我現在過得很好。”夜鶯臉上帶著笑意,這幾年夜鶯的心性沉穩了不少,她已經能夠坦然的麵對已經的人和事。
如今的夜鶯在小雅看來,氣韻高潔儀態優雅絲毫不遜色那些達官貴人千金小姐。在姑姑家的這幾年,小雅一直過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會惹姑姑姑父堂姐堂兄不高興。她每天拚命的學習拚命的討好大家。
“夜鶯,你能夠放下,我真的很高興。”小雅有些夜鶯,因為夜鶯自少能夠選擇自己的生活,而小雅一直被人左右,從來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
夜鶯說:“小雅,你找我來就是為了說這些嗎?”
小雅說:“我希望你能夠陪我參加六月初五花神祭。”
夜鶯知道花神祭,附近鄉鎮內選出十二名少女在這一天上台表演十二花神舞。被選中的女孩不能超過十五歲,容貌秀麗端莊家世人品都得清清白白。
“抱歉,我不會參加花神祭。”夜鶯謝絕道。
小雅說:“如果你擔心我父親或是兄長阻攔你,這個你大可以放心。我可以去說服他們。”
“不必了,我對花神祭一點都不感興趣。”夜鶯再次拒絕。
“你們在說什麽?”
一個清朗富有磁性的少年音。
兩人不約而同的朝梧桐樹後麵的高牆看去,隻見牆上坐著一個少年,看模樣也不過是五六歲的年紀。
他束發,麵若冠玉星眉劍目氣韻風流,看似稚嫩青澀但是感覺極其穩重成熟。身上穿著破舊青灰色衣裳,但是難掩他俊俏的英姿。
看到他夜鶯這幾日不安的心緒頓時都煙消雲散了,她露出久違的笑臉道:“哥哥,你怎麽總是不走正門。”
冬澤終身一躍跳落到地上,他健步朝妹妹走來。
小雅定神凝望著眼前的冬澤,自從冬澤出現的那一刻起,她的視線也在沒有偏移其它的地方。
“這位是?”冬澤問道。
“哥哥,她是小雅啊!哥哥不認識了嗎?”夜鶯笑著說。
冬澤定神眼前的小雅說:“數年不見小雅都長這麽大了,如果是路上遇到我一定不敢認了。”
小雅羞紅著臉說:“冬澤哥,你變化也好大!”
“我是長高了,還是變胖了,還是變醜了?”冬澤問道。
冬澤的突然出現讓小雅有些局促不安,她說:“冬澤哥,你就不要拿我尋開心了。”
“你們倆剛剛在說什麽?”冬澤問道。
小雅說:“我想邀請夜鶯參加下個月六月初五的花神祭。”
“十二花神舞嗎?”冬澤問道。
“對就是十二花神舞。”小雅迴答道。
“妹妹,你答應了嗎?”冬澤問道。
夜鶯說:“我沒有答應。”
冬澤說:“妹妹,你為什麽不去啊!跳十二花神舞可是別人求不來的殊榮。”
“就是不想去。”夜鶯沒有說理由。
小雅說:“冬澤哥,既然夜鶯她不想去,那你就不要強迫她去了。”
這時六嫂走了過來,她說:“小姐,茶點已經準備好了。”六嫂看到冬澤也在場,她說:“冬澤少爺,你是什麽時候來了,我怎麽沒看到你進來。”
冬澤說:“我是跳牆過來的。”
六嫂說:“冬澤少爺,你好久沒來了。你不知道小姐她有多麽的想你。”
冬澤說:“最近有很多事要忙,所以才沒有來得及看望妹妹。”
夜鶯說:“哥哥,小雅,咱們進屋再說吧!”
三人在茶室閑話家常,時間不知不覺就到了午後。
夜鶯將小雅送到門口,冬澤與小雅一同離開。
看著冬澤的背影,夜鶯總感覺冬澤對自己生疏了很多,他們兩人不再像小時候那般親密無間了。
因為彈琴的時候分神,夜鶯弄斷了琴弦。
端坐對麵的黃鶯問道:“什麽事讓你如此心神不寧?”
夜鶯說:“夫人,我擔心兄長。”
“你昨日不是見過兄長,他不是好端端的麽!”
夜鶯說:“夫人,我想迴家看一看。”
“夜鶯,你可知你這樣做會讓兄長很困擾。”
“我知道兄長也為了我好,希望我擁有更加的美好的生活。”
“你迴去看看吧!”多年的相處早已讓黃鶯將夜鶯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看待。
四年的光景並未改變青赤村的模樣,小橋流水籬笆小院,前麵是年幼的哥哥背著自己趟過的小河,村口的石碑上麵還有她剛剛學會寫字,用石子刻的名字。
老秀才文通的家在東河村南麵的寒蟬山內,老秀才文通的教書的時候,會住在青赤村的老宅。老宅經過修葺現在是附近有名的私塾學堂。
夜鶯走過小橋的時候,迎麵遇到了一個少年,少年身材魁梧,左側的臉頰上有一道駭人的傷疤。
少年攔住了她說:“小美人,我怎麽從來沒有見過你啊!”
“滾開。”
“脾氣還挺臭。”
夜鶯瞪著攔住她去路的王小兵,她說:“王小兵,你想幹什麽?”
王小兵定神看著眼前這個冷豔的小美人,他說:“我當是誰?原來是夜鶯,變得我都快認不出了。”
夜鶯看著他說:“你還是那麽的令人討厭。”
王小兵冷笑道:“夜鶯,你哥不是把你賣到窯子了嗎?你怎麽迴來了。”
“狗嘴裏吐不出象牙。”夜鶯沒想到自己一會村,就遇到村長的兒子王小兵,現在王小兵更加的囂張目中無人。
啪一記響亮的耳光,王小兵罵道:“賤人,你居然敢罵我是狗,我看你真是活膩歪了。”
夜鶯用捂著自己的紅腫的右臉頰,她說:“王小兵,你這樣對我,難道就不怕我哥哥揍你嗎?”
“你哥!”王小兵笑道:“他看到我連屁都不敢放。”
夜鶯說:“一定是你們聯合起來欺負我哥。”
王小兵說:“你哥他不是什麽好人,前幾日我家失竊。最後你猜東西是在哪裏找到的,是在你哥的床底下。”
夜鶯這才緩過神來,她說:“對不起六嫂剛剛我分神了。”
六嫂說:“小姑娘,你上課的時候千萬不要這樣不認真,我家夫人最討厭就是不認真的小孩子了。”
夜鶯說:“跟夫人學習的時候,我絕不會這樣的。”
跟黃鶯學習的過程極其的痛苦,黃鶯的教學非常的嚴謹容不得一點的瑕疵。每當夜鶯彈錯一個曲調,她都會罰夜鶯彈奏相同的曲目數十遍。
如果夜鶯默寫的時候寫錯一個字,她就會罰夜鶯抄襲數百遍這個字。
麵對黃鶯的嚴厲教學,夜鶯第一次認識到學習是一個多麽痛苦難熬的事情。
剛開始冬澤每隔三四天都會探望夜鶯一次,但是漸漸的冬澤每隔十天來一次,每隔半個月來一次,最後是每隔一個月一次。
夜鶯感覺自己就像被困在這座美麗的宅院內,沒有自由就像籠中鳥兒。她有些懷念赤著腳在山野中奔跑的日子。
伸手觸摸著窗外陽光,夜鶯凝望著窗外的風光道:“哥哥,你在忙什麽呢?”
六嫂拉開格子拉門說:“小姐,有客人要見你。”
“有客人要見我?”夜鶯覺得非常的意外,因為自從來到這裏以後,除了哥哥沒有其他人找過自己,如果是兄長六嫂絕不會這般通報。
“要見我的客人是誰?”夜鶯問道。
六嫂說:“她說是小姐的舊識,她說她叫……她叫小雅,王小雅。”
第293章 鬼迷心竅
春去秋來轉眼又是四年,這一年夜鶯已經十二歲了。
六嫂在前麵引路,夜鶯跟在她的身後,現在的她對院落的中的一草一木無比的熟悉。
小雅站在一株五十年樹齡的梧桐樹下,此時陽光正好透過綠葉散發著晶瑩翠綠靈動的光芒,可能是昨夜下過一場小雨,空氣中還殘留著些的許土腥味。
小雅的手中的落在一隻漂亮的百靈鳥,這隻小鳥似乎很喜歡她,雀躍鳴叫著。
“小雅!”夜鶯開口道。
小雅手中的百靈鳥飛走,她扭頭瞬間,夜鶯仿佛看到滿園□□。一別數年小雅已經出落的亭亭玉立,她梳著雙平髻嬌俏動人,身上穿著碎玉梨花的對襟襦裙。
眉似楚楚青山黛,眼似流光清水轉。鼻似仙葩靈秀俊,唇似春雪蝴蝶心。臉似皎月星空行。巧笑盼兮美人樂兮。
“夜鶯,好久不見!”小雅臉上帶著笑意。
“真的好久不見。”再次遇到遇到兒時的玩伴,讓夜鶯的心中非常的歡喜。
小雅凝視著眼前的夜鶯,她梳著垂鬟分肖髻,她身著桃紅齊胸襦裙。氣韻高雅再也不似當年山野赤腳的小丫頭了。
夜鶯麵容透淨出塵就像雨後的白瓷,眉宇間嵌藏了幾縷哀傷幾縷憂愁,眼就蓄含著夏日破曉時分的晨露。她鼻型妥帖,唇形飽含。
小雅說:“夜鶯,你變得不一樣了!”
夜鶯說:“我們都長大了,再也不是不諳世事的孩童了。”
小雅說:“如果不是因為當年那件事,恐怕我們還是最要好的朋友。”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我現在過得很好。”夜鶯臉上帶著笑意,這幾年夜鶯的心性沉穩了不少,她已經能夠坦然的麵對已經的人和事。
如今的夜鶯在小雅看來,氣韻高潔儀態優雅絲毫不遜色那些達官貴人千金小姐。在姑姑家的這幾年,小雅一直過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會惹姑姑姑父堂姐堂兄不高興。她每天拚命的學習拚命的討好大家。
“夜鶯,你能夠放下,我真的很高興。”小雅有些夜鶯,因為夜鶯自少能夠選擇自己的生活,而小雅一直被人左右,從來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
夜鶯說:“小雅,你找我來就是為了說這些嗎?”
小雅說:“我希望你能夠陪我參加六月初五花神祭。”
夜鶯知道花神祭,附近鄉鎮內選出十二名少女在這一天上台表演十二花神舞。被選中的女孩不能超過十五歲,容貌秀麗端莊家世人品都得清清白白。
“抱歉,我不會參加花神祭。”夜鶯謝絕道。
小雅說:“如果你擔心我父親或是兄長阻攔你,這個你大可以放心。我可以去說服他們。”
“不必了,我對花神祭一點都不感興趣。”夜鶯再次拒絕。
“你們在說什麽?”
一個清朗富有磁性的少年音。
兩人不約而同的朝梧桐樹後麵的高牆看去,隻見牆上坐著一個少年,看模樣也不過是五六歲的年紀。
他束發,麵若冠玉星眉劍目氣韻風流,看似稚嫩青澀但是感覺極其穩重成熟。身上穿著破舊青灰色衣裳,但是難掩他俊俏的英姿。
看到他夜鶯這幾日不安的心緒頓時都煙消雲散了,她露出久違的笑臉道:“哥哥,你怎麽總是不走正門。”
冬澤終身一躍跳落到地上,他健步朝妹妹走來。
小雅定神凝望著眼前的冬澤,自從冬澤出現的那一刻起,她的視線也在沒有偏移其它的地方。
“這位是?”冬澤問道。
“哥哥,她是小雅啊!哥哥不認識了嗎?”夜鶯笑著說。
冬澤定神眼前的小雅說:“數年不見小雅都長這麽大了,如果是路上遇到我一定不敢認了。”
小雅羞紅著臉說:“冬澤哥,你變化也好大!”
“我是長高了,還是變胖了,還是變醜了?”冬澤問道。
冬澤的突然出現讓小雅有些局促不安,她說:“冬澤哥,你就不要拿我尋開心了。”
“你們倆剛剛在說什麽?”冬澤問道。
小雅說:“我想邀請夜鶯參加下個月六月初五的花神祭。”
“十二花神舞嗎?”冬澤問道。
“對就是十二花神舞。”小雅迴答道。
“妹妹,你答應了嗎?”冬澤問道。
夜鶯說:“我沒有答應。”
冬澤說:“妹妹,你為什麽不去啊!跳十二花神舞可是別人求不來的殊榮。”
“就是不想去。”夜鶯沒有說理由。
小雅說:“冬澤哥,既然夜鶯她不想去,那你就不要強迫她去了。”
這時六嫂走了過來,她說:“小姐,茶點已經準備好了。”六嫂看到冬澤也在場,她說:“冬澤少爺,你是什麽時候來了,我怎麽沒看到你進來。”
冬澤說:“我是跳牆過來的。”
六嫂說:“冬澤少爺,你好久沒來了。你不知道小姐她有多麽的想你。”
冬澤說:“最近有很多事要忙,所以才沒有來得及看望妹妹。”
夜鶯說:“哥哥,小雅,咱們進屋再說吧!”
三人在茶室閑話家常,時間不知不覺就到了午後。
夜鶯將小雅送到門口,冬澤與小雅一同離開。
看著冬澤的背影,夜鶯總感覺冬澤對自己生疏了很多,他們兩人不再像小時候那般親密無間了。
因為彈琴的時候分神,夜鶯弄斷了琴弦。
端坐對麵的黃鶯問道:“什麽事讓你如此心神不寧?”
夜鶯說:“夫人,我擔心兄長。”
“你昨日不是見過兄長,他不是好端端的麽!”
夜鶯說:“夫人,我想迴家看一看。”
“夜鶯,你可知你這樣做會讓兄長很困擾。”
“我知道兄長也為了我好,希望我擁有更加的美好的生活。”
“你迴去看看吧!”多年的相處早已讓黃鶯將夜鶯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看待。
四年的光景並未改變青赤村的模樣,小橋流水籬笆小院,前麵是年幼的哥哥背著自己趟過的小河,村口的石碑上麵還有她剛剛學會寫字,用石子刻的名字。
老秀才文通的家在東河村南麵的寒蟬山內,老秀才文通的教書的時候,會住在青赤村的老宅。老宅經過修葺現在是附近有名的私塾學堂。
夜鶯走過小橋的時候,迎麵遇到了一個少年,少年身材魁梧,左側的臉頰上有一道駭人的傷疤。
少年攔住了她說:“小美人,我怎麽從來沒有見過你啊!”
“滾開。”
“脾氣還挺臭。”
夜鶯瞪著攔住她去路的王小兵,她說:“王小兵,你想幹什麽?”
王小兵定神看著眼前這個冷豔的小美人,他說:“我當是誰?原來是夜鶯,變得我都快認不出了。”
夜鶯看著他說:“你還是那麽的令人討厭。”
王小兵冷笑道:“夜鶯,你哥不是把你賣到窯子了嗎?你怎麽迴來了。”
“狗嘴裏吐不出象牙。”夜鶯沒想到自己一會村,就遇到村長的兒子王小兵,現在王小兵更加的囂張目中無人。
啪一記響亮的耳光,王小兵罵道:“賤人,你居然敢罵我是狗,我看你真是活膩歪了。”
夜鶯用捂著自己的紅腫的右臉頰,她說:“王小兵,你這樣對我,難道就不怕我哥哥揍你嗎?”
“你哥!”王小兵笑道:“他看到我連屁都不敢放。”
夜鶯說:“一定是你們聯合起來欺負我哥。”
王小兵說:“你哥他不是什麽好人,前幾日我家失竊。最後你猜東西是在哪裏找到的,是在你哥的床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