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時彥驚訝:“這是什麽藥粥?挺管用的。”
子嫻瞅了眼同樣好奇的瞳瞳,道:“你還是別知道的好。”
瞳瞳不解,衛時彥卻是知道的,中醫裏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藥材,保不住子嫻用的就是什麽“特殊”藥材,便不再追問。
越野車在子嫻的手裏開出了堪稱恐怖的速度,得虧是在空曠的高原上,若是在城市裏,哪怕子嫻控製能力再厲害,也得出一連串的交通事故。
這輛越野車是子嫻從特清楚弄的,被特別改裝過的,最高時速六百邁,子嫻就真的開出了六百邁的恐怖速度。
狂風在窗外唿嘯而過,感覺自己好像隨時會被撕碎,但也僅僅是感覺。改造的時候車子加了不少符文,車內很平穩,不看窗外的話一點都看不出在飆車。
“子嫻,要不我們飛過去吧?”衝著窗外唿嘯而過的黃沙,衛時彥忍不住道。
這片高原雖有雪域之稱,但近代環境破壞,黃沙已然在雪域悄然蔓延,或許有一日會完全被黃沙覆蓋,如今這片土地上的城市也會如西域三十六國一樣變成黃沙之下的遺跡。
子嫻飆車根本不繞道,直線飆,遇到山川河流就用法術穿過去,真正意義上的穿過去。古有穿牆術,今未見,卻見著了穿山術。
雖然作弊了點,但這麽一來,的確快了很多,直到子嫻一頭紮入茫茫大漠。
黃沙飛揚,一個不留神,連人帶車都給埋了。換個普通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千百年後再被發現的時候就是一具貼有自然製造標簽的木乃伊了。可開車的是子嫻,車子被埋了對她而言根本不算事。
在還是寧淵的時候,它有一段時間睡了近百萬年,再醒來的時候,身上的塵埃已然重成了山岩,但它隻是抖了抖身體,山石盡碎。
沙子比山石稍微棘手一點,但仍難不倒子嫻,一陣風過去,黃沙立馬搬家。
雖然生理是一點事都沒有,但心理,著實慎了點,這種好像被活埋的感覺,任何正常人都不會喜歡。
“再差六百公裏就該到喜馬拉雅山脈了,你讓我現在下車飛?”子嫻覺得不可思異。
衛時彥無奈沉默。
六百公裏,子嫻隻用了兩個小時就結束了這段路程,而這還是考慮了車上還帶著別人特別放緩了速度。
終於趕到,在喜馬拉雅山等了不少日子特勤處西北分部組長見了越野車幾近報廢的模樣,忍不住為隨便默哀,沒記錯的話,這車是孫彬的心肝寶貝,被破壞成這個樣子,就算修得好,有那閑工夫都能重新做一輛了。
西北分部的負責人兼組長複姓上官,看上去四十多歲的模樣,在這片雪域上已守了二十餘年,很是熟悉這裏的一切,包括喜馬拉雅山,因此此次的挖掘工作由他主持。
是的,發掘工作。
最後一尊九州鼎並未被盜走,至少沒完全出境。
嗯,它就在喜馬拉雅山。
九州鼎有靈智,不過大部分時間都在長眠,太無聊了,與其睜著眼發呆還不如閉上眼好好修煉。
九州鼎自主修煉也是個好事,九州結界也會越來越結實,但這有個bug,長眠時,九州鼎是沒有知覺的,也就說,被人給偷了它也不會發現,除非偷竊的人威脅到了它的安全,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拿核彈砸九州鼎,九州鼎連皮都不會破一點。也因此,別人才能盜走三尊鼎。
不過喜馬拉雅山這一尊,子嫻估摸,應該是被盜的時候靈智醒了,幹脆沉入了地脈溜了,而地脈......是活動的,雖然很慢,但它並非一成不變。然後的然後就是,這最後一尊鼎現在在喜馬拉雅山裏睡大覺。
雪域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稱,而這片於雪域高原毗鄰的山脈也不遑多讓——世界第一高山。
要在這麽一座山脈裏找出一尊青銅古鼎......大海撈針的難度也就這點了。
子嫻提供了方位,但特勤處實在是找不到,正好這位祖宗旅遊迴來了,就請了來近距離看看,看能不能感應到什麽,否則這麽一寸寸的犁過去,估計要找到猴年馬月去。
子嫻一瞅喜馬拉雅山的範圍和高度,一般般,別說跟支撐天地的不周山比,就是洪荒時代隨便一座山都比喜馬拉雅山高。哪怕是遠古時代也一樣,萬米高山隨處可見。
範圍和高度雖然還可以,但在一座山裏找一尊不知道被埋了多少年的古鼎,子嫻想想也忍不住頭疼,最後還是用手裏的兩尊鼎做為媒介製造共鳴從而感應最後一尊鼎在哪才解決的問題。
但,地下五百米,這個距離......真心喜人。
一聽子嫻得出的結果,衛時彥都不忍心去看上官的表情了。
子嫻也沒去看,她才不要去挖山,一給出位置就跑了。
衛時彥提議:“聽說西藏有座布達拉宮很宏偉,我們去看看。”
雪域高原的環境不錯,衛時彥想多轉轉。
子嫻對建築物的興趣不大,人族修建的建築物再宏偉能宏偉過神人的神宮去?完全用上等玉磚砌成,並且每一塊玉磚都雕了數不盡的陣法......每一座神宮與其說是宮室,還不如說是陣法,還是非主人邀請著,來一個死一個,來兩個死一雙的那種。
但看衛時彥和瞳瞳都很興趣的模樣,子嫻也就跟著讚同了。
沿途看到了不少前往布達拉宮朝聖的信徒,一步一拜,虔誠無比,令得子嫻詫異不已。“他們在發什麽神經?”就算是把幾千年當幾天來過的神仙,也沒這麽浪費時間的,也折騰自己。
衛時彥無語道:“他們是在朝聖。”
聖人?不知道味道如何。
子嫻期待的朝信徒超拜的方向瞅了一眼,頓時大失所望,那個方向的氣非常正常,沒有什麽大能。“哪有聖人?”
聽出子嫻聲音隱晦的遺憾,衛時彥頓覺無力。“不是聖人,是信仰,他們朝拜的是自己的信仰。”
“信仰?什麽東西?”
“一種精神上的財富,有了它,精神世界會很豐滿,沒有的話,精神世界則一片貧瘠。”
子嫻迴以懵逼的表情。
衛時彥無語,跟一頭兇獸講信仰,真......天方夜譚也就這樣了吧。“信仰對於每個人而言可能都不一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信仰一定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東西,可能是事,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理念。人活著,如果沒有信仰,會很乏味。”
子嫻聞言若有所思,道:“那麽你是我的信仰。”
嘎?
衛時彥愣了下。“我怎麽會是你的信仰?”
“遇到你之後,我雖然倒了不少黴,幹了不少傻事,但我覺得,挺精彩的。”子嫻道,“比我曾經億萬年的生命加起來都要精彩。”
毀滅比守護容易,但守護卻比毀滅更令人愉悅。
第191章 喇嘛
拉薩。
衛時彥很是認真的觀賞布達拉宮, 敬佩於先人的創造力, 而子嫻, 她跟瞳瞳將拉薩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試了,連美酒都沒放過。
看著醉醺醺的瞳瞳,衛時彥被氣著了。“子嫻你給她一個孩子喝酒做什麽?”
“放心, 一點點而已,不會有事的。你要不要也來點, 我給你帶了一瓶青稞酒。”子嫻將一瓶青稞酒放到了衛時彥麵前。“我跟你說, 我們今天去的酒館叫瑪吉阿米, 還聽了一個關於這個名字的故事。說,幾百年前,這片土地上有個倉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條,愛上了一個叫瑪吉阿米的賣酒女子,寫了很多情詩, 被譽為情聖活佛。”
“他的詩寫得很好。”衛時彥嚐了一口青稞酒, 酒釀得很烈, 有點嗆人, 不過喝進了肚子裏又覺得很暖和,很舒服。
倉央嘉措這位情聖活佛, 衛時彥也聽說過,不過是從詩文方麵了解的,情聖活佛的情詩非常出名,寫得非常好。
“是嗎?可惜我不懂這些, 不過,這個故事如果是真的,那麽那個活佛絕對是倒了八輩子血黴。”子嫻笑倚著衛時彥道。
衛時彥不解:“破戒愛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錯誤,怎麽會說是倒了血黴?難得那位叫瑪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她應該是佛所化的。”子嫻笑吟吟道:“佛子愛上佛,你不覺得這很倒黴嗎?”
衛時彥愣住。“你怎麽分析出來的?”
“不是分析,是直覺。”子嫻道:“倉央嘉措的情詩一個勁的相思,可他後來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夥超無聊,倉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邊必然有佛保護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揚佛法的重任就掛了。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就是覺得倉央嘉措愛上的是佛。畢竟,他是活佛啊,眼光還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著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裏的東西,抹不掉。”
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墮入輪迴,不管看上去多麽的平凡,但真遇到什麽關鍵時刻,別人都很容易看出他們的異樣來的原因。
一切源於靈魂,軀殼再完美,靈魂卻仍會露出尾巴。孟婆湯神效沒錯,但它隻能洗去靈魂中的記憶,無法改變靈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過是因為有了別的經曆,因而發生了改變,哪怕每一世都隻有一點,但積少成多,最後不免麵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天地鑄就,千錘百煉,
若是將靈魂比作石頭,輪迴比作長河的話,那麽,普通的靈魂就是鵝卵石,會很快被水流衝刷的麵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剛石,想衝刷得麵目全非,沒個億萬年是別想。
一句話,非人的靈魂更耐磨。
佛的情況特殊,它還記得自己做為佛的記憶,如此,演技再好也無法改變骨子裏透出的一些東西。
雖然腹誹活佛愛上真佛的樂子比活佛被人幹掉更大,但衛時彥有些疑惑:“愛上佛為什麽會很倒黴?”
“自然是因為永遠求而不得啊,他這就跟桓寂看不開愛上古神一樣,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個比一個無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鳳凰最後還是愛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韌性,連逼婚都給用上了,換了別個,不論是什麽物種,都得壯烈成仁。”
這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愛你,你卻不知,而是,我愛你,你知道,可你卻沒有愛人的能力。
子嫻頗感慨。
衛時彥將子嫻拉入懷裏。“我很幸運,你有感情。”如果子嫻是個沒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劇。
子嫻摟住衛時彥的脖頸。“你不是幸運,你隻是夠傻。”傻得讓兇獸都無語,不管是四千年前堅持信義的伯益,亦或如今的衛時彥。
這世間有幾人敢與兇獸同居一屋簷下?便是子嫻自己都不敢保證自己不會在覺得肚子餓的時候把人給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證,而是有七成的把握會把人給吃了。
無關恩怨,隻是天性如此。
衛時彥......子嫻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麽,淡定的與自己同居一屋簷下,還發生了關係,而燕好之時,子嫻都記不清自己多少次差點把人吃掉,字麵意義上的吃。
衛時彥笑笑,把子嫻抱上了床。
傻嗎?他可不這麽覺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嗎?
付出了卻沒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嗎?”
“你說那個女人是妖,那麽我怎麽相信你能殺死她?”
“我也殺不死她。”
“......你耍我?”
“雖然我沒有能力殺死她,但我有辦法毒死它,你把這枚丹藥給她服下,那麽她的死期便會到來。”
“她怎麽可能吃我給的東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報仇,想搶迴你喜歡的男人的話。”
足足半年,子嫻與衛時彥、瞳瞳,玩遍了整個西域,玩得最嗨的當屬子嫻,西藏的偷獵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點好的血食,幹脆見著一個吃一個,一年下來,吃了個肚兒圓。
九州鼎終於給挖出來了,不得不說,特勤處清楚還挺有效率的,那麽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來了,要知道中間隔著的可不是土,而是岩層、冰層,一個不慎就雪崩了。
因為很多東西都放在拉薩,得迴來收拾,在可可西裏浪得正高興的子嫻隻得先迴拉薩。
東西自然是衛時彥收拾,子嫻帶著瞳瞳先去享受拉薩美食了,快迴去了,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個夠,順便買一些特產迴去給衛時彥的父母當禮物。
雖然對衛時彥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皋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沒感覺,那也是衛時彥這一世身體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隻需要演一段時間而已。
街頭有一個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擺著個摸骨的小攤,瞅著很有趣,感覺有點不倫不類。
子嫻瞅了眼同樣好奇的瞳瞳,道:“你還是別知道的好。”
瞳瞳不解,衛時彥卻是知道的,中醫裏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藥材,保不住子嫻用的就是什麽“特殊”藥材,便不再追問。
越野車在子嫻的手裏開出了堪稱恐怖的速度,得虧是在空曠的高原上,若是在城市裏,哪怕子嫻控製能力再厲害,也得出一連串的交通事故。
這輛越野車是子嫻從特清楚弄的,被特別改裝過的,最高時速六百邁,子嫻就真的開出了六百邁的恐怖速度。
狂風在窗外唿嘯而過,感覺自己好像隨時會被撕碎,但也僅僅是感覺。改造的時候車子加了不少符文,車內很平穩,不看窗外的話一點都看不出在飆車。
“子嫻,要不我們飛過去吧?”衝著窗外唿嘯而過的黃沙,衛時彥忍不住道。
這片高原雖有雪域之稱,但近代環境破壞,黃沙已然在雪域悄然蔓延,或許有一日會完全被黃沙覆蓋,如今這片土地上的城市也會如西域三十六國一樣變成黃沙之下的遺跡。
子嫻飆車根本不繞道,直線飆,遇到山川河流就用法術穿過去,真正意義上的穿過去。古有穿牆術,今未見,卻見著了穿山術。
雖然作弊了點,但這麽一來,的確快了很多,直到子嫻一頭紮入茫茫大漠。
黃沙飛揚,一個不留神,連人帶車都給埋了。換個普通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千百年後再被發現的時候就是一具貼有自然製造標簽的木乃伊了。可開車的是子嫻,車子被埋了對她而言根本不算事。
在還是寧淵的時候,它有一段時間睡了近百萬年,再醒來的時候,身上的塵埃已然重成了山岩,但它隻是抖了抖身體,山石盡碎。
沙子比山石稍微棘手一點,但仍難不倒子嫻,一陣風過去,黃沙立馬搬家。
雖然生理是一點事都沒有,但心理,著實慎了點,這種好像被活埋的感覺,任何正常人都不會喜歡。
“再差六百公裏就該到喜馬拉雅山脈了,你讓我現在下車飛?”子嫻覺得不可思異。
衛時彥無奈沉默。
六百公裏,子嫻隻用了兩個小時就結束了這段路程,而這還是考慮了車上還帶著別人特別放緩了速度。
終於趕到,在喜馬拉雅山等了不少日子特勤處西北分部組長見了越野車幾近報廢的模樣,忍不住為隨便默哀,沒記錯的話,這車是孫彬的心肝寶貝,被破壞成這個樣子,就算修得好,有那閑工夫都能重新做一輛了。
西北分部的負責人兼組長複姓上官,看上去四十多歲的模樣,在這片雪域上已守了二十餘年,很是熟悉這裏的一切,包括喜馬拉雅山,因此此次的挖掘工作由他主持。
是的,發掘工作。
最後一尊九州鼎並未被盜走,至少沒完全出境。
嗯,它就在喜馬拉雅山。
九州鼎有靈智,不過大部分時間都在長眠,太無聊了,與其睜著眼發呆還不如閉上眼好好修煉。
九州鼎自主修煉也是個好事,九州結界也會越來越結實,但這有個bug,長眠時,九州鼎是沒有知覺的,也就說,被人給偷了它也不會發現,除非偷竊的人威脅到了它的安全,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拿核彈砸九州鼎,九州鼎連皮都不會破一點。也因此,別人才能盜走三尊鼎。
不過喜馬拉雅山這一尊,子嫻估摸,應該是被盜的時候靈智醒了,幹脆沉入了地脈溜了,而地脈......是活動的,雖然很慢,但它並非一成不變。然後的然後就是,這最後一尊鼎現在在喜馬拉雅山裏睡大覺。
雪域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稱,而這片於雪域高原毗鄰的山脈也不遑多讓——世界第一高山。
要在這麽一座山脈裏找出一尊青銅古鼎......大海撈針的難度也就這點了。
子嫻提供了方位,但特勤處實在是找不到,正好這位祖宗旅遊迴來了,就請了來近距離看看,看能不能感應到什麽,否則這麽一寸寸的犁過去,估計要找到猴年馬月去。
子嫻一瞅喜馬拉雅山的範圍和高度,一般般,別說跟支撐天地的不周山比,就是洪荒時代隨便一座山都比喜馬拉雅山高。哪怕是遠古時代也一樣,萬米高山隨處可見。
範圍和高度雖然還可以,但在一座山裏找一尊不知道被埋了多少年的古鼎,子嫻想想也忍不住頭疼,最後還是用手裏的兩尊鼎做為媒介製造共鳴從而感應最後一尊鼎在哪才解決的問題。
但,地下五百米,這個距離......真心喜人。
一聽子嫻得出的結果,衛時彥都不忍心去看上官的表情了。
子嫻也沒去看,她才不要去挖山,一給出位置就跑了。
衛時彥提議:“聽說西藏有座布達拉宮很宏偉,我們去看看。”
雪域高原的環境不錯,衛時彥想多轉轉。
子嫻對建築物的興趣不大,人族修建的建築物再宏偉能宏偉過神人的神宮去?完全用上等玉磚砌成,並且每一塊玉磚都雕了數不盡的陣法......每一座神宮與其說是宮室,還不如說是陣法,還是非主人邀請著,來一個死一個,來兩個死一雙的那種。
但看衛時彥和瞳瞳都很興趣的模樣,子嫻也就跟著讚同了。
沿途看到了不少前往布達拉宮朝聖的信徒,一步一拜,虔誠無比,令得子嫻詫異不已。“他們在發什麽神經?”就算是把幾千年當幾天來過的神仙,也沒這麽浪費時間的,也折騰自己。
衛時彥無語道:“他們是在朝聖。”
聖人?不知道味道如何。
子嫻期待的朝信徒超拜的方向瞅了一眼,頓時大失所望,那個方向的氣非常正常,沒有什麽大能。“哪有聖人?”
聽出子嫻聲音隱晦的遺憾,衛時彥頓覺無力。“不是聖人,是信仰,他們朝拜的是自己的信仰。”
“信仰?什麽東西?”
“一種精神上的財富,有了它,精神世界會很豐滿,沒有的話,精神世界則一片貧瘠。”
子嫻迴以懵逼的表情。
衛時彥無語,跟一頭兇獸講信仰,真......天方夜譚也就這樣了吧。“信仰對於每個人而言可能都不一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信仰一定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東西,可能是事,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理念。人活著,如果沒有信仰,會很乏味。”
子嫻聞言若有所思,道:“那麽你是我的信仰。”
嘎?
衛時彥愣了下。“我怎麽會是你的信仰?”
“遇到你之後,我雖然倒了不少黴,幹了不少傻事,但我覺得,挺精彩的。”子嫻道,“比我曾經億萬年的生命加起來都要精彩。”
毀滅比守護容易,但守護卻比毀滅更令人愉悅。
第191章 喇嘛
拉薩。
衛時彥很是認真的觀賞布達拉宮, 敬佩於先人的創造力, 而子嫻, 她跟瞳瞳將拉薩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試了,連美酒都沒放過。
看著醉醺醺的瞳瞳,衛時彥被氣著了。“子嫻你給她一個孩子喝酒做什麽?”
“放心, 一點點而已,不會有事的。你要不要也來點, 我給你帶了一瓶青稞酒。”子嫻將一瓶青稞酒放到了衛時彥麵前。“我跟你說, 我們今天去的酒館叫瑪吉阿米, 還聽了一個關於這個名字的故事。說,幾百年前,這片土地上有個倉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條,愛上了一個叫瑪吉阿米的賣酒女子,寫了很多情詩, 被譽為情聖活佛。”
“他的詩寫得很好。”衛時彥嚐了一口青稞酒, 酒釀得很烈, 有點嗆人, 不過喝進了肚子裏又覺得很暖和,很舒服。
倉央嘉措這位情聖活佛, 衛時彥也聽說過,不過是從詩文方麵了解的,情聖活佛的情詩非常出名,寫得非常好。
“是嗎?可惜我不懂這些, 不過,這個故事如果是真的,那麽那個活佛絕對是倒了八輩子血黴。”子嫻笑倚著衛時彥道。
衛時彥不解:“破戒愛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錯誤,怎麽會說是倒了血黴?難得那位叫瑪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她應該是佛所化的。”子嫻笑吟吟道:“佛子愛上佛,你不覺得這很倒黴嗎?”
衛時彥愣住。“你怎麽分析出來的?”
“不是分析,是直覺。”子嫻道:“倉央嘉措的情詩一個勁的相思,可他後來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夥超無聊,倉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邊必然有佛保護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揚佛法的重任就掛了。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就是覺得倉央嘉措愛上的是佛。畢竟,他是活佛啊,眼光還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著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裏的東西,抹不掉。”
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墮入輪迴,不管看上去多麽的平凡,但真遇到什麽關鍵時刻,別人都很容易看出他們的異樣來的原因。
一切源於靈魂,軀殼再完美,靈魂卻仍會露出尾巴。孟婆湯神效沒錯,但它隻能洗去靈魂中的記憶,無法改變靈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過是因為有了別的經曆,因而發生了改變,哪怕每一世都隻有一點,但積少成多,最後不免麵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天地鑄就,千錘百煉,
若是將靈魂比作石頭,輪迴比作長河的話,那麽,普通的靈魂就是鵝卵石,會很快被水流衝刷的麵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靈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剛石,想衝刷得麵目全非,沒個億萬年是別想。
一句話,非人的靈魂更耐磨。
佛的情況特殊,它還記得自己做為佛的記憶,如此,演技再好也無法改變骨子裏透出的一些東西。
雖然腹誹活佛愛上真佛的樂子比活佛被人幹掉更大,但衛時彥有些疑惑:“愛上佛為什麽會很倒黴?”
“自然是因為永遠求而不得啊,他這就跟桓寂看不開愛上古神一樣,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個比一個無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鳳凰最後還是愛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韌性,連逼婚都給用上了,換了別個,不論是什麽物種,都得壯烈成仁。”
這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愛你,你卻不知,而是,我愛你,你知道,可你卻沒有愛人的能力。
子嫻頗感慨。
衛時彥將子嫻拉入懷裏。“我很幸運,你有感情。”如果子嫻是個沒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劇。
子嫻摟住衛時彥的脖頸。“你不是幸運,你隻是夠傻。”傻得讓兇獸都無語,不管是四千年前堅持信義的伯益,亦或如今的衛時彥。
這世間有幾人敢與兇獸同居一屋簷下?便是子嫻自己都不敢保證自己不會在覺得肚子餓的時候把人給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證,而是有七成的把握會把人給吃了。
無關恩怨,隻是天性如此。
衛時彥......子嫻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麽,淡定的與自己同居一屋簷下,還發生了關係,而燕好之時,子嫻都記不清自己多少次差點把人吃掉,字麵意義上的吃。
衛時彥笑笑,把子嫻抱上了床。
傻嗎?他可不這麽覺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嗎?
付出了卻沒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嗎?”
“你說那個女人是妖,那麽我怎麽相信你能殺死她?”
“我也殺不死她。”
“......你耍我?”
“雖然我沒有能力殺死她,但我有辦法毒死它,你把這枚丹藥給她服下,那麽她的死期便會到來。”
“她怎麽可能吃我給的東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報仇,想搶迴你喜歡的男人的話。”
足足半年,子嫻與衛時彥、瞳瞳,玩遍了整個西域,玩得最嗨的當屬子嫻,西藏的偷獵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點好的血食,幹脆見著一個吃一個,一年下來,吃了個肚兒圓。
九州鼎終於給挖出來了,不得不說,特勤處清楚還挺有效率的,那麽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來了,要知道中間隔著的可不是土,而是岩層、冰層,一個不慎就雪崩了。
因為很多東西都放在拉薩,得迴來收拾,在可可西裏浪得正高興的子嫻隻得先迴拉薩。
東西自然是衛時彥收拾,子嫻帶著瞳瞳先去享受拉薩美食了,快迴去了,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個夠,順便買一些特產迴去給衛時彥的父母當禮物。
雖然對衛時彥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皋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沒感覺,那也是衛時彥這一世身體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隻需要演一段時間而已。
街頭有一個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擺著個摸骨的小攤,瞅著很有趣,感覺有點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