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時彥抹了一把臉,問:“你幹脆說一般, 那有不一般的情況嗎?”


    “有啊,天道沒抽取,直接把一個世界做為兇獸的降生點,但這種情況不多見,因為這麽做等於直接謀殺一個世界,隻有那個世界的清濁之氣失衡得無法挽迴時,天道會將該世界判定為腫瘤,得了腫瘤,得切除,丟一頭兇獸過去滅世是最完美的手術。”


    衛時彥唯有嗬嗬。


    滅世=手術。


    這思維邏輯真是清新脫俗。


    地球運氣也夠差,四千年前抽中大獎不說,如今更是有一頭兇獸路過,這得倒了多少輩子的血黴才能連番中這種獎?


    無支祈比較關心重點問題:“兇獸路過,什麽時候走?”一頭兇獸呆在這個界,太不安全了,尤其是那頭兇獸是完全狀態下的兇獸。


    “吃飽了自然會走。”


    “幾時吃飽?”


    “整個世界都吞進肚子裏就飽了。”就算沒飽也沒吃的了。


    無支祈:“......”


    衛時彥皺眉:“除此之外就沒別的辦法讓它離開這個世界嗎?”


    子嫻想了想,搖頭。“將心比心,如果我是它,看到這麽一個美味的世界,我絕對舍不得沒吃完就走的。”


    無支祈刷的與子嫻拉開了安全距離,他可沒忘記眼前這位也是一頭兇獸,雖然軀體出了點問題,但本質還是實打實的兇獸。


    子嫻無語,至於這麽大反應嗎?誠然,她曾經是想過吃掉無支祈,但如今真沒這個想法了。


    衛時彥仍舊拉著子嫻的手。“我真好奇你腦袋裏曾經是什麽樣的。”


    子嫻默然,她腦袋裏曾經想過什麽,衛時彥最好還是不要知道,太驚悚。雖然對於她而言,那隻是日常進食計劃,但做為被進食的一員,衛時彥卻不一定接受得了。


    衛時彥想了想,還是給金毛發了短信,跟他科普了下兇獸是什麽物種,以及這種生物的特性,當然,介於這個種族一個個體一種特性的奇葩特性,衛時彥給金毛說的信息隻能套在清彌身上,換了另一頭兇獸的話,準抓瞎。


    發完短信,衛時彥又給孫彬打了個電話,誰知道清彌會不會跑去華夏溜達一圈,有備無患。


    一通電話聽得孫彬想嘔血,嗬嗬,他現在終於明白關於子嫻的檔案裏怎麽都找不到的一部分是什麽了。如果兇獸是這種特性,無怪乎四千年前人族跟子嫻翻臉,人性多疑,過激者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捕風捉影雖非好習慣,但如果捕的是能把地球給刮成齏粉的風,捉的是能把地球給吞了的影,就算反應過度,也不是不能理解。


    “子嫻現在不是挺好的嗎?清彌能不能溝通?”孫彬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問,子嫻雖然也曾水淹過人族,但那事的是非對錯沒法評說,但總的來說,子嫻應該沒打算滅世,她最抽瘋的時候也不過用洪水把人間界給洗了一遍。


    既然子嫻能溝通,那麽清彌是不是也能?


    衛時彥聞言愣了下,旋即看向子嫻。


    “大白天做夢不是良好的生活作息。”


    衛時彥秒懂。


    孫彬不死心的問:“清彌沒有靈智?”


    子嫻道:“它自然是有靈智的,但你吃雞鴨的時候會聽雞鴨跟你講道理嗎?”


    除了最拔尖的那一群,世間萬物在清彌眼中都是螻蟻,誰會與螻蟻講道理?


    “人與雞鴨豈能同論?”


    “那可真抱歉,在兇獸眼裏,世間萬物全是食物,雞鴨是,人亦是。”


    孫彬鬼使神差的問了句:“你也是?”


    子嫻想也不想的道:“我不吃垃圾食品。”


    唯二的人(孫彬、衛時彥):“......”


    好半晌,孫彬終於將這個心塞加慶幸的問題與答案拋到腦後。“殺又殺不了,談又談不了,你們告訴我這事幹什麽?”


    子嫻瞅向衛時彥。


    衛時彥道:“讓你有個準備。”


    “先自盡?”


    衛時彥:“......華夏的神啊仙啊什麽的都是擺設?”


    孫彬怔了下,道:“我明兒,不,我今天就去找那些修真門派。”


    華夏的神仙和西方的不一樣,西方的神都是生而為神仙,華夏的神仙卻都是修煉而成的,與還在人間界的修士門派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時不時就有修士飛升,當然,那是很多年前的盛景了,如今的人間界,百八十年都看不到個飛升的。


    物欲橫流,修士越來越少,成仙本就艱難,基數小了,能夠成仙的人自然也越來越少。


    隻是飛升的人再少,也掩蓋不了曾經有過很多人飛升的事,而那些飛升的人雖然已經是幾百年甚至幾千年前的古人,但神仙長生不老,幾千年而已,肯定還活蹦亂跳著。


    人沒死,香火情自然還在。


    掛了電話,一行人也到了在網上訂的酒店。


    無支祈迫不及待的收拾燒烤用的工具準備吃魔狼肉燒烤。


    本來還在發愁清彌之事的衛時彥見了,趕緊將思緒給拉迴來。“你還真要吃它啊?”


    無支祈理所當然道:“不吃的話我抓它幹什麽?今天拿這頭狼當晚餐,晚上再去獵個人當宵夜。”


    衛時彥抹了抹汗。“你也吃人?”


    無支祈給了衛時彥一個“廢話”的眼神。


    “你在華夏的時候不是不吃人的嗎?”


    “在華夏吃人,要是一個不留神吃了自己的子孫怎麽辦?”


    “自己的子孫?”衛時彥的腦子有點卡殼。


    “是啊,你不知道嗎?我曾經是圖騰,跟淮水的人族相處得很好,很多部落的人家都願意將女兒嫁給我,我前後有過幾十任妻子,淮水很多人都是我的子孫,盡管他們一點妖性都沒有了。還有淮水以外的地方,當時的部落氏族相互聯姻,我的血脈也被帶到了遠方。”幾千年下來,無支祈琢磨華夏應該沒幾個人是跟他沒關係的,而這樣的事是每個遠古圖騰都要麵對的問題,或許別的妖族知道這一點也仍能該吃人就吃人,但無支祈,多少有點心理障礙。


    無支祈眉飛色舞道:“這西方人族不一樣了,它們肯定跟我沒關係,怎麽吃都可以。”


    西方真是個好地方,到處都是獵物,吃個幾百幾千年都不是問題。


    衛時彥:“......”他錯了,他就不應該帶這些個非人一塊出來。


    “你這麽做會驚動本地的超自然勢力的。”讓無支祈跟子嫻一樣聽話是不可能的,衛時彥隻能試著講道理。


    無支祈擺手道:“無妨,來一個我吃一個,來一雙我吃一雙。”


    衛時彥忍不住按揉起自己的額頭。


    人生最大的默哀不是出遠門沒準備好,而是準備好了之後卻發現自己帶了不靠譜的旅友。


    燒烤的話,得脫毛,狼的毛不脫掉,到時候很影響口味,一口咬下去,皮子裏有很多根須,很影響食欲,因此無支祈找子嫻燒了一鍋沸騰的熱水準備把狼丟進去燙燙。


    把皮給燙熟了,脫毛會變得很輕鬆。


    喜歡吃肉,又曾經與人族一起生活萬年的無支祈很清楚宰殺牲畜的過程,以及如何把肉給料理得幹淨好吃。


    幫無支祈燒水時子嫻還指點道:“就這麽直接丟進去燙皮也不好,我教你個技巧可以讓食物更好吃。”


    “什麽技巧?”


    “給他喝醬油、料酒,吃蔥蒜薑這些入味的調料,等他的血肉都入了味後再烤著吃,味道最好。”


    “聽上去蠻有道理的,我去買調料。”


    瞳瞳拿著電話道:“不用下去買,這是四星級酒店,可以打電話給前台讓酒店買來。”


    瞅著被封了嘴巴無語淚千行的魔狼,衛時彥也無語得抓狂,他真是來找九鼎的而不是來拉仇恨的?


    第170章 洛基


    買了調料, 無支祈一盆盆的給魔狼灌了進去。


    這慘無人道的......饒是曾經參與了一下的瞳瞳都忍不住別過臉不忍睹聞。


    衛時彥忍了又忍, 還是忍不了, 但也阻止不了。無支祈不是子嫻,不會聽他的話,而且即便是子嫻也在躍躍欲試的等無支祈分一杯羹。


    “我想出去走走。”衛時彥對子嫻道。


    “慢走。”子嫻隨意擺手, 目光一直盯著魔狼,美味啊。


    等了好一會也沒見衛時彥動身, 便隨口問:“怎麽還不走?”


    衛時彥無言, 女朋友愛我卻更愛美食腫麽破?


    “我沒心情出去。”衛時彥道。


    話音未落便聽到門鈴聲, 兩個非人一個裏子非人,共三位都沒挪窩的意思,衛時彥隻得自己去開門,一開門就看到一個銀色頭發的男子正抬著手正準備繼續按門鈴。


    男子應該是白種人,五官深邃,卻沒有一般白種人的粗狂之感, 相反, 他還挺俊美的, 帶著東方的細膩美, 肌膚極細膩,細膩得都看不出毛孔。身材更是瘦削挺拔得沒有半點瑕疵, 可謂完美無瑕。


    衛時彥第一反應就是這家夥不是人。


    人不會有這麽完美的外表。


    跟非人初久了,不開天眼衛時彥也能通過肉眼來判斷一個人是否非人了。


    並不是每個非人都擁有完美無瑕的外表,比如華夏的妖族,混跡於人群時, 他們大多會換上平凡得丟進人群裏就找不出來的普通容貌,避免被人發現自己不是人的事。如果露出了真實的外形,多半是為了狩獵,食人花開得越美才能吸引獵物上鉤,從而飽餐一頓。但不狩獵的時候就沒必要頂著騷包的模樣了,不方便隱藏,也不方便下一次狩獵。


    雖然如此,但如果看到一個人的外形完美得詭異,那麽可以考慮給人貼上疑似非人的標簽。少部分非人在人間界是不會遮掩自己的容貌的,如子嫻,丫就是一頭掠食性的霸王龍,萬物皆為羔羊,她無所顧忌,當然,萬物看到她也本能的發悚。哪怕根本不知道子嫻是什麽,但羔羊看到了狼,哪怕不知道那是狼也會本能的發悚,那是刻在基因裏的信息。


    眼前這位倒沒子嫻那麽變態,但也給人一種邪魅的感覺,衛時彥覺得,這家夥如果去拍電影的話,一定是毫無爭議的反派boss,並且是粉絲一大把的那種。


    衛時彥疑惑:“你是?”


    “我是酒店的服務員......”


    衛時彥打斷道:“你個非人類跑到人族酒店當服務員?”


    好吧,為人類工作從而賺取金錢的非人也不是沒有,在華夏,自圖騰的時代至今,妖族在人類中生活時,隻要不是那種在深山裏修煉得腦子壞掉了的無知妖族,在人類社會時都會想辦法掙錢維持生活。點石成金什麽的,不過障眼法,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最坑的是,如果你騙的那個人正好是未來的王侯將相,偏偏因為被你騙了,沒賺到錢,然後餓死了,那因果就大了。因此妖族賺錢無外乎兩種,一種是偷,找個富戶從他的庫房裏搬兩箱金子;另一種是遵守人類社會的規則,打工賺錢,這一種也是最多的,不是每個妖族都喜歡偷竊。


    特勤處如今就有不少打工的妖族,但衛時彥可以肯定一件事,如眼前這名男子這般強大的非人絕不可能來一家人族酒店當服務生。


    沒感覺錯誤的話,這名非人的實力,應該介於渡劫期與地仙之間。


    這樣的非人即便找工作也一定不屑當服務生這種需要常常要向人點頭哈腰的工作。


    男子愣了下,怎麽也沒想到自己竟然第一眼就被識破了。


    “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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