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陋之人,多是言不真誠,意無一定。隻圖妄誇大口,妄自輕諾,以言語輕許於人,到時不能實現其諾,事至不能實踐其言。言行不能相顧,所言無著落,結果失信於人,反遭人怨。此即為“輕諾必寡信”。
所謂“輕諾必寡信”,事之將行之前,不思前後,不慮始終。不顧頭尾相接,不知事之輕重,不審事之可否。以為天下萬事皆任我作,無時不可隨我之便。這種以“多易”之心,輕忽淺躁,不知事之機微,莽撞魯鈍,往往使可行之事而成為不可行,使能成之事成為不能成,圖多易反而變多難。故曰“多易必多難”。
“是以聖人猶難之”,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聖人凡事不敢妄進,圖難於其易,先難而後易;為大於其細,知易而守難。猶難之難,以不難而似難,這樣才能使難變為不難。聖人遇事謹慎,以易作難,所以雖至難之事,終不足以難住聖人。此即“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之義。
【本章說解】
此章經旨,是示人要立德務本,明理知法。若能以道為本,無論處世做人,無論修真證道,終無難事也。
人生在世,生死之事,性命之微,皆是至大至難之事。但世人卻顛倒行事,置生死性命之大事於輕忽,卻視縱情貪欲之事為之大,其結果反誤了卿卿性命,實是可惜!若能明理向道,立誌修真,向五行不到處,向父母未生前,去妙悟生死之源頭,即能見元始至尊,勘透本來麵目,入於黍珠之內。非有什麽工巧,亦並不費其力,隻要炁合元初,自然可入玄妙。
修真之人,惟重一個心字,凡事圖難先從易始,作大事先從小事做起。身處紅塵,塵中脫塵,火中栽蓮,修心煉己,刮垢淨心,消受業障等等,皆是不易之大事,故當從日常中之“易”處著眼,從身邊“小”事做起。天長日久,必積沙成塔,積小為大,累少為多,移難為易。如此,無為無事,而事必無難易之別;以善德盡己盡人,而善惡不萌,即入於無善無惡之境。即或有不安之萌動,能從未兆時即謀製之,自微脆處破散之,就會無事而安。到此天地,心性至誠之理,無所而不往;無時無事,不是中正之道。圖難於易,為大於細,無為不可成,無事不可就,世間又有何事足以難我乎?
眾人為有為之事,聖人為無為之道。事者,所為之條件也。天下之事,就形器之體而言,其形必有大小之分。就物之數而言,必有數量多少之別。人心之分別,恩怨之生起,皆是產生於物之大小多少。人心最難忘者,就是一個“怨”字。得物多者大者便生喜心,得物小者少者便生怨心,畏大侮小,貪多圖大,這是人心的通病,所以人心欲壑難平,其理亦在此。
大道之妙,非形非數,無怨無恩。聖人與大道同體,沒有恩怨之心,猶如寶鏡高懸,物來則照,物去則空,明體不虧,真光不昧,隨機妙應,應之無情,無可無不可,無動亦無靜,此便是聖人“為無為”之妙處。
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為天下事非為不成,非執不留。故常與禍爭勝,常與物生贅(zhui)。事之微妙已顯,不知順其自然,所以事終不成。故有為則生事,有事則勞心;為而不為,則事亦無事。聖人能致虛守靜,反繁歸簡,雖紛紜萬變之事現於眼前,猶如觀掌中之果,如視手中之紋,莫不洞見其始終,莫不了知其本末,此便是聖人“事無事”之妙處。
“味”者,所為之理趣也。天地之至味,斂之於身心,而無不咀嚼,取之而不可竭,用之而不可窮,服食於終生而不可去,惟默而識之,不能以言語形容。猶如啞人食蜜,惟獨啞人自知,別人不能知也。此便是聖人“味無味”之妙處。今日聞經之上士,若能了悟此三者之妙義,則萬事俱備,無事而不圓通。
本章還論述處事必須慎其“始”,從開始易處著力。故河上公名之為“恩始”。
“慎其始”正是“為無為”之義。吳澄在《道德真經注》中曰:“所以得遂其無為者,能圖其難於易之時,為其大於細之時也。天下之事,始易而終難,始細而終大:終之難起於始之易,終之大起於始之細。故圖之、為之於其易細之始,則其終可不至於難,可順至於大,而不勞心勞力,所以能無為也。若不早圖之、急為之於其始,則其終也,易者漸難,細者漸大,心力俱困,無為其可得乎?”
此章文中所言,皆是自然辯證之理。“事之大小”,實則是言心之大小。凡事開始處於細小之時,心不敢自以為大。事雖已大,心亦不可動,始終能處微處小,如此才能成其大。“輕諾寡信”、“多易多難”等句,看起來好象是言事之難易,實則是言心之難易。“始多易者終必難”,故聖人臨事開始之時,雖處之於易時,而心猶難之,始終不敢輕忽,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所以終無難也。
輔物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
“其安易持”,寧靜無事謂之“安”。“持”者,守也。無論治身治國,惟有安靜,易於平安。人心最難安,目欲視,耳欲聽,口欲言,身欲動,心欲思,所以終日很少有安靜之時,持守亦甚難。惟內念未發,外物未接,當此寧靜之時,澄心於一念未起,察機於一意未發,不使心身潛藏的陰魔暗長,此時消其惡跡甚為有力,此乃修心性之良機也。倘若不然,外物一牽,情欲即動,心動之時,再去持靜,就比較難了。猶如國之危亂之時,賢人在野,奸臣在朝,人民不安,國事不寧,治之已難。
持安之道,應當持之於上,而不能持之於下;持之於左,不能持之於右。上者即大道,左者即先天。必須清虛如一,一塵不染。如果上下相違,左右背逆,持之也難。
“其安易持”,其意在於使人常守於心念未起,常處於無欲的清靜境界,道心才能易安易守。修身之道,製欲為先。遏欲之要,治於未然則易,治於將然則難;治於將然猶易,治於已然則難。故太上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
這兩句話是說人在閑居獨處時,心不勞於事,事不擾於心,寂然不動,持己守身,最為容易。這時若能不聞不睹,無知無覺,杳無征兆可尋,渾渾沌沌,其氣柔和,其心細微,這正是破邪念,散欲心的最佳狀態,是複返自然之境的最好時機。隻要至誠無妄,何愁情欲不斷?隻要持之以恆,即可見本來性天。
“其兆未易謀”,是說當人的七情六欲未有征兆之時,易於守其中正。事物未始時的微妙現象,謂之“兆”。“謀”者,思悟之義。凡事尚未發生之前,是非善惡之念未起,吉兇悔吝之機未萌,謂之無事之始,也就是未兆之先。喜怒哀樂未發於外,陰陽動靜由乎我心之時,此時謀之,沒有後天主觀痕跡,沒有人我是非之念,所以易悟易謀。所悟易真,所謀易正,所修易改,效果神速。倘若事端已顯,後天是非得失之心已起,可否之念多生,此時若欲去謀,必有私心欲念摻雜,必有主觀思維之偏,謀之較難,效果也差。“其未兆易謀”,蓋是此義。
【其脆易判,其微易散,】
“其脆易判”,“判”者,斷也。當禍亂未顯於事,情欲未見於色,事物還處在萌芽初生階段時,好象草木的嫩芽一樣,脆弱易破。上文“易持”、“易謀”二句,是以事比擬於理。“其脆易判”者,是言物之質地脆弱,易折易斷之理。世間萬物,皆是至壯老時,其質堅硬,鑿之難穿,磨之不損。這好比人心已動,念機已重,其質已硬,欲止住不能,欲遏製不得。當人在心念未動之時的純淨狀態,或心念初萌將發而未發之際,其勢如脆嫩之芽,除之易去,而且不留痕跡;擊之易爛,拔之易出,且其根不易再生。
修道之人,若能於喜怒哀樂未發出之際,用慧劍斬斷人心情欲,滅除念頭,拔掉妄心惡念,斷除一切煩惱,覺性自然光明。用慧性之光照破心中一切無明,驅除一切陰邪之我,則真我必然自現。故曰“其脆易判”。
“其微易散”,是說事物未成形顯象之前,其質性微弱,其氣易散。此句再以物擬理,闡述物微易散之理。若是龐大之物,遷之必甚難,滅之亦不易。這好比人的心念已動,若要返之於未動前的安靜狀態,確實很難。又如事已成就,要返迴到未生成之先的狀態,難上加難。任何事物的發展,當其未有明顯兆頭時,物性至微,物形淺小,易除其跡,易亡其形。
修真者若能遏製人欲之私於將萌未就之時,這是洗滌心性微塵的最好時機,其塵易掃,其惡易除,其業易消。這種見微知著,在念上透機中下手克己的功夫,修持不輟,必能複其天理本性,故曰“其微易散”。
以上四句,易持易謀,易判易散,總是一理。人若能以無欲無為持養心身,悟其念上之機,守其心性之靜,在止欲生悔上著眼,在修心煉己上下功夫,克製本心中的陰邪雜質,此時相比較於心動之時,要來得容易。無欲無念的先天狀態多一分,妄心妄念就少一分;清陰增陽多一分,先天真性即長一分。如是則積小成大,積沙成塔,聚輕為重,修真之難,必化之為易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此二句再論難易不一之理。
“為之於未有”,是說凡是易謀易持之時,皆在心未動、事未有的無欲無為狀態。因其尚“未有”,則其事之跡未著,其事之機未顯。此時修之改之,克治人欲,而人欲自不生;不求天理,而天理自在本性中,渾然不缺不欠。若待其心已動,並有而為之,其事已行,安者必變為危殆,微者必顯於形跡,此時雖有心為之,則為也不易矣。故曰“為之於未有”。
“治之於未亂”,人心中之塵垢易破易散者,皆是在於心性未亂之時。未亂之時,心靜性正,與道合體,故心中之陰不能勝陽,心中之邪不能勝正。心靜,則內道場堅固,心門緊閉,則外賊不能入內。能在此時以正道立之於內,不勞力而一心整齊,不費求而萬理齊備。若在心已亂時再治,此時正性之力不足,陰邪正猖厥,雖克製,但功效甚微。若失去正心之覺,順遂陰勢,則脆者可轉化為堅,微者可積而為大,雖治確實不易。所以無論治心治身,也無論應物治事,皆應“治之於未亂”。
治人心之亂,當在平時修心煉己上下功夫。當心未亂之時,就應閉門防盜,除陰滅賊。未亂時為之治之,用力少而成功多。若於已亂時去治,雖其心不昧,也能為治,但卻需要數倍之力,奏效也慢。所以太上在此諄諄教誨,治心應治於未有、未亂之時。其理頗明,其意頗深。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裏之行,始於足下。】
此八句,是引喻具體事物自然之理,而驗證“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之義。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是說天下萬事萬物之理,皆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強。即使千年合抱之大樹,亦是從幼小的嫩芽逐漸生長而成。參天大樹,其杆高壯,可衝於天漢,其冠大若垂雲,但它卻是由稚嫩的小芽逐漸生長壯大的。樹木成長為合抱之勢,決非起於一日,而是曆經了千百年陽光雨露的滋養,漸至高大;其生生之機,開始生於毫末,終而成為合抱之木。
“九層之台,起於壘土”,高樓大廈,雖高入雲霄,接於星鬥,但也是從地基的粒粒黃土堆積而累起的。九層之台雖高,非成於一時,其勢雖雄巍高大,卻是從寸土壘起的。即使現代人所建的百層摩天大樓,雖直衝雲端,也是由最低的地基開始,才有其高聳入雲之勢。
“千裏之行,始於足下”,雖跋山涉水,久經時日,行程千萬裏,曆盡艱辛而止終點。但其進程,亦是由近至遠,開始於足下第一步。千裏之遠,非行於一蹙,其發腳之初,則始於足下一舉,起於第一步。
以上數句,說明了世間事物皆是由小至大,由低到高,由少至多,由弱至強的變化之理。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大木之生於毫末者,是大生於小之理。高台起於壘土者,是高以下為基之理。千裏之行始於足下者,乃是由近至遠之理。凡此數類,皆是由微致著,積小成大,由無生有,都是人可為可執之事。木雖大,終有砍伐之日;台雖高,終有毀壞之時;行雖遠,終有不行之日。由此可知,凡有為之事,終有敗弊之時,不能永固;凡有執著者,終有失去之日,不能長久。人能知此理,於未有未亂之時,而為之治之。治之於清靜無為之時,使之合於道體,又安能至於敗?安能至於失?此乃“為者敗之,執者失之”之義。所示之理淺顯易懂,實在真切!
【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上文所言的“為者敗之,執者失之”,皆是指世人為之於有為,執之於有執,故而有敗失之患。
“聖人無為故無敗”,是說聖人處事,不為華文,不為色利,不為殘賊,不生於心,不作於意,因物付物,順其自然。物得益於聖人者,在於全其本性,故萬物各得其生,周應無窮,隨宜處妙,這都是無為之功,故聖人永無敗失之患。
“無執故無失”,聖人處事,合於自然,隨事處事,上下各安其分,尊卑各得其位,不立藩(fān)籬,不有轍跡。聖人以德化愚,以財濟貧,無所執,無所藏,皆是自自然然,毫不固執己見,從不執於有為。惟其無執,所以聖人能永立於不敗之地。此即“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之義。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是說常人做事,或中途事敗,或接近成功時而毀;或因貪位好名,或因奢泰盈滿,故終無圓滿之時。天下之事理,隻要無私無執,順其自然,隨事應事,隨事順理,皆有可成之機。若動有私心,起於有為,或緣於我執,偏執於我為,不顧客觀規律,故常常將近成之事,反而弄得不能成。蓋因始慎而終不慎,所以才有其敗。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人之行事,往往不能慎始慎終。或開始時過慎,終而不慎;或始而慎而中途輕忽,所以往往導致失敗。果能慎終如始,戒慎於前,畏恐於後,一念不苟,本末相顧,從不懈怠,天下豈有不成之事?始則無為,終則亦無為;始則無執,終則亦無執,安有敗而不成之理?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此六句是講聖人無為之妙,以戒世人。
“是以聖人欲不欲”,所謂“欲”,凡是目之所視,耳之所聽,口之所味,心之所思,一切物質的貪求,一切功名富貴的向往,皆謂之欲。聖人見素抱樸,致虛守靜。聖人所欲者,皆是常人之所不欲,而是欲道味之欲。一切俗人之所欲,聖人皆不以為欲,而是以人世間的不欲、不能欲而欲之,此即“欲不欲”之意。人欲好彰顯,聖人欲隱伏;人欲飾外華,聖人欲內樸;人心欲於色,聖人欲於德。聖人皆是反世人之不欲而欲,此即“聖人欲不欲”之義。
“不貴難得之貨”,世間的金玉財寶等稀有之物,正是世人所尊為貴重者,而生貪求必得之心。豈不知這些難得之貨,取之於崇山溟海,它能益於人,也能害於人。聖人不以這些難得之貨為奇為貴,而是以德為貴,不賤石而貴玉。貴有長貴與短貴,有真貴與假貴。德為真貴,財為假貴。欲得今日假貴,必失他日真貴。故聖人貴德之長貴,而不求財物之短貴。故曰“不貴難得之貨。”
所謂“學不學”,即聖人學常人之所不願學、所不能學。世人學智詐,聖人學自然;世人學治人,聖人學治心。世人之學,不過修文習武,幹祿求名,廣之於耳目,施之於才能。聖人參天地之幾微,達陰陽之造化,握進退之玄機,能知世人所難知、難聞、難悟的有無秘竅。世人所學的後天知識,聖人不學即知。聖人所學,是以世人之不知學、不能學而學之,是反世人之不學而學。此即“學不學”之義。
“複眾人之所過”者,是指世人皆是過用小聰明,過施巧心機智,所以先天日耗,後天日損,性迷情執,外緣妄動,無所不至。漸而失本離真,常為情欲所牽,在有為世界中為所欲為,在汙泥濁水中愈滾愈黑。待到黑白無常來牽命時,人去性離一場悲。
聖人不恃聰明,持之以純樸,以德化天下為心,使萬民複之以本然素樸,使天下眾人知其所過之有害,除惡向善,恢複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執其兩而用其中,去其詐而複其淳,去其昧而複其明。故曰“複眾人之所過”。“過”,就是過分、過失、偏差之義。凡是“過”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會有過。
聖人以萬物自然之理,輔之於天下眾人之心。以萬物自然之德,複還於天下眾人之性。使眾人之心返本複初,無欲無為。使過者複歸於無過,同入於自然之理。使眾人之性,不執不迷。使失者還於無失,使損者修補於無虧,使暗者複歸光明,使濁者洗滌得清。共稟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聖人不敢有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遠失道本。有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輔萬物,反而損害萬物之性。故聖人“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本章說解】
本章經旨,重在“無為”、“無執”四個字。
聖人無為無執,故能輔萬物之自然,無難易之情,無敗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動,一有所為,便幹擾自然規律,所以未有不敗者。倘若識心一起,一有所執,隨相所轉,未有不失者。人能無為無執,執兩用中,以無馭有,則與聖人等同。
學道之人,終以輔萬物自然之本,利益萬物之性為目的。理之自然謂之“性”,性之自然謂之“天”,天之自然謂之“道”,道之自然謂之“無極而太極”。天地萬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輔萬物之自然,必須先要遵從萬物自然之性,輔萬物以“不過”之理,以無為順其自然之情。故聖人輔萬物以“不為而為”,以“不學”為學,以“不欲”為欲,無執無為。持其安,謀未兆,皆是“不敢為”,而是以自然輔天下。修道人學聖人修己治人之道,於此而盡矣。
天下萬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貫之。天下萬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無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無不德善。自然之性,猶如太虛一般,無時不圓明,無時不清靜。不容造作,不受汙壞。若少有一絲造作,則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汙壞,則天理即滅。天理既滅,則塵勞妄想,無所不有;私欲既生,則是非人我無所不起。當此之時,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靜境界,必化為無底之業坑,滿腔內盡是無明。動念之處,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渾體都是汙濁黑洞。
純真之性既被陰物牽纏,性妄動則惡心生,豈可謂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當於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見不聞之空妙,則自然之性即可現見。所謂“不見不聞”之妙,即去除四相,無人我是非,無欲無為之際,無塵無垢的真性方可顯露。在心為性,在事為理。
文中所謂“複眾之所過”,“複”者,返還也。亦即返本還源,返樸歸真,還複我本有之善性德心。所謂“輔”,即助也。不僅自己複返自然,還應當輔助萬物,使之返還複歸其自然正性,複返其固有之本善。這就是聖人宏道治天下之本心,亦是修真證道者的根本目的。
修真人既以萬物為師,感萬物養育之恩,又要輔萬物全其自然之性。萬物與人類共體,同源於大道,同處於天地之間。萬物各盡其天然之性,養育幫助了人類。人對萬物若缺乏愛心,不複不輔,就好比源頭之水不清,分支江河之水豈能清乎?人雖為萬物之靈,須臾難離萬物的滋養。萬物之性正,則可助養人之正;萬水之源清,則可滋育萬物之性純淨。是故修真之上士,輔自然之性,事不妄為,機不妄動。非自然之實地,則寸步不行;非自然之實理,則一言不發。
修真人身處塵世,與萬物自然同體同用,同唿吸共命運。當效萬物自然之性,終日行而終日未嚐行。事來則應,事去即靜;雖身在應事中,心卻在事外。行當行之事,步步有實地;應不得已之事,應過不留滯。處世待人,與緣人交往,終是不得已而言;言而自然,未嚐有心而言。所以言而不言,言言不離天理。若能如此而行,即可得大自在,可謂得理全性之人,其易破易敗之患,何能有乎?
玄德章第六十五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道在天地,天地不知,所以天地能長久。道在萬物,萬物不知,所以萬物生化無窮。天地萬物尚且不知,天下萬民亦不知?所以便以有為治於國,以智巧律令治民。此類有為之治,雖能善以為政,但其有為之轍跡終不能隱,有無所帶來的負麵影響終不能消。在上者以苛察之明治於下,在下者必以缺缺之明防於上。上下有心有為,上下相防相詐,欲以明民,反而成為不明之政,此皆是以明治民之害。
“古之善為道者”,是說古之聖人治世,不是教民以淺薄的聰明,不示民以智巧心,而是以大智慧教之於民,以無為用之於治,使民返樸還淳,複其本有的天然良知,使民去妄歸真,安其本然天性。君臣父子,相忘於無事之德;天下國家,共入於無為之化。此便是“善為道者”之義。
“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今人往往不解太上此兩句的本義,而以後天淺陋之知,妄評此言,認為這是古代統治者的“愚民政策”,是為維護聖王統治的“手段”雲雲。這實在是對先輩的莫大曲解,是以後天小聰明猜度聖人的大智慧,以後天之偽去知先天之真,所以是永遠難知其真諦的,永遠難解此“明”與“愚”的顛倒之理。
人生於世,天之所命。本來都具有此不昧的靈光,不用智慮心思之妄,不以後天耳目見聞為真,性體光明寂然,未受物塵穿鑿。無奈進入紅塵以後,因受物欲濁流汙染太甚,積塵甚厚,故喪失本性之明,天德之明轉為後天之愚,發而成為後天知識。豈不知此智慮知識,僅能知眼所見、耳所聞的顯態有象有形的皮毛之幻,難見難知不可見、不可聞的隱態世界之真。隻能知身邊有執有為之小事,不能知無為無執之大事。能明可見可聞的表象之理,不能明、不能見、不能聞表象之內的實質之理。所以,僅憑人的耳目見聞的有為之知,其理不真,其知不全,看似若明,實則愚暗。用之治國治身,其明必然反溺於不明。
“將以愚之”,此處所講之“愚”,並非蠢然不靈之弱癡者,而是靈性十足,生理機智發育健全的大智慧之人。所謂“大智惹愚”者,皆是守真誠,安本分,不妄用智巧心,不施人心小聰明。處世做人,樸實無華,應世隨俗,無私無欲,相忘於不識不知之中。身處家國,共處於無憂無慮之間。背天逆理之事不敢妄作,欺心僥幸之事不敢亂為。隻知奉獻,不知索取,心中隻有大公眾生,惟獨沒有自我。這便是“愚”字的真意。此種“愚”,在世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愚昧,但從修道來觀,卻是最大之“明”,是世人難知的知天、知地、知陰陽的大智慧者。隻是有道之人從不顯露而已。
若能以愚用道,則道無不行;以愚建德,則德無不立。治之於國,國無不治;修之於心,心無不修;健之於身,身乃永固。古之“以愚治民”者,即“愚”之於此,並非他意。有心學道者,當明此理,不可誤解。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世間凡事崇尚智巧,惟道尚愚不尚智,因為愚離道近矣。古之聖人,以道治天下。與民相見以道,不如與民相化以道,渾渾樸樸,同歸於清靜之天。故古之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種而食,安享天然自在。及至後世,士大夫不尚愚而尚智,民之巧詐心日生,小心眼愈多,人心愈壞。民之最難治者,就是人們遠離道德,人心不誠,本性失真。
人的巧智心愈多,失真性愈強,詐偽便愈多,離道也愈遠,此乃民難治的根本原因。上古之時,民如赤子,世有淳風,慈孝善德,同於一心,家國康寧太平,人皆無為而無不為。
後世君王,日益以有為之政施之於民,日漸以機巧之法用之於治國,將百姓視為可以任我馳聘之犬馬,將萬民看作是可以任我作為而無不歸服之附屬。君王自以為高高在上,就可以使天下百唿百應,孰不知此等有心有為之治,反而成為難治,內患外侵必隨之而起,蓋因國之君心中之天已失真,心中之德善日漸離去,有為之巧智日益彰顯。
天下人皆以自作聰明為能,故一國一家皆求之於才能,乃至天下皆以聰明肆情縱欲,失去天良真誠之樸,故生欺上瞞下之惡念,妄作嬌偽之風日盛,民心日詐,正氣日薄,君民皆不務真誠,上下並行詭計,此便是所以“民之難治”的根本所在。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楷式。】
“以智治國國之賊”,“賊”者,泛指危害國家民族利益的人與事,如國賊、民賊、奸賊等。並非今人所理解的盜賊之賊字。以智治國,必然遠離道德,以智識詐巧施政,以權謀私,妄作福威,此即是“國之賊”。經中“以智治國,國之賊”,正是指用聰明邪智治國,是巧偽的私智。此等智用之於綱紀,則綱紀必亂;用之於倫理,倫理則必乖;用之於家國天下,猶如披麻救火,反遭其殃。又好似毒湯止渴,反受其害。所以太上稱為“國之賊”,以此警示後世的治國者。
“以智治國國之賊”,主要是說用有為治國的害處。雖然治國者足智多謀,用心良苦,出於好意,但因自身缺乏道德,不能施以無為之治。其結果隻能是愈治離道愈遠,民德愈來愈失,這是以有為治國不可避免的弊端,必然是害國害民,故曰“國之賊”。
“不以智治國國之福”,高明的治國者,當以無為無事而施政,不用智巧,施以德治,使民心淳樸,複歸於道。安其居,樂其業,甘其食,美其衣。不被俗塵所染,不為私欲煩惱,心身康泰,安享福樂。上不以私智擾於民,不用機巧亂於政,天下共樂於太平,朝野相忘於無事,此乃國之福也。文中所言“不以智治國,國之福”,蓋是此義。
“知此兩者,亦楷式”,世人不知“國之賊”、“國之福”這兩者的本質差異,所以不知怎樣是造福國家?怎樣是有害國家?若能知此兩者,則應當去其“為賊於國”,而法於“為福於國”。凡是明白此理者,就不會用有為去擾民,不以巧智施於民。而是以道為根,以德為本,以德化民,從心性這個根本上教化人民,造福人民,這才是天下之楷模。如果放棄德治,輕視精神文明,僅以物質利益滿足於民的暫時需要,使人心愈壞,貪圖享受日甚,不講做人品德,那必然是誘人欲壑難平,盜賊之心滋生,社會盜賊四起,違法敗度,社會風氣亦必隨之而壞。人心詐偽日起,崇尚才華聰明,本性天真被鑿喪,既損性,又害命。人身心內的陰賊也必施虐,導致疾病災患,這不是“賊民”是什麽?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治國者的天職就是以德施治,對人民進行道德教育,使民德化歸道,這是對人民的最大愛心,是國家最大之福。有為之治,看起來是在為民造福,實際上從根本上、從長遠利益來看,卻是害了人的本性命根,這才是國之最大不利,民心最大之害。因此,有為之治,絕非治國的“楷式”,絕非治國的良策。
“知此兩者”,是指“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楷”是言法,“式”是言則。“以楷式”,是指“不以智治國”,而是以無為之德化民,這是造福人民的根本,其中內涵著甚深的天理,常人往往難以認同。這不僅是治國的法式,也是修真者治心治身的法式,故曰“知此兩者,亦楷式。”
【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用智與不用智兩種模式,不但治國治天下者當知,即使做一個人,待人處世,一切大小之事,一切可否之宜,若能常知此兩者,並能以此作為行為的楷式。真能做到頭頭入妙,事事天然,念茲在茲(zi),須臾不離,便是至誠無妄之“玄德”。
“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玄德就是至高無上、玄妙至極、世人不可知的一種大德。太極之實理,就是自然真常之道,所以稱為“玄德”。“玄德”無名相可指,無端倪可見,故稱之為“玄”。
玄德是最符合道性之德,是高級全息生命體在高維空間或微觀世間作功,作用於顯態世界,而產生的一種德象真善,是德性與玄體相結合的體現。這些不被常人所知,卻又能自覺或非自覺地做大善事、大好事,即謂之“玄德”。
德有真德、顯德、陰德。顯德者具有外顯之特點,即做善事時,別人目可見、耳可聞,且能得到別人物質或口頭的感謝,使顯隱能量場發生等價交換。此種德不利於“積行累功,舍多得少,得於玄態”的原則,故亦稱為“淺德”。
所謂“陰德”,是德心與德行相結合,靠肉身才能完成的德。這種德的特點是施恩不圖報,行善不留名,別人不知不見,受益而不能謝,這是接近於道的一種德行,故謂之“陰德”或“深德”。此類德行是步入玄德的基礎和階梯,雖不能完全符合道性,但亦是一種接近於道的表現形式。
凡德之小者,手可以指,口可以言。人不能知,手不可指,口不得言的德行,為之遠、為之深。故太上以德之深、遠、隱,而言“玄德”之實,深讚“玄德”之妙。世人多以物質的華表為美,而玄德卻是斂華就實。人與物都是以用智為能,而玄德卻是去智若愚。人與物皆以徇利為快,而玄德卻不生利欲之妄。
由此可知,德性與物性完全相反。雖然相反,卻與道的運行大順,隻在此一順一逆中。道本自然,玄德則合於自然之體;道本無為,玄德同於無為之用。民之心德,本來自然純粹;治國之政,也應當自然清平。天下總是一心,一心皆成一德,天下非以深遠淳厚之玄德治之,則不能達到天下大順。文中言“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其妙理蓋如此。常知此楷式者,則近道矣。
大修行之人,常於不睹不聞中,返其無思無慮之神。不摒(bing)除耳目之知,則不能深入於靜定之中。若心中仍有一毫計較,一念謀為,則太樸難全,混沌之天難歸。知智必損於己,若愚有益心身,不逞其智,樂守其愚,此即謂之玄德。
大凡可名者,皆非玄德。而不可名,不可言,深無其極,遠莫能知者,乃可謂之玄德。世上動植飛潛諸物,雖也無知無識,但因其靈性層次太低,故不能窮本追源,終日昏饋而已。人為萬物之靈,知道知德,勤而修之,即可達至三無合一,太極歸真。這是人與物性相反的必由之路。但若被物性所牽,則與物一樣,必然陷入生滅無常之道。
【本章說解】
此章經旨,在於引古喻今,直指玄德深遠的模式,厚望於後輩循玄德而修。治國者果能行此大道之模式,則天下之民,未有不返樸還淳、歸根複命者。天道行而萬物順,聖德修而萬民化。
大順者,即順大道自然之理,天下事非天理則不順。大化者,化之以理,非大道之理不能化天下。得其理者,可與天地合德,可與日月合明,可與四時合序,可與鬼神合吉兇。圓滿十方,周遍法界,故有此等之妙義。
修道之人,當以聖賢為楷式,當以天地為楷式,當以大道為根本。天地與聖賢同於一理,同於一道。知聖賢之心,便知天地之心,便知道之所以為道,須臾不可離,亙古不可易。用之於天下,天下無窮;用之於終身,終身不盡。
本章是聖祖運用慧觀與智觀、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觀察研究自然和人類,以顯隱同觀、智慧一體來論述治身治國,從隱顯兩個方麵,鑒別比較人類社會如何複歸於自然大道。長期以來,人類社會僅局限於顯態研究和智觀範疇中,忽略了隱態慧觀領域的存在。所以在治國、治身等方麵,陷入單一陽側的偏麵,因而不能整體地認識宇宙萬事萬物客觀存在的規律性。
在方法論上,道家特別重視“執兩用中”,整體把握陰陽,顯隱齊觀,運用陰陽中的精華道性物質,運用太極陰陽魚圖中的“中”——太極弦和魚眼。
所謂“輕諾必寡信”,事之將行之前,不思前後,不慮始終。不顧頭尾相接,不知事之輕重,不審事之可否。以為天下萬事皆任我作,無時不可隨我之便。這種以“多易”之心,輕忽淺躁,不知事之機微,莽撞魯鈍,往往使可行之事而成為不可行,使能成之事成為不能成,圖多易反而變多難。故曰“多易必多難”。
“是以聖人猶難之”,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聖人凡事不敢妄進,圖難於其易,先難而後易;為大於其細,知易而守難。猶難之難,以不難而似難,這樣才能使難變為不難。聖人遇事謹慎,以易作難,所以雖至難之事,終不足以難住聖人。此即“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之義。
【本章說解】
此章經旨,是示人要立德務本,明理知法。若能以道為本,無論處世做人,無論修真證道,終無難事也。
人生在世,生死之事,性命之微,皆是至大至難之事。但世人卻顛倒行事,置生死性命之大事於輕忽,卻視縱情貪欲之事為之大,其結果反誤了卿卿性命,實是可惜!若能明理向道,立誌修真,向五行不到處,向父母未生前,去妙悟生死之源頭,即能見元始至尊,勘透本來麵目,入於黍珠之內。非有什麽工巧,亦並不費其力,隻要炁合元初,自然可入玄妙。
修真之人,惟重一個心字,凡事圖難先從易始,作大事先從小事做起。身處紅塵,塵中脫塵,火中栽蓮,修心煉己,刮垢淨心,消受業障等等,皆是不易之大事,故當從日常中之“易”處著眼,從身邊“小”事做起。天長日久,必積沙成塔,積小為大,累少為多,移難為易。如此,無為無事,而事必無難易之別;以善德盡己盡人,而善惡不萌,即入於無善無惡之境。即或有不安之萌動,能從未兆時即謀製之,自微脆處破散之,就會無事而安。到此天地,心性至誠之理,無所而不往;無時無事,不是中正之道。圖難於易,為大於細,無為不可成,無事不可就,世間又有何事足以難我乎?
眾人為有為之事,聖人為無為之道。事者,所為之條件也。天下之事,就形器之體而言,其形必有大小之分。就物之數而言,必有數量多少之別。人心之分別,恩怨之生起,皆是產生於物之大小多少。人心最難忘者,就是一個“怨”字。得物多者大者便生喜心,得物小者少者便生怨心,畏大侮小,貪多圖大,這是人心的通病,所以人心欲壑難平,其理亦在此。
大道之妙,非形非數,無怨無恩。聖人與大道同體,沒有恩怨之心,猶如寶鏡高懸,物來則照,物去則空,明體不虧,真光不昧,隨機妙應,應之無情,無可無不可,無動亦無靜,此便是聖人“為無為”之妙處。
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為天下事非為不成,非執不留。故常與禍爭勝,常與物生贅(zhui)。事之微妙已顯,不知順其自然,所以事終不成。故有為則生事,有事則勞心;為而不為,則事亦無事。聖人能致虛守靜,反繁歸簡,雖紛紜萬變之事現於眼前,猶如觀掌中之果,如視手中之紋,莫不洞見其始終,莫不了知其本末,此便是聖人“事無事”之妙處。
“味”者,所為之理趣也。天地之至味,斂之於身心,而無不咀嚼,取之而不可竭,用之而不可窮,服食於終生而不可去,惟默而識之,不能以言語形容。猶如啞人食蜜,惟獨啞人自知,別人不能知也。此便是聖人“味無味”之妙處。今日聞經之上士,若能了悟此三者之妙義,則萬事俱備,無事而不圓通。
本章還論述處事必須慎其“始”,從開始易處著力。故河上公名之為“恩始”。
“慎其始”正是“為無為”之義。吳澄在《道德真經注》中曰:“所以得遂其無為者,能圖其難於易之時,為其大於細之時也。天下之事,始易而終難,始細而終大:終之難起於始之易,終之大起於始之細。故圖之、為之於其易細之始,則其終可不至於難,可順至於大,而不勞心勞力,所以能無為也。若不早圖之、急為之於其始,則其終也,易者漸難,細者漸大,心力俱困,無為其可得乎?”
此章文中所言,皆是自然辯證之理。“事之大小”,實則是言心之大小。凡事開始處於細小之時,心不敢自以為大。事雖已大,心亦不可動,始終能處微處小,如此才能成其大。“輕諾寡信”、“多易多難”等句,看起來好象是言事之難易,實則是言心之難易。“始多易者終必難”,故聖人臨事開始之時,雖處之於易時,而心猶難之,始終不敢輕忽,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所以終無難也。
輔物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
“其安易持”,寧靜無事謂之“安”。“持”者,守也。無論治身治國,惟有安靜,易於平安。人心最難安,目欲視,耳欲聽,口欲言,身欲動,心欲思,所以終日很少有安靜之時,持守亦甚難。惟內念未發,外物未接,當此寧靜之時,澄心於一念未起,察機於一意未發,不使心身潛藏的陰魔暗長,此時消其惡跡甚為有力,此乃修心性之良機也。倘若不然,外物一牽,情欲即動,心動之時,再去持靜,就比較難了。猶如國之危亂之時,賢人在野,奸臣在朝,人民不安,國事不寧,治之已難。
持安之道,應當持之於上,而不能持之於下;持之於左,不能持之於右。上者即大道,左者即先天。必須清虛如一,一塵不染。如果上下相違,左右背逆,持之也難。
“其安易持”,其意在於使人常守於心念未起,常處於無欲的清靜境界,道心才能易安易守。修身之道,製欲為先。遏欲之要,治於未然則易,治於將然則難;治於將然猶易,治於已然則難。故太上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
這兩句話是說人在閑居獨處時,心不勞於事,事不擾於心,寂然不動,持己守身,最為容易。這時若能不聞不睹,無知無覺,杳無征兆可尋,渾渾沌沌,其氣柔和,其心細微,這正是破邪念,散欲心的最佳狀態,是複返自然之境的最好時機。隻要至誠無妄,何愁情欲不斷?隻要持之以恆,即可見本來性天。
“其兆未易謀”,是說當人的七情六欲未有征兆之時,易於守其中正。事物未始時的微妙現象,謂之“兆”。“謀”者,思悟之義。凡事尚未發生之前,是非善惡之念未起,吉兇悔吝之機未萌,謂之無事之始,也就是未兆之先。喜怒哀樂未發於外,陰陽動靜由乎我心之時,此時謀之,沒有後天主觀痕跡,沒有人我是非之念,所以易悟易謀。所悟易真,所謀易正,所修易改,效果神速。倘若事端已顯,後天是非得失之心已起,可否之念多生,此時若欲去謀,必有私心欲念摻雜,必有主觀思維之偏,謀之較難,效果也差。“其未兆易謀”,蓋是此義。
【其脆易判,其微易散,】
“其脆易判”,“判”者,斷也。當禍亂未顯於事,情欲未見於色,事物還處在萌芽初生階段時,好象草木的嫩芽一樣,脆弱易破。上文“易持”、“易謀”二句,是以事比擬於理。“其脆易判”者,是言物之質地脆弱,易折易斷之理。世間萬物,皆是至壯老時,其質堅硬,鑿之難穿,磨之不損。這好比人心已動,念機已重,其質已硬,欲止住不能,欲遏製不得。當人在心念未動之時的純淨狀態,或心念初萌將發而未發之際,其勢如脆嫩之芽,除之易去,而且不留痕跡;擊之易爛,拔之易出,且其根不易再生。
修道之人,若能於喜怒哀樂未發出之際,用慧劍斬斷人心情欲,滅除念頭,拔掉妄心惡念,斷除一切煩惱,覺性自然光明。用慧性之光照破心中一切無明,驅除一切陰邪之我,則真我必然自現。故曰“其脆易判”。
“其微易散”,是說事物未成形顯象之前,其質性微弱,其氣易散。此句再以物擬理,闡述物微易散之理。若是龐大之物,遷之必甚難,滅之亦不易。這好比人的心念已動,若要返之於未動前的安靜狀態,確實很難。又如事已成就,要返迴到未生成之先的狀態,難上加難。任何事物的發展,當其未有明顯兆頭時,物性至微,物形淺小,易除其跡,易亡其形。
修真者若能遏製人欲之私於將萌未就之時,這是洗滌心性微塵的最好時機,其塵易掃,其惡易除,其業易消。這種見微知著,在念上透機中下手克己的功夫,修持不輟,必能複其天理本性,故曰“其微易散”。
以上四句,易持易謀,易判易散,總是一理。人若能以無欲無為持養心身,悟其念上之機,守其心性之靜,在止欲生悔上著眼,在修心煉己上下功夫,克製本心中的陰邪雜質,此時相比較於心動之時,要來得容易。無欲無念的先天狀態多一分,妄心妄念就少一分;清陰增陽多一分,先天真性即長一分。如是則積小成大,積沙成塔,聚輕為重,修真之難,必化之為易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此二句再論難易不一之理。
“為之於未有”,是說凡是易謀易持之時,皆在心未動、事未有的無欲無為狀態。因其尚“未有”,則其事之跡未著,其事之機未顯。此時修之改之,克治人欲,而人欲自不生;不求天理,而天理自在本性中,渾然不缺不欠。若待其心已動,並有而為之,其事已行,安者必變為危殆,微者必顯於形跡,此時雖有心為之,則為也不易矣。故曰“為之於未有”。
“治之於未亂”,人心中之塵垢易破易散者,皆是在於心性未亂之時。未亂之時,心靜性正,與道合體,故心中之陰不能勝陽,心中之邪不能勝正。心靜,則內道場堅固,心門緊閉,則外賊不能入內。能在此時以正道立之於內,不勞力而一心整齊,不費求而萬理齊備。若在心已亂時再治,此時正性之力不足,陰邪正猖厥,雖克製,但功效甚微。若失去正心之覺,順遂陰勢,則脆者可轉化為堅,微者可積而為大,雖治確實不易。所以無論治心治身,也無論應物治事,皆應“治之於未亂”。
治人心之亂,當在平時修心煉己上下功夫。當心未亂之時,就應閉門防盜,除陰滅賊。未亂時為之治之,用力少而成功多。若於已亂時去治,雖其心不昧,也能為治,但卻需要數倍之力,奏效也慢。所以太上在此諄諄教誨,治心應治於未有、未亂之時。其理頗明,其意頗深。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裏之行,始於足下。】
此八句,是引喻具體事物自然之理,而驗證“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之義。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是說天下萬事萬物之理,皆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強。即使千年合抱之大樹,亦是從幼小的嫩芽逐漸生長而成。參天大樹,其杆高壯,可衝於天漢,其冠大若垂雲,但它卻是由稚嫩的小芽逐漸生長壯大的。樹木成長為合抱之勢,決非起於一日,而是曆經了千百年陽光雨露的滋養,漸至高大;其生生之機,開始生於毫末,終而成為合抱之木。
“九層之台,起於壘土”,高樓大廈,雖高入雲霄,接於星鬥,但也是從地基的粒粒黃土堆積而累起的。九層之台雖高,非成於一時,其勢雖雄巍高大,卻是從寸土壘起的。即使現代人所建的百層摩天大樓,雖直衝雲端,也是由最低的地基開始,才有其高聳入雲之勢。
“千裏之行,始於足下”,雖跋山涉水,久經時日,行程千萬裏,曆盡艱辛而止終點。但其進程,亦是由近至遠,開始於足下第一步。千裏之遠,非行於一蹙,其發腳之初,則始於足下一舉,起於第一步。
以上數句,說明了世間事物皆是由小至大,由低到高,由少至多,由弱至強的變化之理。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大木之生於毫末者,是大生於小之理。高台起於壘土者,是高以下為基之理。千裏之行始於足下者,乃是由近至遠之理。凡此數類,皆是由微致著,積小成大,由無生有,都是人可為可執之事。木雖大,終有砍伐之日;台雖高,終有毀壞之時;行雖遠,終有不行之日。由此可知,凡有為之事,終有敗弊之時,不能永固;凡有執著者,終有失去之日,不能長久。人能知此理,於未有未亂之時,而為之治之。治之於清靜無為之時,使之合於道體,又安能至於敗?安能至於失?此乃“為者敗之,執者失之”之義。所示之理淺顯易懂,實在真切!
【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上文所言的“為者敗之,執者失之”,皆是指世人為之於有為,執之於有執,故而有敗失之患。
“聖人無為故無敗”,是說聖人處事,不為華文,不為色利,不為殘賊,不生於心,不作於意,因物付物,順其自然。物得益於聖人者,在於全其本性,故萬物各得其生,周應無窮,隨宜處妙,這都是無為之功,故聖人永無敗失之患。
“無執故無失”,聖人處事,合於自然,隨事處事,上下各安其分,尊卑各得其位,不立藩(fān)籬,不有轍跡。聖人以德化愚,以財濟貧,無所執,無所藏,皆是自自然然,毫不固執己見,從不執於有為。惟其無執,所以聖人能永立於不敗之地。此即“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之義。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是說常人做事,或中途事敗,或接近成功時而毀;或因貪位好名,或因奢泰盈滿,故終無圓滿之時。天下之事理,隻要無私無執,順其自然,隨事應事,隨事順理,皆有可成之機。若動有私心,起於有為,或緣於我執,偏執於我為,不顧客觀規律,故常常將近成之事,反而弄得不能成。蓋因始慎而終不慎,所以才有其敗。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人之行事,往往不能慎始慎終。或開始時過慎,終而不慎;或始而慎而中途輕忽,所以往往導致失敗。果能慎終如始,戒慎於前,畏恐於後,一念不苟,本末相顧,從不懈怠,天下豈有不成之事?始則無為,終則亦無為;始則無執,終則亦無執,安有敗而不成之理?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此六句是講聖人無為之妙,以戒世人。
“是以聖人欲不欲”,所謂“欲”,凡是目之所視,耳之所聽,口之所味,心之所思,一切物質的貪求,一切功名富貴的向往,皆謂之欲。聖人見素抱樸,致虛守靜。聖人所欲者,皆是常人之所不欲,而是欲道味之欲。一切俗人之所欲,聖人皆不以為欲,而是以人世間的不欲、不能欲而欲之,此即“欲不欲”之意。人欲好彰顯,聖人欲隱伏;人欲飾外華,聖人欲內樸;人心欲於色,聖人欲於德。聖人皆是反世人之不欲而欲,此即“聖人欲不欲”之義。
“不貴難得之貨”,世間的金玉財寶等稀有之物,正是世人所尊為貴重者,而生貪求必得之心。豈不知這些難得之貨,取之於崇山溟海,它能益於人,也能害於人。聖人不以這些難得之貨為奇為貴,而是以德為貴,不賤石而貴玉。貴有長貴與短貴,有真貴與假貴。德為真貴,財為假貴。欲得今日假貴,必失他日真貴。故聖人貴德之長貴,而不求財物之短貴。故曰“不貴難得之貨。”
所謂“學不學”,即聖人學常人之所不願學、所不能學。世人學智詐,聖人學自然;世人學治人,聖人學治心。世人之學,不過修文習武,幹祿求名,廣之於耳目,施之於才能。聖人參天地之幾微,達陰陽之造化,握進退之玄機,能知世人所難知、難聞、難悟的有無秘竅。世人所學的後天知識,聖人不學即知。聖人所學,是以世人之不知學、不能學而學之,是反世人之不學而學。此即“學不學”之義。
“複眾人之所過”者,是指世人皆是過用小聰明,過施巧心機智,所以先天日耗,後天日損,性迷情執,外緣妄動,無所不至。漸而失本離真,常為情欲所牽,在有為世界中為所欲為,在汙泥濁水中愈滾愈黑。待到黑白無常來牽命時,人去性離一場悲。
聖人不恃聰明,持之以純樸,以德化天下為心,使萬民複之以本然素樸,使天下眾人知其所過之有害,除惡向善,恢複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執其兩而用其中,去其詐而複其淳,去其昧而複其明。故曰“複眾人之所過”。“過”,就是過分、過失、偏差之義。凡是“過”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會有過。
聖人以萬物自然之理,輔之於天下眾人之心。以萬物自然之德,複還於天下眾人之性。使眾人之心返本複初,無欲無為。使過者複歸於無過,同入於自然之理。使眾人之性,不執不迷。使失者還於無失,使損者修補於無虧,使暗者複歸光明,使濁者洗滌得清。共稟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聖人不敢有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遠失道本。有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輔萬物,反而損害萬物之性。故聖人“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本章說解】
本章經旨,重在“無為”、“無執”四個字。
聖人無為無執,故能輔萬物之自然,無難易之情,無敗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動,一有所為,便幹擾自然規律,所以未有不敗者。倘若識心一起,一有所執,隨相所轉,未有不失者。人能無為無執,執兩用中,以無馭有,則與聖人等同。
學道之人,終以輔萬物自然之本,利益萬物之性為目的。理之自然謂之“性”,性之自然謂之“天”,天之自然謂之“道”,道之自然謂之“無極而太極”。天地萬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輔萬物之自然,必須先要遵從萬物自然之性,輔萬物以“不過”之理,以無為順其自然之情。故聖人輔萬物以“不為而為”,以“不學”為學,以“不欲”為欲,無執無為。持其安,謀未兆,皆是“不敢為”,而是以自然輔天下。修道人學聖人修己治人之道,於此而盡矣。
天下萬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貫之。天下萬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無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無不德善。自然之性,猶如太虛一般,無時不圓明,無時不清靜。不容造作,不受汙壞。若少有一絲造作,則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汙壞,則天理即滅。天理既滅,則塵勞妄想,無所不有;私欲既生,則是非人我無所不起。當此之時,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靜境界,必化為無底之業坑,滿腔內盡是無明。動念之處,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渾體都是汙濁黑洞。
純真之性既被陰物牽纏,性妄動則惡心生,豈可謂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當於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見不聞之空妙,則自然之性即可現見。所謂“不見不聞”之妙,即去除四相,無人我是非,無欲無為之際,無塵無垢的真性方可顯露。在心為性,在事為理。
文中所謂“複眾之所過”,“複”者,返還也。亦即返本還源,返樸歸真,還複我本有之善性德心。所謂“輔”,即助也。不僅自己複返自然,還應當輔助萬物,使之返還複歸其自然正性,複返其固有之本善。這就是聖人宏道治天下之本心,亦是修真證道者的根本目的。
修真人既以萬物為師,感萬物養育之恩,又要輔萬物全其自然之性。萬物與人類共體,同源於大道,同處於天地之間。萬物各盡其天然之性,養育幫助了人類。人對萬物若缺乏愛心,不複不輔,就好比源頭之水不清,分支江河之水豈能清乎?人雖為萬物之靈,須臾難離萬物的滋養。萬物之性正,則可助養人之正;萬水之源清,則可滋育萬物之性純淨。是故修真之上士,輔自然之性,事不妄為,機不妄動。非自然之實地,則寸步不行;非自然之實理,則一言不發。
修真人身處塵世,與萬物自然同體同用,同唿吸共命運。當效萬物自然之性,終日行而終日未嚐行。事來則應,事去即靜;雖身在應事中,心卻在事外。行當行之事,步步有實地;應不得已之事,應過不留滯。處世待人,與緣人交往,終是不得已而言;言而自然,未嚐有心而言。所以言而不言,言言不離天理。若能如此而行,即可得大自在,可謂得理全性之人,其易破易敗之患,何能有乎?
玄德章第六十五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道在天地,天地不知,所以天地能長久。道在萬物,萬物不知,所以萬物生化無窮。天地萬物尚且不知,天下萬民亦不知?所以便以有為治於國,以智巧律令治民。此類有為之治,雖能善以為政,但其有為之轍跡終不能隱,有無所帶來的負麵影響終不能消。在上者以苛察之明治於下,在下者必以缺缺之明防於上。上下有心有為,上下相防相詐,欲以明民,反而成為不明之政,此皆是以明治民之害。
“古之善為道者”,是說古之聖人治世,不是教民以淺薄的聰明,不示民以智巧心,而是以大智慧教之於民,以無為用之於治,使民返樸還淳,複其本有的天然良知,使民去妄歸真,安其本然天性。君臣父子,相忘於無事之德;天下國家,共入於無為之化。此便是“善為道者”之義。
“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今人往往不解太上此兩句的本義,而以後天淺陋之知,妄評此言,認為這是古代統治者的“愚民政策”,是為維護聖王統治的“手段”雲雲。這實在是對先輩的莫大曲解,是以後天小聰明猜度聖人的大智慧,以後天之偽去知先天之真,所以是永遠難知其真諦的,永遠難解此“明”與“愚”的顛倒之理。
人生於世,天之所命。本來都具有此不昧的靈光,不用智慮心思之妄,不以後天耳目見聞為真,性體光明寂然,未受物塵穿鑿。無奈進入紅塵以後,因受物欲濁流汙染太甚,積塵甚厚,故喪失本性之明,天德之明轉為後天之愚,發而成為後天知識。豈不知此智慮知識,僅能知眼所見、耳所聞的顯態有象有形的皮毛之幻,難見難知不可見、不可聞的隱態世界之真。隻能知身邊有執有為之小事,不能知無為無執之大事。能明可見可聞的表象之理,不能明、不能見、不能聞表象之內的實質之理。所以,僅憑人的耳目見聞的有為之知,其理不真,其知不全,看似若明,實則愚暗。用之治國治身,其明必然反溺於不明。
“將以愚之”,此處所講之“愚”,並非蠢然不靈之弱癡者,而是靈性十足,生理機智發育健全的大智慧之人。所謂“大智惹愚”者,皆是守真誠,安本分,不妄用智巧心,不施人心小聰明。處世做人,樸實無華,應世隨俗,無私無欲,相忘於不識不知之中。身處家國,共處於無憂無慮之間。背天逆理之事不敢妄作,欺心僥幸之事不敢亂為。隻知奉獻,不知索取,心中隻有大公眾生,惟獨沒有自我。這便是“愚”字的真意。此種“愚”,在世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愚昧,但從修道來觀,卻是最大之“明”,是世人難知的知天、知地、知陰陽的大智慧者。隻是有道之人從不顯露而已。
若能以愚用道,則道無不行;以愚建德,則德無不立。治之於國,國無不治;修之於心,心無不修;健之於身,身乃永固。古之“以愚治民”者,即“愚”之於此,並非他意。有心學道者,當明此理,不可誤解。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世間凡事崇尚智巧,惟道尚愚不尚智,因為愚離道近矣。古之聖人,以道治天下。與民相見以道,不如與民相化以道,渾渾樸樸,同歸於清靜之天。故古之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種而食,安享天然自在。及至後世,士大夫不尚愚而尚智,民之巧詐心日生,小心眼愈多,人心愈壞。民之最難治者,就是人們遠離道德,人心不誠,本性失真。
人的巧智心愈多,失真性愈強,詐偽便愈多,離道也愈遠,此乃民難治的根本原因。上古之時,民如赤子,世有淳風,慈孝善德,同於一心,家國康寧太平,人皆無為而無不為。
後世君王,日益以有為之政施之於民,日漸以機巧之法用之於治國,將百姓視為可以任我馳聘之犬馬,將萬民看作是可以任我作為而無不歸服之附屬。君王自以為高高在上,就可以使天下百唿百應,孰不知此等有心有為之治,反而成為難治,內患外侵必隨之而起,蓋因國之君心中之天已失真,心中之德善日漸離去,有為之巧智日益彰顯。
天下人皆以自作聰明為能,故一國一家皆求之於才能,乃至天下皆以聰明肆情縱欲,失去天良真誠之樸,故生欺上瞞下之惡念,妄作嬌偽之風日盛,民心日詐,正氣日薄,君民皆不務真誠,上下並行詭計,此便是所以“民之難治”的根本所在。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楷式。】
“以智治國國之賊”,“賊”者,泛指危害國家民族利益的人與事,如國賊、民賊、奸賊等。並非今人所理解的盜賊之賊字。以智治國,必然遠離道德,以智識詐巧施政,以權謀私,妄作福威,此即是“國之賊”。經中“以智治國,國之賊”,正是指用聰明邪智治國,是巧偽的私智。此等智用之於綱紀,則綱紀必亂;用之於倫理,倫理則必乖;用之於家國天下,猶如披麻救火,反遭其殃。又好似毒湯止渴,反受其害。所以太上稱為“國之賊”,以此警示後世的治國者。
“以智治國國之賊”,主要是說用有為治國的害處。雖然治國者足智多謀,用心良苦,出於好意,但因自身缺乏道德,不能施以無為之治。其結果隻能是愈治離道愈遠,民德愈來愈失,這是以有為治國不可避免的弊端,必然是害國害民,故曰“國之賊”。
“不以智治國國之福”,高明的治國者,當以無為無事而施政,不用智巧,施以德治,使民心淳樸,複歸於道。安其居,樂其業,甘其食,美其衣。不被俗塵所染,不為私欲煩惱,心身康泰,安享福樂。上不以私智擾於民,不用機巧亂於政,天下共樂於太平,朝野相忘於無事,此乃國之福也。文中所言“不以智治國,國之福”,蓋是此義。
“知此兩者,亦楷式”,世人不知“國之賊”、“國之福”這兩者的本質差異,所以不知怎樣是造福國家?怎樣是有害國家?若能知此兩者,則應當去其“為賊於國”,而法於“為福於國”。凡是明白此理者,就不會用有為去擾民,不以巧智施於民。而是以道為根,以德為本,以德化民,從心性這個根本上教化人民,造福人民,這才是天下之楷模。如果放棄德治,輕視精神文明,僅以物質利益滿足於民的暫時需要,使人心愈壞,貪圖享受日甚,不講做人品德,那必然是誘人欲壑難平,盜賊之心滋生,社會盜賊四起,違法敗度,社會風氣亦必隨之而壞。人心詐偽日起,崇尚才華聰明,本性天真被鑿喪,既損性,又害命。人身心內的陰賊也必施虐,導致疾病災患,這不是“賊民”是什麽?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治國者的天職就是以德施治,對人民進行道德教育,使民德化歸道,這是對人民的最大愛心,是國家最大之福。有為之治,看起來是在為民造福,實際上從根本上、從長遠利益來看,卻是害了人的本性命根,這才是國之最大不利,民心最大之害。因此,有為之治,絕非治國的“楷式”,絕非治國的良策。
“知此兩者”,是指“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楷”是言法,“式”是言則。“以楷式”,是指“不以智治國”,而是以無為之德化民,這是造福人民的根本,其中內涵著甚深的天理,常人往往難以認同。這不僅是治國的法式,也是修真者治心治身的法式,故曰“知此兩者,亦楷式。”
【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用智與不用智兩種模式,不但治國治天下者當知,即使做一個人,待人處世,一切大小之事,一切可否之宜,若能常知此兩者,並能以此作為行為的楷式。真能做到頭頭入妙,事事天然,念茲在茲(zi),須臾不離,便是至誠無妄之“玄德”。
“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玄德就是至高無上、玄妙至極、世人不可知的一種大德。太極之實理,就是自然真常之道,所以稱為“玄德”。“玄德”無名相可指,無端倪可見,故稱之為“玄”。
玄德是最符合道性之德,是高級全息生命體在高維空間或微觀世間作功,作用於顯態世界,而產生的一種德象真善,是德性與玄體相結合的體現。這些不被常人所知,卻又能自覺或非自覺地做大善事、大好事,即謂之“玄德”。
德有真德、顯德、陰德。顯德者具有外顯之特點,即做善事時,別人目可見、耳可聞,且能得到別人物質或口頭的感謝,使顯隱能量場發生等價交換。此種德不利於“積行累功,舍多得少,得於玄態”的原則,故亦稱為“淺德”。
所謂“陰德”,是德心與德行相結合,靠肉身才能完成的德。這種德的特點是施恩不圖報,行善不留名,別人不知不見,受益而不能謝,這是接近於道的一種德行,故謂之“陰德”或“深德”。此類德行是步入玄德的基礎和階梯,雖不能完全符合道性,但亦是一種接近於道的表現形式。
凡德之小者,手可以指,口可以言。人不能知,手不可指,口不得言的德行,為之遠、為之深。故太上以德之深、遠、隱,而言“玄德”之實,深讚“玄德”之妙。世人多以物質的華表為美,而玄德卻是斂華就實。人與物都是以用智為能,而玄德卻是去智若愚。人與物皆以徇利為快,而玄德卻不生利欲之妄。
由此可知,德性與物性完全相反。雖然相反,卻與道的運行大順,隻在此一順一逆中。道本自然,玄德則合於自然之體;道本無為,玄德同於無為之用。民之心德,本來自然純粹;治國之政,也應當自然清平。天下總是一心,一心皆成一德,天下非以深遠淳厚之玄德治之,則不能達到天下大順。文中言“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其妙理蓋如此。常知此楷式者,則近道矣。
大修行之人,常於不睹不聞中,返其無思無慮之神。不摒(bing)除耳目之知,則不能深入於靜定之中。若心中仍有一毫計較,一念謀為,則太樸難全,混沌之天難歸。知智必損於己,若愚有益心身,不逞其智,樂守其愚,此即謂之玄德。
大凡可名者,皆非玄德。而不可名,不可言,深無其極,遠莫能知者,乃可謂之玄德。世上動植飛潛諸物,雖也無知無識,但因其靈性層次太低,故不能窮本追源,終日昏饋而已。人為萬物之靈,知道知德,勤而修之,即可達至三無合一,太極歸真。這是人與物性相反的必由之路。但若被物性所牽,則與物一樣,必然陷入生滅無常之道。
【本章說解】
此章經旨,在於引古喻今,直指玄德深遠的模式,厚望於後輩循玄德而修。治國者果能行此大道之模式,則天下之民,未有不返樸還淳、歸根複命者。天道行而萬物順,聖德修而萬民化。
大順者,即順大道自然之理,天下事非天理則不順。大化者,化之以理,非大道之理不能化天下。得其理者,可與天地合德,可與日月合明,可與四時合序,可與鬼神合吉兇。圓滿十方,周遍法界,故有此等之妙義。
修道之人,當以聖賢為楷式,當以天地為楷式,當以大道為根本。天地與聖賢同於一理,同於一道。知聖賢之心,便知天地之心,便知道之所以為道,須臾不可離,亙古不可易。用之於天下,天下無窮;用之於終身,終身不盡。
本章是聖祖運用慧觀與智觀、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觀察研究自然和人類,以顯隱同觀、智慧一體來論述治身治國,從隱顯兩個方麵,鑒別比較人類社會如何複歸於自然大道。長期以來,人類社會僅局限於顯態研究和智觀範疇中,忽略了隱態慧觀領域的存在。所以在治國、治身等方麵,陷入單一陽側的偏麵,因而不能整體地認識宇宙萬事萬物客觀存在的規律性。
在方法論上,道家特別重視“執兩用中”,整體把握陰陽,顯隱齊觀,運用陰陽中的精華道性物質,運用太極陰陽魚圖中的“中”——太極弦和魚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