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鄉吏的帶領下,功曹佐史和金宸皓兩人終於到曬穀場了。場上有很多人,大多跪坐在地。此時黃忠教授箭術已經結束了,周澈很隨意地坐著,身後有兩三人按刀侍立。


    這功曹佐史是頭次見周澈,見他衣著簡樸,穿的隻是最普通的麻布袍服,頭上綸巾,腳著布履,身邊放了一柄環首刀。單就穿戴而言,他和跪拜在他麵前的那些鄉民們並無太大的區別,但是容貌清朗,風姿飄逸,雖隻是隨意而坐,卻自有一番晏然風采。


    他低聲問鄉吏和金宸皓:“坐在鄉民前邊的這位就是周君吧?”


    鄉吏和金宸皓點頭稱是。


    這個功曹佐史遠遠地將車停下,從車上下來,吩咐吏卒皆留在原地,隨後和金宸皓緩步前行,觀察了一下前頭的場景,說道:“周君似在斷案?咱們不要打擾他,悄悄地到邊兒上聽一聽。”


    金宸皓答道:“是。”


    原來比武結束後,就有幾個鄉民來找周澈告狀。


    兩人和那鄉吏走近,正好聽見周澈開口問道:“你說這匹絹布是你的,你又說這匹絹是你的。話誰都會說,可證據何在?你們兩個怎麽證明這絹布是你的?”


    鄉民們前頭跪拜了兩個人,一個四十來歲,一個三十二三。在他兩人之前,地上又放了一匹布。


    四十來歲的這人說道:“迴稟鄉長,這匹布是小人妻在家織成,準備拿去集市上賣的,沒想到剛才在路上卻被這人搶走。”


    三十二三的那人大聲喊冤,叩頭不止,叫道:“小人冤枉!小人冤枉!鄉長,這絹布明明是小人妻在家織成,準備拿去集市販賣的。方才路上,小人遇到了這人,他說想買下來,小人便給他觀看,萬沒想到在看過之後,他卻忽然說此布乃是他家所有!求君明斷。”


    周澈問道:“你們都說這絹布是被對方搶走的,可有人證?”


    四十來歲的那人答道:“當時路上沒有行人,隻有我和他。沒有人證。”


    三十二三的那人亦道:“沒有人證。”


    周澈又問道:“既然如此,你們又都說此匹絹布乃是由汝妻所織,又可有人證?”


    兩人皆道:“小人妻日夜在家織布不輟,左鄰右舍皆是人證。”


    “你兩人攜絹出門時,可有人看到?”


    “沒人看到。”


    在邊兒上悄悄聽案的那個功曹佐史聽到此處,蹙眉想道:“這下難辦了。雖明知此兩人中必有一人言語不實,可一來,在搶奪絹布時沒有人證,二則在他們攜絹出門時也沒人看到,三者這絹布又不比牲畜、家具,上邊沒有什麽記號。這該如何判斷誰真誰假呢?”


    周澈也是一副為難的模樣,摸了摸綸巾,很無奈地說道:“搶絹時沒有人證,你們出門時也沒人看到,這該讓我怎麽判呢?”皺著眉毛想了會兒,說道,“罷了,罷了,按照市價,一匹絹布值錢不過數百,你們為了這區區數百錢爭執不休,讓我煩擾,又是何必?這樣吧,將這匹絹一分為二,你兩人各拿一半,我再另外給你二人分別補上三百錢。如何?”


    告狀的兩人愕然抬頭,旁聽的鄉民們無不目瞪口呆。金宸皓與那個功曹佐史對視了一眼,兩人不約而同地想道:“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這樣斷案倒也不失為一個良策。隻是可惜,不能懲處罪犯。”


    周澈也不等那兩人答話,抽出刀,令隨從將絹布打開,從中間劃開,給了那兩人一人一半,再吩咐薑楓取出錢六百,平分給那兩人。完了後,他揮手說道:“去吧,去吧。”那兩人不敢表示不滿,拜了一拜,從地上爬起來,拿了絹、錢,自分別離去。


    功曹佐史說道:“周君斷案已畢,咱們上前拜見罷。”話音未落,坐在周澈麵前的鄉人中又出來了三人,一個五十多歲,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二十出頭,跪倒在地,四十多歲的人那人說道:“小人費甲,本亭塘裏人,有狀要告!”


    周澈不急著理他,而是先往剛才告狀那兩人遠去的身影上看了兩眼,這才迴轉目光,微微笑道:“你先別急,我有點小事要我隨從去辦,等我吩咐完了他們再聽你的狀子。”


    他將薑楓和孫信召到身前,示意他二人俯身,湊到他們耳邊說了幾句話。二人楞了一愣,隨即點頭應諾,轉身離去。——這隻是一個小插曲,沒人在意。等二人離開後,周澈問道:“你們有何狀要告?”


    費甲指著二十出頭的那人,說道:“小人要告他不孝虐父!”


    此言一出,聞者皆驚。漢以孝治天下,將不孝罪正式寫入了律法中,凡“毆打父母,不贍養、虐待父母”者,皆為重罪,按律都要棄市。


    周澈打量著告狀的三人。四十多歲的這人黑麵短須,左邊臉頰上腫紅一片,看樣子像是傷痕。五十多歲這人黃臉長須,額頭上起了個包,右眼烏青,也像是傷痕,觀其相貌,和那個二十出頭被告“毆父”的年輕人有幾分相似。打量過了,周澈心中生疑,開口問道:“你二人為何皆麵目青腫?”


    五十多歲的這人跪在地上,俯身叩頭,惶急地說道:“小人這眼是被費甲打的。鄉長明見,小人之子沒有打我!”


    費甲叫道:“唐四,還說你的兒子沒有毆父!你頭上的包是誰打的?”


    唐四惶恐之極,說道:“小人頭上這包、頭上這包……”


    “怎麽?你不敢說了?在鄉長麵前,你敢撒謊說假話麽?你說實話,頭上這包是不是你兒打的?”


    唐四不敢爭辯,隻是一個勁兒地磕頭不止,口中隻說:“鄉長,鄉長,小人的兒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周澈心道:“看來這年輕人便是唐四之子了,卻又為何告狀的不是唐四,而是費甲?聽這唐四所說,費甲分明與他有仇,他兩個是剛剛打過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顏悅色地問道:“我且來問你,這年輕人便是你的兒子麽?”


    唐四答道:“是。”


    “費甲告他毆父,是否屬實?他打了你麽?”


    唐四囁囁嚅嚅,說道:“打是打了一下,……。”


    費甲插口說道:“什麽叫‘打是打了一下’?你這逆子明明是舉著棍棒,朝你腦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鄉長,小人雖是野人,卻也知道,就連口罵父母也是重罪,何況毆打?”


    唐四漲紅了臉皮,焦急地分辯說道:“鄉長,小人之子雖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卻是絕非有意。”


    唐四之子從跪下來開始,一直沒有說話,麵色蒼白,簌簌發抖,可能是因為被“毆父”這個罪名嚇著了。聽見周澈詢問,他結結巴巴地迴答說道:“小、小人打了。”


    “是用棍棒打的?”


    “是。”


    “你可知‘毆父’乃為重罪,按律當要棄市?”


    唐四之子恐懼駭怕,癱軟在地,喃喃說道:“小、小人,小、小人。”唐四好歹比他年長,膽色壯些,還能不住口地叫道:“小人之子冤枉啊、冤枉。”


    “唐四,你可是因不願你兒子受刑,所以隱瞞包庇?雖然按照律法,‘親親得相首匿’,但是這個‘得相首匿’卻隻限於子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你身為人父,隱匿你兒子的罪行,是‘父母匿子’,卻不在允許的範圍內,依律可是要‘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的也。”


    周澈注意到費甲聽到此處,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唐四麵如土色,叩頭說道:“小人之子的確是打我了,但他絕不是有意的。”


    “噢?不是有意的?此話怎講?你細細道來。”


    “俺與這費甲是同裏人,素來不睦,常彼此相爭。今天上午,又吵了起來,說到惱處,這費甲便舉拳擊我。俺兒適在旁邊,就上前勸攔。費甲先將俺兒推開,又抽出匕首,前來刺俺。俺兒情急,隨手從牆邊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卻不料失手打在了俺頭上。”


    “你是說費甲拿刀刺你,你兒子本想打他,卻不小心打住了你?”


    “正是。”


    唐四拉著他兒子,兩人連連叩首。他接著說道:“俺兒一向孝順,又怎會毆我?今天他打我這一下,實非有意。我挨了一棍後,這費甲便高聲大叫,說我兒毆我,拉了我們去鄉舍告狀。去鄉舍的路上,剛好見鄉長正在此處審案,因不敢打攪,便相候在側,等待至今。鄉長,小人之子真的是因為失手才打住了我,求鄉長開恩,饒恕他的罪過。”


    “原來如此!”


    旁聽的功曹佐史對金宸皓說道:“不意此案竟有此曲折。金君,你是田公門下弟子,學的是法律之學,以你看來,此案該如何判定?”


    “‘毆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可這唐四之子之所以打了他的父親,卻並非是因為不孝,恰恰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為了救他的父親。此案、此案,……。”


    “此案如何?”


    金宸皓沉吟片刻,想起來了一件事,說道:“我記得董仲舒所作的《春秋決獄》中有一案與此相似。”


    《春秋決獄》是一本判例書,將《春秋》大義當作司法裁判的指導思想,也即“經義定罪”。和正統的法家相比,二者的區別在:法家完全依照律法斷案,而春秋決獄則主要是根據犯罪人的動機來判案,也就是說:如果出發點是好的,那麽即使觸犯了律法也可以不予追究或減輕處罰。


    金宸皓慚愧地答道:“不過我隻是早幾年前在聽先生講課時,聽先生提起過。”


    “怎麽判的?”


    “董仲舒說:‘君子原心,赦而不誅’,認為不當坐。”


    “‘君子原心,赦而不誅’?”這個功曹佐史是標準的儒家子弟,對這句話非常讚同,點頭說道,“不錯不錯,正該如此!”心中想道,“縣中有人說周君刻薄好殺,任鄉長不滿一月便盡滅季氏,——他恐怕是不會讚成君子原心的,也不知會不會將這唐四之子赦而不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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