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沒有關係?”劉洪春說:“當年,周小平寫了一封控告信,控告肖誌軍強暴女偷渡犯,控告肖誌軍學雷鋒造假,這封信是經我之手送到南方邊防警察總隊熊總隊長的秘書之手的。如果當時熊總隊長重視那封信,派人深入調查,肖誌軍還能有今天?現在,雖然時過境遷,但還可以調查嘛……你可以先從這些陳年老帳入手,順藤摸瓜,查查他到底是怎麽當上團級幹部的,怎麽當上總經理的、怎麽做生意的嘛……”

    朱偉濤聽明白了。他說:“劉所,你找我有急事,指的就是調查肖誌軍的問題?”

    “是啊。”劉洪春說:“你知道的,我們青湖派出所的警力曆來緊張,而且也沒幾個信得過的…。。再說,肖誌軍是你的老冤家老對頭……你私下調查,比我們出麵更有利啊……”

    劉洪春說的是實話。不過,拐彎抹角了。因為,南方邊防警察總隊的鍾政委來過市公安局,興師問罪了一次。劉洪春不敢明目張膽調查肖誌軍的新春物資供應公司,不敢大張旗鼓地調查肖誌軍本人,隻好請朱偉濤出山。

    不料,朱偉濤搖了搖頭說:“對不起,這事……我不能幹。”

    “為什麽不幹呢?”劉洪春說:“如果幹好了這件事,說不定還能進我們公安隊伍呢。”劉洪春本想把馬局長給南方邊防警察總隊鍾政委去函的事說出來,但話到嘴邊又咽迴去了。畢竟,鍾政委沒有迴音,也不知道鍾政委能不能辦成。這沒譜的事兒,還是先不說為好。

    朱偉濤苦笑著說:“劉所,雖然幹公安工作是我朱偉濤夢寐以求的事兒,但我也不是兩歲、三歲的小孩子,不是讓你用‘糖’哄著玩的。既然市委羅書記說我不能幹公安,不能進公檢法機關工作……那麽……別說是你,就連市委常委、公安局馬局長說話也不中用……再說,我目前的身份是新港電力有限公司保安部的副經理,我的職責是保衛新港電力有限公司的安全,是保衛鍾玉梅鍾總經理的安全,我沒有自由時間,不能調查肖誌軍的糗事!”

    “真不願意幹啊”

    “真不幹!”

    “我如果說出真正的原因……你幹不幹?”

    “除此之外,還有什麽原因?”

    “你附耳過來。”

    朱偉濤把耳朵湊近劉洪春的眼前。劉洪春如此這般的一說。朱偉濤欣喜若狂地說:“果真如此的話,我查他娘的底朝天!不過,我一個人不行,我需要幫手。另外,公司鍾總那兒,也不可能給我很多時間……”

    劉洪春說:“幫手的問題,好解決。青湖派出所治安聯防隊是你一手訓練出來的,你要人隨便挑,要幾個挑幾個。至於鍾總那兒,我給鍾總打電話,讓她隔一天給你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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